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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她低头去看,是叶嘉树握住了她的手,轻轻擦拭——她才发现自己手上沾着他伤口的血。
    “……别慌,我死不了。你先把手擦干净。”
    黏稠的红色粘在她净瓷一样洁白的手指上,像他曾经见过的蔻丹那样刺目。
    作者有话要说:  2018/11/03 改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开车载着处理过伤口的叶嘉树回清水街的路上,宋菀感觉到一种迟缓的恐慌。她以为在父亲去世之后,她就再也不会明白恐慌是怎样的滋味,因为天早就已经塌了下来,她是正正好接住的那个人。
    她依然记得那是一个下午,她坐在桐原路99号的穿堂风里,纱帘被风刮起又“啪”一声地吸在玻璃窗上。天黄得出奇,在任何文艺作品之中那都是一种末日的景象。
    当雨落下的时候,唐蹇谦也回来了,他大衣没脱,站在背阳处,一道无法绕过的影子,“……他给你留了遗书……你要看看吗?”
    她尖叫着让唐蹇谦不要过来,那道影子却还是越来越近,最终一条铁铸般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捞起来,强硬地往她手里塞进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他展开给她看,那上面字迹歪歪扭扭,是暗沉的红色。是血的颜色。
    唐蹇谦手臂将她搂紧怀里,像是要搂住一缕即将消散的亡魂,他说,“你以后还有我”。
    她记得那时候自己是笑了。还有什么“以后”。她一生所有的希望都结束在那个昏黄的雨天,只剩下践行纸条上宋靖东留给她的诅咒一样的遗嘱:“照顾好妈妈和弟弟。”
    那场雨一直下到今天。
    车速慢下来,满街都是匆忙躲雨的人,
    宋菀打开雨刷器,“南城还是这样,雨说下就下。”她笑了笑,觉得这样恐慌好像消退了少于。
    叶嘉树背上缠着纱布,隐隐的疼痛让他提不起精神,只是平淡地“嗯”了一声。
    上楼进屋,叶嘉树跟宋菀打了声招呼,进屋倒头就睡。
    宋菀忙过一圈回到卧室,在床沿坐下。他趴睡着,脸让重量压得变形,发丝落在额头上,眉头皱作一团。
    她看着他,心里出奇地柔软,却又带着一种宿命般的悲剧预感。
    小时候下暴雨,只一个下午,小学门口便淹了水,宋靖东淌着大腿深的浊流将她从大门口栏杆上方接出来扛在肩膀上,她举着一柄聊胜于无的小红伞,被雷声吓得一声尖叫,赶紧撒了手。那伞被湍流冲向远方,像飘在水面上的一朵红花。宋靖东步子迈得更快,抵达水势渐小的上坡地段,将她放在汽车顶上,嘲笑她胆儿小。她哭得早没了力气,用响亮的打嗝以示抗议。那天回家冲过热水澡,从浴室出来,看见宋靖东坐在客厅里,手捏着棉签给自己上药。她走近才发现他的小腿肚让不知道什么东西剌出老大一条口子,旁边垃圾桶里一团沾了血的棉球。
    活到现在,两个男人为她拼命,为她受伤,一个是她父亲。
    一个在眼前。
    她突然想把叶嘉树喊醒,问问他图什么,在她这样一个人身上,他还有什么可图的。
    可倘若他什么也不图……
    她发现自己怕的便是他什么也不图。
    叶嘉树闻到一阵食物的香气,起初他以为是错觉,睁眼闭眼几次,那香味缭绕不散,近得仿佛就在跟前。
    他从床上爬起来,牵扯得伤口疼了一阵,他歇了片刻,循着香味找过去,在厨房里逮到一个忙碌的身影。
    他租的这房子五脏俱全,上任房客留了整一套的厨具,但他不会做饭,从没用过。眼前这场景比梦里更不真实,直到宋菀抬起头来看他一眼,“能帮忙添饭吗?”
    客厅里老式的圆桌是房东留下的,上了年代的东西,桌面上伤痕累累,他拿好几层报纸盖着,压了盆绿萝,是对门搬家的时候拿不走硬塞给他的。
    如今他与宋菀围着圆桌坐下,大口的盅子里乘着排骨汤,两个素菜做陪衬,米饭飘着热气,他踌躇着不敢动筷。
    “尝尝吧,虽然我七八年没弄过了,但应该能吃。”她拿勺子给他盛汤,递到手边。
    叶嘉树端起来尝了一口,汤火候不错,是入了味的,拿筷子一掀,排骨也炖得很烂。
    “你还会做饭。”
    宋菀笑说:“觉得稀奇?以前我想要什么东西,不好意思开口,就煲汤哄我爸开心。”
    叶嘉树这是第一回听宋菀提起她的父亲。他见过宋芥,见过黄知慧,但从没见过她父亲。他虽不问,但猜想她父亲应当是已经离世了——若还在世,怎么忍见自己女儿跟着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人,还是以不清不楚的身份。
    像是明白他的疑惑,宋菀接着说道:“……他已经不在了,拿塑料袋子,套在头上窒息而死——他判了十年,只是十年而已,我等得起,他却等不起。”她眼前模糊了又清晰,清晰了又模糊……这已经八年了,她被撇下,单独一人熬过了八年,如果宋靖东还在,两年后他们便该重逢了,她便能被他带出这无间地狱,就像那年他淌着泼天的洪水接她回家一般。两年,只差两年……
    叶嘉树捡不出合适的语句回应。他在猜想,在这桩公案里,唐蹇谦扮演了什么角色?
