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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既没有耳朵尖,也没有眼睛尖的太子爷目不斜视地走到了长公主面前,“姑母,曦见来晚了。”
    他说话的空隙,身边的女子们纷纷福身请了太子爷安好,娇滴滴的声音直膈应得锦笙一个葡萄嚼都没嚼生咽了下去,随即也意思着给君漓问了好,“太子爷安好,草民天枢阁主锦笙。”
    君漓点了点头,示意所有人免礼。
    一看见君漓,长公主也不急着生气了,连忙拉他坐下,笑道,“哪里的话,姑母知道你向来忙得很,不似我儿整日里游手好闲,你能来我就很开心了。”
    顾勰很不乐意地撇了撇嘴,抛了颗葡萄,正中嘴里,“他哪里忙了,我上哪儿都能遇上他。”
    “何时遇见的?你遇见我怎的也不和我打招呼?”君漓面不改色心不跳,搓着茶盖抬眸,耷拉着眼皮淡淡道,“我近日倒是常在花月妍那一带监察我朝官员狎|妓的情况,怎么,你经常在那里遇见我吗?”
    “……”在众人匪夷所思而长公主尤其匪夷所思的目光注视之下,顾勰淡定道,“也不是很经常,偶尔路过那里去墨瀚轩看书的时候会遇见,看你忙,就没忍心扰了你。”
    君漓低眉抿茶,状若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长公主安好!”手中捏着一枝春杏,这才从月亮门处朝这边跑过来的郭云襄欣喜地冲到棠雀轩槛下,福了福身,神采飞扬,“长公主殿下你看!你府中的杏花开得真好!”
    锦笙下意识去打量这位能让太子殿下相救的郭云襄是何等姿色。果然如长公主所说,她也是作的假妆。
    与傅轻音不同,她穿的是一身青色的薄纱外罩长衫,襟口、袖口和衫尾都有短短的淡青色流苏排列垂缀,长衫上绘了随风乱飞的芦苇絮,看起来格外高挑清秀些,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青丝用羊脂白玉高高束起,额边留了两小撮长长垂下,随风微扬。
    她的妆容是标准的飞霞妆,红晕微醉,在颧骨处连成一片云霞,眉心只有一点米粒大小的朱红。
    锦笙就觉得有些眼熟,她两年前在柳州第一次作假妆穿的那身男装也是青色,衣襟等各处也有淡青色的流苏,只是花纹不同,郭云襄的是芦苇乱飞,她当时着的那件是云中仙鹤。
    这么一看,不仅衣着相似,竟然连妆容也一模一样。当时锦笙自己也不晓得自己描的是什么妆,只是见到身边站的一位女子是这么描的,也就学着这么描了。
    “云襄,你过来。”长公主向来脾气好,又因着见到了君漓,不悦的心思便缓了许多,只是招了招手让郭云襄走过来。
    在场的千金们原本的的确确是想要看笑话的,可是如今君漓坐了过来,大家一致觉得看郭云襄的笑话没有看太子爷的盛世美颜有意思,于是包括正给长公主剥瓜子的傅轻音在内的所有千金们都有意无意地把眼神儿往君漓那边瞟,郭云襄这里倒是没人关注了。
    郭云襄蹦蹦跳跳地走过来,很有智慧地将手里的春杏抿下一枝小的枝丫,插在长公主的鬓间。
    她笑道,“长公主殿下,我方才见这春杏的枝丫被风折弯,眼看就要掉到地上去了,一时兴起和它比了一比看谁快,最后果然是我在它掉下来之前爬上树接住了它,如今拿来配您今日的妆容刚刚好!怎么样,是不是要夸我?”
    真是人不可貌相,锦笙以为这是个空有样貌没得头脑的花瓶,却没想到竟是个八面玲珑的。
    长公主被她这一哄,自然不予追究什么,只是指着君漓笑着道,“你光说自己上树快,怎么不说自己下来的时候出了什么糗?若不是曦见出手相救,你这一跌还不得让你爹找我的麻烦?”
