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余皓笑了起来,说:“只是突然间,也会有那么一点难以割舍吗?”
“对。”周昇端详余皓,抱着他在音乐里转圈,说,“你最懂我了。”
“你决定吧?”余皓说。
“决定啥?”周昇停下脚步,搂着余皓,眉毛一抬,问道。
“决定以后怎么走。”余皓说,他觉得这一刻的周昇,是从他们认识以来,看见的他最柔和的一面。
周昇答道:“老头子有他的家,我也有我的家,各自都成家了……就不要总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混在一起了吧。”
说完这句,两人都乐得不行,又一起侧头,看余皓堆着的那大大小小的雪人,音乐里唱着:
“这一生一世,这时间太少……不够证明融化冰雪的深情……”
“就在某一天,你忽然出现,你清澈又神秘——”
“在贝加尔湖畔……”
余皓看着那树上、栏杆上,闪烁的小灯光晕,周昇却搂紧了他,把他的脸转过来,低头吻在他的唇上。
“对了,空手套白狼到底是什么招?”唇分时,周昇疑惑问道,“我奇怪很久了,哪儿学的?”
余皓看着周昇,笑道:“可能哥哥觉得,你和嫂子都是被我俩空手套回来的啊。”
周昇:“……”
——第四卷 ·楼兰·完——
第五卷 世界之树
第147章 造访
毕业论文、采访专题、本月采访稿、值班校稿……余皓想到还有这么一大堆事要做, 就有种想辞职的冲动。他开始理解为什么总有人想辞职了, 每天躺在家里什么都不干确实很爽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上班, 哪怕再喜欢的工作, 也会生出倦怠感。这才干了不到半年, 还是自己最想做的工作……余皓甚至不敢想要是找了份不喜欢的活儿现在会怎样,估计每天都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吧。
“不要焦虑了行吗?”周昇道, “你这脸色都能去演包公了。”
二月的北京依旧寒风凛冽, 余皓与周昇拖着行李箱,推开家门, 家里近半个月没住人, 散发着一股冬天特有的霉味。周昇一脚把行李箱踹到角落, 拉开窗帘,捋起袖子,开始打扫。余皓把柚子皮放在暖气管上,擦桌子, 冲咖啡, 在桌上摊开电脑。
“事情做不完啊!”余皓抓狂道。
活儿太多实在很让余皓崩溃,焦虑感挥之不去, 在高铁上还令他与周昇吵架了,起因是周昇打游戏机打得太投入, 虽然戴着耳机, 但按键和体感倾斜的动作总扰得余皓心神不宁。最后余皓愤怒地让他不要再玩了,周昇则一脸莫名其妙, 两人吵了几句后,周昇只得靠在椅背上睡觉,余皓光火地噼里啪啦敲电脑,不多时周昇脑袋歪过来,靠在余皓肩上,睡了一路。下车时俩人又没事人一样,好了。
“随便写写行了。”周昇道,“要么我帮你写?”
“凯凯看得出来。”余皓捋起额发,头发太长了,周昇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个橡皮筋,给他扎个小辫,说:“多吃糖,脑子才转得动,看下,你写的啥?你一个记者,写这干吗?”
余皓的论文选题是“自我同一性”,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范畴,陈烨凯看完以后没有建议他换个选题,反而认为选得很好。毕竟人格的一统与自我感知基础,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重要基石。而在通过金乌轮穿梭过诸多梦境后,这是他所感知的最重要的问题,也是他最迫切需要去明白的一点。
经历过长城上黑暗的自我、奇琴伊察深处茫然的陈烨凯、竞技场上的撒旦周昇、梁金敏的童年与婚姻、傅立群的楼兰古城……余皓在荣格、佛洛依德、杜威、冯特等人的著作里追寻,期望能找到人格诞生于一统的解释,而这些观点,就像隐藏在一团雾中,他清楚地知道,它们一定在那里,只是四处茫茫,伸手不视五指,要清晰地捕捉住,还需很长一段时间的努力。
这就是余皓所有焦虑感的来源。
“你在干吗?”余皓发现周昇四处翻来看去,检查橱柜、衣柜、床头柜、装饰画,像极了一条侦查犬。
“窃听器。”周昇说,“没发现吗?咱们不在家的时候,有人来过了,而且还是两拨人。”
“怎么发现的?”余皓警惕起来。
周昇:“私家侦探当然有私家侦探的办法,否则怎么混?”
