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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我外公一共二子二女,长子长女是原配所生,次子次女则是继室生的,我娘是便是长女,继室方氏进门时,我大舅舅已经十三,我娘也已九岁,而等方氏生出孩子时,我大舅舅已经十五,而且她生的还是女儿,故而一直到现在,她对我大舅舅还有我娘都不错。”
    杨婵:应该还有但是。
    果然,赵远山道:“但是方氏好的让兄妹两离了心,大舅舅认为继母好,而我娘则认为继母不安好心,之后大舅舅考中秀才,方氏便将自己哥哥的女儿,小方氏许配给他,本就认为继母为人不错的大舅舅,在小方氏的枕边风下,更是偏向他。”
    接下来的故事就有些狗血了,方氏想要将赵母嫁给自己哥哥家有些跛脚的外甥,起先李父和大舅都不同意,后来也不知方氏怎么劝的,竟然都认为嫁给那跛脚外甥不错。
    方氏一气之下跑回自己外祖家,找来亲舅舅做主,这才没有被父母嫁去方家,之后又在舅舅的帮忙下,订下赵家这门亲。
    按理到了这也就差不多了,可惜方氏心中暗恨赵母不听她的话,落了她的面子,不给准备嫁妆不说,还在李父面前一个劲数落赵母,久了赵母在家中自然难捱。
    足足度过半年这种被孤立的日子,赵母只穿了一身嫁衣,带了几身旧衣服嫁到赵家,没有半点嫁妆,娘家还这么不靠谱,她在赵家过的日子可想而知,直到生下赵远山才好些。
    到底是自己娘家,日子好过了,赵母慢慢恢复走动,可也是这次重新走动,让两家关系再次降到冰点。
    赵母带着赵远山回娘家,一顿饭工夫,远山就被娘家外甥给欺负了,须知外甥比远山大了整整五岁,赵母气不过找了小方氏,一阵推搡下,两人同时倒地,谁能想到赵母和小方氏都怀有身孕,还一起没了。
    这下,两家可吵翻了天,具体赵远山也不知,只知道自那以后再没有往来,年节也不走动。
    直到外公病重,赵母才回了趟娘家,之后还是没怎么变化。
    “你不是说婆婆去年还送了年礼?”不是说不走动了?
    “诶!小舅被继外婆宠的不像样,染上酒瘾,但凡家中有几个钱就偷去打酒喝,没有钱就发脾气,喝了就便发酒疯,总之,日子越过越难熬,后来娘看不下去帮了接济了几回,不过无事于补,就每年过年送些年礼。”赵远山叹气,提起这糟心的外祖家,真的有叹不完的气。
    “你明儿准备几个红包,给我两个表哥家的外甥,不需多,一个放二十文就是。”大前年方氏去世后,家中好过不少,娘给的红包自然就少了,去年直接给了二十文,几年也照例。
    杨婵点头表示明白,东西送多了总要两家分,可是给的红包就是个人的,到底一个是亲大哥,一个继母生的弟弟,还是会偏心。
    左右明天就要过去了,见到自然就会知道。
    想到这,杨婵突然想起远在京城的杨锦,不知他过的好不好?
