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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周遭的人听了刘老爷子的话,无不点头称是。那神情,就是打心眼里的认同,信的很,信得深信不疑。
    ☆、第三十八章 嘴仗引发的血案【二更】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方婉之和连喻都在充当一个倾听者。
    在如此漫无目的的交谈中,他们似乎能感受到“信仰”之于他们,他们之于“信仰”的一种悲哀。
    其道理雷同于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直吃斋念佛多年,却愕然发现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跛脚和尚先于自己成了佛。
    他突然有点不知道,这么多年所信奉的是真是假了。因为‘真和尚’没有成佛,酒肉穿插的‘假和尚’却成了佛。
    而再突然有一天,一个同样吃斋念佛多年的人成了佛,反过头来告诉他,吃斋也能成佛。这便如同在他心底重燃了希望,让他觉得这些年并非做了无用的功。至于信奉与否反而无关紧要了。
    他只想要一个结果,而当他执着于一个结果的时候,又如何不是内心对于原有信念的彻底崩塌。
    连喻觉得,老百姓信罗盘儿,也不信他,就如他们心底知晓的很清楚,罗盘儿不是大慈大悲,驱鬼降魔的银子逐年水涨船高。然而他们信了,也信的有些怕,称不上畏惧,到底没那么心甘情愿。
    他不动声色的听,不动声色的琢磨,时不时伸手绕两圈方婉之鬓角的长发。
    最近一段时间她好像都穿的不好,不是装丫鬟就是扮乞丐,头发毛毛躁躁的,都快卷成一缕麻绳了。
    方婉之本来听的挺认真的,未及自己的头发被连喻卷过来卷过去,脸上总是痒丝丝地,就伸手扯过来,他又扯回去。再扯过来,又被扯回去,最后倏的一叹息,也就由着他去了。
    周遭有几个好信的妇人,年纪大了也没什么忌讳,忍不住笑道。
    “哟,瞧这小两口儿亲香的,刚新婚吧?瞅着真腻歪。”
    方婉之整张脸都羞的通红。
    那妇人尤自在说着:“准备什么时候生娃啊?有二十了吗?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是两个娃子的娘了。你公公婆婆呢?怎地没跟你们一块儿出来?”
    方婉之没一句话能接的上的。
    作为一个姑娘家,对于这种问题她自然也是羞涩的,更兼之两人还没有确定关系。只是羞着羞着,也就羞涩不下去了。因为只有她一个人羞,连喻还在挺没皮没脸的抓着她的头发。
    方才那股子娇羞劲又就着饭吃了,没好气儿的扯回自己的头发道。
    “问你呢,什么时候生?公公婆婆哪里去了?!”
    连喻依旧将头发扯回来,思度着用点什么补一补,口里不忘还嘴。
    “王守财不是你儿子?它最近胖死了。”
    众所周知,这是个极容易引发‘战争’的点,对于王守财的胖,以及连喻的嘴贱,方大姑娘永远抱着极大的战斗热情。
    果然,这话将将一落,二人立马开战。
    方婉之板着张脸,眼睛瞪的有铜铃大:“这还不都是你惯的?大晚上的喂这个喂那个,自己吃还要带着王守财吃。”
    连喻就挺认真的看着她说:“你不做我不就不吃了吗?”
    是谁说他需要长身体的?
    方婉之气的都要挠他了。
    “是谁嚷嚷着自己要饿死了的?”
