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娘娘已经抛弃她了,木槿就在她身边,也没什么想的,离的远又在联系的只有皇上了。
皇上刚说过,他不在乎门第之别,方姝也已经做好了准备,开始追他,为自己的以后努把力,怕真的落到老无所依的下场,突然就害怕了。
所有人都想三妻四妾,这是男人的本质,这时候突然有个人放弃三千佳丽,想找个人一心一意过一辈子,就算他高不可攀,方姝也想试试。
这想法才刚成型罢了,把他骗出宫的计划也没想到呢,居然都七夕了吗?
七夕这个日子正是培养感情的最佳时期……
方姝咬着指甲。
怎么能错过呢?
*
殷绯正在给小仙女接生,小仙女生的突然,他本来正在房里处理奏折,突然听得院里有一两声的猫叫,本来没有在意,小仙女平时也会突然叫上一两声,后来想起什么,于是出来看。
小仙女果然如预料中的那般,正在生孩子,他让人去喊给猫接生的婆子。
婆子年纪大了,睡的有些早,穿好衣裳,迈着虚胖的大腿跑来,小仙女已经生完。
皇上半跪在地上,手上,衣襟上都是血,旁边是几个候着的太监,端着烧开还带着热气的水,她要过去检查,皇上让她先洗手。
那水一碰便烫的她手一缩,低头瞧了一眼皇上的手,果然,手背手心都被烫红了,他却像没有感觉似的,将小仙女来不及舔掉的膜撕开一角,露出猫脸来。
小仙女一共生了三只,她忍着疼洗了手,正打算过去,小仙女呲牙咧嘴不让她靠近。
它只信任皇上。
没办法,只好让皇上检查,“摸一摸它的肚子,看看还有没有。”
殷绯依言,一双白皙修长的手往猫身下探去。
刚生了三只崽之后,肚皮已经有些垮了,可以隐约摸到里面。
“好像还有一只。”
又等了等,果然又生了一只。
这只生完小仙女已经筋疲力尽,最后一个膜也是他扯破的,小仙女休息够了才去咬脐带然后把包裹了猫崽的膜吃掉。
他要去阻止,婆子道,“陛下,这是正常的。”
他于是停下,看着它吃了两个,剩下的没吃,然后将几个猫崽用爪子扒拉过来,挨个舔身子。
看来是没问题了。
母子平安。
殷绯去洗手,洗完擦了擦,回去继续批阅奏折,想了想,招来小九,给她报个喜讯。
*
方姝正在梳头,然后将自己难得用一回的簪子戴上,还有一对玉镯子,也套在手上。
除了睡觉穿到他身上,然后通过鹰找他之外,完全没有别的办法,但是方姝还是很平静的打扮起自己来。
左右时间还早,天刚刚黑下来,不过是前世的七八点左右而已,就算约不到他,难得七夕,街上热闹,自己玩玩也无妨。
自己玩那也是要打扮的,总不能在这个难得的日子里灰头土脸的吧?
方姝翻了翻包袱,发现自己只有上次出宫的衣服,好可怜,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在去卖一套,或是穿旧的,剩下钱做生意之间犹豫,最后还是选了买一套新的。
平时衣着素淡,突然想略微改变一下风格,方姝选了一件带枫叶图案的白色衣裳。
白色的脏了最麻烦,本来不想买的,想买黑色的,但是想想黑色的和她那件出宫时的衣裳有什么区别?于是挑了白色,正好有她的码,只稍稍大了一些,总体来讲还是很合适的。
因为穿出来效果很理想,木槿也买了一套,俩人穿姐妹装,决定一起去街上逛逛,难得七夕嘛,一年就一次,虽说会有些吃狗粮。
她与木槿一起,也是挺狗的,手牵手出门,刚走出屋,木槿拉了拉她,“你发现没?”
“嗯?”方姝一脸迷茫,“发现什么?”
“咱们屋顶最近老是来一只鹰。”
她眼神挺好,居然看出来是鹰不是鸟。
“嗯,怎么了?”
方姝本能回头看了一眼,正好一道烟花亮起,将附近照的通透,屋顶上一只鸟的模样分外明显。
“木槿。”方姝步子一顿。
这回轮到木槿迷茫了。
“你等我一下,我好像忘记带钱了。”方姝找着借口。
木槿先是一愣,后点头,“好,你快点。”
心里嘀咕,方姝一向办事妥当,从来没落过东西,怎么会没带钱呢?
