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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可惜知道了这一切,他也并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去反击。
    他只知道,自己要活下去的唯一可能,就是藏拙。
    即便他也知道,藏锋敛锐,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十八岁之后,他就可以从简山海那里拿回暂时被代为管理的,属于自己的遗产。
    简山海不会允许这个事情发生。
    打架,逃课,抽烟喝酒,顶撞所有长辈,桀骜不羁,考倒数第一。
    身边的所有人从一开始的劝告阻拦,到最后的放手失望,唏嘘于仲永之伤,只用了两年不到的时间。
    他就一直颓废不羁到,那个多次阻拦他登上倒第一宝座的女人横空出世。
    眼见着倒数第一的位置被多次夺去,即便自己使计让贾母把她调去了天选之人位置——讲台隔壁,她也依旧秉持着上课睡觉下课尿尿的消极向学态度。
    许随开始有点着急了。
    他甚至一度以为,这女人是跟自己一样,是一个身上有着不可告人故事的社会人。
    直到摸底考试,他看到少女为戴望舒和徐志摩组织的一场语文试卷面基会之后,他才知道。
    自己考差了是藏拙,这个女人,是真的笨。
    没办法,他只能狠下心,一咬牙,把她弄到身边的位置,亲自手把手督促她学习。
    只是没想到,这一手把手,就守了她一辈子。
    他觉得自己跟那一株街边挖来的薄荷一样,以为这辈子无人驻足,被弃之如履了,却在女人的半吊子且不着调的呵护之下,从那盆干涸贫瘠的泥土里,穿透了冬日的皑皑深雪,倔强地在华丽的春光里,冒出了迎风而立的饱满绿叶。
    他翻开那崭新空白的教科书的时候,薄荷底部冒出了颤巍巍的根须。
    他重新抱起两年没摸过一次的篮球的时候,薄荷也跟着搬了家,从一汪静水迁移到了肥沃湿软的有机泥里。
    他带着少女从医院里翻窗而出,在许敛的病床前被少女反手紧紧拥抱的时候,薄荷也凭借着顽强的生命力,无声中扎土生根。
    两人肩并着肩赢下了篮球比赛和黑板报比赛,还进步到年级前三百名的时候,薄荷变得枝繁叶茂,风华渐盛,只凭单调的一抹绿,也能任尔东西南北风地巍然一帜。
    他看着心爱的姑娘因为被自己逼到重病一场,大病初愈后满脸憔悴,整个人瘦了一圈,却还在面对着朋友的背叛之时,努力朝着自己微笑的时候,那株薄荷终于顶不住夏日的酷暑,枝叶纷落,零碾成泥。
    于是,他对女孩说,祝可以,我可以放手两年,这一辈子的时间,我也只会放你两年。
    他说,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考上心仪的学校,两年之后,我在c市等你。
    他陪着女孩跟她的爸爸妈妈坦白了要转艺考的事情,陪着她在北京找好了住处,陪着她跟画室的白师姐打好招呼,陪着她在江中的图书馆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严寒酷暑的周末。当他知道那个对自己的姑娘多少有些觊觎着的体校生也在北京,并隔三差五去找她的时候,内心不是没有危机感的。
    但转眼一瞥见那朔风猎猎中依旧悠悠散开芬芳的薄荷,他面无表情地在对话框里敲下五个字。
    “帮我看好她。”
    在接女孩回家之前,他去见了一趟应牧。
    应牧一见面就狠狠揍了他两拳,跟他说,你真的是有着一颗狼人的心,你知道这两年时间里,她过得有多难吗?
    除了她自己以外,没有一个她可以依靠的人陪在身边,一切都得重头做起。
    画画的天才?哪有什么天才,就如我一样,关节膜炎,右肘挫伤,手指扭伤,将会跟随我一生的这些病痛促成了我的u18之路,旁人知道吗?
    不,所有人都不知道,我受了多少的苦。他们只会看着我的风光无限,马后炮地谬赞一句‘应牧,你就是为篮球而生的’。
    她多少年没有画画了,怎么可能只凭着一点天分,就轻轻松松地通过了央美的校考?
