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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采薇低垂着头,清澈的眸子渐渐染上一层灰暗,“采薇其实也知道,采薇……怎么配得上杜公子呢。”
    好气又好笑的给了采薇一记暴栗,“你个榆木脑袋!小姐同你说了这么多,你就只觉得小姐是想告诉你你配不上杜仲?”
    “……”抬手揉着吃痛的脑袋瓜,采薇懵懵懂懂的瞅着林初晓,噘着嘴,可怜兮兮的控诉着她的暴力。
    惹的林初晓又是飞给她一记刀眼,“要说配不上,也该是杜仲配不上我家采薇,没得在这里妄自菲薄。”
    采薇于是羞红了脸,连耳朵尖都染上了一团粉红。她想,也只有小姐会把她当宝贝吧。
    闹腾了一阵,林初晓见采薇心情好了不少,才道:“可还记得当日秋生曾说,让我们提防着杜仲?”
    采薇愣愣的点点头。
    林初晓又继续道:“采薇,你是不是觉得杜仲似乎常常帮衬着我们,觉得秋生那是在诋毁杜仲?”
    采薇呆了呆,目光有些犹疑。
    林初晓知道她那是默认了,摇摇头,又继续道:“人心隔肚皮,不要被表像迷惑。就拿‘杯莫停’毒粽子的事儿说,他定然一早便猜测林雨嫣是因吃了相冲的食物,才导致的中毒。可是为何他一直藏着不说,直到事情快要尘埃落定了才说出来?”
    “……”采薇瞪大了眼睛,嘴唇微微颤抖,像是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林初晓安抚的捏了捏她的手心,“他首先是杜若的哥哥,其次才是我们的朋友。”
    他首先是杜姑娘的哥哥,杜姑娘又心慕将军,所以,他接近我真的是另有目的。眼眶里渐渐的又盈满了泪水,再怎么瞪大了眼睛,也阻止不了它滴落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t_t)熬夜赶榜……这酸爽……以后都不想体会惹……
    ☆、被挖墙脚
    接下来的日子,采薇变得沉默了许多,想来也是,哪个姑娘家被情人欺骗了不要伤心一场?好在她看着像是想通了,林初晓只希望她往后不会再犯傻就好。
    谣言逐渐散去,也不知莫子昊是如何处理的。听秋生的意思,莫子昊并不想追究杜仲的责任,也不许他把这事儿往外说。
    说起来,自从出了那件事儿之后,采薇便不再多同杜仲往来,每每遇见了,都只打个招呼就走。杜仲不知采薇为何突然不待见他了,还曾明里暗里想从林初晓处探口风,林初晓却总是笑而不语。
    这天,林初晓突然想吃炸薯条了,便知会曾秋生采买了不少土豆回来。
    一如往常地同采薇窝在东厢的小厨房鼓捣,先是把土豆削皮,切成小指粗的长条状,加盐放清水中浸泡,接着把薯条煮到变色,看出来晾干,裹上一层薄薄的淀粉,置于油锅中炸至金黄,捞出来后撒上少许食盐搅拌均匀。
    采薇从未见过炸薯条,看着眼前金灿灿,香喷喷的炸薯条,不自觉的就两眼泛光,咽了咽口水。
    “愣着做什么,又没人不让你吃。”翻了个白眼,径自拿筷子夹了根放嘴里,味道鲜美,口感酥软,林初晓满意的点点头。
    嗯,不错,可以放到“杯莫停”的菜谱上去,说不定会大卖也未可知。
    采薇也跟着吃了起来,边吃还要边砸吧嘴,林初晓见了只觉好笑。柔柔的看着采薇,她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呢。
