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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他觉得好笑。这人死了也是个糊涂鬼,冤有头债有主,又不是他杀的,干吗找他?要不是迟到一步,没准他还能做糊涂鬼的救命恩人。
    影影绰绰,下一批出来的倒是人,花树边季初芝迎上来,“我们都在等你,一定要好好说一说近来那桩案子。依我看必须严惩,简直把妇女当作家庭财物,居然说杀就杀。作为新青年,我们必须为死者做点事,不能让她白白死去。”
    他有一丝恍神,初芝和徐家那些只知道钱、权和享受的姐妹不同,尽管他不喜欢她,甚至有几分厌恶,但也知道她是难得的。虽说她的言行高高在上,毫无实用性。
    季太太、季先生,……还有,沈凤书。沈凤书伏案疾书,完全不是在人前的那付恹恹无语样。然后,沈凤书抬起头,看了过来。
    徐仲九心中一凛,已经不是朋友了。他挺直腰背,冷静地看回去。怕什么,他太懂沈凤书,绝不会为一己私欲暗下手脚,相反还会因为他的旧伤成人之美。
    这就是读书人的面子,哪怕心里想得要命,仍然要面子忍痛割爱,只为不能好女色。
    徐仲九冷冷一笑。
    她和你不是一路人,和我才是。
    沈凤书默然低头。
    徐仲九又是一笑,还有什么招,只管使出来。见佛杀佛,他谁也不怕。
    背后有脚步声,他回头,肋下一痛。
    他瞪大眼,是她,捅了他一刀。
    徐仲九在乱梦中醒来,才发现窗外是一汪烈日,一阵阵热气涌进来。早晚温差大,他拥被高卧,出了满脖子满背的热汗,也许也有冷汗,毕竟做了那么个噩梦。
    是时候去哄哄她了,徐仲九思索着。他让她护送烟土,源源不断的红丸提炼出来,流入市场;又变成钱回到上头手里,一部分充为军资,继续打打不完的仗;另一部分沿途落入各级官员的口袋,成为他们财产的一部分。而她是在季家长大的,未必接受得了,虽说看在他面上肯干,可时间一长没准会有怨气。而且那段路太乱,想必她很吃了点苦。不然,怎么有那种梦?她要杀他早就可以动手,为什么要拖到现在。
    徐仲九理了个发,好好洗了个澡,穿上新买的衬衫西裤。对着镜子一照,连他都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非常英俊。
    就在徐仲九休生养息的同一天,明芝出手惩戒了李阿冬。
    李阿冬和吴宝生如今是沪上出名的少年英雄,私下的不对盘也是人所皆知。据说有回小吴老板在共舞台听老生戏,赏戏班子五百块。李阿冬见班主奉承得好,便赏八百块要听旦角戏,不拘闺门旦还是刀马旦,哪怕老旦也行,反正他现在想听。小吴老板一个眼色,随从把一千块拍在桌上,一付让班主看着办的神气。
    两人耍意气,班主不敢煽风点火,不由暗暗叫苦,年轻人火气大,万一闹开砸了舞台就事体大了。他是跑惯码头的老成人,然而半大小子抬起杠来简直不可理喻,完全讲不通。
    班主毕竟有几分见识,他不动声色,趁戏院经理上前打圆场的当口,悄无声息塞钱给两边的随从。果然“家兄”说话有力,随从们各自拉住自己的头。其中有个小子机灵过头搬出了明芝,“明天大老板还有事安排咱们,不如别听戏了,去澡堂松松筋骨,明天也好干活。要是知道您俩这么大手花钱,她老人家又得叫咱们去码头。”
    对精力过旺的左臂右膀,明芝向来只有一招,打发他们去做事;实在没事做,去码头搬箱子,只当锻炼身体。
    宝生鼻子里哼了一声,“就数你勤谨?”
    李阿冬却是认真盯了一眼。这小子被看得背上发寒,强笑问道,“小李老板,我说错话了吗?”
