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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哥俩听到这里,才想起来宋知青也不见了,小妹多半是跟宋知青结伴了,毕竟他有手电筒。
    是的,叶大哥和叶二哥对宋清徽的人品完全是深信不疑,也没有怀疑的理由——小妹就不用说了,她还是个孩子呢,满脑子只有吃喝玩乐,根本不知道处对象的意思,她跟宋知青去茅厕除了拉屎还能干啥?至于宋知青,那就更不用说了,人家才二十出头,就算再熬个三五年回城他也熬得起,一旦回到首都,有那么多漂亮又有文化的姑娘等着他挑,这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找村姑啊?
    哪怕是眼高于顶、心心念念把小闺女嫁进城里吃皇粮的王翠芬,也都没怀疑过宋清徽的心里,这么个前途光明的知青,疯了才会看上他们家小妹。
    所以,若没有王翠芬那通预防针,兄弟俩当时就安心的继续看起电影了,但偏偏王翠芬教育得很成功,兄弟俩答应过不让小妹离开他们的视线,那就必须做到,电影再有吸引力,他们也头也不回的出来了,循着光一路找过来,直到听见声音,哥俩才彻底放心,上前问道:“怎么你一个人,宋知青呢?”
    叶舒华指了指关着门的那间厕所,“我在外面等他呢。”
    叶大哥奇怪的问:“那手电筒怎么给你拿着?”
    这么一说叶舒华也有点奇怪了,歪头道:“因为宋大哥天赋异禀,摸黑也不怕掉粪坑?”
    厕所没有隔音效果的,里面的宋清徽把兄妹三个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嘴角抽了抽,生怕叶小妹再说什么惊人之语,连忙收拾好出来,“叶大哥叶二哥,我们出来的时候忘记打招呼了,不好意思,害得你们跑……”
    客套话还没说完,叶二哥很爽快的摆手,“宋知青客气了,我们知道其实是小妹跟在你背后出来的,跟你没关系。”
    叶大哥接着道:“我们出来也正好能上个茅厕。”说话间,他径直去了宋清徽刚出来的那间厕所,叶二哥也毫不客气的跟上,“我也去。”
    一眨眼,找妹妹的傻哥哥就毫无芥蒂的扔下他们去上厕所,宋清徽简直无所适从。叶家兄弟问不都不问一声他们除了上厕所还做了什么,这让多少有点心塞,仿佛一路上的“担惊受怕”都成了他一个人的杞人忧天。
    宋清徽在心里叹了口气,一转头,叶小妹又冲他没心没肺的笑着,心塞瞬间变成了头疼,脸又红了一片,牵手的余威让他有点不敢和叶小妹对视,微微垂眉朝她伸出手:“电筒给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  晒霸王票——
    么么哒小伙伴,晚安。
    ☆、第五十二章
    叶大哥和叶二哥的出现, 彻底打乱了叶舒华原本的计划。
    稍微一犹豫, 竟然错失了拿下男神的大好机会,看完电影回家后, 叶小妹便越想越郁闷, 尤其是上次杀年猪的肉已经消化得一干二净、而她只能在自家院子里望肉兴叹的时候, 她对自己那个晚上的犹豫便感到全所未有的后悔。
    眼看着离过年越来越近, 叶小妹也不得不向肉罐头势力低头, 她终于表现得像个合格的追求者,真正主动出击了, 有一时间就去知青点附近和她偶遇过宋大哥的那些地点晃悠, 努力给自己制造机会。
    可是她努力转悠了好多天,别说成功拿下宋大哥, 竟然连他的人影都没有看到,这就有点尴尬了。无功而返的叶小妹回到家, 才从大哥二哥那里得知宋大哥加入了他们猎队、每天早出晚归的进山去了!
    叶小妹这才恍然大悟的感叹, “原来宋大哥被你们骗走了啊。”
    谈恋爱果然还是需要防火防盗防哥哥的。
    叶大哥拍了下傻妹妹的头, “怎么说话,我们没事骗宋知青干啥?”