余皓心想周昇走之前,应当在家里做过手脚,现在这么说,应该就是没找到窃听器了。周昇检查完自己的领地后,拖出个吸尘器开始吸尘,余皓被吸尘器的声音搅得心烦意乱,只得不写论文了,过来与他一起搞大扫除。
“接下来怎么办?”余皓问。
“等。”周昇答道,“等他们主动找上门,和黄霆谈条件。”
余皓说:“我有种预感,周昇,关于金乌轮,我们也许在不久后会等来一个结束。”
周昇倒出吸尘器里的灰尘,打了个喷嚏,说:“为什么?因为命运赠予的所有礼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么?”
那句话是茨威格说的,余皓也知道周昇始终对金乌轮的存在未曾完全释怀,从拿到它的第一天开始,金乌轮便成为了他们生命里的一柄双刃剑。需要随时保持某种警惕,提防来自于与它相关的任何麻烦。
虽然好几年里,每一次启动金乌轮,都为他们改变了许多,自己也好朋友也罢,它从未辜负过他们。若它有意识,想必这么看待它,并不公平。
周昇与余皓坐在餐桌前,周昇拇指弹出金乌轮,余皓接住。
“你觉得咱们最后会失去它么?”周昇问。
余皓答道:“我能感觉到,有人无论如何都要把它拿走。”说着把金乌轮弹回去,金乌轮在空中划出一道闪光的弧,落在周昇手里。
周昇:“这辈子我有三次想过,把它放弃掉。第一次是在救了坭坭之后,我有种冲动,想把它扔进江里。”说着又把金乌轮弹给余皓,余皓接住。
那是周昇与余皓初认识之时,余皓不禁想起往事,如果他没有猜出周昇就是将军,也许他还是难以确认自己的心意,只不知道后来,他们还会不会在一起。
“为什么没放弃?”余皓又把金乌轮弹给周昇。
“你给我编了条手链。”周昇答道,“第二次,在我拿了自行车比赛亚军后,我想要么带着你去澳大利亚玩,在大堡礁把它扔进海里。”
金乌轮弹回来,余皓接住:“第三次呢?”
“交给凯凯的时候。”周昇沉吟道,“不过,从他们盯上金乌轮的那一刻开始,也就是第三次起这个念头时,扔掉它已经于事无补。”
余皓把金乌轮放在桌上,两人一起看着它。
“干你的活儿,”周昇摊开书,说,“别想了,事情都会有解决的办法。”
余皓把毕业论文关了,开始修改他有关传销的专题稿,心思却不在这上面。
“金乌轮已经被黄霆取走了,”余皓说,“他发现是假货没有?如果发现了,进咱们家还说得过去,如果没发现,又来做什么?而且还没装窃听器或监控?”
周昇眼里带着笑意,一瞥余皓,比了个大拇指,示意他聪明。
余皓思考片刻,而后说:“周昇,告诉我,你究竟想怎么计划?”
周昇沉吟不语,余皓说:“你别老瞒着我,我知道你是不想我担心,可是你什么也不说,只会让我更担心你知道吗?”
“不是不想你担心。”周昇合上书,抬眼看天花板,思考片刻,而后正视余皓,说,“是在接下来,我们的计划中有一环,得在你不知情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出完美的战斗力。”
余皓充满疑惑地看着周昇,周昇拈起金乌轮,在桌上轻轻地敲了敲,又说:“就像一个梦,你必须不知道自己在梦里头,才能借你的手,来完成整个过程,在这之前,一旦朝你解释清楚,就会增添风险。”
余皓大致能理解周昇的话,旋即点头道:“好吧,我不问了。”
但过了一会儿,余皓还是忍不住再问了一个问题。
“这一切,最后要达到什么目的。”余皓说,“能不能告诉我?”
