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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陆舟揉了揉她的手心,并不关心这个,只说:“你可是答应嫁给我的啊。”
    “我知道。”沈亦欢回握住他的手,“我知道。”
    陆舟坚定道:“我跟你一起去,放心。”
    ——
    后面几座城市的摄影展,沈亦欢没有跟着跑,而是在新疆待了一阵子。
    原先把陆舟调回北京主管那个新型军工项目是上头的意思,冯司令还不怎么舍得放人,可问了陆舟的意思也同意了便只能放人了。
    消息也传下去。
    以后这边防大队队长就是何闵了。
    陆舟把自己那单间宿舍整理出来,他东西不多,就几件衣服,待了这么多年一个背包就能带走。
    他把东西暂时放进先前陆有驹的那个房子,把房间给何闵空出来,这些天他和沈亦欢两个人便住在那里。
    晚上有个送别会。
    先前他们的任务直接跨过了农历新年,队里的迎新晚会也没办,这次便一起进行了。
    队里准备了几个节目。
    沈亦欢和陆舟便坐在底下一起看,军队里的节目其实也没什么看点,他们这也没女兵,无非就是大男人们唱唱军歌,没什么旋律,全是吼出来的。
    陆舟起初还怕沈亦欢会觉得无聊,结果便看她边吃边看边笑的三不误。
    几首歌结束,何闵拿着话筒一个人上台。
    陆舟轻扬了下眉,他倒是没听过何闵一个人唱过什么歌,就军歌到他嘴里都能成五音不全的调。
    何闵上台,别过脸轻咳一声:“今天呢,还是咱们的陆队的送别会。“
    这话一出,台下安静了。
    何闵又清了清嗓子:“有些话是大家托我要跟陆队说的。”
    “陆队呢,来了咱们这新疆军区已经快四年了,当了咱们队长也快三年,别的不说,这个陆队你觉得当的起,以后你去了北京,我们要是还有机会见你还都得叫你一声陆队!不管过了几年都是跑不掉的!”
    “你在我们队里年纪不大,也是我认识的人里头最年轻的少校了,你刚带队训练当上队长的时候,大家都不服你,是吧。”何闵笑了笑,眼睛却湿了。
    陆舟就坐在底下,手里轻轻捏着沈亦欢的手,脸上淡笑,看着何闵。
    “我们那时候都觉得你年纪比我们都小,凭什么带队训我们啊,刚开始不服,你倒没反应,冯指导火了,吼一声‘谁不服的拳头说话’,结果赵曷那小子还真就头硬,上去跟你拼拳头了。”
    旁边的赵曷笑着站起来:“何队,你这怎么今天还搏我的面子啊!”
    何闵也笑着指他:“你就说你干没干这事!”
    赵曷摸着鼻子,摆了摆手,坐回位置上去了。
    何闵:“反正之后大家都是服你了,你带队执行任务大家跟着也都放心,我是真的挺佩服你的陆舟。”
    说完这句,底下有几声吼声,说着自己也佩服陆舟的话。
    “陆队。”何闵看着他,“咱们这职业吧,下一次见面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有机会看到。”
    他牙根咬紧,透着克制不住的哽咽。
    喊一声:“总之——!”
    “脚下的土地,你交给我,放心走吧,你拿命搏出来的,说什么我都得给你守住了!”
    到这里,底下已经有不少人都热泪盈眶。
    不少新来的新兵已经忍不住抹眼泪,这里洒下的血和泪他们都感同身受,而下一次还能不能见到他们也的确都不确定,是几年后,十几年后,几十年后,还是阴阳分隔,谁都不清楚。
    陆舟心中也有震动,可他习惯了什么都收进心底,情绪不外露,看不出什么。
    倒是坐在旁边的沈亦欢,从何闵刚开始讲没几句就开始抹眼泪。
    好好的迎新气氛被何闵那一串话闹成这样。
    陆舟站起来,没拿话筒,直接开口:“往后,大家要记着一点,我们是军人,站起来,别趴下,生穿军装,死盖国旗!”
