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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木家强占了甫怀之家十亩良田,他的爷爷与父亲在争执中被敲了脑袋当场毙命,母亲受了惊吓又过于悲愤,滑了怀了五个月的身孕,和那未出世的弟弟一起去与爷爷父亲团聚了。
    木家老头指着地上的尸首,威吓墨河村其他村民,若是不服这便是下场。告官?告到天王老子也没用!临走前,他沾了血的肥大手掌在阿笙下巴上滑了滑,笑山沟沟里还有这般小美人呢。
    还很聪慧的阿笙,唯一一次在甫怀之面前哭得不计形象,便是那天夜里。
    她抱住甫怀之拿了斧头的胳膊,哭得比他还凶,“安之哥,你不要这样,还有办法的,还有办法的……”
    甫怀之当时说了什么,他自己也不记得了,大概是些伤人的言论,他那时无能、愚蠢、弱小,除了伤害自己和身边的人,什么都做不了。
    第三天,一架接阿笙进县城的小马车和两亩田的地契同时到来。
    昏昏沉沉的甫怀之握着那地契,知晓发生什么时,阿笙已经成了木家老头的第七个小妾了。
    他拎起那把斧头,连夜进了城,他被打了一顿,扔在木府外,从肿起来的眼缝里看着门口蹲坐的两座石狮子,看着那血红的大门。
    后半夜,阿笙被木府人扔了出来,那样小小的一个姑娘,浑身的鞭伤,几乎没有一块好皮。
    护卫骂骂咧咧,说她意图刺杀木老爷,好在木老爷反应及时,不知好歹的小贱/人,木老爷亲自将她打死是她的荣幸……
    甫怀之重返恩州时,那木老爷已经死了。
    听说是强占了个寡妇顺便吞了人家的铺子,那寡妇的大伯气不过,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进了府,把木老爷砍死在床上,足足砍了十六刀。
    甫怀之压着木家后人和所有仆役去开了木老爷的棺,鞭尸了半个时辰,把他腐烂的骨头给了野狗吃。
    然后把那嘴贱的护院五官都缝了起来……
    面前的少年已经不说话了。
    甫怀之微微抬起头,他这些天不止一次想,若是没有他,若是他也死在那场争斗里。
    阿笙现在过得一定很幸福。
    他连累了一个为他付出一切的姑娘,三番四次的伤害她,最后仇都没有亲手为她报。
    若这是出折子戏,这定然不是个皆大欢喜的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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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高个子 ...
    秘书监甫怀之与其小妾的传奇经历在中都城内热议了一些日子,很快便被另一件新的大事给替换掉了。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因着家产被强占,父母姊妹被欺辱而死,夜半潜入始作俑者的恶霸府中,提刀将那恶霸砍杀,又接着溜入包庇了恶霸的御史中丞府内,把恶霸的姐姐,也就是御史中丞夫人给伤了。
    也是御史中丞家中习惯怪异,一般家里男人睡床外侧,女人睡内侧,他家正巧相反。那被仇恨蒙蔽双眼的少年,也根本没了判断力,一顿挥舞着砍柴刀,重伤了御史中丞夫人,只轻伤了吓破胆的御史中丞。
    事情闹的这样大,自然是要加急提审。
    这一审便不止审出个杀人伤人案,还有背后的一连串包庇行贿案,甚至还有私盐案来。
    皇帝震怒,让御史中丞关禁闭半年,罚俸一年,摘了中都府尹的帽子贬为布衣。
    当天晚上,云婉入宫被封嫔的消息和元妃早产的消息一起被递到甫怀之手中。
    宫中一边赶忙为云贵嫔打扫新殿,一边为保新生儿连夜商讨医案。
    据说元妃是操劳过度,孩子生下来脸是紫的,哭声跟猫叫一样细弱。
    是个男孩。
    大概会是当今皇帝陛下第七个早夭的皇子。
    御史中丞缺席至少半年,中都城府尹换了个人,某些出入城的批令不那么好拿了。但有些人还在观望,毕竟淑妃是元妃的一条狗,她也有了孕,又是看起来非常康健的样子。
    若是从前,甫怀之会让人想方设法吊着那看起来活不了几天皇子的命,然后将他连同元妃的希望,再一点一点捏死。
    但现在他没那么多时间了,趁着元妃因生产脱力昏迷未醒,他遣人帮着那憋得喘不过气儿来的小皇子直接闭了气。
    淑妃那头他不急,那边本也生不下来活胎。
    “二林,你去给吏部递个口信。”甫怀之道。
    “大人,是什么?”