    连喻装没听见,末了伸手一捞扯了她过来道。
    “晚上吃天麻鱼头吧,鲤鱼头,让白晏沉去买去。”
    方婉之就想说奇了,你跟我吵架我还给你做鱼,而且,好端端的吃鱼头做什么?再仔细一想,抿着嘴角又乐了,当下也不欺负他了,由着他扯自己的头发去。
    天麻滋补,鲤鱼头固发,这东西是个会心疼人的呢。
    吵着吵着就恼了,恼着恼着就好了,周遭的人都是这么过来的,瞅着小两口打嘴仗,都是个得趣的模样。
    与此同时,距离他们的不远处也有人在打嘴仗。不过不是两口子,而是两傻子。
    是说在连喻和方婉之斗嘴这当口,刘凌早也在那边听到了村民对于朝廷斩杀大祭司,让他们心中存有怨气那段皱了眉。
    他觉得这些人的理论简直混账透了,再看看他们一个个的破布麻衣,分明还算有些体己,却还是瘦骨嶙峋。可见那些好东西都是进了罗盘儿的肚子了。
    喉咙里吭哧咳了一声,他当时就想要反驳的,只是骤然想起连喻来时的叮嘱,又忍了下来。
    奈何他站的那一波人里,忒是对罗盘儿歌功颂德的不行,以至于他越听越听不惯,越憋越来火。憋到最后,扯着嗓子就吼了一句:“没见过哪个驼子是抓鬼抓出来的,那就是生下来就是那么个东西。再不就是习惯不好,弯腰驼背还给他想出个美名,你们脑子没毛病吧?”
    张良听后也跟着符合:“就是啊,朝廷斩杀大祭司,那是因为他敛财又敛女人,德行糟烂透了,你们这个什么锹神也是一幅德行,现在要银子,以后就不知道要什么了。”而后伸手一指抽烟袋锅子的大爷。“我看你通身都要瘦成人干,自己都吃不饱了你养着他?有那闲钱还不如给自己爹修修祖坟呢。”
    二傻的言论,粗俗直白而缺少新意,然而事实是不是这么个理?咱们得承认,是这个理。明白人都看得出来那罗盘儿是在靠着花果村百姓的无知和自己的小聪明搞出了些猫腻。然而这话,即便是要讲,那也不能是现在讲。
    如今全村的百姓都受了蛊惑,众口铄金,你说他们不对,说罗盘儿是驼子,那就是侮辱了整个花果村。
    这就好比沙土之中矗立的一根标杆,它立了几十年了,风吹雨打都在那里。可是你来了,偏生说它不好,要给推了,没人会感激你,只会越发的觉得你不识抬举,不懂分寸,亵渎了他们的神明。
    刘凌和张良俨然就在推这顶标杆,因此没得半分转换余地的遭到了嫌弃。
    骚动的人群开始不停的口沫横飞,言谈之间无不在斥责他等外乡人的不明事理。
    其中尤以几位杰出的家庭妇女为代表,刘凌被毫不留情的问候了一整圈的祖宗。
    再来说刘凌,虽说是个没什么学问的,但到底是皇室子弟出身,跟坊间那些荤五段子不同,翻来覆去几句脏话,再往后就词穷了。
    他心知自己不是老娘们的对手,怒极之下竟是猛然掀开外衣露出里面的蟒袍,挥舞着胳膊喊道。
    “妈了个巴子的,还反了你们的天了呢。你们知道老子是谁吗?老子是....”
    没人管你老子是谁,几乎是那身官袍亮了相开始,老百姓的烂菜叶子和棍棒就招呼过来了。
    对于朝廷的人,村民们的恨意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层次,怕,他们也怕。但是村里头闹鬼,死了好几个人了,罗盘儿又说,闹了鬼都是因为朝廷砍了不该砍的人。那他们要给罗盘儿银子,也都是朝廷的错。加之,他们哪里认得什么品级?白晏沉到了这地界是怎么招呼的,他们便怎么招呼刘凌。
    要说刘凌和张良,虽说是烂泥一直糊不上墙,但是在京城根里随便抻出来一个都能蹋得地皮抖上一抖的人物,如今被一群老百姓人连推带搡的砸了一脑门子的烂菜叶,整个人都蒙圈了。
    刘凌嘴里还在嚷嚷着“本王诛你们九族信不信?全部杀光,我带了兵来的,谁敢砸我。我操!你再打我一下试试?王八蛋,张良!张良!保护本王!连喻呢?连喻!!”
    连喻早拉着方婉之坐到了最高的树杈上,两人都是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两条腿,面无表情的盯着下面,有些瞠目结舌,也有些放任不理。
    方婉之眨巴着眼睛看了一会儿,问连喻。
    “还不去救?”
