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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

      赵小臻摸摸并不存在的胡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庞将军:“……”
    皇上,请您上前两步,臣保证绝不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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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吸取了庞将军的前车之鉴,公孙的院子彻底沦为[开封府禁地]。
    所有人类和猫狗都绕路走,连蚂蚁也不在这附近挖洞,唯有百毒不侵的赵小臻跑不掉。经常被公孙拉着做苦力,还要背诵上百种草药和上千种药方,用公孙的话说:“你学医天赋一般,唯有记忆力尚可,药方虽然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这些都是最基础的,你死记硬背也给我背下来!”
    赵小臻非常惊讶。
    公孙先生被先皇钦此[天下第一神医]的称号,每年慕名而来挑衅、拜师、参观的人络绎不绝。刚开始那两年,来挑衅的人居多,无一不被公孙先生的医术折服。后来的几年,来拜师学艺的居多,无一不被公孙毒舌打击的体无完肤。其实他们都误会了,公孙并不是故意毒舌,他只是说话不会拐弯儿,不会委婉,不会阿谀奉承,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这才造成公孙毒舌的假象。
    公孙励志选一个天分超越自己的徒弟,因此选徒标准十分苛刻。他以自己的天赋做标准,在他口中的[天赋一般]的人,在寻常人眼中已经是[天赋极好]了。
    所以赵臻很惊讶——比起皇帝,难道我更适合做神医?
    公孙的教学方法,比包大人[温和]多了,即使赵小臻左耳进右耳出,即使赵小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即使赵小臻背了后面忘记前面……公孙也不会打他手板,公孙只会强迫他喝!中!药!
    毒药、内脏、爬虫、虫卵……各种千奇百怪的材料,被公孙亲手熬成一碗黑乎乎的药渣。赵小臻眼睁睁看着[药]出锅,当机立断指天发誓——从今以后恪守医德,救死扶伤,竭尽全力除百姓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为大宋的医药卫生事业和百姓的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麻麻再也不用担心我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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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分两头说。
    被公孙扫地出门的庞将军毫不气馁!庞将军领兵打仗时[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其它时候都比较[节能],能不用脑子就不用脑子,稀里糊涂过日子也挺好,完全不懂如何照顾自己。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他永远只穿一身单衣,如果没人帮他选衣服,他就穿同样颜色、同样款式的衣服一直不换。
    而且庞将军从不挑食,吃了相克的食物也不会拉肚子,拥有钢铁一般结实的肠胃!
    生存能力半颗星,全靠运气才能活到今天!
    生命力满天星,连小强都嫉妒的长寿命格!
    尽管公孙已经三令五申,闭关期间禁止任何人靠近他的房间,庞统仍然不长记性。在他看来,公孙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差不多,唯一的区别是——刚采的叶子新鲜嫩绿,晒干的叶子皱皱巴巴。庞将军对草药的理解,从他曾经把天山雪莲插进花瓶里做观赏植物的做法,就可见一斑了……
    一次又一次将庞将军抢救回来,公孙除了把自己气个半死,对罪魁祸首一点办法都没有。
    对付赵臻的方法,在庞统身上完全不奏效。庞统多年领兵打仗,爬过雪山,走过草原,深入沙漠,穿越无人区……这些年出生入死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别说用虫子熬药了,当年弹尽粮绝饥肠辘辘的时候,抓活虫子果腹也不是没有过!
    公孙怒道:“你就不能离我的草药远点儿!”