    按照她报喜不报忧的性格,她应该没有告诉你,在一开始的时候,她被白师姐骂了多少次狗血淋头,被白师姐撕掉了多少次熬夜赶出来的画稿。
    北京的每一座山,她都爬过,从天没亮的时候就蹲在那里,冬天披着羽绒服缩成小虾米,夏天拿着大蒲扇瘫成北京老大爷。
    等到日光在另一个山头颤巍巍爬起之时,赶着时间落笔成花,却依旧得不到白师姐的一句好。
    我一度觉得你不值得,哪有对自己心爱的女孩这么心狠的人,我看着她把日子过得比黄连还苦,却还是成日里笑嘻嘻没心肝的模样,就觉得眼睛扎得疼。
    我跟她说,祝可以,要不你哭一下吧,我求你了,就哭一小会,哭完你想吃什么我都请你吃,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
    可是她就怎么都不哭,还一脸奇异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个脑子不正常的人一样,看得我心里越发难受。
    我就跟她说,要不别学了,我养你吧,看在你的份上,小校花我也不要了,下半辈子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也算是对得起你的名字。
    你知道她说什么吗?
    她说,应牧啊,我听有人说过,年少的时候,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不然在陷下去之后,从此见山也是他,见海也是他,见世间万物都只能想到他。
    见更高的山,更高的海,见万千繁华,都比不过他。
    当时的她小小一只,蹲在悬崖边,面前架着一块画板,即便旭日没有东升,凭借着熹微的晨光,我依旧能看到她脸上是笑吟吟的。
    女孩抬头看着我,说,对不起啊应牧,那个年少惊艳的人,我已经遇见了,所以我只能对你说一声抱歉了。
    她说,我知道在画画这个事情上,我就是个蓬头垢面的灰姑娘,我知道披荆斩棘地赤脚往前跑很累很痛,可是他已经跟我约好了,十二点钟的时候,在信都拿着水晶鞋等我,一想到这里,我就一点都不想哭了,因为哭累了我就没力气往前跑了。
    这两年的时间太长又太短,我一分一秒都不想浪费啊,她说。
    应牧最后问他,你懂吗,你懂她的辛苦和痛吗?如果你懂的话,你就不会逼她到那样的地步。
    许随捂着被揍得隐隐作疼的小腹,慢慢直起腰背,淡淡抬眸看着面前的男人。
    他说,我怎么不懂?
    她曾经跟我说,以后每逢信都下雪的时候,我们就跟对方说‘我爱你’。
    于是在她走了的那两年时间里。
    信都每天都在下雪。
    第51章 高原番外
    高原没有想到, 自己居然会有和旧人重逢的那一天。
    短暂出差来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颠簸流离了好几天,为了赶这个项目彻夜无休,手上抱着一大堆的资料的她,正打算趁着电梯里没人,把脚跟拔出十厘米的高跟鞋,转动着休息一会。
    那明明都已经关剩了一条细缝的门随着一道由远及近的温润声音而再次打开:“稍等一会!”
    于是,她只能保持着金鸡独立的姿势, 尴尬地抬起眼,和外面西装革履的高大男人对上视线。男人的眼神非常有礼地略过她讪讪缩回去的脚跟,慢慢走了进来, 没有说一句话。
    她也眼观鼻鼻观心地默默数着不断跳动着的楼层, 内心盼望着时间快点过去。
    “叮”的一声,在电梯到了目标楼层之后,她连忙抱紧那堆比她头还高的文件, 快步走了出去。
    才走到门口的位置, 她听见身后一直不吭声的男人开口了。
    “高原, 不打算跟我打声招呼吗?”
    她两手一软,手上明明拿的很稳的文件资料瞬间落了一地, 鸡飞狗跳。
    楼下咖啡馆,蒲京合上餐牌,微笑着对下单的服务生说了一句:“一杯美式,一杯抹茶拿铁。”
    她连忙开口:“两杯美式,其中一杯加两份浓缩。”又回过头, 抱歉地给男人解释,“我今晚还要赶报告,不喝的话会犯困。”
    蒲京轻皱起眉,有些不赞同:“我记得你……会过敏。”
    似乎被唤起了一些不愉快的记忆,她面色一黯,又无所谓笑了笑:“过敏那是富贵病,经常熬夜加班的我得不起这个病,喝着喝着,也就习惯了。”
    片刻的让人不舒服的沉默之后,她端起商务上用惯了的客套笑容问蒲京:“你现在在这个公司上班?我怎么听居筱恭说过,你大学的时候就去美国深造生物了?”
    蒲京扯了扯唇:“不是,这个公司投资了我们学院的一个项目,这次作为代表过来开个会而已。”
    她闻言一怔,喉咙里像是被一团棉花堵住,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只能低头赶紧抿了一口咖啡,掩饰着干涩:“你当老师了?挺好,也算是达成了你的梦想。”
    蒲京幽黑的眸子紧紧抓着她:“嗯,我当老师了,授业解惑的同时顺带着做研究。”他的视线落在她胸前的工作牌上,“你是——风尚集团项目组高级助理。风尚集团,所以你现在在s市?很好的公司啊,这回是过来出差?”