周昇没有回答,再次翻开书,手里转了几下笔,笔在他灵巧的手指间转来转去。
“把所有的敌人全部引出来,”周昇满不在乎地说,“一次全让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事情结束以后,把金乌轮扔回我第一次捡到它的地方,结束。”
余皓:“……”
周昇又说:“不过在结束这件事前,我想尽可能地了解真相。”
“什么真相?”余皓道。
“它到底是什么,从哪里来,有什么用,为什么选上我的真相。”周昇如是说,“你不觉得好奇么?当然这个计划最后也许还会根据我从金乌轮里得到的信息,做一些修正,所以许多事都相当不确定,随时会变,没法与你清楚商量。”
“好吧。”余皓只得说,“你心里有数就行。”
“相信我。”周昇道,“无论什么时候都相信我。”
“一直没怎么担心过你。”余皓答道。
周昇笑道:“瞧你这崇拜的小眼神。”
翌日余皓去单位报到,心里半点不想去上班,觉得好累。林泽本以为他要正月十五后才来,办公室里头贴了春来福满的大红纸,桌上还摆着过年的糖与干果,天寒地冻的,门厅里趴着只体型巨大的阿拉斯加。林泽与司徒烨、金伟诚正在办公室里吃零食喝茶闲聊,大伙儿哈哈哈地讨论报纸。
余皓:“……”
“哎呀!”司徒烨道,“怎么招呼也不打就来了?”
余皓差点要炸了,说:“你们都不用去采访吗?!”
“你不是写好了吗?”林泽说,“这几天全用你的稿子。”
余皓大过年的,每天都绞尽脑汁在给部门供两篇短稿,林泽拿到以后用余皓的稿子就交了,三个人无所事事,在办公室里吃花生。余皓悲愤道:“你们也太过分了吧!我在家里辛辛苦苦给你们写稿,你们在这里玩?”
司徒烨拿着红包,示意余皓:“该说什么?不给了啊。”
“老板娘恭喜发财!”余皓马上乖巧道,接过红包,沉甸甸的,起码有一千。
林泽道:“乖,再给你老公个。”说着也给了余皓一个。
金伟诚非常自然,就当无事发生,朝余皓说:“初稿写得不错,等责编来了就给你安排上版。”
谢天谢地,终于招到责编了,余皓心想稿子可以不用翻来覆去改无数次了,可是……他往外看了眼,说:“怎么还养狗?”
“家里的狗,没人照顾,带过来了。”司徒烨道,“反正大伙儿都不怕狗,让它白天看看门,晚上再带回去。”
那条巨大的阿拉斯加显然吃得很好,膘肥体壮,毛皮光滑,用一根绳子拴着,扫把一样的尾巴在地上摇来摇去。余皓说:“你家养不下么?”
“前天我过来值班。”司徒烨说,“阿泽去买菜,没顾上遛它,它在客厅里拉了……”
余皓:“停!”
余皓想起那个狗在家里憋不住了大便,然后扫地机器人定时自动开启,推着那坨大便均匀地涂抹在了整个家里的地板上,最后被北方的室内暖气一烤……的人间惨剧,便开始同情起林泽与司徒烨。
金伟诚说:“最近总有人在马路对面探头探脑的,白天拴条狗看着好点。”
什么?余皓心想,有吗?联系到自己与周昇,以及金乌轮的事,不由得起了疑心。林泽与司徒烨一瞥余皓,再对视一眼,却都没说什么。
“锦旗送过来了。”林泽示意余皓看墙上。
余皓走神了,一看墙上锦旗,上书四个大字“救命恩人”。
余皓:“???”
司徒烨道:“光县电池厂调查采访的时候,你不是发了张孕妇的病历表吗?”
余皓都忘了这件事了,居然还有锦旗!那天他正好去了南陆,过年前孕妇家里人找到北京,送来了锦旗,并哭着感谢林泽、感谢了台里领导一番。天气太冷,受害者没法过来,给余皓写了一封亲笔感谢信。
林泽把感谢信拿给余皓看,余皓展开,上面密密麻麻三大页,仿佛透过信纸,看见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边抱着小孩,边掉眼泪,给余皓写信,信纸上还有泪痕。
“我……”余皓差点就看哭了,看半晌就得放下信纸,缓和一下情绪。
林泽扔着花生拿嘴去接:“台里头要给你做一期专访,稿子让你自己写,自己吹自己一顿,我就说别了。”
“不不不。”余皓道,“当然不行!我自己写吹自己的稿子,下面还署个实习记者余皓,要被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