    李阿冬摇头,“没有。”
    过了几天,这小子无声无息死在巷尾。他原本在街头卖香烟,托了七弯八绕的关系到宝生跟前做跑腿,还没两个月就没了,家里哭得不行。宝生送去一笔钱,但人没了就是没了。
    宝生一查,是李阿冬手下的一个小子干的,找了来打个半死。
    又过两天,宝生的人遇围,好不容易闯出来,有一个没跑掉折在里面。
    宝生怀疑李阿冬下绊子,又拿不到证据,情急之下动了手。此时李阿冬已非吴下阿蒙,还手不在话下。这场大战堪称两败俱伤,李阿冬差点被踢断腰骨,宝生被损招击中,饱尝“不可说”之痛,好几天走路都直着腿。
    闹成这样,明芝不管不行了。她雷厉风行,下面的人不敢瞒,一五一十从头说起,追究源头不过一句话:李阿冬觉得宝生有明芝撑腰,连随从都敢压他。
    一大早,明芝喊李阿冬和宝生到练武场。
    她并没兴致一一解说自己的安排如何公正,所以直截了当摆个起手式,朝李阿冬一点头,“上吧。”
    第一百零一章
    李阿冬犹豫了一下,他不是明芝对手。在体会到枪的威力后,宝生和他不大肯在其他上用功。足够防身就行,练得再厉害有什么用,能扛住飞旋而来的铅弹?
    然而在明芝面前,他不敢。
    李阿冬解开衬衫的头两颗钮扣,卷起袖管。他在明芝手下吃了两年好饭,如今身材颀长,虽然比不上宝生魁梧,但也结结实实,紧绷的肌肉下蕴藏无限力量。
    明芝没催促。等他挥出一拳,她闪身避过,不慌不忙招招手,示意继续。
    李阿冬无可奈何,却生出了一点侥幸。明芝是女子,刚才他这拳带着十足十的力道,即使宝生对上,直面硬挡也要吃亏。
    要是击倒明芝……
    李阿冬一边想一边暴风骤雨般追击,明芝始终没有接招,让旁边的宝生看得又是恼火又是着急,恨不得下场替她。
    这时李阿冬打得兴起,连连猛踢,每一脚都带着风声。只要挨着一下,必定伤筋折骨地受伤。
    宝生黑了脸,忍不住上前两步。
    就在这个时候,明芝堪堪闪开,突然转身迎上去,几乎是面对面地出了手。
    李阿冬还没搞清,便昏头昏脑一阵巨痛,他的胸腹受了重击,是明芝的膝盖。
    他眼前一黑嘴里一甜,弯腰半跪在地上。
    明芝朝宝生一点头,“你来。”
    宝生惊讶地指向自己鼻子,带着几分不敢置信,“我?”随即马上醒悟,他啪地跪在明芝腿边,躬成了大虾,低头不吭气是个“尽管收拾”的姿态。
    明芝冷笑一声,“四马路好玩吗?”四马路是出了名的脂粉街,别人来告诉明芝前,她想都没想到宝生竟然逛起了花街柳巷。在她眼里,宝生和李阿冬是孩子,虽然身体长大,但他们的年纪确实还小。
    宝生再厚皮也感到微微的难堪,他不知道是谁在明芝面前告的状,但既然被问,就老老实实地答,“还算有趣。”在那里人人捧着他,吴老板长吴老板短,吴老板阿要吃茶吴老板请用热手巾,打牌喝酒都有人侍候。俱乐部虽然也有各种玩意,但哪里有女人多的地方软声细气来得好玩。
    宝生如此无耻,明芝气得倒笑,在他狗头上就是一巴掌,简单粗暴下了命令,“以后不准去。”转念想想,她又道,“隔天让你娘帮你相个好太太。”
    闻言宝生抬头,“我不要。”他才不要那些女人,无趣。“姐姐,我以后不去了。”
    明芝不过是受了宝生娘的嘱托对他加以管教,并没有做长辈的觉悟,听了保证点点头算收下宝生的诚意。她转头又向李阿冬,“要是不服,再来。”
    李阿冬艰难地开了口,“我服。”他有些心虚,自从有钱有势后他和宝生一样,没少去那些花天酒地的场合。但明芝没教训他,只道,“好自为之。”
    李阿冬在宝生搀扶下爬了起来,尽管过了关,心里却十分不舒服。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看宝生很不顺眼,但也知道在明芝的压制下是想都不要想。道理他也懂:自己人不能对付自己人。他们起得太快,基础还不牢,要是起了内哄,不用等别人来,自己先完了。
    宝生摇着尾巴送明芝离去。
    摆平手下的纠纷,明芝还有许多事要做。顾先生牵头搞了个签名活动,联合工商各界人士支持抗日。明芝自认小流氓,整日胡作非为,眼看顾先生这老流氓居然满腔热诚,仿佛从来不曾欺行霸市、扰乱物价,她的心灵深深受了一番震撼,一路若有所思,最后加固了一个早有的结论:这年头,只有拳头硬才是真的。
    钱,她不少,所缺的是人手,宝生和李阿冬太过年轻,担不起大梁。而外头人看她总是女流之辈,从中要挑些可信赖者直是不易。再有就是顾先生,尽管她从未少过孝敬,但每到扩张地盘,顾先生压着不让。明芝恼怒之余也不敢翻脸,她的资历太浅,而顾先生八方交好,正是中流砥柱一般的人物。
    回来路上,明芝的车被人群挡住了,那是一帮学生。
    司机问明芝要不要调头,她抬抬手示意不用。等在那的时候,明芝隐隐有了主意。不急,她什么年纪,顾先生什么年纪,她要多收养一批孩子,过十年再看是谁的世界。只是此事想来容易,做起来却难,机伶孩子难免想法多;老实孩子虽然好管理,却不容易转弯;像宝生这样的,忠诚和能干两者俱全的太少。可惜宝生的弟弟去得早,否则倒也可以培养。
    学生们影响了交通,路边有人说学生花着家里大钱却不好好读书,也有人反驳。明芝放低车窗,有一搭没一搭听着。有不开眼的白相人见车里坐着漂亮的年轻姑娘,心痒痒上前想攀话,被司机喝住,“张开你的狗眼,看看清人!”