    这是一个拼爹的年代,锦笙这厢才想起来,郭云襄的父亲乃是与顾勰的父亲定国公齐名的国公爷,成国公郭允。
    成国公小时候顽皮,总是和那些江湖混混拜把子厮混,还曾一时兴起入过丐帮,虽然玩得尽了兴后又被拎了回来,但在里面认识了不少人,后来也一直与江湖势力很有一番往来,与安丞相不合更是人尽皆知。
    这一位,可以列入嫌疑人名单。
    第17章 缘,妙不可言(小修)
    锦笙正兀自思索着,郭云襄已经笑着在长公主身边坐了下来,亲昵地拉着她的手在自己脸上蹭了蹭,“太子殿下一定是与我心有灵犀,才会那么恰巧将我救下来,云襄当时也以为自己必定要摔在地上去了,幸好,竟和殿下这么有缘。诶,我爹怎么敢来找您的麻烦,他要是敢来,我肯定是不依的!”
    长公主殿下笑着摇头,刮了刮她的鼻子,所有的怒气瞬间都烟消云散。
    就在这时,傅轻音却逮着萧月华不放了,她一脸天真地好奇道,“月华姐姐,我记得两年前的芙蓉春绘时,太子哥哥也才从柳州回来,当时他还去拜访过容青野先生呢,连太子哥哥都要上门亲自拜访的人,你真的拒绝了?”
    听到容青野这个名字,君漓执杯的手顿了顿。
    他的脑海中如一滴浓墨滴入清澈的水中,婉转散开一笔浅淡的墨色,笔走丹青间勾勒出一抹月光下落荒而逃的青衣倩影,最后消弭在清幽的竹林之中,只余下随风散开的青丝绕起的蜿蜒弧度。
    他敛了神色,不动声色地抿了口茶,转头看向萧月华,“汜阳传言,两年前你在柳州游玩时于落雁河边遇上了容先生,作诗一首后,容先生欲收你为徒?”顿了顿,他凝视着她,“可真否?”
    可真否?
    汜阳的人都只猜疑萧月华拒绝容青野欲收之为徒的请求赶回来参加芙蓉春绘是别有用心,却没有一个怀疑过容青野究竟有没有说过要收萧月华为徒。
    容青野活了大半辈子,算起来今年也是四十五岁的人了,年轻时名盛天下,最后定居柳州落雁河边的竹舍中,就只在十三年前收过一个徒弟,具体是谁大家都不清楚。
    但清楚的是,每每有人拜访或者欲拜她为师,容先生都会说那一句很为她徒弟长脸的话——
    我已有一个徒弟,是个妙人。这辈子有这么个徒弟,足矣。
    仔细想来,到底萧月华是要出色到什么地步,才能让容青野将她那个“足矣”的弟子抛却一边,转而要收萧月华为弟子?
    既然这话是太子爷问的,萧月华自然不能不答,但是也不能答得太过于准确,她是个通透玲珑的人,只笑了笑,不慌不忙道,“容先生的才学足以令天下文人折服,她的弟子料想也不差,彼时我作诗一首,幸得先生一句‘比之顽徒不知胜了多少,要是我那顽徒也如你一般就好了,只可惜我只有这么一个徒弟,整日糟透了心’。”
    这句话乍一看确实是没有要收她为徒的意思,但是有心人细细揣摩,确实也能揣摩出暗示她拜师的心思来。模棱两可的结果就是舆论往哪一边,事实就成了那个样子。
    “能得容先生夸赞,月华,你果然不负你父亲所望。”长公主欣慰地拍了拍她的手。
    萧月华谦虚地笑了笑,紧接着再谦虚地说两句哪里哪里云云,这件事就这么拍板儿定案了。
    锦笙塞了五颗葡萄表示不服!容青野这句话明明还有后半句!
    彼时容青野的原话说得是:“才华斐然,比之顽徒不知胜了多少,要是我那顽徒也如你这般好学就好了,可惜,我就这么一个徒弟,还整日让我糟透了心。”
    容青野想要表达的是她就一个徒弟教着竟都这么费劲而已。
    后来萧月华私下里追问,“月华冒昧,那为何容先生还要称自己的弟子‘是个妙人’?”
