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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哪个少女没有怀春的心思?
    何况,她从小就喜欢他。
    就算他搬走了,她每年还是会央求着她爸爸去打听他的事。
    “你是不是有喜欢的女生。”
    “没有,我高中不会什么谈恋爱。”
    他高中不会谈恋爱,他这样说。
    夏依婷没听错。
    原本被拒而难过的心,忽然间又有了些希望。
    高中不谈,那就等到高中毕业。
    她初中三年都等过来了,也不差再多等三年。
    于是,这个在班级其他男生眼里公认的班花级别的女孩,扬起充满斗志的脸,用倔强的表情,告诉他:“好,我等你到高中毕业。”
    “没必要。”如一盆冷水浇头,瞬间掐灭了她斗志的小火花。
    裴言舟真的很不会怜香惜玉!
    夏依婷很难堪地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他径直走出了教室,却什么都做不了。
    可是,她夏依婷是谁?
    怎么可能轻易被打败呢?
    ……
    从勤学楼到实验楼的走廊上,钟宁慢慢走着。
    这个时间段,正是上课时间。
    走廊静得只听到从不远处教室内传出来的浅浅的读书声。
    走了一段路,刚刚压在胸口的气渐渐也就散了。
    想想其实根本就不算什么事,不就是被他丢了钱吗?
    多大点的事?
    她真是太容易气了。
    他不要就不要,大不了钟辉安亲自来一趟就好了,她也没什么好丢脸的。
    这么想着,心情好多了,抬抬胳膊,活动一下。
    她的伤口这两天都结痂了。
    过不了多久,就基本没事了。
    在往前走,就是艺术班的画室了。
    钟宁前段时间打听到了怎么报社团,而且社团上课时间也挺合理,正好是每周五的最后一节自习课。
    高一的自习课等于是玩。
    完全不像高二高三,自习就是正正经经地做卷子,背试题。
    所以她积极去报了个名,算起来,这周五她就要去社团报道了。
    只是她根本没什么基础,要是去,别被他们笑话就好了。
    反正她也没指望参加个社团就能把自己培养成大画家。
    就想把以前没机会完成的东西,借着重生,一点点弥补回来。
    然后,又跟上次一样,偷偷走到画室的后门,做贼般地轻轻推开后门的一条缝隙,往里瞧。
    空荡荡的,艺术班今天没来这里上课。
    钟宁顿时有了贼胆。
    左右看看,走廊没人过来。
    顿时一个猫腰,快速闪了进去。
    画室没人上课,整个教室内部空空如也,除了靠墙处摆着一堆的大号宣纸、颜料盒和一排排画架。
    什么多余的东西都没有。
    不过教室后面的黑板上挂着一幅幅素描作品。
    有大卫的侧脸、梵高的抽象画……
    钟宁一张张素描看过去,真心觉得他们画的不错。
    忽然想起,自己那拙劣又幼稚的画作,真是不堪入目。
    顿时捂捂脸,她等会来参加社团,会不会是最菜鸟的一只?
    在画室待了一整节课,直到听到下课铃声,钟宁才又如做贼般地快速拉开门,跑出去。
    等回教室的时候,她的心情基本已经恢复。
    不过在坐回自己座位时,碰到把校服脱下来,甩在肩头的陈思铭。
    他大摇大摆地走过来,经过钟宁身旁的时候,故意把她撞了一下,钟宁被他一撞,差点跌倒,幸好,旁边有桌子。
    她及时扶住了。
    等稳住身体,钟宁回头就瞪了陈思铭一眼。
    这个渣渣,真把她当软柿子了。
    真要把她惹火了,她一定叫钟辉安把他喊出去揍一顿,揍得他屁滚尿流,让他知道她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人!
    不过,陈思铭根本就不怕她,她瞪他,他就冲她竖了一个挑衅般地中指。
    反正,没把她骗出去贡献给他的老大,他一直就有点不爽。
    这几天,他手里有新的小妞,暂且绕过她,总有一天,他得想法子把她搞出去。
    ……
    终于到了周五最后一节自习课时间,钟宁报了社团,不需要留在班里自习。
    而跟她一样不需要留在班级的还有其他同样报了社团的同学,比如体育特长训练之类的社团。
    裴言舟和管奕辰就是报了游泳训练。
    而像方炜这种微胖届帅哥竟然也报了体育类的,网球社团。
    欣桐因为之前喜欢裴言舟知道他报了游泳训练,所以她也选了女子游泳训练。
    不过,自从跟夏依婷闹掰以及不再喜欢裴言舟后,她现在去学这个游泳训练真是后悔的要死。
    要知道,她只能勉强算是会游泳,根本不会那些个专业性的游泳招式。
    现在想想,她真是恨死自己的冲动了!
    绘画社团,他们班就钟宁一个人报了。
    所以带着自备的画具去画室的路上,钟宁很孤零零。
    走了一段路,背后有人喊她:“钟宁,等一下。”
    钟宁回头,是方炜。
    方炜追上她,等站定,微胖的脸,泛着一抹红晕,然后抓抓自己短短的碎发,有些不好意思地从校服口袋里摸出一个折了一半的粉色信封,递到钟宁手里,说:“帮我给沈欣桐。
    第17章 17
    粉色的信封。
    在没有emai、微信l, 甚至连手机都没开始普及的年代,男生喜欢女生,最普遍的表达方式就是信纸。
    钟宁接过这个信封, 很好奇地问道:“方炜你别告诉我, 这是情书哦?”
    方炜脸一下就爆红,钟宁猜对了, 就是情书!
    但是,送情书这事他是头一遭干!
    昨晚, 在卧室, 他绞尽脑汁想写一些优美华丽的辞藻给沈欣桐表白。
    结果, 写出来自己读一遍,像狗屎一样的读不通。
    什么:沈欣桐,自从在军训的时候第一眼见到你, 我的心脏就‘扑通扑通’地直跳!
    沈欣桐,我觉得你是这个世界上长得最可爱的女生。
    反正比我见过的所有的女生都要可爱百倍!
    沈欣桐,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后面画几个穿着箭的小心心。)
    你可以让我喜欢你吗?
    诸如此类……简直不忍直视。
    可,谁让他天生没有文学细胞。
    最后没办法, 毕竟是第一封情书,他不想搞砸。
    然后偷偷跑去他老爸的书房,把那本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拿出来, 仿照里面的句子,给沈欣桐写了一首情诗。
    虽然他不是很理解这首诗的意思,但是感觉词句很优美,就拿来用了。
    “钟宁, 你一定要交给她啊,拜托了。”方炜红着脸,非常认真地叮嘱钟宁。
    钟宁抿嘴一笑,将信封装入口袋,说道:“放心吧,我肯定帮你把信交给她。”
    “对了,最好明天下午我们一起在步行街上玩结束了,你再给她,我怕现在给她,她会生气,不让我跟你们去玩。”之前班会课结束的时候,他插了一句,就被她瞪眼了。
    所以,他可不敢现在就让钟宁交给她。
    “好。”钟宁应允。
    “谢谢啦,明天下午我请你们吃肯德基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