    “呐,这一盘子都给你,我去送一盘给将军。”林初晓又拿过一个盘子,装了不少便款款出了小厨房。
    不知何时,她已经形成自觉,几乎每次在小厨房做了吃食,都不忘给莫子昊送去一份,与他一同分享。
    七月流火,八月未央。天气逐渐转凉。
    这天下午,“杯莫停”的账房按例把酒楼的账本送来给林初晓过目。
    往日里,待林初晓看完账本,他便会早早地离去。今日却目光晦涩的看着林初晓,有些欲言又止。
    “先生可是有什么事儿?但说无妨。”站起身来,林初晓行至账房的身侧,平静的问道。
    那账房先生恭敬地拱了拱手,“夫人,厨房的王贵让小的转告您一声,务必去一趟酒楼,他有东西想当面转交给您。”
    “就为这事儿呀,说来我也有段时日没去看看了。择日不如撞日,你且等等,我同将军说一声,这就跟你一起去酒楼。”林初晓浅浅一笑,应了下来。
    知会了莫子昊一声,林初晓就领着采薇同曾秋生并账房先生一起出了府。原本她是想带上采薇就行了,但莫子昊却说,怕她遇上麻烦,有曾秋生在他才好放心。
    林初晓也不同他多争辩,本也没什么可争的。他,是在关心自己。
    待到得“杯莫停”,林初晓便去到了楼上雅间,让那账房先生唤了王贵来见她。
    账房先生点头称是,很快的王贵便过来了,见着林初晓先是礼貌的问好,接着便从袖口里摸出来个绣工精美的荷包,双手捧着递给林初晓。
    林初晓迟疑的接了过来,在王贵的示意下轻轻打开,里头赫然是两张一百两的银票。愣了愣,林初晓嘴唇紧抿,不解的看着王贵。
    王贵舔了舔唇瓣,双手胡乱的搅和着,有些局促。
    “有什么话便说,不必拘谨。”林初晓安抚的笑笑,想要王贵别那么紧张。
    王贵抬手擦了擦额角的汗珠,“夫人,这银票是日前‘仙客来’的宋掌柜差人给我的,说是想让我去他那儿干活。”
    “哦,你是怎么同他说的?”怔了怔,林初晓心里头隐约有了头绪,嘴角微勾,笑着看着王贵。
    王贵却当即跪倒在地,“夫人,小的有幸得夫人赏识,能在这酒楼里头干活,小的已经很知足了。小的并不想去那‘仙客来’,只是,我想把这银钱还回去的,可那孙掌柜总不肯收回去。”说着他懊恼的摸了摸后脑勺。
    林初晓嘴角含笑,并不说话,只默默地盯着王贵。
    王贵以为林初晓是不信他,故而又磕了两个头,“夫人,王贵说的话句句属实,今日特意拖人把夫人请来,也是希望夫人以后别误会了王贵。那银票王贵也不敢收,是以交给夫人处置。”
    “这银钱是你的,你且好好收着。我知道你是个老实本分的,好好干,夫人不会亏待你。”林初晓打发王贵先去屋外侯着,随即又让人叫了陈福来。
    那陈福则跟王贵不同,一见着林初晓,就满头大汗的。
    林初晓愣了愣,她还什么都没说好吧,这人……她就那么可怕吗?看着五大三粗的,一见着她怎的跟老鼠见着猫似的。
    “福叔,你这是……”
    林初晓尽量温柔的笑了笑,亲切的称呼陈福为“福叔”,只想缓解下他的紧张。
    陈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慌乱的跪倒在地,“夫人,我从没想过离开这里,‘仙客来’的孙掌柜虽说许了不少好处给我,但我真的没答应他。夫人,你别赶我走。”
    “……”林初晓郁闷了,她什么时候说要赶他走了,这是谁造的谣。
    轻咳一声,林初晓高高在上地俯视着跪在地上的陈福,“陈叔且说说,那孙掌柜都许了你哪些好处?”