    容青野明确地回答过,“妙字何解?有才学的人天下何其多,你也只有才学胜过我顽徒罢了。”
    后来不晓得前半句怎么就被曲解成了容青野想要收萧月华为徒,然而这个舆论一起,萧月华竟也没有出来辟谣,只是被人问及的时候总是模棱两可地回答,教人不知真假。
    可别人不晓得,她还能不晓得?容青野口中那位才学不及萧月华又整日里让她老人家糟透了心的“顽徒”,说得就是她,锦笙。
    所以方才傅轻音问的时候,锦笙只抱着看戏的心思,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这也是为什么锦笙会觉得萧月华虽然教养好,但也脸皮厚的原因。
    萧月华回答完,君漓又追问道,“既然你被容先生赏识,那必然也参加过三月七日三更时,她在竹林中举办的‘明珠遗光’?”
    “明珠遗光”四个字一出,锦笙一口茶水没包住猛地喷了出来,恰好就喷了顾勰一身,后者被她一喷,惊得跳了起来,“阿笙!你干什么?!”
    “对不起我的哥!我不是故意的!”锦笙惊觉这里不是她和顾勰独处,而是在国公府,于是又立马跪下来,官方道歉,“世子恕罪,长公主恕罪,太子爷恕罪,草民并非有意……”
    顾勰最看不得朋友屈于自己的身份地位给自己下跪迎合,赶忙给她扶起来,“起来起来,不是故意的有什么罪?走走,陪我去换衣服!”
    锦笙不敢起,她虽然喷的是顾勰,但怕的其实是长公主,这可是人家捧在手心的亲儿子,容得江湖混混与他称兄道弟?
    好在长公主也觉得没什么,让她赶忙起了,“你的衣裳也湿了,赶紧随着勰儿一起去换身衣服吧。”
    锦笙应是,这才从地上爬起来,被顾勰拉着离开了棠雀轩。
    走的时候她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君漓,可巧,君漓也正面无表情地挑着眉好奇地看着她。
    锦笙敛了神色,若无其事地跟着顾勰去了。
    直到脱离了棠雀轩能看得到的视线范围,锦笙才松了一口气,撑在墙边久久不能平复心中的震惊:两年前君漓竟也去过柳州?!君漓竟然去拜访过师父?!君漓竟然也知道明珠遗光?!他不会也参加了吧?!
    “阿笙,你怎么了?脸色这么白?”顾勰一边拂身上的水渍,一边疑惑地问道,“不会是被君曦见给吓的吧?”
    锦笙叹了一口气,真是知我者亲生的狐朋狗友,她这个惊吓可不小。如今平静下来,又觉得方才自己反应那么激烈才是真的惹人生疑。
    因为仔细一想,她又觉得是自己吓自己。
    首先,那时候是半夜三更,谁也看不清谁,就算她落荒而逃的时候有些许月光,但她跑那么快所有人都只可能看到了背影。
    其次,参加明珠遗光的文人墨客都是打堆结伴站的,太子爷这么尊贵,根本不屑和别人扎堆的好么?那么当时被她扑倒在地的那个男人就一定不是他。
    最后一点,如果两年前太子爷真的看过她女儿身的模样,前几天再次见面的时候他怎么可能这么淡定?!
    再进一步说,那个男人那么温柔,怎么可能是冷冰冰的太子爷呢?
    如果真的是太子,她当时做了那么多逾距的事,最后还害他绊倒受伤,还绊在他身上亲了他一口……这样真的不会被全城通缉的么?这样都不通缉真的没问题么?
    综上所述:想多了!是自己想多了!一定是自己想多了!