    甫怀之后靠,微微侧身,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瞥见书架上那副云婉送来的字画。
    “杀邓成德。”
    使这样的手段,几乎是甫怀之的本能了,他过去十年,以这些为精神食粮,乐在其中。现在却有些厌倦了。
    若是阿笙没有变痴傻,不知会不会恐惧他、憎恶他。
    毕竟阿笙一向单纯良善,爹娘去后,她受了许多人的恩惠与照顾,便总认为这世间大都是好人,总想着也对别人掏心掏肺。
    她用自己的一切换回来的甫怀之,是个奸诈狡猾、心思险恶、自私自利的小人,不晓得她是否觉得值得,是否会后悔。
    甫怀之转动着自己拇指上的玉扳指。
    他已经有七日没有见阿笙了,不是过去那段时间白日里忙事情,夜里还可为她掖被角的“不见面”。
    这回是真真切切的,两人之间断了联系,他控制着自己,连她的消息都不再问了。
    甫怀之将整个人都陷入太师椅中,他的身体并没有放松,脑子也没有,只是装模作样地休息而已。
    柳妈注意到,阿笙最近有了些变化,她的话少了很多。
    阿笙本来就不是个爱说话的,但是她发出的“指令”却并不少,衣食住行玩乐这些,她自己常常难以应付,因此对旁人的依赖和需求很多。
    近日里,她的这些需求少了,她并没有像任何人以为的那样,为了甫怀之的离开而哭闹几天,然后再忘记甫怀之这个人,她像是立刻就接受了甫怀之的缺席,然后开始在别的方面犯起了拗。
    早起之后,她试着自己穿衣服,把自己都裹进了一团布料中,小脑袋死命往袖子里挤,脸都憋红了,也没有叫柳妈帮忙。
    洗脸、梳头、吃饭、如厕同样如此,她做不好事,常常弄得满地狼藉,教一遍忘一遍,但是仍然很执拗地要自己来。
    柳妈问她为什么,她抿着嘴,很秀气地笑了笑,也不说话。
    阿笙是个不一样的,柳妈一直记得李山景的诊治,她智力缺陷是因为脑袋受过重伤,但还有些毛病是受了大刺激的缘故,所以对她不要像一般痴儿,得多哄着她来。
    阿笙眼下这样的转变,让柳妈有些担心,怕她再回到开始那样,连人都不理的状态。
    李山景被叫来看了两次诊,说这是好事,让柳妈宽心。配合着来,让她多出去走动走动,多与人交往。
    后面这疗法,对阿笙这样的身份来说,就是有些不现实了。
    最后杏雨拍板,让阿笙的活动范围扩了扩,许她到外院活动。
    近日甫怀之让怀化大将军的部下护府,外院生人颇多。士兵一般都很规矩,杏雨也不怕他们冲撞了阿笙。
    出房门时阿笙很雀跃,等到了外院,她反倒文静下来,想到了什么似的,一步一步走得慢极了,好奇又胆怯地打量着穿着铠甲佩剑的护卫队。
    高陵这回近距离和阿笙打了个照面。
    如果说上次见到一闪而过的阿笙,他还在心里猜测甫怀之的小妾阿笙应该是他认识的那个阿笙,那么这次他确信了两者就是同一人。
    因为阿笙自己扑了过来。
    “高个子!”阿笙喜悦地叫道,露出这些天以来第一个无忧无虑的笑容。
    高陵也想站到她跟前,像过去那样拍拍她的脑袋,叫她一声“阿笙”,但他知道如今二人身份都不同以往,他只好后退一步,行了个礼:“笙姨娘。”
    现在有许多人都这样叫阿笙,她接受良好,只当一个新名字,并不懂里面有什么亲疏、地位之类的内涵。
    她欢欢喜喜地拍着高陵的肩膀,“你来找我玩吗?”
    “下官在此工作。”
    “哦。”阿笙煞有其事地点点头,接着附到高陵耳边,小声说,“我见到了一只很大的甲虫哩,比你抓得都大。”
    阿笙和以前一样。
    不论她有没有住进豪华的宅院,穿上绫罗绸缎,不管过了多少年,她都还是那个阿笙。
    高陵嘴角噙着一点笑意,他的肩膀整个松下来,“是吗?有多大?”
    “有这么这么大!”阿笙伸出双手比划,她把柳妈拽到两人之间,“是她发现的。”
    “高大人与我家姨娘似乎是旧相识。”杏雨趁着两人说话的空档,插进嘴来,“高大人也是恩州人吗?”
    “我是恩州人。”高陵点点头,“确实以前与阿——与笙姨娘相识,那时笙姨娘已经……”
    “走,我带你去看大甲虫!”阿笙打断了他们的对话,她拉过高陵的大手,往花园方向走去。
    高陵的出身搁在哪里都很尴尬,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个受排挤的,他幼年几乎没有玩伴,直到胡大娘救回了阿笙。
    胡大娘的儿子不成器,收养了阿笙这样虽痴傻但乖巧的姑娘,心中十分疼惜,将她照顾得很好。
    高陵第一次见到阿笙时,并不知道她是个痴儿,远远看着个漂亮少女立在自家的田地中央,想驱赶她,却话都说不出来。
    自那以后,两人时常会一起玩耍。
    胡大娘年纪大了做不了细活,高陵便央求自家娘亲为阿笙缝了不少小东西,还常常为她赶走村里欺负她的顽童。
    阿笙呢,则经常一整天都坐在田埂上,看他忙东忙西,与他说些前言不搭后语的话。
    阿笙现在是甫怀之的房中人,她身后还跟在两名蹙着眉头试图阻拦的仆役,高陵明知自己该收回自己的手,告诉阿笙自己不能与她一起去看什么甲虫,但是——
    高陵手心里全是汗,微微把那双很细嫩的小手完全包裹进他的大掌之中,脚步紧跟着阿笙,露出一个为难却无法抗命的神情来。
    甫怀之很远便听到阿笙的笑声,她的声音很好听,又轻柔又甜蜜,笑起来更是如同林中欢快地百灵鸟。
    他脚步停顿了一下。
    阿笙的事现在都是自己的亲信部下在处理,他信任他们,但还是不太习惯这样完全放权给旁人。只是现在,他不得不去习惯。
    他想,他要给阿笙一个全新的生活,这是他欠她的。
    甫怀之向另个方向走去,刚抬起脚,阿笙的笑声停下了,取而代之是一阵欢呼。
    “高个子好厉害!”一个字粘着一个字,半拖着长腔,是阿笙高兴时的说话方式。
    甫怀之的靴子落了地,带起一小片浮灰,附在他藏青色的靴面上。
    “笙姨娘也好厉害。”
    一个男人的声音,低沉又厚重,很熟悉的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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