    她淡淡嗯了一声,眨了眨眼睛。
    “那很巧啊,刚好能赶上许随和可以的婚礼……”
    她捧着杯子的手倏忽一顿:“…婚…礼?”
    蒲京看她的模样,立即意识到了什么,又微笑着解释:“估计是不知道你有时间过来,没给你发邀请。今晚七点,在西街连理大酒店。”
    在离别的时候,他问她,要一起去吗?
    她极力控制着挠向已经开始微微发痒的皮肤的冲动,将指甲死死抠进手心里,扎心的疼痛使她笑着摇摇头:“我还要赶项目,早点搞完早点回家,我老公孩子还等着我呢。”
    “我就不去了。麻烦你代我……代我跟他们说一声恭喜。”
    蒲京静静和她对视,半晌颔首:“嗯。”
    急诊科里,医生挥笔快速写下除了他以外谁也不认识的字,一边轻描淡写:“要不要查个过敏原,我给你开个单,明天直接去检查就好。”
    她摇摇头:“不用,我知道是怎么回事。”
    医生唰唰给她开了药方,闻言嘲讽一笑:“知道还往枪口上撞?是嫌钱多还是嫌命长?”
    她抿了抿唇,没解释什么就出了门。开完药,时间还早,她就静静在霓虹灯闪烁的街道上,走了很久很久。
    久到她驻足停下,抬头看向金碧辉煌的招牌时,明知道那不是自己下榻的酒店,却还是鬼使神差般不由自主走了进去。
    这一场出现在路边每一份娱乐报纸头条的婚宴贵气雅致,车水马龙,阵势巨大,宾客如云。送礼的,拍照的,寒暄的人络绎不绝,把门口围的水泄不通。
    只是奇怪的是,门口并没有如常规婚礼一样,布上姹紫嫣红的鲜花,而是换成了一整排绽着幽雅清凉香气的薄荷,笼出一条绿意盎然的长廊,让人步入其中时,犹如置身户外花园里,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就能够嗅到春天复苏的气息。
    她垂着头走在人群里,慢慢地踱了进去,竟也没有人拦她,估计是觉得她跟前面那群珠光宝气的女人是一伙的。
    只是她低头一看时,又不由得苦笑,只觉得自己这身穿着打扮,顶多算是珠光宝气的女人家里的保姆。
    害怕遇到熟人,她低着头左拐右拐,来到了二楼的一个偏僻角落,却还是眼尖地瞄见了不远处那穿着西服礼裙的一对璧人,心里陡然惊慌的她连忙一个转身躲到了拐角处,默默听着那不远处的两人在对着话。
    “我听说你和小方待会要闹洞房?是嫌命长还是嫌飞行里程积累得太少了?你就不怕等婚礼过后,许随一声令下,你未来半年时间里恐怕鞋都沾不到大地,来回在各国分公司做一只无脚的小鸟?”
    “我说小猴儿,你说话总是这么一针见血就不可爱了啊,我像是这种不识情趣的人吗?春宵一刻值千金,我还是懂的,我顶多就是劝君更进一杯酒而已。”钟徐友声音有点讪讪。
    “哦,看在多年好友的份上,我提醒一句,你敢劝许随喝一滴酒,祝可以就敢把你打到只剩一滴血。”
    “……那我劝小可以喝酒还不行吗?我就不闹新郎了,闹新娘如何?”“嗯?闹新娘?想好墓志铭写什么了吗?就写‘我本善良,因闹洞房,被新郎暴打而亡,卒于年二十又三’如何?诶你别说,还挺押韵。”
    “……我不跟你聊天了!不管爷说什么,你从来都没回过我一句‘你说得对’,没劲!”
    耳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只能闪身躲进了离得最近的洗手间里,慌忙藏到最后一个隔间之后,颤着手把锁咔嚓一下扣上。
    在里头平静了好一会呼吸,她才安抚下不断颤抖着的心,正打算起身出去,外面两双高跟鞋咯噔咯噔走了进来。
    她连忙又退了回去,门虚掩着没来得及关上,只能静静躲在门后,握紧了冒汗的手心。
    也许是看到隔间的门都开着,那两个女人倒是毫无顾忌地笑着聊上了。
    “今天这排场,我也是服了,连上个洗手间都要排十分钟队,你说今晚赴宴的到底有多少人?还好我知道这里有个没什么人知道的洗手间,不然要憋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