    面对横眉怒目的公孙先生,不怕苦的飞星将军淡定喝药,“哦。”
    毫无诚意的回答让公孙心力交瘁,总算庞统还有点自知之明,停顿片刻补充道:“你医术好。”言下之意就是——我相信你的医术好,你什么毒都能解,你是天下第一神医。
    不得不说,庞统的确是个[不肖之子],他一点没继承他爹庞吉的优点。庞吉八面玲珑口若悬河,能把死人忽悠活过来,庞统却沉默寡言,拍个马屁都拍不好,还要被拍的[马]揉揉屁股自己领悟。
    虽然庞统拍马屁的技巧不咋地,公孙还是忍不住笑了一下。能让庞统开金口奉承一句,实在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而且庞统仰着脸坐在椅子上,一脸严肃地拍马屁,这模样还是挺讨人喜欢的~
    ╰(*°▽°*)╯可喜可贺!和公孙住了这么久,庞将军终于彻底掌握顺毛的诀窍,同时也证明就算面瘫脸也能撒一手好娇!庞将军干得好!把神医骗到碗里来!你在天国的母亲也为你骄傲!
    庞统的性格也是奇葩,平时少言寡语,对赵臻都懒得搭理,见面基本不说话,点个头就算打过招呼了,气焰嚣张的一塌糊涂。幸亏赵臻是真没架子,真不在意,如果换一个心思重的皇帝,肯定要犯嘀咕——你这是功高盖主藐视皇权?还是拥兵自重有啥想法了?态度比朕还嚣张!岂可修!
    公孙时常感叹:除了包大人,他和展昭完全不适合做官。至于庞统,如果没遇到赵臻,就算庞统自己不想造反,早晚也会被上位者厌弃,自古以来多少功高盖主的名将,只有两个结局……
    不是被逼反,就是被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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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拾好公孙的草药,赵小臻被塞进大浴桶,从头到脚洗剥干净,沾过草药的衣服统统烧掉。赵小臻被热水烫得红扑扑晕乎乎,趴在展昭身上甩毛。展昭没被甩到,坐在旁边的白玉堂却遭了秧,被赵小臻甩了一身水珠……
    白玉堂明白赵小臻的意图——熊孩子懒得自己擦头发,又舍不得指使展昭,故意往自己身上甩毛,是想让自己帮他烘干毛发。白五爷为自己出色的理解能力默哀,挥挥手帮赵小臻吹毛。
    (——)至于故意用冷气这种事,不提也罢。
    经过这段时间细心保养,赵小臻枯黄分叉的头发有了很大改善,虽然还是有点黄,但手感已经变得滑顺顺。古代没有染发剂,赵小臻的小黄毛很潮很时髦,在阳光的照耀下特别灿烂。
    古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不会减掉头发,但头发太长会影响行动,所以该剪的时候还是要剪。赵小臻上辈子养成了爱臭美的习惯,时刻注意自身形象,经常关起门来亲自剪头发,把分叉的部分喀嚓掉,将发尾修剪出完美的弧度!
    众人坐在客厅聊天,忽然衙役来报,“庞大人求见。”
    众人的眼神齐刷刷地看向庞统。庞统借宿开封府,明面上的理由是:在城内没有宅子(原来的宅子过户给奶娘了),和公孙是好朋友,所以在开封府借宿。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躲!麻!烦!
    躲避上门骚扰的庞吉,躲避有心人的试探,躲避心怀不轨的拉拢……毕竟满朝文武都知道,开封府是铁杆帝党,是皇上的坚强后盾,庞统住在开封府就等于表明立场。行贿的人不敢来开封府,心怀不轨的人更不敢来,庞统借开封府躲了不少麻烦,唯有一个麻烦永远也躲不掉——他爹庞吉。
    庞吉毕竟是庞统的父亲,就算父子俩感情不合,可在外人眼中,一笔写不出两个[庞]字。
    庞吉老奸巨猾,庞统越是立场鲜明地忠于皇上,庞吉就越要咬着[父子天伦]不松口。别人想对赵臻献殷勤还找不到机会,庞吉守着这么好的儿(机)子(会),走过路过绝不能错过!
    于是,庞吉隔三差五就来开封府探望儿子。名义上是探望儿子,时间却选得很微妙,每次赵臻前脚刚到,庞吉后脚颠颠赶到看(献)儿(殷)子(勤),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这种做法虽然让人厌烦,但庞吉太会做人了!时刻不忘了投桃报李,从前闭口不提大儿子庞统,现在张口闭口称赞庞统孝顺。天下人都看重孝道,庞吉的做法既是献媚也是警告!
