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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大约是来送花的忠实粉丝挺多,那护士便没多想,“嗳”了一声,又道,“要署名么?”
    “谢谢,不用了。”
    其实她看米苒只是顺道,更多的是想见苏哲翊,不过意外的是,苏哲翊并未来医院,那护士悄悄告诉她,“听说今儿早上米苒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护工进去打扫卫生,花瓶碎片撒了一地!”
    听那语气,倒仿佛是煞有其事一般。
    那护士倒表现得挺理解,说:“女人嘛,受伤生病时心情总不会太好,关键是男人愿意宠她!我瞧着吧,苏哲翊脾气可真是好,听说……米苒发火时,苏总可连句重话都没舍得骂一句!”
    孟毓笑笑,道:“那挺好的。”
    没想到,她没找到苏哲翊,苏哲翊倒是打电话给她了。
    起初还寒暄了几句,“脚伤好了?”
    孟毓一怔,当时一片慌乱,苏哲翊抱着米苒就出门了,她一个人跌坐在地板上,连个搀扶的人都没有,她不知道,原来苏哲翊是注意到了的。
    “本来也没什么事。”
    他在电话那端也突然沉默下来,过了会儿,问她:“你今天去医院了?”
    卧室的窗子开了个细缝,十一月的夜风漏进屋子里,隐约有点凉,孟毓打了个颤,思绪迅疾的转了两圈,才回答:“对呀,今儿下午去的。米苒不是受伤了么,我就想去看看她,毕竟她会受伤,跟我也有点儿关系。”
    “跟你有什么关系?”苏哲翊说,“她受伤是意外。”
    “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当是意外得了。不过,你当时要是选择推开她,她脑袋也不至于被磕破了。”
    电话那端的苏哲翊突然间沉默下来,暗夜里万籁俱寂,手机贴在耳畔,他的气息仿佛穿电波传来,深沉的,隐忍的,敲击着她的耳膜。
    良久,苏哲翊才轻笑了一声,“孟毓,女人还是蠢点比较讨人喜欢。”
    孟毓也笑,“前几天我差点被大水给淹了的时候,你不是说我挺蠢的?怎么这时候又觉得我聪明了?”
    每个阶段,每个人的位置都会相应的变化。
    譬如,几个月前,孟毓死乞白赖的待在苏哲翊周围不肯走,譬如,几个月后,面对着苏哲翊时不时露出的马脚,孟毓骨子里的狡黠一点点的流露出来。
    苏哲翊说:“你到底想问我什么?”
    孟毓坐在飘窗台上,季南晴与朋友出去玩,未归,她说话也不用防着谁,不过还是跟他打起了马虎眼,笑着说:“我没想问什么,就是单纯的想去看看她罢了!”
    他终于轻哼一声,声音清冽,凉若寒石,“孟毓,你再这么自作聪明下去,迟早会栽在自己挖的坑里!”
    “苏总,我不知道,原来你还挺了解我的。”
    “你先在哪儿?出来!”
    见好就收才是正理,若是再惹他,一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孟毓报了地址,他驾车来,速度很快,孟毓下得楼来,坐上副驾驶。他的脸色不大好,兴许是太担心米苒,亦或者是方才为她所气。车子狂奔着驶出,车窗打开,车顶也是开着的,这风极凉,刮在脸颊上只觉得如刀割一般,她说:“苏哲翊,你开慢点!”
    他斜睨了她一眼,凉凉的眼神,犹带着点愤怒,车速倒是降下来了,孟毓适才抚着胸口说:“我没被摄像机给砸死,反倒被你给吓死了!”
    *
    车子停在一处幽静而偏僻的地方,孟毓看了眼周遭环境,只觉得荒凉,狐疑的看了眼苏哲翊,然后半玩笑半认真的说:“你该不会要杀我灭口吧?”
    苏哲翊瞥了她一眼,轻哼,“你知道什么秘密?值得我弄脏了手?”
