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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小洛靠在他肩膀上摇摇头:“不是,我只是……有点想家了。”
    想念曾经的仙界,想念开化堂里的小伙伴,想念那时候无忧无虑的日子。
    她生来就是成年体,但是从她诞生到她沉睡,也才过去五年而已,五年的时间,并不足以让她像那些活了几百、几千万岁,对什么都看淡的上神一样,成为无情无欲、顶天立地的仙人。
    “林彦初,上次你说,以后我们互相照顾。”小洛眼泪婆娑地抬起头,“这句话还算数吗?”
    “当然。”
    小洛抹了下眼泪:“那你一定要活久一点。”
    林彦初整个人僵硬了一下,嘴动了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又坐了一会,身边的人渐渐没有了声音,林彦初转头去看,发现小洛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
    林彦初俯身将她抱了起来,俯身的时候,看到小洛掉在沙发上的手机,上面有一个聂成的签名。
    那个花孔雀,有什么好追的。
    林彦初抱着小洛上了二楼,将她放到床上,去洗手间将毛巾弄湿后拧干,给小洛擦了脸,又掖好被子。
    做好这些,林彦初从小洛的房间里出去,走到自己房间门口的时候突然唤了一句:“安德。”
    安德从拐角处冒出个头,走了过来:“少爷,你叫我。”
    “让葛菲给小洛准备一个新的手机壳,还有……给我安排一个拳击教练,做个速成教程,越快越好。”
    安德惊讶:“少爷你要学拳?但是你的身体……”
    “不碍事。”林彦初轻描淡写地说,“我约了聂成去打拳,嗯……练得比他厉害一点,能把他揍一顿就行了。”
    管家:“……”
    小洛一觉睡到了九点,平时准时过来叫她起床的菲菲今天并没有出现。
    今天是周一,自己这是要迟到了?
    不过,就算菲菲忘了,林彦初怎么也没来叫自己,她以前都是和林彦初一起上班的,总不能林彦初心情不好没通知一下就把她解雇了吧。
    小洛放下手机,发现自己换了一个新的手机壳,不过这个手机壳更漂亮,也更符合她的审美。小洛打开抽屉,自己原来的手机壳被收了起来。
    小洛的衣物、配饰都是有人专门打理的。肯定是菲菲看到这个手机壳后觉得更适合自己,所以帮她换了,菲菲果然很贴心。
    小洛飞快地起床洗漱,换好衣服后下楼,菲菲在楼下等她:“小洛小姐,现在要吃早餐吗?”
    “林彦初呢?”小洛问道言言整理。
    竟然吃早餐也不叫她。
    “少爷去检查身体了,还有一会才结束。”
    少爷以前最讨厌检查身体,到了例行检查的时间也是找借口能拖则拖,这次竟然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做检查,简直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小洛也很诧异,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到了昨晚他俩的谈话。
    她说,让他活久一点。
    小洛怔在原地,门口传来响动,林彦初和安德一起走了进来。安德满脸喜色,一张脸笑成了笑面佛,林彦初还是惯常的波澜不惊。
    “起来了?”林彦初问道。
    小洛点头,走过去:“检查结果怎么样?”
    小洛比林彦初矮了个头,林彦初一低头刚好看见她头顶,伸手揉了揉:“结果怎么样你不是最清楚吗?”
    “那倒是。”
    有天上地下独一份的灵气养着,虽然离痊愈还有很大的距离,但至少身体强健了很多,而且头疼的毛病也几乎没有了。下一次去马场,两人就能一起骑马了。
    不过林彦初也是倒霉,什么地方受伤不好,偏偏伤到的是神魂,而且伤得这么重。不然即便是现在的绝症,只要给她足够的灵气,她也能很快帮他治愈。
    两人在餐桌前坐下,佣人上了早餐。
    小洛问道:“你是不是认识聂成?”
    昨天她离开的时候,她记得聂成接到了林彦初的电话。
    林彦初皱了下眉:“昨晚追星还没追够?”