    第18章 溪中涧有凤衔杯(修字)
    锦笙自我暗示了许久才放下心来,再回神的时候已经被顾勰拉进了他的房间里,有两个贴身服侍他的婢女进来要为他宽衣。
    两个生得貌美如花的婢女还没伸手碰到顾勰,他就自己解了衣带随意丢了外裳,“诶不用帮我,我自己来,你俩给阿笙换就好了,手脚都放温柔点儿,我家阿笙细皮嫩肉的……”
    “不用不用!”锦笙连忙摆手,把自己的衣裳扯直,低头看了看,“我身上没多少水,要不了多久就干了,你换了就行,快点儿吧。”
    语毕,她就兀自在茶桌边坐了下来,抬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滴水溅到锦笙的指尖,她的思绪渐渐回到两年前,三月初七的那晚。
    锦笙记得很清楚,那晚的明月恰巧被乌云遮住,整个竹林只有师父的竹舍那处是亮堂的,挂了火红的灯笼,还有金黄的烛光。
    明珠遗光是她的师父容青野一时无聊找的乐子,召集一些文人墨客到竹舍里来,趁着夜黑风高,大家结伴而行,分头寻找遗落在竹林中的十二颗夜明珠。
    乍一看这个乐子和他们这些文绉绉酸溜溜的文人墨客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也并没有什么好乐的地方,不仅不乐,还有些许瘆人。
    竹林之大,虽然没有生禽猛兽,但一些顶漂亮的菜花蛇就足以吓得一些顶漂亮的闺秀小姐花容失色,而且深更半夜的,还不准点灯,只能依靠竹舍那方仅有的火光摸索着走,试想想,但凡遇上个穿白衣服的,夜明珠再反个光,魂儿都能给吓出来。
    但因为举办明珠遗光的人是容青野,来的人还是只多不少。
    当晚锦笙就混在这一群人里,她只是来凑热闹的,谁教她早知道这些夜明珠的藏匿地点,这一把就是来装装|逼稳赢的。
    那一晚就是她作假妆的前一天晚上,刚好着的就是那身绣有云中仙鹤的青衣,青丝高束,手中折扇啪嗒一开,端的就是玉树临风。
    “诸位不要以为找到夜明珠便是赢家,还须得在找到夜明珠后结合夜明珠所在之地,为此物赋诗作词一首,要是不能找到夜明珠,折下竹枝或是花草,赋诗作词一首,若是作得好,十首诗词便可抵一颗夜明珠,但若是找到夜明珠的人作的诗词不如折下竹枝花草的人作的好,那这颗夜明珠便作废。”
    容青野执杯一笑,“我本是无聊之人,也只能想出如此无聊的法子了。不过,应我那顽徒的主意,还须得给你们加些难度,同时也是为你们安全着想。花官,把东西拿上来。”
    “好!”她身边的婢女笑吟吟地走下竹舍的台阶,将手中的红绸发下去,“按照名单我已经算好了,你们刚好可以两两分组,将红绸系在各自手腕上,这样一来两个人就必须形影不离,若是有什么事也能相互照应。若是发现你们谁把红绸取了下来,算为弃权。”
    花官一边笑一边发,走到锦笙面前时瞬间敛起笑意惊了一惊,低声疑惑,“你来凑什么热闹?”
    锦笙挑眉不答,自己伸手拿了红绸,先在右手手腕上系了,“玩一玩。”
    花官摇头,发完红绸后步上台阶凑在容青野的耳边说了几句,容青野的视线在下方一片人群中一扫,果然扫到了正在与人攀谈的锦笙,然后摇头笑道,“让她玩儿吧,反正她也作不出什么好诗。”
    这真是一语中的,且这一语中了个颇为扎心的的。
    因为锦笙的加入,原本两两成双的人定然就要多一个出来,她也不愿意活活拆散别人,于是只好自己出发。
    锦笙走了大概半刻钟的样子,就模模糊糊地看见不远处似乎有个人影。一旦远离了竹舍,就什么都看不见,人脸都是乌漆墨黑的一片,只有衣裳能够反一些光,辨识出那里有个人在。
    她兴冲冲地摸过去,径直摸到那人的手,那人颇为抵触,或者说厌恶地想要挣脱。
    由于太过兴奋,锦笙直接用了本来的声音,“你没有系红绸啊?那我们俩一起好不好?我是知道内|幕的,保证不出半个时辰就带你找到所有的夜明珠!和我搭档很占便宜的!”
    在光线充足的地方,最灵敏的感官是双眼,第一印象也是双眼传达的,但是一旦到了光线不充足的黑夜,其他的感官都会格外敏锐一些。
    因此,从锦笙摸上那人的手开始,那人从扑鼻而来的淡香、柔软滑腻的手上肌肤、纤细清瘦的骨骼、脱口而出的声音都将锦笙判断为了女子。
    “好不好啊?”锦笙一直捉着他的手,等待着他回话,小小的一个巴掌捏住他的大掌,满心满眼都是期待。
    这种期待感已经冲破黑暗让他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
    他想起很多年前那个小小的、软软的一个小肉丸儿,那时候小肉丸也窝在他怀里一边扯线团儿一边拉扯他的手,胖嘟嘟的小手温温凉凉,小肉丸望着他的时候也是这般期待,仿佛在期待他能和她一起笑出来,但是他还没笑,她自己就笑得咯咯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