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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咦,你这小姑娘长的好眼熟,是不是报纸上说的作文满分的小姑娘啊,叫,叫陈万怡是吗,对了,越看越像,你这丫头可真厉害啊,跑步得了冠军,还听说你的作文被拿给初中生做考试的第二篇阅读理解了,我儿子那次试卷考的个最高分,现在嘴巴里一天到晚挂着你,还跟我说以后找女朋友要找你这样的?”
    这位大叔一吆喝,旁边原本不确信,或是没注意的都往这边细细瞧过来。
    “是我们镇的小骄傲啊,来来来,买什么呢,要不要肉啊,大叔给你来一块。”
    对面卖猪肉的庞大叔眉眼和善的朝陈万怡招招手,小骄傲是大伙给取的代号,很多人喜欢这么叫陈万怡,18岁的姑娘,确实还太小,但成就又这么大,作为同一个镇的小孩子,这些中年大叔在外面做生意,提到陈万怡的时候,总是有一股油然而生的骄傲,于是这个绰号就出来了。
    “对了,高考成绩下来了没,听说你高考前面还去旅游了,成绩有没有受影响啊,下次不能这样了啊,高考可是大事情。”
    “大叔,我没有第二次高考的机会了。”下次,哪来的下次,被大叔的诙谐说话方式给逗的很无奈。
    “我倒是听说这次成绩最高分出来了,740分呢,可真高啊,我女儿,才考了540分,小骄傲啊,你呢,考了多少呀,可不能差太多分啊,不能给我们镇丢脸。”卖玉米的大妈比了一个争气的手势。
    “嗯,不会的,因为考了740的人就是我。”陈万怡笑眯眯答道。
    消息好快,才半天就传到了菜市场了,比狗仔队还要快。
    “…………”
    没看对方的呆滞的眼神,陈万怡很淡定的转头问董越,然后指着排骨和蹄髈道:“你说我到底是买蹄髈还是排骨,最近猪流感,我爸建议家里少吃猪肉。”
    “买蹄髈吧。”陈万怡一般吃蹄髈能吃三个,很爱吃。
    “可是我想也想吃山药排骨。”陈万怡有些纠结的咬了咬食指。
    妈妈做的山药排骨一向味道不错,她特别爱吃。
    “那你自己做决定吧。”“说了多少遍了,不要老咬手指,很不卫生。”
    董越看到陈万怡的小动作,把手给拿下来。
    陈万怡一般纠结的时候,总喜欢咬食指,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坏习惯,特别是做习题的时候,总是如此。
    “有了,点点点点到哪个就是哪一个。”“师傅,一斤排骨。”
    “好嘞,便宜点,就收你6块钱,六六大顺,图个吉利,就当庆祝我们小骄傲拿到最高分。”
    “那我得沾沾喜气啊。”
    结果一圈下来,陈万怡就用了50多块,买了将近200的菜。
    晚上,来文也到了,陈万怡瞧着一年多没见的来文,似乎哪里不一样了,仔细观察,一样的面貌,却感觉比以往更为出色了,眼角多了几条笑纹,可见是常常在笑,猜大概是经常应酬,来文坐了才不过半个小时,转动手表的次数已经超过十次了,好像无时无刻都在思考,比以往谨慎了不少。
    陈万怡觉得她的堂哥,哪里不一样了。
    陈万怡帮爸妈打下手,做了近20个菜。
    “万怡啊,小姑祝你成绩越来越好。”
    陈家芯替上了一个红包。
    农村有规矩,考上大学要给红包。
    “堂哥也祝你今后事事顺利,以后啊,考上好的大学,工作之后,要是想来大城市大展,来找哥,哥哥给你安排工作。”
    来文也是客气,陈万怡,就算是光凭成绩,都能有很好的工作单位,哪里需要他的帮助。
    再加上,还是长跑冠军,就是没有工作单位,国家也会养她。
    陈万怡接过红包,捏了捏红包,大概有个整整两千,可真大方,就是这个态度也是180度的转变,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谢谢哥。”陈万怡笑笑回道。
    “大家吃,大姑,小姑,爸妈,弟弟妹妹,不要客气,吃。”
    一桌饭上,陈家其一直在夸来文了不起,但来文的反应倒是有点奇怪,反倒把话绕到了她的身上:“还是妹妹厉害,考了这么高的分数,我当年和是差她足足200分。”
    来文夹了一块山药排骨,征求意见道:“万怡啊,我这次回来其实也主要是有事想请你帮忙,你看你最近有没有时间,我们台刚刚出了一个新节目,由我当主持人,我想请你来当我第一期的嘉宾,哥哥想请你帮忙?”
    这种事情,陈爸陈妈向来遵循女儿的意见,而陈家其来的时候,被来文警告过,所以虽然很想替陈万怡回答是,但却不敢弄巧成拙。
    乖乖的闭上嘴巴。
    看着来文没有似往日的理所当然,毕竟是兄妹,虽然不妨在心上,但也不希望爸妈难做,陈万怡点点头道:“好啊,到时候你通知我。”
    来文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在首都打拚了一年半,将近两年,从原来不懂事经常断送自己后路的无知村民到了现在电视台的一员,中间吃过的苦没有人知道。
    对于这个妹妹,先前很怨恨,被人阴了那么多回后,哪里还不明白当初万怡是在把他往火坑里面推,后来事业越来越顺利,突然有些感谢起这个小妹妹了,不是她,也没有如今有成就的自己。
    何况,他的发展离不开陈万怡,倒不如化敌为友,双惠双利,不甘中带着无可奈何,然后化为妥协。
    吃过饭,陈万怡坐在阳台上。
    “不介意我坐会吗?”拿着水杯的来文,坐在她身边。
    “坐吧。”
    来文娓娓道来:“大城市拼搏很不容易,去了一个月,两个月的时候,很气愤,和不甘心,但又想做一番事业,不惜出卖自己……身体,然后才发现娱乐圈真的很脏,比起他们,自己好像更干净些,心里也平衡了不少,多了一份去努力的理由,拼命的强迫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要给看不起自己的人瞧瞧他们看错了,这里面还包括你,可笑吧!
    可真的成功了之后,却也没有想象中那样的想法,觉得当时的想法很幼稚,万怡啊,哥哥这一年多,想了很多,被秦导点醒的时候,还是真恨不得杀回来,问问你怎么那么狠,不过后来想通了,我不怪你,我怎么能要求你帮助一个没有给过你任何,还处处嫌弃看不起你的我,但是我也不后悔当初的死皮赖脸,我那个时候,如果没有北上,估计现在还在家待业,所以不后悔,只是希望你可以给哥哥隐瞒着,我妈那性子,你也知道的。”
    陈万怡从没想过再见面,来文会是这样的性子,她还以为免不了又是一场烦不胜烦的攀比。
    笑道:“我只会当作不知道。”
    来文的眼神中带着感激与复杂,大概是没想过陈万怡会一句不问,也没有劝阻他做这样的事情,更没有不屑,欣然答应了他的请求,他其实还准备了很多说服的话,现在倒是都没有用上,来文站起身低低道:“那最好了,我明天的飞机就回去,节目录制,我就给你打电话。”
    陈万怡看着来文的背影,明明心里有怨恨,不然也不会跟她说这么多,但却要告诉自己,或是欺骗自己,已经释然了,是长大了吗,她那个脑残的哥哥的脑子总算跟上了那张脸,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我们终究变成了自己小时候最不喜欢的那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