    但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 头一次加入猎队,还真是受到了叶国华兄弟俩的邀请,哥俩当时不过是随口一提, 以为宋知青这样斯斯文文的文化人不会感兴趣。结果他接受了邀请,这几天跟他们“朝夕相处”、还聊了许多话题,关系也拉近了, 这让哥俩很有些自得,有了知识分子的朋友,感觉自己都懂了知识一样。
    所以傻妹妹的话有点不好听,他们依然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不过叶舒华却在强调:“我的意思是宋大哥跟你们进山,他扛得起□□吗?”
    这话一出,叶家其他人都忍不住喷笑了,王翠芬更是嗔了傻闺女一眼,教育道:“小宋对你多大方啊,又是麦乳精又是牛奶糖,还有牛肉干,吃了这么多东西,你也不记人家一点好,这都说得什么话?”
    叶舒华无辜的眨眼睛:“可是我说的不对吗?”
    宋大哥自带唐僧属性,武力值多半也跟遇到女妖精只会叫“悟空”唐僧一样,战五渣不能更多了,叶小妹对自己的判断充满信心。
    没想到她二哥竟然摇头了,“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枪法可好了,小妹你别把人看扁了。”
    叶舒华夸张的张大嘴巴:“不可能的吧?”
    这不科学好吗。
    叶大哥竟然也信誓旦旦的说:“不信你问爹。”
    他们这么说,叶舒华不信也得信了,一脸正直的队长父亲总不会帮着他们说谎,还是这种毫无意义的谎言。
    叶小妹便道:“好吧,不过宋大哥怎么会打枪?”
    这个问题,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真当着宋清徽的面好奇过。
    宋知青给人的印象就是细皮嫩肉的城里人,又斯文清俊的模样,从小肯定是没吃过苦,他刚来插队的时候,甚至连怎么插秧、怎么锄地都不知道,所以不仅是叶舒华现在难以相信,当他扛着□□小露一手的时候,几乎在现场的所有人都在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花了,有些人甚至对宋知青这个人的印象都彻底颠覆了。
    如果没有约电影以及进山打猎后培养出来的“革命友谊”,叶国华哥俩大概跟其他人一样,在心里嘀咕嘀咕就完了,宋知青从来没说过他的私事,他们再好奇也不好意思贸然打听这个。但是兄弟俩觉得跟宋知青交情很不错了,不用避讳太多,所以就大大咧咧的问出来了。
    宋知青果然没有介意,态度很好的给他们解释了会枪的原因,叶大哥现在也原封不动的告诉叶小妹他们,“宋知青的大哥伯父、还有很多亲人都在部队,他们家有这样的习惯,所以宋知青看着瘦弱,人家从小也是在部队训练大的。”
    “宋知青还说了,他小时候体质不好,长辈不肯放他去参军,要不然他念完高中就得像他大哥一样去部队了,也不会来咱们这插队啦。”
    聊到这里,叶大哥不由自主的歪起楼来了,“我觉得宋知青说得很谦虚,他家里肯定不一般。”
    叶二哥想也不想的接道:“那肯定不一般啊,一般人家能有这么多牛肉干啥的吗?”
    “我的意思是宋知青家里肯定有领导,要不然他没参军咋能在部队训练?他们一大家子都是军人,说不定还有将军司令啥的亲戚咧!”
    叶二哥听得吸了一口气,太吓人了,他们这样的平头老百姓,要是有个排长营长啥的远房亲戚,都能队里横着走了,跟司令将军啥的做亲戚,那不就成皇亲国戚了?
    叶大哥越说越觉得是这么回事,神秘兮兮的分析道:“宋知青要不是来头大,怎么从来没说他大哥是军人?军人光荣,咱们要是知道宋知青家里有解放军,一准儿更敬重他。”
    王翠芬最喜欢这种八卦,听着听着就忍不住插话了,“要不是小宋这次跟你们透露了,咱们到现在连他家有几口人、多少兄弟姐妹都不知道,平头百姓犯不着连这个都保密吧!”
