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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要知道,嬴政自移居宜春宫以来,一直视宜春宫为禁地,从未在宜春宫召过大臣,凡有国家大事皆是在咸阳或是章台两宫召见处理,理由是……宜春宫是我家,不是办公场所。
    不管是朝中还是宫中,不知道多少人羡慕宜春宫宫人,竟然能让陛下这么宠着。
    不过看一看长公子的容貌,若生子肖母,如此美人比之长平侯和王后也不多让,也无怪陛下对其宠爱有加了。
    幸好这位宜春宫宫人平常不爱出来瞎蹦跶,对朝中大事指手划脚,否则这么厚的宠爱、这么绝色的容颜,少不得被人说成妲己、褒姒之流,影响嬴政的声誉。
    李斯左右想了一阵子,又觉得自己幸运。
    不管怎么样,能成为第一个踏进宜春宫,并且和嬴政谈公务的大臣,这只能说明嬴政对自己很信任,这种信任已经超过了王对臣下。
    想到这里,李斯又得意起来。
    只是他也没得意多久……
    跟随着赵高进到屋里,还没向嬴政请安,就看见一脸急切的嬴政拾阶而下,表情异常激动的抓住他的手,开口问道:“先生可识韩非?”
    一副笑意挂在脸上的李斯,一听嬴政这句话,要不是还记得眼前这人是秦王,真恨不得立刻甩他开的手,大叫一声,“滚你蛋的韩非!大清早的叫我来,打搅我睡觉休息,就是为了韩非那个死结巴。”
    最重要的是,嬴政在提到“韩非”的时候,表情竟然如此激动,再想想嬴政之前的行为,亲自派车让赵高去接自己,又准许自己进入宜春宫,自己没进门就主动出门来迎接。
    搞了半天,这一切都是因为韩非,而不是自己。
    李斯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塞得慌。
    可惜的是,明明心里恨得要死,面上还要装出一副善良大度的模样,开口说道:“识得,韩非公子曾于李斯一同求学于荀况先生门下。”
    “不知先生可知韩非近日行踪?”嬴政又继续追问道。
    “韩非七年前已经离开荀况先生门下,回到了韩国。”李斯略一回忆,再次开口说道。
    “韩国……”嬴政负手在李斯面前走了几圈,猛得停下脚步,回过头看着李斯,开口说道:“寡人欲请韩非先生入秦,李先生以为可否?”
    ☆、1526.10第一章
    可什么可?当然不可啦!
    李斯差点把一口牙给咬碎了。
    “回禀大王,韩非与臣求学之时,常言自己乃是韩国公子,学成之后必要报效国家,忠于君王。”李斯一脸毅然的开口说道。
    若是白仲在,肯定要吐糟李斯一脸血,一个结巴能跟你说这么多?我也是醉了?一个结巴在这个满地都是纵横家的年代,能说服韩王听他的?
    事实证明,这是不能的。
    所以韩非现在在韩国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地位高,辈份高,然而并没有卵用。
    不过幸好的是,嬴政并不知道这些。
    但是,嬴政也不在乎这个。
    “报效国家?如此人才,放在韩国岂不是浪费了!李斯你不是韩非的师兄弟吗?你去问问他,愿意不愿意入秦……”嬴政一挥手,满不在乎的开口说道:“告诉韩王,他不让韩非入秦,寡人明日就派兵亲自去接韩非入秦。”
    李斯压下心中的思绪,一拱手说道:“喏。”
    正事谈完,嬴政又命人抱出两个孩子,开始在李斯面前各种炫耀。
    “哎哟!李斯你看,寡人的闺女,可爱吧?”
    看着小贝那张和嬴政至少有八分像的脸,李斯不知道该说嬴政这是臭屁自大呢,还是男儿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少女的心,“呃……蒹葭公主果然是活泼可爱……”
    “还有寡人的儿子,可聪明了……都能背《诗经》了……”
    对于嬴政的无脑吹揍,吹捧一个一岁多的小孩子会背《诗经》,李斯原来是不相信的。
    但看着才一周岁的阿宝,特别有礼貌的向自己拱手说,“白见过李廷尉”时,李斯扭过头看着窝在嬴政怀里,手里拿着个棒棒糖,嘴角还着可疑的银丝,连个话都说不清楚的小贝。
    陛下的这两个孩子,画风有些不一样啊!