    ——你好我好父子双赢,鱼死网破鸡飞蛋打。
    赵臻很欣赏庞吉的无耻,赵臻最讨厌伪君子,却不讨厌真小人。
    庞吉呼哧呼哧小跑进屋,“皇上啊!不得了啦!出事啦!”庞吉的乌眼青好多了,看来已经上过药了。赵臻刚洗完澡有些口渴,端起茶杯咕噜噜牛饮,“庞大人莫着急,缓口气慢慢说。”
    庞吉掏出小手帕擦擦汗,“这不是最近嘛,拙荆娘家被拐走十几年的妹子找回来了。我那岳父年纪大了,人也糊涂了,再加上丧女之痛的打击,认定小红不是当年被拐的女儿。”
    庞吉眼珠一转嘴巴一张就颠倒黑白,把嫌贫爱富说成了受惊过度。庞吉还聪明地略过赵臻,把事情全拦在自己身上。“臣这几天茶不思饭不想,一直为这件事烦心,就想派人调查小红的人品,如果真是个好姑娘,臣就做主认下来。结果家丁调查之后,发现这个小红有些不妥……”
    庞吉悄悄观察众人的神色,发现所有人都很诧异,这才把心放回肚子里。
    看来这不是一个圈套,皇上和开封府确实没发现[小红]有问题!
    庞吉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绝好的邀功机会!成败在此一举!
    ☆、第114章 奇葩密信
    老谋深算的庞吉突然跑来开封府,难得没有例行拍马屁,而是单刀直入正题——小红有问题!
    开封府众人在惊讶的同时,居然有一种[终于来了]的感觉。
    当初,小红出现的时机太过凑巧,一开始就引起众人的警惕,但是这种[警惕]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像一场杞人忧天的闹剧——因为小红实在太正常了!无论言行举止还是身份经历,小红都完美的无懈可击。缝缝补补洗洗涮涮,唱歌跳舞识文断字,交给她什么任务都能办得妥妥当当。
    小红一直借住在厨房大妈家里,每天都来开封府后厨帮忙。刚开始众人以为小红是探子,混进开封府肯定是为了通风报信之类的,可明里暗里试探了好几次,也没发现小红给谁传递消息。
    小红性格腼腆,乖巧懂事,人际关系也简单。每天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早晨从厨房大妈家中出发,在开封府后院干一天活儿,晚上跟厨房大妈一起回家,第二天周而复始。
    而且小红非常低调,从不主动接触任何人,不爱打听消息,也不跟其它丫鬟聊八卦,对自己的事更是绝口不提。问了一遍、两遍、超过三遍以上,她立刻泪汪汪地看着你,仿佛你做了神马惨绝人寰的事?除了每隔几天就向包大人询问寻亲的进展,小红在开封府完全没有存在感……
    但是不知道为啥,众人就是怀疑她。
    难道是陷入误区了?
    因为先入为主觉得小红有问题,所以总想在鸡蛋里挑骨头,无论小红做什么都觉得她有问题。人毕竟是受情感支配的,产生这种反应也不足为奇……因此,当庞吉提出[小红有问题]时,众人因为潜意识中早有预料,才会产生一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觉。
    包拯第一次对只会溜须拍马的庞吉另眼相看。他也派衙役调查小红,结果一无所获,可庞吉刚查了不到一天,居然就有收获了?“从前一直以为你是饭桶,仔细一看,居然是很有用的饭桶!”
    庞吉:“……”
    (╯‵□′)╯︵┻━┻
    你才饭桶!你全家都是饭桶!开封府从上到下都是饭桶!
    展昭和庞统同时摸摸膝盖——膝盖好痛?
    庞吉毫不客气地挤兑包拯,“那个小红也算精明,居然想到用种方法传递消息,若不是老夫明察秋毫洞察先机,就凭你黑不溜秋的榆木脑袋,一辈子也休想破案!破案要动脑子啊!”