    陈福低垂着头,“他先是让小的告诉他咱们的菜谱,说是会重金酬谢。小的不答应,他便又说让小的去他那儿干活,他给小的双倍的工钱……”
    “你答应了?”林初晓撇撇嘴。
    “夫人,天地良心,小的先前在林府兢兢业业,可是却被撵走了。如今……您是小的见过的最好相处的东家了,小的没有答应,您别赶小的走。”陈福跪着往前走了几步,就差没抱住林初晓的大腿了。
    林初晓嘴角抽了抽,行至门口,把王贵也叫了过来,郑重的对两人道:“我并没有要赶走你们谁的意思,我很高兴你们能忠诚于‘杯莫停’,忠诚于我。‘杯莫停’是我们大家的,我决定,即日起,‘杯莫停’每月的盈利抽出一成,由你和王叔平分。”
    “夫人,这万万使不得。您给我们的工钱已经够丰厚的了。”王贵连连摆手,陈福也跟着推辞,“夫人,您能让我们留下,我们就很高兴了。你不必破费,您如今给的工钱,已经比其他酒楼都要高出许多了。”
    林初晓却是不以为意地笑笑,“就这么说定了,有钱大家一起赚,你们别嫌一成两人分太少就是。”
    哪里会嫌少,如今“杯莫停”虽成不上日进斗金,但也是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搁别的地儿,或许一成盈利两人分,没得几个钱。但搁“杯莫停”,一成差不多就是寻常人家好几年的收入了。
    林初晓主意已定,两人无法,于是一同磕头称谢,并承诺,不论旁的酒楼如何威逼利诱,绝不做危害“杯莫停”的事儿。
    这事儿就算揭过去了。
    林初晓又在酒楼里头各处逛了逛,便回去将军府了。
    晚上洗漱后,躺在床上同莫子昊说起这事儿时,还忍不住的又笑了一回。
    古人啊,当真是淳朴的占多数呢。
    且说那炸薯条一上市,便火爆不已。不论哪个点儿,“杯莫停”都宾客满堂。
    然而,这火热还未退去,却传来了“炸薯条会吃死人”的消息。
    原来是有人在“杯莫停”吃了炸薯条后,当场便四肢无力,浑身抽搐,呕吐不止。
    得到消息的时候,林初晓正同莫子昊在一处,杜仲也跟他们在一起,故而几人便一同赶了过去。
    许是因着“毒粽子”的前车之鉴,此次众人多持观望态度,局面比之上次要好的多。闲杂人等早已被清走,场面控制的不错,并未出现混乱。
    一进门,林初晓便让人领着她去看患者的状况。
    客人只点了炸薯条,那么问题便只可能出现在炸薯条上,联想到上次的“毒粽子”事件,林初晓转过头看向杜仲,“杜公子,这土豆可有什么忌讳?不能与什么食物同食?”
    “柿子,香蕉。”赞许地挑了挑眉,杜仲言简意赅。
    林初晓皱了皱眉,柿子,香蕉,好像都还没到成熟的季节。之前,市面上还未曾看见。
    不是吃了相冲的食物,那会是什么呢?反正她是不愿相信她家的饭菜会有问题。
    “嫂夫人,不若还是让杜仲为这客人瞧瞧?”杜仲扬起一抹浅淡的笑意,嗓音低沉,让人如沐春风。
    林初晓正想着事儿,并不说话。倒是采薇坚定地看着杜仲,出言反对,“杜公子,已经请了大夫了,还是等大夫过来吧。”
    “采薇这是……信不过我?”愣了愣,杜仲不可置信的看着采薇。虽说这些日子他们有些生疏了,但他却怎么也想不到,这种时候,采薇会出言阻止他,不应该呀。
    抿了抿微干的唇瓣,采薇平静地解释道:“避嫌罢了,杜公子毕竟于将军交好,你诊断出来的结果,怕是没有大夫的容易让人信服。”
    是这样的么,听起来倒像是这么回事,可杜仲却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采薇,她好像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断更这几天没有放弃我的小天使们(*^﹏^*)
    前几天,嗯,生活上,工作上有些不顺心,码字倦怠期。
    你们的支持,就是浅浅码字的动力哟~
    浅浅会把欠下的补上哒~(我才不会说我是要赶榜(t_t))
    爱你们,么么哒~
    ☆、谁在说谎
    说来也巧,今儿个请的又是上次那个大夫,见杜仲也在,他便连诊脉都更添了几分专注,像是生怕让人看了笑话去。
    然而,诊了许久,也没诊出个所以然来。讪讪地缩回手,清了清嗓子,慢悠悠的道:“这位客人约摸是食物中毒了。”
    “不知是何故导致的中毒?”柳眉微皱,林初晓忧虑地盯着老大夫。
    然而,她实在是高估这大夫了。只见他取出枚银针,在桌上那盘炸薯条里头搅和了一阵,最后却摊摊手,“这炸薯条似乎并无不妥,恕老朽医术不精,实在看不出来他这是怎么个情况。”
    采薇翻了个白眼,小声嘟囔,“不是都说你是这京城最有名望的大夫?怎么每次都说自己医术不精。”
    “姑娘过奖了,不过是些虚名,做不得数的。”大夫老脸一红,摆摆手就要告辞。
    倒真是有些浪得虚名呢。采薇噘着嘴,眉头拧成一团,烦闷地看着被扶着躺在软榻上的患者。
    “不若,还是让我看看吧。”杜仲再次出声,征询林初晓的意见。
    林初晓点点头,“兴许可以催吐试试,这里就麻烦杜公子了。”
    杜仲愣了愣,随即搭上了患者的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