    掌声雷动。
    何闵站在台上,自然接替了主持人的工作:“那咱们的队长夫人有什么要说的吗?”
    突然被cue的沈亦欢站起来,何闵便朝她伸出话筒,于是她也上台,握着话筒站在中央。
    小姑娘眼眶红红的,站在台上,目光穿过众人落在陆舟身上,男人一身笔挺军装,目光温柔看着她。
    “陆舟。”
    陆舟站起来,脊背挺直,站在原地,嘴角上上扬的弧度噙着点毫无底线的宠溺:“嗯。”
    她说:“你的右手要对着国旗敬礼,但是我永远不会松开你的左手。”
    他笑,眼眶发烫:“好。”
    ……
    底下突然传出一阵阵的起哄声。
    “嫂子唱首歌吧!”
    “来一首!来一首!”
    ……
    沈亦欢倒是不怕这个,她从前就经常混迹酒吧ktv,唱歌不难听,没扭捏,甚至还从一边墙上拿下那一把吉他。
    她拨了拨音,流畅的旋律溢出来,音还挺准的。
    众人看她那架势都安静了。
    沈亦欢对吉他也没深入研究过,不过这乐器上手比较容易,她那时候就单纯觉的挺酷的,就学过一阵子。
    何闵给她拿了把椅子上来。
    她就坐在上面,一只脚搭在椅子腿的横杆上,面前摆着一把立式麦克风,乌黑长发铺散开,瓜子脸,绵软又温柔的白色毛衣,抱着一把木吉他。
    她视线低垂,在吉他弦上扫过,指尖轻轻搭在上面,拨出一串旋律,又抬手按住弦,俯身靠近麦克风。
    “一首《喜欢》。”
    她抬眼,视线掠到台下,轻轻笑着眯起眼,手指捏住麦克风,“送给,陆队长。”
    底下叫好声一片,掌声震耳欲聋。
    “抗住了朋友聚会的调侃
    抗住了世俗生活的刁难
    却扛不住对你的喜欢
    躲过了世界末日的灾难
    明白了生命是千金不换
    躲过了大悲狂喜的极端
    却躲不过对你的喜欢”
    小姑娘声音绵软,故意压的有点儿低,娴熟的拨着吉他弦,婉转的尾音里透着掩饰不掉的笑意。
    身上的光芒一点儿都掩饰不掉。
    从前的陆舟,只想把她身上的光遮起来,不给别人看到。
    而现在,这样子的沈亦欢才是真正的沈亦欢。
    随她高兴。
    反正不管发生什么,都有他给她兜着。
    唱完一首,底下是安静的,沈亦欢把吉他拿下立在腿边,俏皮歪了下脑袋,带领着拍了两下手。
    然后底下就疯了,又喊又鼓掌的。
    沈亦欢笑着跳下台,跑到陆舟面前,笑盈盈的:“好听吗?”
    “好听。”
    “喜欢吗?”
    “喜欢。”
    沈亦欢就站在他眼前,一如年少时候的耀眼。
    ——
    他和沈亦欢刚分手的那段时间过的狼狈又落魄,虞家诚问他,你何必把自己耗在沈亦欢身上。
    那时候陆舟就想,他还年轻,有什么耗不起的。
    他就这么空着心口那一块肉,西北风吹了三年,次次都呼啸而过。
    他以为那一处血肉终要成为永无宁日的沉疴,却不想只要沈亦欢一句“喜欢”,所以伤口都能愈合,就像冰溶于水,一点疤的踪迹都不留下。
    病名为你。
    你来了,我也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之后的番外就是日更一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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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文
    口吃少女x病态少年
    第67章 番外 纹身
    回北京第一件事,是去纹身。
    前几天沈亦欢就给手机里那位“高尔基”发了条信息,问有没有认识的比较好的纹身师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