    他说话一样的不客气,那强调似乎恨不得在言语上揶揄死她。
    孟毓瘪了瘪唇角,果断的闭了嘴。
    破旧的木门,推门而入,适才发现,别有一番天地。
    月色溶溶,院子里灯光晦暗,几株百年老树树木宽厚,枝桠参天,这季节叶子稀稀拉拉的,风一吹过,哗啦啦的往地下落,两个人踩着一地的金黄落叶往里走。
    身姿窈窕的女侍者前来引路,连走廊都是七回八折的,途径一个个凉亭,两边是清澈的湖水,借着微弱的灯光,孟毓垂眸看了眼湖水,可真是清澈见底,这年头,要找出清源简直是比登天还难。
    这季节已经不适合外座,两个人最后到了间包厢,包厢后面是一道屏风,隐隐有琵琶声传来,苏哲翊一摆手,“全都出去。”
    这倒是个幽静的处所,用来摊牌再适合不过了。孟毓如是想着,不过跑这么大老远,也根本无必要。“你就算有钱,也不用到处烧钱吧?”这一看就是个吸血的地儿。
    苏哲翊瞥了她一眼:“我还没吃饭。”
    孟毓看了眼腕表,都快八点了。“你工作在这么忙?还是说……在医院照顾米苒呢?”
    “孟毓,你别试探我,没用!”苏哲翊仿佛已经看透她。
    孟毓被揶揄了,抿了抿唇,端起茶盏抿了口水,“既然你没吃饭,那就先垫垫肚子再说。”
    其实她敢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潜意识里是觉得,苏哲翊压根就不会拿她怎样。就算他凶她,揶揄她,他也不会拿她怎样。
    从在西班牙那几天她就隐约觉得不对,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前前后后的事情总结到一块儿,孟毓心底产生了个惊人的想法。
    或许这想法别人听起来简直是不可思议,但她既然已经想到了,就必须得找个结果,否则她会憋屈死。
    *
    还以为他要吃什么山珍海味,原来不过是吃面,孟毓拿筷子挑起几根面,狐疑道:“好吃?”
    “至少毒不死人。”
    没错,毒不死,他不过是能够一句话把人给噎死。
    孟毓尝了口,鲍汁的香味浓郁,面又足够劲道,味道确实不错。不过他只吃了半碗,就把碗推到一边去,拿纸巾擦了嘴角,半晌,才开腔,说:“米苒她什么都不知道,你别去找她了。”
    “你怕我问她什么?还是怕我跟她说什么?”
    苏哲翊嗤笑,有点轻视的意味,“我不觉得你能改变什么,只不过不想米苒烦心罢了。她是我未婚妻,让她的日子过得无忧无虑,不是我的义务所在?”
    “你放心,我没有见到她,所以也没有机会告诉她,你去西班牙究竟是出差,还是别的什么!更没有告诉她——你吻过我……”
    那夜过后,两个人都没有再提起那蛊惑般的一吻。
    这时候提及,他蹙起眉头,墨黑的眸子胶结在她脸颊,她脸颊其实有点热,也不知脸是否红得像番茄。
    苏哲翊摸出一只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大片的烟雾,须臾,才轻笑一下,仿佛是蔑视,又有点轻佻,他说:“你姿色尚可,又主动投怀送抱,我就算是一时鬼迷心窍了,也说得过去。”
    “你是吗?”孟毓追问。
    他弹了弹烟灰,嘴角的笑容愈发戏谑起来,“你觉得呢?”
    孟毓探究的望着他,说:“我觉得你戴着一张面具,这张面具真的是你么?”
    他依旧笑着,“别把话说得太玄乎了,我不是我,我能是谁?”