    京城中,杨锦突然打了个喷嚏,身后小厮忙给披上外套,小心伺候道:“表少爷,这天冷的很,还是关了窗,免得着凉了。”
    摆手,望着窗外几支开的正艳的梅花,道:“无妨。”他跟着师傅还学了武,这点冷根本不算什么。
    只是不知姐姐如何,还有铭哥儿?想到这,他冰冷的心微微暖了些。
    明王告诉他,喝了毒药的不是铭哥儿,而是母亲找的一个小厮假扮的,那便是说铭哥儿也还在世。
    母亲一向有心计,这个他知道也能理解,这次也很好的运用了她的心计,帮助姐姐还要弟弟拖了一段时间。
    他一直坚信,他那聪慧的姐姐一定还在人世。
    “表少爷,奴婢做了些点心,您可要用上一些。”一个稳重丫鬟进来,抬起头,彩菊只能算清秀的脸露出来。
    “恩。”杨锦转身至桌子,挥手让小厮退下,“这儿有春兰伺候就行,你下去吧。”
    “是。”表少爷一向喜爱春兰伺候,并没有什么值得质疑。
    等人退下,春兰从袖中取出一封信递给杨锦,“这是主子让我交给你的。”
    “多谢。”杨锦点头,也不看信,捏起一块点心慢慢吃起来。
    彩菊见了,拎起食盒恭敬退下。
    ‘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林州当铺收玉佩一块,与本王这块可合上。’
    寥寥一句,却在杨锦心中掷下一道惊雷,可以和明王所戴玉佩相合,那至于姐姐身上的羊脂凤佩。
    这么久了,终于有姐姐的消息了。
    一直没有多少表情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表情。
    ☆、第42章 恶有恶报
    静寂的夜里,冷风呼呼吹过,明王看着手中的玉佩,眸色暗沉。
    也许杨婵不知道,他从很久就开始关注她。
    身为男子,自然会想知道自己的妻子是什么样的人,而身为有野心的皇子,更要关注其品行,若是太蠢或是太刁蛮,他不介意死个未婚妻,而彩菊就是他安排在杨婵身边的人。
    杨婵的出色没有让赵远山失望,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女红厨艺,管家理财样样精通,小小年纪便能帮杨夫人管家,性子温和,举止大方得体,这样的妻子,正是他心目中所想。
    杨婵是他心中肯定的妻子,不想说没就没了,有道是越得不到的越想得到,这是身为男人的通病,明王自也不例外。
    如今得到杨婵的消息,虽说不能娶为正妻,那便收进府里当妾,等日后他登基为皇,自然不会亏待她。
    不过首要任务便是赶在二皇兄前找到她,取回那本账册,他不会天真的认为二哥已经放弃掰倒他的想法。
    最近林州城有些不平静,当然是暗中,普通百姓完全不知,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
    城南的一座大宅子中,一个中年男子靠坐在躺椅上,一个二八妙龄女子在他身后不轻不重的捏着肩,还有一个女子则在敲着他的腿,瞧他那闭眸享受的模样,俨然一副富家老爷模样,
    “老爷,您怎的在这,昨儿不是答应奴家去香满楼”一个身穿大红牡丹绣花褙子的女人巧步而来,路过之处,留下一抹许久都消散不去的浓香。
    老爷没好气的瞟了她一眼,“滚滚滚,老子现在烦的很,别过来找事,”
    凶狠的模样成功让女子止步,并往后退了几步,头上两支金步摇撞的叮当响,捏紧帕子的手指涂着和衣服一样的颜色,手腕上戴着两只粗粗的金镯子,愣是将原来娇俏的人打扮成暴发户模样。
    这女子是老爷新娶的姨娘,很是得宠,饶是如此,也被脾气粗暴的老爷打骂过,不敢顶嘴,怯怯的退下去。
    “跟没吃过饭似的,都滚出去.”老爷满脸烦躁的挥手,片刻功夫,屋里就剩他一人。
    没错,此人就是抢了杨婵东西的恶奴,李叔。
    要说这李叔先时小心谨慎的很,不过到了这林州之后,听说杨家被抄家,原先的奴仆也尽数发卖,就放心了许多。
    再有南边水患更重,还出了瘟疫,别说杨婵那样的娇小姐带着一个小娃娃,就是他这样的大老爷们能不能熬过去都两说。
    如此,他花钱大胆了许多,等南边水患平息,又过了半个来月,没见半点风声,再一想就算杨婵活着,就她这逃犯身份,断不敢报官,顿时胆气十足,不再畏手畏脚。
    他花大价钱买下城中五进豪宅不说,还买了不少奴仆伺候自己,紧接着又纳了几房小妾,那日子过得别提多逍遥自在。
    好歹知道自己的钱来路不正,他也不敢在外乱来,纳的都是自己买的漂亮些的丫鬟,后来偶尔去去青楼。
    其中最得他宠爱的便是方才的金姨娘,是他上月新收的妾室,是一户穷苦人家的女儿,因贪慕虚荣,自愿卖身为奴,好攀上高枝成凤凰,不想还真让她得逞了。
    这金姨娘不负她的姓氏,最是贪财。
    得了宠爱后从李叔身上要了不少东西,上回见了李叔身上的玉佩漂亮,缠了好久终于要过去。
    不过她不爱玉啊书啊的,就爱白花花的银子。打听到这玉值钱,就拿去给当了。
    别说,还真叫她当了一千两银子,一千两啊!这要是以往,一辈子都见不到这么多银子,不,是想都不敢想,竟然这么一块小小的石头就值一千两银子。
    这事让她很是自得,觉得自己拿了一块玉换了一千两白花花的银子,乃是最好的买卖。
    不过玉是老爷赏她的,不敢和老爷说,怕他下回不给了。
    万没想到,林州会热闹,完全是因为那块玉惹的。
    关注杨婵的可不止明王,原来的二皇子,如今的贤王可还没死心,一直在找寻,明王得到消息没多久,他便也知道,前往林州中就有他的一批人马。
    不需查探,只要打听几句,立马就知道那玉出自城南的李府。
    再去一查,不出三日,就得了消息,这人不过是杨家一名马夫,根据他到林州的时间,还有花的钱财,不用想也只如何来的。
    “竟是被马夫劫持了?”贤王将信点燃扔到水里,冷声道:“人现在在哪?”
