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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

      她爸恋旧,对于他工作了将近二十年的农具厂,一时半会舍不下,她能理解。
    夜间的时候,李梅梅从系统买了两个香肠方子,打算明儿送给她妈,不同地方的香肠都有不同的口味和做法。
    他们这地方的人,口味重,嗜辣,麻辣味的香肠还有咸香味的是比较受欢迎的。
    翌日,赵卫红得了方子,喜不自胜,打算等这一批香肠制好了之后,她就用女儿给的方子再试一试。
    老父老母虽然跟着大哥住,但是李爱国作为儿子,时常也会上门看看。
    他以前是十里八乡数的上来的俊后生,年龄渐大以后,倒是和普通的农夫看起来无甚两样了。
    佝偻着腰,背着手,一路沉默着来了他大哥家。
    是李梅梅给三叔开的门,她险些没认出来,眼前老态丛生的男人,竟然是她的三叔。
    不过那点错愕很快就被她掩饰过去,飞快的换上一个亲切无比的笑容,“三叔!”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明天还有一章。
    第110章 五妮
    因着过去的嫌隙, 她和几个姐姐与三叔一家不如与二叔家亲近,分家以后,起初还在一起过年, 后来渐渐的, 连年也不在一起过了。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一年多前了。她毕业后第一次回家。晚上的时候,去三叔家看了看五姐,屋里灯光灰暗,每个人的脸都不甚清楚,她没看清三叔的脸。
    今儿的天色如昨日,阳光很强,三叔的脸尤为清楚。
    怪不得有人说,一个人的脸上,藏着一个人的生活。
    李梅梅差点没认出李爱国, 李爱国又何尝不是如此。
    “小妮儿?”
    “三叔快进来,外头热的很。”
    他寻摸过去的记忆,半天才找到小妮儿的脸, 那个不大点儿的小豆丁,已经这么大了。
    李爱国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他也不知道小妮儿看出来了没有, 他也不是故意没认出她来的。谁能想到眼前这个比城里人还像城里人的女郎, 是他李爱国的亲侄女?
    他进了屋, 机械的接过李梅梅给他倒的茶,又机械的放到一旁的桌子上,半晌才想起来, 五妮好像只比小妮儿大了三岁。
    五妮是什么样子的?木纳,剪着呆板的刘胡兰头,厚重的刘海差不多要盖住眼睛,总是低着头走路。
    李爱国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想起五妮,这个他一直不待见的闺女。
    他好像不会笑了,勉强挤出来一个呲牙咧嘴的笑容,问李梅梅,“你爷奶呢?”
    “去镇里赶集了,一早就去了!”
    “哦。”又不说话了。
    李梅梅和李爱国大眼瞪小眼两三分钟,终于忍不住找了话题开了口,“我妈说我五姐回来了?”
    “嗯,回来了,单位有几天假期。我让她回家帮着你婶子带几天孩子。”
    李爱国嘴里的孩子,是李小松的儿子。李梅梅上大二那一年,小松就结了婚,娶的是邻村的姑娘,因着小松的智力问题,那家人要的彩礼不低。
    能给儿子把姚茜华这么个带着傻儿子的媳妇娶到家里来,李家老两口对于小松的问题,自然是考量的过的。
    从纳彩到迎亲,所有的花销,老两口一力承担,甚至还给了新娘子不少的改口费。
    为的是让老三一家人能好过一些。
    李小松虽然智力有问题,但是干农活还是没有问题的,他媳妇也是个闷葫芦,只知道低头干活,郭强家里多了这么一个人,日子倒是比以前好过了一些。
    不过小夫妻并不懂避孕,两人三年抱两,给姚茜华生了两个孙子。
    两孩子还小,离不开大人,李爱国自己不怎么喜欢带孩子,加上他身体不怎么好,总是喜欢叫李五妮回家带孩子。
    李五妮毕业以后,分配在县城中学里做了老师,工资虽然不高,但是稳定清闲,还有固定的假期。
    两人就这么东拉西扯的说了一会话,赶集的李婆子和李老头终于提着大包小包回家了。
    李婆子嗓门大,她还在院子里的时候,李梅梅和李爱国就听见她嘱咐李老头,又是要把新抓的大公鸡塞到笼子里,明天杀了给她的宝贝孙女补身子,又是让李老头打桶井水上来,把新买的河虾放进去吐吐泥。
    李老头的嗓门也大,“我不知道?要你瞎嘱咐。”
    两老一早去赶集,临近晌午才回来,买了一堆东西,没一件是给自己买的。
    先去早市挑了新鲜的菜和肉,又去自由市场买了活鸡和活虾,再有就是一些山货,水果之类。他们不稀罕这些,小妮儿倒是可喜欢了,孩子难得回来一次,老两口可着劲儿挑食材,引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话音刚落,李婆子就拎着一兜子杏进了屋,换鞋的时候,才看到李爱国,“老三来啦,吃饭了没有?没吃就别走了,就在你大哥家吃,我买了一堆菜哩,晌午我下厨,给你也贴点油水,看你现在瘦成啥样子了。”
    两年前的时候,李爱国大病一场,沉疴难消,即使病愈,身体也每况愈下,愈发显的老态。
    到底是亲生的,见着他这个样子,老两口也难免多关爱几分。
    那几年,李爱国没生病的时候,他家还算有点家底,一生病,那点家底就不够看了,还是多亏兄弟姐妹帮衬,才治好了病。
    这两年,他的日子过得确实不太好。
    至少时常吃肉吃鸡是做不到的。
    中午吃完饭,李爱国慢腾腾的离开了。
    看着他走远,李婆子开始细数姚茜华的罪过,什么不给她儿子吃肉啦,心偏到胳肢窝了,有了亲孙子后真面目就露出来啦。
    老太太不讲理的性子,还和当年一模一样。李梅梅摇头不语。
    下午的时候,阳光没那么热烈了。她就拎着些罐头和奶粉,往她三叔家去了。
    这次回来要呆的久一些,先去三叔家看看五姐,过几天得空去县里的时候,再去看看小姑和二叔一家。
    李五妮坐在院子里,看着两个孩子围着一只猫儿玩,心里想的却是她的人生大事。
    她已经二十多岁了,连比她年纪小的妹妹的婚姻大事也已经提上了日程,而她却还没有着落,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什么,心里难免有些空落落的。
    从十几岁起,她就想着脱离这个家,有个自己的家,想了这么多年,还是没能如愿。
    “五姐。”外头的一道声音,把李五妮从思绪中拽了出来。
    “小妮儿,你回来了!”五妮的声音里不难听出惊喜。
    姐妹俩个也是很长时间没见过面了,李梅梅把手上提着的东西放到屋子里,也搬了个小凳子坐到院子里。
    李爱国家里除了李五妮就是两个孩子了,其余大人都下地干活去了。
    两个孩子不记得她了,好奇的盯着这个生人看。
    她从兜里摸出几块奶糖,笑着分给孩子们,才坐下来和五妮聊起了天。
    “姐,处对象没?”