    孟毓深深地凝望着他,搁在膝盖上的五指慢慢地蜷起来,她其实是紧张的,因为她并非是把握十足,她只是在猜测,透过他的面具去审视他的一举一动、去审视面具后的那个灵魂——究竟属于谁。
    她深吸一口气,鼓足了勇气,才道:“你去西班牙根本不是出差,我打听过了,你去巴塞罗那的日子恰是在我到达当地的两天后,永鑫集团从前也没有过跟西班牙当地公司合作的先例,而你,受了伤,始终戴着墨镜,没有人会在谈判桌上戴着墨镜吧?你问我“是不是找死”,你觉得我在巴塞罗那会有危险,为什么你会这么觉得呢?你送我回旅馆,我后来认真回想了,我根本没有同杜恒讲过地址,所以你一早就对我的行踪了若指掌。而前天,在片场,我和米苒同时有危险,你第一反应不是救青梅竹马的米苒,而是救我……”
    她一口气说了一大通话,连气都没敢多喘一下,把这两天盘踞在心底的疑问倾倒而出,她想不通,所以要向他寻求解释。
    这一切难道只是巧合?
    苏哲翊没有吭气,那点红芒在他指间忽明忽暗的,散发着幽幽的光,她盯着那点红光半晌,最后把视线重新移到他身上去,他吸了口烟,烟雾弥漫间双眼眯起来,他太过深沉、几乎是深不可测,孟毓根本无法从他的眼睛里判断出任何情绪,这让她觉得不安、没底,或许她的猜测只是天方夜谭、或许她是疯了,但她必须要问他,“你不是苏哲翊对吧?你是卲荀,你没有死,死的那个是苏哲翊……对不对?”
    四周仿佛是万籁俱寂,孟毓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深深浅浅,她紧张,手心里全是汗,仿佛是个垂死挣扎的病人,只等着医生的最后宣判,若她已病入膏肓,卲荀,就是她唯一的解药。
    在近乎死寂的沉默里,苏哲翊一直在抽烟,他抽了两支烟,从窗缝里漏进来的风将烟雾吹到孟毓这边来,她掩着唇咳嗽几声,少量的烟雾透过鼻翼钻进来,她脑袋也有些懵懵的。
    “你不说话,是承认了?”
    他弹了弹烟灰,终于看了她一眼,似笑非笑的表情,仿佛在嘲笑她方才天方夜谭的猜测,“好,我们就先假设你的猜测是成立的。可如果--我是卲荀,为什么不认你?”
    她深吸了口气,蜷紧十指,说:“若你是卲荀,你自然有理由,不跟我相认。”
    他轻笑一声,说:“不好意思,我并不知道是什么理由。”
    他还是不肯承认,孟毓只好步步紧逼,“若你真的是卲荀,那么……只有一个解释,你还在怨恨我。”
    他凝视着她,用很深邃的眼神,隐隐透露着凉意。“他为什么要恨你?”
    指间的红芒忽明忽暗的,仿佛是一只红色的眼睛,让人觉得心惊。
    过往的一幕幕瞬时在脑海里迅疾的划过,笑容邪气的卲荀、耍无赖的卲荀、为她遮风挡雨的卲荀、为她所伤的卲荀,那种种表情糅合在脑海里,她觉得脑袋几乎要爆炸一般,头疼,连胸口都隐隐作痛。她拧着眉,克制着,说:“我以为南舒姐会自杀,全是因为你。我看到她的日子,里面写了很多的东西。我以为是你害死她的,所以想为她报仇。那时,我不知道,是我误会你了。”
    苏哲翊清冷的眸子波澜不惊,这些年走来,他早已懂得如何最好的掩饰自己,正如她所说,他戴着一张面具,面具的表面是清清冷冷的皮囊,面具的背后是运筹帷幄、是心有城府,久而久之,真的美人能看透他,就连他自己,有时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谁?