    叶小妹也兴致勃勃的贡献了一个,“宋大哥还说他家里寄的东西多,是因为他父母在的单位比较大方——领导的待遇当然好呀。”
    他们八得有鼻子有眼,本来就猜测小宋出身很好的叶队长也有点信了,不过他没有加入讨论大军,而是敲了敲旱烟袋阻止道:“行了,小宋家里怎样跟咱们也没关系,有什么好说的?”
    “还有,老大老二,小宋信任你们才告诉家里的事,你们可别去外面瞎囔囔、闹得人人都知道,小妹也是,你们听听就是了,不许对别人说。”
    叶大哥和叶二哥很听话的点头:“爹放心吧,我们不会去外面乱讲的。”
    叶舒华也只是无聊八卦而已,她只关心宋大哥的肉罐头罢辽,其他的没兴趣,因此也无所谓的应了声。
    队长父亲对他们的听话表示满意的颔首,并且就地解散了八卦小组,“行了,都去睡觉吧。”
    已经知道宋大哥去打猎了,叶舒华自然没有再去守株待兔,她开始给猎队加油打气,希望他们能给力一点、弄个大家伙回来——没有肉罐头,能尝尝传说中的野猪味道也能算安慰。
    可能是情场失意的补偿,小年那天,猎队还真的扛了两头野猪回来,听说还是一公一母,把猪的一家子都整整齐齐带回来了,简直是丧心病狂。不过盼星星盼月亮才盼来的大家伙,整个大队都沸腾了,男女老少鱼贯而出前去迎接、乐得就差敲锣打鼓了。
    叶小妹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个凑热闹的机会,她很灵活的挤进了前排,正好听见叶大哥眉飞色舞讲述宋知青是如何发现野猪并埋伏起来,等大部队到达一起把野猪抓住的过程,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叶小妹立刻鼓掌欢呼,“宋大哥好棒棒啊。”
    现场人声鼎沸,叶小妹的嗓门本该淹没在热闹声中,偏偏宋清徽耳尖的听见了,下意识转头看过来,刚才还很淡定从容接受着人们赞美的青年,俊脸唰的就红了,连白皙的耳根都染上了浅浅粉色。
    不过现场比他更激动更脸红的大有人在,宋清徽的表现并没有引起谁的注意,因为他眼神撤得够快,就连叶小妹都没发现,还以为宋大哥被鲜花和掌声迷失了自我、压根没注意到她呢。
    叶小妹能理解宋大哥的心情,自然不会在意这点忽视,依然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宋大哥,并孜孜不倦的吹起了彩虹屁,“宋大哥真的是有勇有谋,运气还这么好,简直是天选之子啊,以后也要天天进山打猎、争取多抓几只野猪回来哦!”
    宋大哥眼神飘忽、继续装没听见,脸上的色彩却悄然加深了一度。
    不过他装没看到叶小妹也没关系,叶舒华从来不是默默无闻的人,跟叶大哥站在一起吹牛逼的叶二哥就听到了妹妹的话,打鸡血似的道:“那必须的啊,本来今天是最后一天打猎了,大家伙开始歇着等过年,但是回来的时候我们又商量了一下,除夕之前都要去山里转转,说不定还有野猪熊瞎子啥的咧!”
    叶二哥的积极得到了人们的赞扬,猎队成员也纷纷加入了打鸡血吹牛逼之列,最大的功臣却依然一言不发,仔细看还能发现,他脸上的红晕竟也半点都没有消退,因为叶小妹的目光还像胶水一样黏在他身上不肯移开,那熟悉的灼热视线,总是让他无端想起那个晚上、手心那灼热的温度。
    也许没心没肺的叶小妹早已忘了,宋清徽却永远记得自己的鬼迷心窍,事后每次想想都深感羞愧,明知道叶小妹是个没有男女之别意识的傻姑娘,他竟然也跟着她胡闹。那晚的情形他看似是迫不得已,但是他知道,他可以拒绝的,叶小妹没心没肺、却不代表她听不懂人话,而他没有拒绝,心底那点念想便暴露无遗。
    说到底,他和普通男人也没什么区别。明明是趁人之危,却还表现得正义凛然,这大概也是每个男人都具备的天赋。
    不过粉饰太平不难,想要骗过自己却没那么容易,宋清徽毕竟是个道德观念比较严格的人,第一次干坏事,理智回笼后,内心有多煎熬和羞耻可想而知,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将成为他一辈子的黑历史,越想将它彻底尘封,记忆却越是深刻。
    宋清徽已经下定决心吸取这次的教训,从此和叶小妹保持距离,对于她此刻的热情赞美也只能在心里表示歉意了。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刚在内心道完歉,叶小妹就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因为有人说她三哥回家了。
    宋清徽:……
    说好的崇拜呢?