    “李大已经被属下先行一步带走,现今就在林州一处地下室,随时可审问。”蒙着脸的黑面男子低头恭敬道。
    贤王嘴角微微勾起,“很好,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一定要逼出账册的下落。”
    同一时间,明王府中,明王也得知了确切消息,眼睛微眯,“暂且静观其变,若是那边没问出东西便罢了,若是问出东西……你们该知如何做。”
    “是。”来人干脆利落回答,起身之际,问道:“那杨姑娘?”
    本来他们还想着杨婵身上带了银钱,总会想法子过好些,如今倒好,财物都被人抢了,估计没病死,也饿死了。
    “收回一部分人手,留着两个继续看着,半年后……便无需再找。”明王淡淡道。
    显然,他也认为杨婵还活着的几率不大。
    翌日,杨锦收到彩菊带来的消息,忍不住晃了晃身子,面色苍白,双目失焦,姐姐是他撑到现在最大的希望,怎么可能会出危险?
    不,他绝对不相信姐姐有事,还有铭哥儿,那么小那么乖的孩子,绝对在某个地方等着他。
    “阿嚏……”杨婵揉了揉鼻子,这两日老爱大喷嚏。
    “是感冒了?赶紧再加件衣服。”赵远山忧心道。
    杨婵嘴角微扬,“没有,许是谁在念叨我呢!”
    ☆、第43章 熟人?(抓虫)
    对于京城中的一切,杨婵一无所知,她现在正忙着将杨平送入学堂。
    过完年杨平就六岁了,正是该进学的年纪,赵远山要忙家里的活,还要准备今年的秋闱,实在没有多余时间教他。
    “老师的学院已经重开,我瞧着就送老师家吧?”赵远山建议道。
    原先赵家村也有学堂,可惜学院和教学的老先生都在这次水患中没了,村中如今有资格教书的便是成为秀才的赵远山,可是他连教杨平的时间都没,哪还会办学。
    邻村也都没恢复学堂,杨平想要上学只能去镇上。
    这里到镇上十几里路,杨平一个六岁的孩子,他们不可能放心让他独自去,在一个来回也是问题,总不能让赵远山日日赶十几里路接送,就算他成,杨平也吃不消,最好的法子就是托付到信得过的人家中。
    恰巧老师重新开了学堂,又是最值得信赖的长者,放在他家中最好。
    杨婵想起现代很多外出做生意的父母,都是将孩子托给老师带,这法子倒是不错,每月逢十去接杨平回来一趟,就像住校一样。
    把这想法和赵远山一说,他想了一下就答应了。
    镇长对赵远山一向较为照顾,把杨平托付给他,他定然会答应,可这银子就不知该怎么弄。
    “这倒无妨,平哥儿逢十回来,我让他带足米面,老师家中没有田地,咱们家种了什么菜就送一些过去,你绣工好,逢年过节给老师和师娘还有师弟一人备上一套衣服。”赵远山想了想,道。
    镇长本来有一子一女,长女水患没了,只留下一个年仅八岁的儿子。若是杨平过去,正好可以成为玩伴。
    两人商量妥当,过完元宵便带着杨平去镇子。
    虽说重新开了学堂,但是老师如今有一个镇长身份,显然没多少时间教学,便找了两个老秀才来。
    才进院子,就听到一阵朗朗读书声,杨平明显很好奇,小身子都斜过去了。
    杨婵摸摸他脑袋,“一会见到师傅,要乖乖听话,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