    炫耀完儿子女儿,嬴政打发李斯去办公,接着又去床上将自己的媳妇挖了起来。
    不起来也没有关系,将阿宝小贝还有两条狗丢在床上。
    看着两条狗,一个爬行人类,一个直立行走人类,一共十四条腿在白仲脸上、胸上踩过来踩过去,嬴政在心里默数着,“十、九、八、七……”
    很明显白仲没有嬴政想像的那么坚挺,嬴政刚数到“五”,白仲就抱着胸坐了起来,哀嚎一声,“两个熊孩子,劳娘的胸啊!胸都被你们踩扁了!”
    胡说!你躺平睡觉的时候,根本没有胸!怎么可能被踩扁!
    嬴政呶了呶嘴,回忆起自己当年被白仲骗的场景,躺着根本就是平的嘛,少哄寡人了。
    而面对娘亲的抓狂,两个干了坏事的熊孩子,只是抱着自家小狗,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懵懂的看着白仲。
    “娘娘娘娘娘……”小贝扭过头看着阿宝,指着白仲说道。
    “娘生气是因为她的奶奶被小贝踩坏了,奶奶被踩坏了,我们就没有奶喝了。”阿宝一本正经的说着。
    “娘娘娘娘……”小贝还是只会说这一个字,但表情看上去却有些不开心,似乎是在反驳阿宝什么。
    “我当然也踩了,可我踩的是娘的脸,我没踩她的奶奶。”阿宝顶着他那张出尘脱俗的脸,说着格外欠抽却好有道理的话。
    小贝无言以对,默默低下头,酷似嬴政的小脸,露出嬴政遇见白仲时常有的表情——憋屈!
    看着两个孩子一唱一和的小模样,嬴政歪过头靠在白仲身上,忽然开口说道:“你欺负寡人就算了,你儿子还欺负寡人的闺女!”
    白仲扯了扯嘴角,很想告诉嬴政,不管是他还是自己,一个人都是生不出孩子的。
    “对了,寡人想召韩非入秦。”嬴政再度开口说道。
    “韩非?他很爱国的喔,恐怕不会帮你。”白仲想都没想的回答道。
    “你怎么和李斯说的一样?”嬴政歪着头看着白仲,伸出舌头在白仲脸上舔了一下。
    几年过去了,白仲脸上的伤痕早已经恢复得差不多,基本上只剩下一个淡淡的红印,若是打了粉就完全看不出来;若是不打粉,也只剩下一点点,在脸颊处,看着有点像一朵盛大的桃花。
    曾经有一回,小贝指着这个伤口问,娘亲脸上的桃花是哪来的?
    当然,小贝不会说话,所以全程双子星人阿宝翻译的。
    白仲几乎没多想,就将梅花妆的传说复制了一遍,说你们的娘亲有一天躺在桃花树下午睡,结果风一吹,一朵桃花落下来,正好落在娘亲脸上,而且怎么都揭不下来。后来你们的父王,听说了这事,好奇之下跑来看娘亲脸上的桃花,结果没想到啊……别人都揭不下来的东西,你们的父王轻轻一揭,就将桃花揭下来了,但是娘亲脸上却留下了五个花瓣的印记。
    现在啊,你们父王最喜欢看娘亲脸上这个花瓣了。
    素哒!我不但抄袭了梅花妆,我还抄袭了钩弋夫人!但是那又怎么样?你们来跪舔我丫。
    说完这个一句真话没有的故事,小贝回去后也闹着要在脸上画个桃花印。
    其实,这还不算什么,小孩子嘛,两天新鲜之后就没了。
    结果这事不知怎么的就传了出去,传得沸沸扬扬的,等白仲知道的时候,她已经成“心机婊”的代言人。
    好吧,白仲一直也没觉得自己有不心机的时候。
    不过听着传说里这个为了勾搭陛下,故意在脸上粘个桃花,又故意在陛下到来之时,才让桃花落下,以此借此机会勾搭陛下。
    妈妈咪!这些女人……这些女人……钩弋夫人我对不起你,当年我不该这么说你的!