    作者有话要说:  暂时没有加更项目了,正好放松一下_(:3j∠)_
    那就给小伙伴们安利基友的小甜饼新文吧——
    《校霸的心机女友》林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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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
    叶舒华一路兴奋的跑回家, 还没进院子就低声问道:“娘,我听说三哥回来了呀!”
    王翠芬没作声, 倒是刚放下东西还没歇口气的叶三哥迎了出来,看着小脸通红的傻妹妹的笑道:“不是去看野猪了吗?”
    叶舒华双眼发亮的看着他:“三哥, 你回来太好了!”
    然而接下来却不是令人动容的兄妹情深剧情, 其实叶三哥做好了准备跟傻妹妹互诉衷肠的, 可他刚上前两步, 叶小妹便抬脚直接从他身边跨过, 头也不回的进去找王翠芬同志,叶军华只听见她雀跃的声音:“娘, 三哥回来了呀!”
    叶军华:……
    他很想告诉傻妹妹自己就在跟前,有什么话直接对他说就行了,非要找娘是几个意思?
    不过叶三哥也很快意识到了, 傻妹妹这么兴奋的跑回来,恐怕跟他没啥关系,所以他默默的跟在傻妹妹背后、看她究竟想做什么。
    王翠芬还在帮忙叶军华整理行李,眼皮都没抬的回道:“这都要过年了,你三哥回来很稀奇吗?”
    “我是为三哥高兴啊,他运气太好了!”叶舒华一脸真诚的蹲在王翠芬同志跟前,连比带划的表示,“爹他们刚好抓了野猪回来,一只都有这么大哦,咱们家至少能分五六斤野猪肉!”
    “然后呢?”
    叶小妹正义凛然的建议道:“正好三哥回来了,咱们烧点好吃的给他补身子吧!”
    王翠芬还没反应, 身后的叶军华却忍不住“扑哧”笑了,如果他没去门口迎接小妹却被她无视,而是单单看到她唱作俱佳的表演,大概就感动到不行了,以为傻妹妹真的每天在家都惦记着他呢。
    但现在嘛,叶军华内心毫无波动,直接抱臂看戏了。
    王翠芬也终于舍得抬头了,先瞥了笑得正欢的老三一眼,又看着一门心思骗吃的小闺女,反问道:“你连热闹都不看直接跑回家,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事?”
    叶舒华眨了眨眼睛,突然一阵心虚。热闹再好看,也比不上吃肉肉啊,她正是从三哥回家的消息中看到了吃肉的希望,才热闹也不凑了、男神也不撩了,迫不及待的撒腿跑回家,她娘可以说是把她那点小心思摸得透透的。
    不过叶小妹也不再是那个傻呼呼的叶小妹,在香喷喷的野猪肉面前他已经点亮了智商,很清楚自己现在如果承认,野猪肉就彻底没她的份了,所以叶小妹眨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萌萌哒回答,“当然不是了,我听大堂嫂说三哥回了家,又惊喜又意外,所以要第一时间回来亲眼确认啊。”
    面对叶小妹抹了蜜的小嘴,王翠芬直接翻了个白眼,用上了叶小妹的口头禅:“我信你个鬼。”
    “……”叶小妹不服气的表示,“三哥肯定信我。”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坏死了的糟老头子,叶小妹立刻扭头寻求叶三哥的认同,“三哥,你信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