    “唐蹇谦是我爸的客户,也是朋友……”
    果然,宋菀亲手做这一桌子菜不是没有理由的,她防人防得深,因为心里的每一点秘密都剔骨剜心,她不说不是因为怕,是因为会疼。她在煮水的时候,烧油的时候,守着骨汤汩汩熬熟的时候,将防线一点一点敲碎,才能借此契机向叶嘉树吐露些真相——他为她拼命,他值当得起这些真相。
    “那时候我爸出了事,是他在上下奔走,否则我爸可能会判得更重——当然,不是没有代价的。”
    代价不言而喻。
    宋菀已经把筷子撂下了,低头任由眼泪一颗一颗往下落。这真是件奇怪的事,这些她想烂死在肚子里的话,却能对叶嘉树说出口,因为他替她挡了一刀吗?还是他曾往她手里塞进一把微凉的栀子花?
    “……再回到八年前,我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但我得防着我爸,我什么东西也不会给他送——他用来自杀的塑料袋子,是我给他送进去装点心的。”
    这是唐突吗?不合时宜吗?他有这个资格吗?
    身体先于这些问题做出行动,他搁下筷子起身,将那颗低垂的脑袋按进自己怀里。他尽量站得笔直,想让她觉得自己是可靠的,即便这个世界都背叛她,他也会为她一条路走到黑。
    雨还没停,天色昏沉如同已经天黑,啁哳的雨声里听见一些人声吆喝,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
    他手指触到冰凉的泪水,一种仿佛幻觉之中的痛感,远胜于背后的伤口。活到二十二岁,他年少轻狂时跟一些人荒唐过,逢场作戏过,但第一次实打实觉得在劫难逃,好像是灰烬里凭空出现的一粒火星,非要将他烫伤,烫出属于活人的牵肠挂肚。他去拍打,反让风烧得一发不可收拾。
    命与劫,降临的时候原本便不会管你是不是已然兵荒马乱。
    ☆、第十二章
    叶瑶避开了宋菀伸过来帮忙的手,一旋身去捞汤锅里的面条,把宋菀彻底隔绝在外,“伺候人这种粗活哪是宋小姐你能做的,我来就行了,而且我哥的德行我了解,他看似万事好商量,实则挑剔得很。”她侧头冲宋菀笑一笑。一个纯粹的“自己人”的笑。
    叶瑶是在叶嘉树受伤的第二天过来的,她以为宋菀已经搬出去了,带来一大包行李前来继续借宿,一推门却感觉到气氛有了一种诡异的变化,与十几天前叶嘉树将宋菀领回来时完全不同。这种变化将她彻彻底底地排除在外。
    叶嘉树赶客,说这几天没空接待她,她瞧见了搁在桌子上的药水和纱布,问“谁受伤了”?叶嘉树站在大门口,宋菀站在窗口,两个人都没说话,像是达成了一种沉默的联盟。
    叶瑶抿着唇,手指一松,行李落在地板上,她上前一步便去扒拉叶嘉树的外套。
    “干什么?”叶嘉树往回一扯。
    “你受伤了?怎么搞的?”叶瑶动作迅猛,扯外套不成又去掀他衣服,虽然被叶嘉树及时抽回,但她还是看见了缠在后背上的一抹白色。
    叶嘉树往前走一步,赶人的架势,“你先回去吧,我得在家待几天,你住这儿不方便。”
    叶瑶往宋菀那儿望去一眼,她仍然面对着窗口往外看,留给她一道无从窥视的背影。
    “怎么不方便?你受伤了总得有人照顾吧?”叶瑶不退反进,硬生生挤了进来,一副“你奈我何”的架势。
    叶嘉树皱眉,“你准备住哪儿?打地铺?”
    “打地铺就打地铺!”
    叶嘉树认识叶瑶这些年,很清楚这人无所谓“要脸”一说,她在感情和生活上都有一种到了黄河也不死心,就地便把自己沉了的狠劲。
    可宋菀与她截然相反,她无所谓决绝不决绝,不过对着生活见招拆招,拆不了的招便拱手认输,输与赢,到底能有多大差别。
    宋菀识趣,知道叶瑶的敌意冲她而来,她原本就是个牵连无辜的闯入者。她什么话也没说,进屋去收拾东西。
    身后响起脚步声,灯光让人一遮,“你不能走。”
    “总不能真让叶小姐睡地铺。”
    “她爱睡就让她睡,你现在能去哪儿?”