    心机婊就心机婊吧,反正心机婊又不少一块肉。
    白仲原来是这么想着的,但是当她出了宜春宫,看见满咸阳宫……不是,满咸阳城的女人都在脸上画桃花妆时,不由就“呵呵哒”了,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的女人,嘴上说的很嫌弃,身体却诚实的很嘛。
    一听说嬴政很喜欢这个花瓣,就……你们也不怕嬴政看吐。
    嬴政不是傻子,一开始他对这种市井八卦还没有多大兴趣,但是让他看见满宫的女人,都在脸上画了一个跟她媳妇一样的红印时,他深深的觉得这些女人真是太可恶了。
    简直就是臭不要脸!打人光打脸,骂人专揭短,就会戳我家阿仲的伤口。
    我家阿仲脸上的那个可是烧伤,才不是什么桃花妆。
    不过怒过之后,嬴政再想……原来阿仲对寡人是如此的上心。
    回过神,嬴政找来赵高,让赵高找几个段子手将这个故事传出去,如果可以最后再编个诗歌,可以写入《诗经》的那种,这样千百年后都会有人知道寡人和阿仲的爱情……并不,知道阿仲这个小心机,是如何勾搭寡人这朵高富帅白莲花的。
    默默的黑了自家媳妇一把的嬴政,表示寡人真是开心的不得了。
    而唯一故事里,唯一不开心的只有给小贝全程当翻译的阿宝小朋友。
    “父王、娘亲、姐姐,还有那群女人……他们都是傻逼吗?首先宜春宫什么时候种了桃花?宜春宫满宫都是樱花……其次,桃花开于春天,大春天的你在桃花树下,不会觉得冷吗?”
    这件事,就养成一后果,嬴政没事就爱舔舔白仲脸上的红印,当着两个熊孩子的面也这么干,美其名曰,帮你圆谎。
    “爱国也没有关系……那就找个好一点的借口让他入秦……先入了秦……”嬴政笑得就像帮主夫人。
    对,就是那个“喝了仁家家的奶,就是仁家家的仁”的那个,而嬴政是“先把你骗来再说,反正入了我大秦,就是我的人,你可想再跑了”。
    至于千百年后会不会被人编段子黑,嬴政表示秦王都被黑习惯了。
    鸡呜狗盗这个故事你听说过吧?我曾爷爷昭襄王干的。
    “那你准备用什么借口?”白仲笑嘻嘻的说道。
    借口只是一个借口,虽然它并没有什么卵用,以韩非的智商,分分中识破嬴政的歹毒心思。但是从古到后来都一样,打仗必须要一个借口,就像美国要找萨达姆,也是借口说萨达姆有“大杀器”,然后到后来萨达姆尸体都化成白骨了,“大杀器”什么的,还是没有找到。
    “你看咱们儿子这么聪明,又是未来的大秦太子……你不觉得应该请个名师来好好培养吗?”嬴政指着正在和小贝比赛,谁的狗狗爬得比较快的阿宝,笑着说道。
    “儿子……才一岁啊……”白仲莫名震惊了,虽然阿宝是比其他孩子要强,但是这也不用这么早就开始读书吧?这童年结束的也太快了。
    “太子自然越小培养越好,长大了再培养就累了。”嬴政伸手点了点白仲的鼻头,一脸感慨的开口说道:“祖父、父王都是壮年皆逝,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若是像父王……总之阿宝既然如此聪明,那还是越早学习越好。”
    白仲默默的低下头,声音有些沉闷的说道:“你不会早死的,你还要陪我白头到老呢。”
    “好好好!白头到老!”嬴政微微一笑,“在宗室都不靠谱的情况下,为了我们老了之后能欢乐的玩耍,你们觉得我更应该早点培养出一个可靠的接班人,这样我就可以把不爱做的工作丢给他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虎爸虎妈,一起将目光投向在自家的狗狗输了之后,目前正亲自上阵,蹶着屁股跟小贝比谁更会爬的阿宝。
    ☆、1536.10第二更么么哒
    在虎爸虎妈眼里,我儿砸天资聪明,虽然刚满周岁,找个博士生导士级的老师开蒙虽然有些夸张,但勉强也配得上大秦太子这个棒棒哒的身份,所以应该也是一个蛮过得去的理由。
    在见过阿宝的人眼里,虽然没有嬴政和白仲自恋的那么夸张,但长公子实在是过于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外加天资过人,这样的孩子一周岁开蒙,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好像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至于听到这个消息的普通秦人,除了跟嬴政以及白仲有仇的那种,大多觉得我家的长公子必定聪明过人、神童下凡,别说是找韩非当老师,就算是找荀况当老师,那也是必须的。
    韩非,你别给脸不要脸!
    没错!韩非还真给脸不要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