    李五妮嗔笑着戳了戳她的胳膊,“没呢,也没个合适的,二叔倒是给我介绍过一个,后来接触过几次,不合适,又不联系了。”
    她现在这工作,工资不高。但是养活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按理说找个合适的对象不难,但是她寡言,一连相了几个,人家都嫌弃她这性子,接触了一两次也就无疾而终了。
    姐妹俩多日不见,亲亲热热的说了会子话,李五妮不爱说,只是嗯嗯啊啊的附和听着。扯着村里这点新鲜事,也能说上半天。
    也不知道是谁先提起的,说到了五爷爷家的几个儿子。
    自从五爷爷去世以后,李老头就放过话,除了大柱,以后这一房的人,他们谁也不认。
    为啥呢,李梅梅听二妮说过,五爷爷下葬的当天,他的几个儿子为了谁出钱多,谁出钱少的事在灵堂上动起了手,亲戚们都看在眼里,李老头去劝架,还被人推搡了一把,一屁股蹲在地上,在家里养了几天才好。
    都是亲侄子,李老头虽然觉得侄子们不成器,心里不舒坦,但也没有要怪罪他们的意思,但那几个罪魁祸首,一句道歉的话没有就罢了,还振振有词的怪李老头多管闲事。
    李老头气的胸口疼,一怒之下决定不认那几个侄子了。
    李五妮慢悠悠的感慨,“栓子叔这几年不知道在哪儿发了财,每次回村都趾高气昂的骑着他的摩托车打我家门口过。”
    顿了顿,她好像组织好了语言,神秘兮兮的压低了声音,“姐和你关系好,只告诉你一个人,他那钱八成来的不正道,我见过猴子给他钱。”
    猴子是何许人也?李梅梅没听说过。
    正当李五妮要详细讲述的时候,就见一个年轻女人匆匆忙忙走了过来,一手一个,抱起俩个孩子,连看别人一眼也顾不上,进了屋,喂了奶,又匆匆出来,把孩子继续放到原位走了。
    李梅梅看的目瞪口呆,这人好像有点憨,李五妮倒是一脸淡然,“脑子聪明的也不会嫁给小松哥了。”
    她继续讲,“猴子是县里臭名昭著的小流氓,专门干一些见不得人的的事情,他给人家配冥婚。”
    现在配冥婚的事情,不说在乡下,就是在城里也是时有发生的。讲究不比真的结婚少,不仅年龄要合适,就连八字也要合适。
    一般人家配一场冥婚都得掏空大半家底。
    发死人财自然不道德,何况有些尸体还是这些人偷的。
    如果栓子叔真是靠这个挣钱,那可真是缺了大德了。
    两个孩子在一起玩,大的带着小的,倒也听话,不用大人操心,看着不让他们乱跑就是了。
    李梅梅就伸手捋了捋五妮的一头黑发,心血来潮,“姐,我给你剪个头发。你看你的刘海都把眼睛盖住了,多不方便。”
    五妮的头发也是自己剪的,县里的小发廊剪一次头要一块钱,她不舍得掏那份钱。
    李梅梅要帮她剪头,她欣然同意。
    李爱国年轻的时候一表人才,周桂花却是勉强才算个五官端正,李五妮算是中和了父母的长相,无功无过,收拾利落了,勉强算是清秀佳人。
    李梅梅上大学的时候,宿舍的几个人都是互相剪头,到了最后,大家的手艺都练出来了,熟练的很。
    剪个时兴的发型她还不能做到,但让五妮的发型看起来利落点,还是不难的。
    李梅梅操着大剪子,一点一点的修饰着李五妮半湿的头发,轮廓线慢慢出来,她的眼睛终于不再是盖在头发底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哒,后天见,有可能明天见哦。
    第111章 赶集
    这么一收拾, 李五妮身上那种阴沉的, 老成的东西顿时少了许多。
    她拿着玻璃镜子对着里头的人看了又看, 满意的笑了, “还是你手巧。”
    从上大学到现在,她都没学会好好拾掇自己,读书的时候,每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闷头读书,好不容易出来工作了, 却又不好意思打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