不,应该说她最近记性似乎有些衰退,老是忘东西,不是忘记买草纸,就是忘记烧水上来,每次都是她帮忙的。
方姝提了裙摆往回跑,怕那只鹰又闹脾气,自个儿飞走,跑的很快,三步并做两步,噔噔就上去了。
还好,那只鹰带着任务,乖了许多,老老实实在屋顶等她。
她拿了纸条它也没飞走,大概晓得会被逮吧,倒叫方姝愣了愣,莫名想起它的主人……
也是老老实实等着她绑。
方姝拆开纸条快速看了一遍。
‘我养的猫生了,四只。’
方姝连忙拿了笔,沾了沾早就准备好的墨写字。
*
殷绯还在批阅奏折,坐在窗前,点着灯。
外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时轰隆一声,吵的他没办法静心。
想了想,搁下笔,正打算去问长庆怎么了,小九突然回来,轻飘飘落在窗台上,翅膀扇飞了几张纸。
殷绯没去捡,反而站起来,去拿小九身上的信。
小九只有带着回信才会来他这里,一般情况下都会直接飞到它的窝里。
他摸了摸,果然,在腿上的信筒里找到,抽出来看了看,字还不少。
‘哇,七夕出生的,好吉利。’
七夕吗?他推开窗瞧了瞧。
难怪这么吵呢。
‘话说回来,七夕京城好热闹啊,鹊桥上全是人,想吃饭都要排队,后悔了,不该这天出来的。’
鹊桥?
*
方姝其实刚到,也没去吃饭,因为吃过饭出来的,她也不知道上面人多不多,全是瞎几把猜的。
鹊桥也没想象中那么好看,其实和平常的桥一样,只是古风古气,格外的长,瞧着有些壮观罢了。
比这壮观的多了去了,方姝并不感兴趣,
除了吃,她好像对别的都没什么欲望,木槿看到江上全是花灯,激动的一蹦一跳,方姝这边始终不动如山,没有半点动容。
木槿瞧见路边有买吃的,连忙跑去买,想喊她,方姝懒洋洋挥挥手,“你去吧,我看会儿风景。”
冷静冷静,感觉自己像脑抽了一样,怎么突然想谈恋爱了?
等人的滋味不好受啊。
要不还是放弃吧,太折腾人了,这心脏每天七上八下的,迟早药丸。
方姝突然发现自己是个特别容易心血来潮,又特别容易放弃想法的人,比如她因为等不到人,就把给皇上的凉皮吃了,其实就是放弃的意思。
再比如前天,因为等不到鹰,差点把灌汤包吃了,其实也是放弃的意思。
今天等不到人,也要放弃了。
要不还是再坚持坚持吧,木槿还没有回来,等她回来了再说。
*
殷绯是第一次来这么热闹的地方,人挤人,他已经被好几个人碰到,身边全是陌生人的气息,叫他有些不适应,且一眼望不到头。
他比常人高,从他的角度看去,全都是人头和后脑勺,瞧着一样的,实在无法从这么多的人头和后脑勺里分出她。
*
方姝放弃了,因为她已经瞧见了木槿的身影奔来,似乎掉了个东西,木槿矮下身子捡起来,拍了拍又继续塞进嘴里。
方姝扶额。
木槿真的是她见过最接地气的人,比如一盆几用,洗头洗脸洗澡外加洗脚,现在又加了一个,只要是食物,就算掉了,捡起来也是可以继续吃的。
她有些笨,因为捡那一个,结果不小心手里其它油纸袋倾斜,从里头一股脑滚出来许多圆滚滚的东西。
木槿惨叫一声,认命的蹲下来捡,然后塞回袋子里。
方姝翻了个白眼。
待会她要是给她吃,打死她都不吃。
木槿似乎看到她了,招招手让她过去帮忙一起捡,方姝叹息一声,心里嫌丢人,但又不能丢下她一个人丢人,犹豫片刻,到底还是去了。
掉下来的是炒的糖葫芦,不是平常的,是用白色的细糖炒出来的,现代也有,方姝吃过,挺不错的,考虑到这是掉在地上的,捡起来拿在手里没有动。
桥上人很多,糖葫芦不好捡,有些被人一脚踩扁,有些被人踢去一边,方姝才捡了三颗,正打算捡第四颗,有人快了一步。
那是一只消瘦,修长,宛如玉一般的手,捡起糖葫芦还给她。
方姝顺着手看去,一张熟悉又俊美的脸映入眼帘。
“这里挺不好找,我问了很多人才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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