    “你还担心我没去处吗?”
    一阵沉默,宋菀还是补充了一句,“我去找宋芥,之后再做打算。”
    叶嘉树走近几步,低下头去看她,“昨天这一刀明显冲你来的,知道你车正好停在那儿,借你车的朋友也脱不了干系。宋菀,你得罪了多少人?”
    宋菀笑了,“躲在你这儿就安全吗?”
    叶嘉树烦躁地皱了皱眉,伸手掏了支烟点上,“既然我救了你,一报还一报,你总得听我一次。”
    “我不能继续给你添麻烦。”
    “你已经给我添麻烦了,以为付点儿医药费就能两清吗?”叶嘉树微眯着眼,看入她的眼里。
    年轻男人的眼里有一种掠夺与挑衅般的锋利,宋菀扭头避过。
    最后,叶嘉树居中调停,叶瑶让了一步,同意不住在这儿,但白天都要在跟前照料。
    宋菀从未遇过这般尴尬的场景,但叶嘉树仿佛是乐见她尴尬局促,他展露出了一种专属于年轻人的促狭,好像是一直蛰伏的棋手,步步为营之后终于将了对方一手,他想将这胜利的滋味延续得更久一些。
    狭小的出租房里,三个各执心事的人挤在一起,倒显得热闹了起来。叶瑶逮到机会总要抖鸡冠子似的挑衅宋菀,但每一次都被宋菀以“似笑非笑”这同一招化解。她这样直来直往的性格,最拿宋菀这种心事深沉的人没辙,就像她一贯拿叶嘉树没辙。
    倒也不是没有宋菀也颇觉无可奈何的时候,比如叶瑶无聊了,非要拉着她与叶嘉树玩扑克牌。叶瑶以为宋菀不精此道,没想到几局下来让宋菀打得落花流水。
    又一局,宋菀率先打完了手里的牌。
    叶瑶输得没脾气了,“喂,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你觉得我是做什么的?”
    叶瑶撇撇嘴,“大小姐好命呗,平常不需要工作,最擅长这些不学无术的东西。”
    “叶瑶。”叶嘉树警告。
    宋菀神色倒是丝毫未变,伸手把散落的牌一揽,“还来吗?”
    “不来了不来了!没意思!”叶瑶在两人跟前凑了两三天,挑不出宋菀的一点错处,反而越看她越顺眼——她初时觉得宋菀是个眼高于顶的人,后来发现她脾气十分和顺,有时候她背着叶嘉树刁难宋菀,支使宋菀给自己打下手,宋菀二话不说也就照做。她吆五喝六,故意的说些刺耳的话,宋菀也从来不恼。
    晚饭过后,收了桌子,宋菀主动去帮忙洗碗。叶瑶却嫌弃似的将她玩外赶,“你出去吧,不要你帮忙。”
    脚步声远了,叶瑶打开水龙头,水哗哗流了好一阵,她方才回过神来,捞碗的时候,水滴砸在手背上。
    她想起最初见到叶嘉树的时候,每一次演出结束,都有各色女人缠着往他的夹克里塞玫瑰,塞钞票或者名片。叶嘉树从来不收,离开酒吧在后巷将外套一抖,各色东西雪片似的落一地。少年有一种睥睨尘世的傲慢。他靠着墙壁,点一支烟,品尝演出成功的滋味。叶瑶问女伴要了一支烟,大着胆子上前去找他借火。他偏头看她一眼,把自己的烟递给她,挑眉问道:“会抽吗?”她硬着头皮猛吸一口,呛了好半天,仰头道:“以后就会了!”
    就这样熟识起来。以后常会一起撸串,聊一些意气风华的少年梦想——她都忘了那时候自己还是有梦想的。陈斯扬挽着季雪,叶嘉树独自一人,她也独自一人。叶嘉树是没有伴,她是那些伴都带不上台面。她常在想如果能早一些遇见叶嘉树那就好了,或者如果她早一些知道自己在未来有一天会遇上叶嘉树那就好了。那么再辛苦再困难,她也能再咬牙坚持,不必去走那条最后仅剩下的,唯一的路。
    叶瑶在一种认命般的怅惘里洗完了碗,将灶台也擦得干干净净。她踏出厨房门,看见叶嘉树和宋菀并肩站在一起,都在抽烟。宋菀懒散靠着窗台,那缭绕而起的烟雾衬得她五官若隐若现,像是旧式上海挂历里的美人。似乎一个话题刚结束,他们都没有说话,但沉默反倒比语言更意味深长。在这长而久的沉默之中,叶嘉树眼里有笑,无法掩饰般的又延伸至嘴角。
    这笑刺得叶瑶心里一空。
    叶瑶站了许久,方出声道:“喂!你送我一下。”
    宋菀转过头来——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已经自觉地将“喂”字与自己划上等号。
    宋菀把烟揿灭,朝叶瑶走过来。她在门口换了鞋,跟着叶瑶一道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