    白相人不心死,还不三不四地顶嘴。已经有认出季老板的,悄悄退后,免得被此人连累,留出了一个空圈。
    学生群已过,明芝敲敲司机的座位。司机会意,踩油门绝尘而去。这时,才有人告诉白相人刚才车里人的身份,吓得他连夜逃去乡下躲了半个月。
    不过明芝并未把小事放在心上,也没训斥司机跟人吵架掉份。看到学生,她又有了想法,顾先生如今名声甚好,跟报上时常替他吹嘘有很大关系,普通市民哪知道其中底细,只当他是个讲义气的大老板。明芝打算花笔钱,找些文人也帮自己涂脂抹粉,方便以后广收门徒。
    带着满肚皮打算,明芝回了家。她买下相邻的一幢楼,两下打通,现在的房子比当初大了一倍。本来明芝叫宝生娘和娘姨搬出去和儿子同住,但两人都表示想留下,趁手脚有力多做事,她也就随她们去,集中在一起还方便保护。
    两人心里有数,把宅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明芝一到家便有佣人上来服侍她换衣服吃点心,又禀告有位客人在沙发上睡着了,怎么叫也叫不醒。
    明芝听了形容,猜到是徐仲九,心头不由一跳。她定定神,放下碗去客厅。
    果然是他。
    明芝打量片刻,皱起眉头-徐仲九的样子看上去很不妙。他瘦了,双颊皮肤紧贴颧骨,嘴唇干裂,睡梦里双手神经质地握在一起。
    她伸手想推醒他,还没碰到就改了主意,拉了张椅子在沙发旁边坐下。
    动静虽然小,却仍是吵醒了徐仲九。他腾地坐起,一把掐住明芝的脖子。
    砰的一声,是佣人打翻了托盘里的茶杯。
    明芝瞄了佣人一眼。她已经看出徐仲九的虚弱,没把这点冒犯放在心上。任他掐着自己的脖子,她抱了抱他的腰,替他拉了拉睡得凌乱的衬衫,是比从前瘦。
    佣人不声不响,低头收拾完东西退了下去。
    徐仲九满头大汗,呼吸急促,双手一时收紧一时放松,要放不放的。明芝不知道他见了什么鬼,由他捏搓一会,终究不耐烦,随手把他推倒在沙发上,拿起杯子喂了他几口温茶,直起身自己也喝了几口。
    再回过身,徐仲九醒了,睁着眼有气没力地看着她,还是不说话。
    明芝觉得他的样子十分有趣,忍不住摸摸他的发。发茬扫过掌心,痒痒的,跟摸小猫小狗似的,她得了劲,一边微笑一边揉个不停。
    徐仲九侧过头,试图避过“蹂躏”,但没成功。他气呼呼张嘴就是一口,咬住她的掌缘。明芝抽了下手,他没松嘴,牙齿不轻不重挂住了皮肉。
    明芝又笑了,用另一只手重重地捏住他鼻子。他喘不过气,不得不张开嘴。因为鼻子猛的受了刺激,他含着一包热泪,水盈盈地看着她,仿佛无声的控诉。大脑终于恢复对手脚的控制权,他抱住她的双腿,硬把她拖下来坐在身边。
    把脸贴在她腿上,他闭上眼,安心地养力气。
    除了宝生和李阿冬等手下,明芝日常接触的尽是些老狐狸。她既不会主动跟人嬉闹,也决不容别人拿她玩笑,这会心情极其愉悦,一个个名为“痛快”的小气泡缓缓释放,难得地周身放松。她把手搁在他发间,慢腾腾地抚摸着,一时也不想开口说话。
    到夜间开饭,明芝看当晚的菜有一道笋尖炖老鸭,先扯下两条鸭腿放在徐仲九碗里,又替他满满舀了一碗汤,挑火腿片挟了几片。又有一条鱼,她选鱼肚上的,细细去掉刺,送在他饭上。
    徐仲九吃得不快,但样样都吃了,最后见还剩半碗马兰头拌干丝,又要了点米饭,搅在一起呼噜、呼噜吃了个精光。