    赵臻赶紧打断庞吉,“别卖关子,快说正题!”再纠缠下去,两人非得打起来不可。
    庞吉压低声音对众人道:“我命人检查小红的月事带……”
    “噗!咳咳咳咳咳!!!”众人集体被呛住,就连面瘫脸庞统也破功了。
    就算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手段也太……
    众人将嫌弃的目光投向庞吉:这老头不会有什么变态嗜好吧?!
    庞吉也觉得尴尬,“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也是凑巧了,老夫今天刚派人观(监)察(视)小红,就发现小红出来丢垃圾。我的人就顺手翻了翻,结果发现一个牛皮纸包,打开纸包就发现了月事带……”庞吉尴尬地揉揉乌眼青,“我那手下还骂了句‘晦气’,随后才觉得不对劲儿。”
    见众人听得入神,庞吉故意停下来慢悠悠喝口茶,看够了众人急切的表情才慢吞吞道。
    “按理说,月事带这么私密的东西,是不可能轻易扔掉的。而且那东西做起来费事儿,布料也不便宜,绝不是小红那种没有收入的小姑娘能承担起的。再说,就算真不要了,也该直接烧掉,何必神神秘秘用牛皮纸包起来扔到外面?”庞吉挺着肚皮嘚瑟,“这种行为不合常理,难道不奇怪吗。”
    公孙想了想,“唯一的解释是,小红想利用正常人的厌恶心理,掩藏真正的秘密。”
    庞吉得意道:“老夫当时也是这么想的!”
    庞吉正在嘚瑟,包拯一盆凉水泼下来,“月事带这种事,平阳侯还真清楚啊。”
    庞吉一时词穷,“这个……月事带的事,虽然不是老夫发现的,可是……让经验丰富的老宫女观(监)察(视)小红,可是老夫亲自下的命令!”庞吉得意的笑,“老夫还是很有识人之明的!”
    赵臻愣了一下,“什么老宫女?”
    庞吉道:“前段时间,宫里不是放了一批宫女吗,老臣府里正好缺人,就顺手挑了两个。其中一个年纪大的,听说是从浣衣院里放出来的。浣衣院是专门惩罚犯罪宫女的地方,一般人进去或许一辈子都出不来,既然她能从那个地方放出来,肯定不是泛泛之辈!”
    展昭对白玉堂眨眨眼——是不是查宫女案时,帮过咱俩的老宫女?
    白玉堂懒洋洋地挑眉——如果真是那位老宫女,总觉得比庞吉靠谱多了。
    公孙也对庞统使眼色——你还说你爹是饭桶,这不挺精明的吗?
    庞统面瘫脸内心冷笑——小事机灵,大事糊涂,只会计较些蝇头小利,他就是这样的人。
    公孙心满意足地收回视线。
    早就发现,庞统虽然不爱说话,眼神却很丰富。庞统用眼神表达意思,往往比直接说话更清楚。庞统很少会说长句,经常都是几个字几个字往外蹦,只说关键词,把他认为无用的地方省略掉。
    据庞统的副将汪洋透露,庞将军排兵布阵时也极少说话,经常用手势和眼神代替语言。作为庞将军的临时翻译,汪洋不得不练就一身察言观色的绝技!
    另外庞将军在哪里都不合群,用赵臻的话说就是——画风不对!
    每次打了胜仗,壮汉们凑在一起开庆功会,庞将军端坐第一把交椅板着脸吃饭。底下人不敢交头接耳说笑打闹,从将军到小兵全都安安静静闷头扒饭。庆功会现场一片寂静,除了碗筷碰撞的脆响,只有络绎不绝要求添饭的喊声。啥时候庞将军吃饱喝足回房睡觉,其他人才开始喝酒划拳侃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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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归正题!
    包拯总看庞吉不顺眼,尤其是庞吉嘚瑟的时候,尤其不顺眼!
    包大人淡淡道:“平阳侯真机智,点个赞。”
    真机智什么的,点赞什么的……连包大人都被赵小臻荼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