    连喻摇头。
    “再让他们砸一会儿吧。”
    因为刘凌的公然骂街和打草惊蛇,打探的计划被全盘打乱了。
    坐在小阑山幽静的小树下,没有一个人的脸上是有好颜色的。
    刘凌还在骂骂咧咧,一脑袋的烂菜叶鸡蛋壳摘都摘不完,顺着脸上的头发往下淌汤。骂了一会儿,觉得还是不痛快,又不敢直接冲连喻发火,闷生生的拽下一大把青草,指桑骂槐的扔了张良一脸。
    “你方才干啥去了?为啥不救我?本王平日给你的银子还少吗!正经时候连点用都没有。”
    连喻连看都没看他。
    连喻不看,刘凌嘴也不停,还在瞪着眼珠子说。
    “明天再去一趟,那个谁不是有面具吗?带着面具再去,....老子还就不信了,争不过一个神棍?....我钱都花了!”
    明显是在埋怨那个谁没给他破财挡灾,十分的废物云云。
    最后是方大姑娘听不下去了,张口说道。
    “奴家是个姑娘都懂得打草不能惊蛇,王爷心直口快说的确实痛快了,但那些老百姓都是被罗盘儿蒙了心了,您这样大张旗鼓的宣扬带了兵。往后再想进村打探连个门都没有了,兵探虚实方好入境,如今虚实不明,还如何再去?”
    要说小两口都护犊子,你看方婉之自己骂连喻行,旁人骂一句她都不痛快。但刘凌到底是王爷,所以这话说的,七分客气,三分不客气。刘凌听后愣是无话可说。因为觉得阿桃说的在理,凶的也在理。再一看连喻,正靠在树下摆弄扳指玩儿,脸色不是很好看,这才觉出自己闯了祸,大气儿也不敢出了。
    他有点怕他揍他,连喻打人,单凡参过他的朝官都被揍过。
    抬手擦了一把脸上的菜叶子,他顶不好意思的说。
    “那个,本王也不是故意的。你看他们那些人....唉!我也是没忍住。连喻,你别生气啊。”
    说到底,刘凌跟刘礼还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前者是真傻,真没脑子。后者是装傻,装的没脑子。因此刘凌这话说出来,倒是十分的实心实意。
    他的智商本来就有缺陷,再看那一脸遭了三灾八难的模样。
    连喻依旧一吭也没出,站起身闷声不响的就走了。
    他之前没跟傻子站在一边过,现在冷不丁站了,还真有点闹不清楚他们的套路。
    ☆、第三十九章 难得糊涂【三更】
    次日,连小爷起了个大早,也不知道打哪捯饬出一件漆黑无比的袍子,穿在身上都拖拉到地了,袍子外头是一条顶大帽子的披风。
    方婉之瞧着像是送葬的,皱着眉头摇头。
    “这是打哪来的?”
    连喻侧头一笑,吊儿郎当的说。
    “我抢的。”
    方婉之看他那没正经的样子,差点就拎了他的耳朵,想说抢也不抢件好看的。
    结果定睛这么一瞧,原是花果村铁锹阁护法的衣服。她眼见着连喻在脸上盖了张挺丑的男人面具,嚼着瓜子问他。
    “昨儿夜里你去花果村了?”
    他就嗯嗯的点头,衣服领子总扯不好。方婉之便丢了手上的瓜子皮给他整理。一面顺着领口一面道。
    “今天还要上山?”
    她大致是猜到他踩好了点,准备白日直接探到阁子里,跟罗盘儿‘聊会天’。
    连喻点点头,一抬眼睛看到她手指头上的划痕不由伸手握住了,皱着眉头道。
    “昨天到底还是伤着了?”
    方婉之只觉那双手指温润的紧,脸上红扑扑,抬着脸笑道。
    “我是纸糊的?你呢?身上疼不疼?”
    昨天连喻冲进人群救刘凌的时候,难免跟花果村的村民起了冲突。那些人都是老百姓,多数还是长者,连喻不想伤了他们,只能一直将方婉之护在身下,即便没有直面村民的棍棒,但是耳边呼啸而来的风声无不在提醒她,那力道有多么的重。她没有听到他的闷哼,但是心疼死了。如果刘凌不是王爷,她得冲上前去撕了他。
    连喻却连眼也没眨,依旧皱眉看着她的手指,末了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药瓶细细涂抹在她的伤口处,又吹了吹。
    “不疼,等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