    烟灰堆了长长一截,落下来,烫了手指,轻微的灼痛,提醒他,他还懂得痛,并非是毫无知觉。他也是活生生的人,并非是受人控制的傀儡、毫无气息的行尸走肉。
    对面的孟毓,及肩的中长发,小巧的五官,皮肤白皙,每每笑起来眉眼弯弯,双眸晶亮,笑容真诚,却暗藏着狡黠。而此刻的她,屏息凝神,双目流露出的紧张情绪一览无余,她在期待,期待又恐惧。
    他掐了烟,右手食指和拇指轻轻摩挲几下,指尖是冰凉的,因为血液是凉的,他身体里的每一处都冰凉,没有温度,从前如此,以后,也只能这么活着。
    如果她是对的,若他是卲荀,若他是送她金哨子的男人,若她是他的小鱼,一切会不一样么?
    开弓没有回头箭。
    年少时,我们为爱情而活,以为拥有爱情就拥有了全世界。哪怕这世界再多荆棘,只要心尖儿上的那人笑一下,冰雪都会融化了。活得久了,路走的远了,才知道,在爱情之外,有太多牵绊,承诺、责任、自尊,谁能够摒弃世俗的一切,千万年只等那一人?
    我们错过的,我们失去的,早已随着时光的河流汇入荒凉的深海,再也看不见,寻不回。
    “你没有误会我。”他的声音有抽烟后的沙哑,“因为我不是卲荀。”
    她渐渐急躁起来,“如果你不是卲荀,那么你该如何解释方才我说的那些事?如果你是卲荀,你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的救我?”
    他的眼神里似乎掠过别样的情绪,可那点亮光消失的太快,她无法即刻捕获。
    他说:“因为卲荀是我弟弟。”
    “……”
    “我知道的,远比你想象的多。卲荀告诉我的,比你想象的多。季南舒的死,哪怕是你误会了,哪怕是你算在他头上,哪怕是你为了季南舒报复他,哪怕你最后跟他说分手,卲荀他……也没有怪过你。他死前,曾经告诉我,这一辈子,最幸运的就是遇见你。最不幸的,也是遇见你。”
    她眼前渐渐模糊,鼻孔里仿佛堵着东西,连呼吸都不顺畅,十指轻轻的颤抖,只听得他一字一句清晰而缓慢的说下去,“我想,他是爱你的。所以,尽管我不喜欢你,也有义务替我死去的弟弟,做点事情。如果让你误会了,我很抱歉,今天就把话说清楚。我不是卲荀,我自小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我跟米苒青梅竹马的长大,我很爱她。说不定明年,甚至再快点……下个月,我就会娶她。你的卲荀,已经不在了,不管你接不接受,孟毓,卲荀他都已经死了。”
    “我希望从今天,我们从这里走出去开始,你能够忘掉卲荀。我想,他会赞成你这么做。他已经死了,你才不到二十六岁,还有几十年的路,还有大把的美好年华,你应该为你自己而活。为什么要浪费余下的生命只为了怀念一个死人?”
    从不曾听他一下说那么长一段话,孟毓脑袋是懵的,她原本就没什么把握,只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去试一试,这时苏哲翊同她摊牌,说是代替卲荀照看她,她应该相信么?不相信又能怎么样?她隐约已经明白,像苏哲翊这样坚持否认,就算他真的是卲荀,他也不会认她。
    静下心来想想,一切还重要么?
    如果卲荀死了,她就怀念他便好。
    若他活着,那她就在心底祝福他便罢。
    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够接受。
    *
    季南晴晚归,在楼下发现豪车一辆,线型流利,车牌号牛逼到只能够膜拜。这小区只不过是一般的居民小区,她在这儿住了两年,出入的车辆到宝马就是顶天了,这会儿看到这辆限量版的法拉利,摸着下巴寻摸着,是哪来的土豪?
    车子停下来好一会儿,副驾驶车门打开,走下来一消瘦美人,季南晴定睛一看,竟然是孟毓?!
    在季南晴来得及偷窥车主样貌前,法拉利很快绝尘而去。孟毓站定在远处望着远去的车子,久久不动。季南晴走过去,一把揽住孟毓的肩,威逼外加利诱,说:“快点从实招来,这土豪跟你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