    两人只是吃,并不说话。到了晚上,宝生过来一次,和明芝在书房商量了几件事,再回房时真是夜了。徐仲九洗过澡,坐在窗边拿了本书在翻。明芝走过时,他一把拉住她,又把脸贴在她腿上。他发着一点烧,热腾腾的有些灼人。
    明芝摸了摸他的短发,低头看着他的脖颈,觉得他不光正面,连后脑勺、耳朵都生得很好,样样合她的心意。虽说他时不时占她的便宜,然而那点代价她付得起,所以还是可以爱一爱他的。
    第一百零二章
    明芝贴在徐仲九的背上听他的肺音。
    徐仲九的手心热哄哄的发烫,她有点疑心他旧病复发。然而徐仲九死活不让请医生,他这次回来肩负使命,不宜惊动太多人。
    幸好没有异常。他病恹恹,但只是体内残留药物造成的。
    明芝悻悻地哼一声,“别浪费我的大洋!”她从家里带出那么多钱,又卖命挣到那么多钱,全花在给他看病买药上,好不容易把他的小命拉回来。论金贵,他是顶耗钱的投入。
    徐仲九四仰八叉,东一只脚西一只脚,躺得毫无样子,看着明芝的背影,忍不住想笑,莫名其妙地想笑,懒洋洋的。他提醒她,“钱不是都还你了?”给的时候他猜想过她会存起来放着,没料到竟拿来用在人身上,“季老板这边五百大洋一个人,谁不想给你卖命。”
    明芝现在手下养着大帮人马,打死五百大洋;打伤按情况发抚恤;巡捕房找上来就推个替罪羊出去,一样给钱。徐仲九人不在,消息却仍灵通,差不多的事桩桩件件都知道。
    话出自徐仲九的嘴,通过明芝的耳到她的心。她想了一想,丑话说在前头,“别打我的人的主意。”明芝挑人有一套自己的主张,不能不识字,但也不要读书人;毫无牵挂的不好,负累太重的也不能重用;因此聚起这帮人可以说是辛辛苦苦。
    徐仲九打了个长长的呵欠,眼睛半开半合,又是困意上涌,“不让他们白干。”他看一眼她,“你也有好处,将来勋章少不了你的,这可是为国效力。”明芝冷笑,自顾自解发,淡淡地说,“不稀罕。”等躺下,她又说,“我只认钱只接零活,收钱办事,那种长久的你自己找人去。”
    徐仲九翻了个身,和她脸对着脸。他闭着眼,握住了她的手,有一下没一下摸她的指间掌心。明芝手受过伤,尽管后来养好了,毕竟留下了痕迹,如今又添了厚厚的枪茧,离柔软细滑可说甚远。
    她睁眼看了看他,他却是个昏昏欲睡去的样子。她合上眼,也睡了。
    到凌晨徐仲九又惊醒一次。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房中伸手不见五指,汗粘在额头,凉嗖嗖的印到骨头里。他打了个寒颤,无意识揪紧了薄被。但也就瞬间,他感觉到身边人的温暖-一只手试探了摸向他的额头,也许是睡梦中不敢确信,片刻后她又用额头贴着他的,头靠头,然后她的体温源源不断涌向他。晃荡不停的灵魂突然安定,他一把抓住这棵救命的稻草,恨不得把自己的丝丝毫毫统统嵌进去。
    无意间他在这人世找到了翻版的自己:同样的带着恨,然而明白自己的力量不足以毁掉所憎的一切,所以暗沉沉地守着,等待下手的机会。他原先最爱的是钱,接着是权力,他终究仍是个人,偶尔也需要分享-固然他不会死,但万一要是真的死了,与其让那些钱便宜不相干的人,不如拿来喂养另一个自己。他太懂她的生命力,也知道如何吸回自己需要的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