    “谁说我是追星了。”小洛解释道,“聂成长得很像我一个故人,我本来以为是他。”
    林彦初愣了一下,他当然知道小洛口中的故人是什么意思。如果世界上有另一个仙人存在,还是男的,那他是不是也会和小洛一样,能上万年不老不死……
    他以前觉得,能活过三十岁已经是上天的馈赠。
    心口某个地方被狠狠刺了一下,很酸涩,林彦初尽可能平静地回答她:“聂成是聂正环最小的儿子,在聂家很受宠,被养成了一只花孔雀。后来进了娱乐圈,成了一个男团队长,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些。”
    林家和聂家有些生意上的往来,所以他们见过几次,但也仅此而已,如果不是小洛心血来潮去看聂成的演唱会,他可能都快不记得聂家还有这号人了。
    小洛点了下头。她的身份是林彦初帮她伪造的,所以有大段空白。但是聂成不一样,他有父有母,一切成长轨迹都有迹可循,不是凭空捏造,聂成就是聂成,只是聂成而已。
    “你要是还想知道其他的,我可以帮你去查。”
    小洛摇头:“不用了。”
    如果她和聂成有缘分,以后也可以成为朋友。
    反正他现在过得好,她没必要因为自己的私心去打扰他。
    等两人吃完早餐到公司,已经是早上十点多。
    在电梯里的时候,小洛担心地问道:“我不会被扣工资吧。”
    “不会,你的工资是我发。”
    小洛放心了,顺便感慨了一句:“林彦初,你的大腿真是太好抱了。”
    林彦初咳了咳,看她一眼:“别耍流氓。”
    小洛:???
    出了电梯,小洛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汪雪凑过来一个头,盯着她上看下看。
    小洛疑惑:“怎么了?”
    “嗅到一股爱情的酸臭味。”
    小洛:???
    一个周末不见,这人怕不是疯了。
    “你难道没发现吗?上周林总去出差和这周林总回来,你完全是两个气场。”
    “那你一定是眼花了。”
    别以为她不知道,汪雪这个家伙在偷偷写她和林彦初的同人文。有一次她送完资料回来,隔老远就看到她偷偷在手机上打字,小洛眼力比普通人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内容看得清清楚楚。她走近的时候,汪雪才匆匆忙忙将手机收了起来。
    现在又想从她身上找灵感,她才不上当。
    汪雪见没套出什么话,又将头缩了回去。
    中午小洛和林彦初一起吃饭,管家打来电话:“拳击教练找到了,是老拳王格里芬的徒弟杨启邦,他这阵子刚好在江城。”
    林彦初应了一声,管家又说道:“听他说他昨天还接到另一个邀约,对方也是新手,约了今天见面。他想着两个人一起上课互相能有个水平差不多的陪练,所以我来问问少爷的意思,是和另一个人约在一起呢,还是将时间错开。”
    对方也是新手,用来检测自己的水平再好不过。
    林彦初说道:“今天让他安排一起试试,看不顺眼再将时间错开。”
    安德应下,挂掉电话。
    “你要学拳?”小洛问道。
    林彦初点头:“下班了你先跟司机回去,我会晚些回来。”
    “正好我要跟同事出去玩,我还没和她们一起出去过。”
    大家下班了有时候会约个饭约个电影啥的,小洛每次和林彦初一起走,大家也不好意思约她,错过了很多次机会。
    既然林彦初今天要去练拳,正好她也可以出去玩。
    两人各自安排好下班行程,小洛回去后和汪雪约好了一起去江城有名的小吃街味泽街吃东西,林彦初则去拳击馆。
    汪雪下班都坐地铁,小洛刚开始是没钱坐地铁,去哪都靠走,后来到了林家,每次出行都是管家安排的车,也没机会坐地铁,因此下班后直接跟着汪雪走了,打算去尝试一下其他交通工具。
    汪雪感觉亚历山大,公司里谁不知道小洛是林总的人,身上随便一件衣服就是五位数到六位数,现在她要带着林总的人出去挤地铁,总觉得自己快要饭碗不保。
    不过小洛兴致勃勃,汪雪也是第一次见到小洛这样没有架子的有钱人,就斗着胆子带她去了。
    江城的地铁非常拥挤,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期。汪雪平时在办公室看起来柔柔弱弱、非常低调,到了地铁站简直瞬间化身圣斗士,带着小洛左冲右突,在大家能挤进去金鸡独立都很难的车厢里竟然拉着小洛抢到了两个座位。
    小洛看着周围像倾巢而出的蚂蚁一般乌乌压压的一群人,朝汪雪竖了个大拇指,真是人不可貌相。
    “嘿嘿,小意思啦。”
    汪雪从包里拿出一副耳机,一端插在手机上,将其中一只递给小洛,“要听吗?”
    小洛点头。
    “你喜欢听谁的歌?”戴好耳机,汪雪点开音乐播放器。
    “都行,我歌听得不多……不过我之前有看那个《霸道帝君爱上我》,片头曲我觉得很好听。”
    “那个我也看!”确认过眼神,是追同一部剧的小姐妹,汪雪点开歌手甘宁的电子专辑,“那我们就听甘宁的歌吧,那首歌就是他唱的,他其他歌也好听,他最近还出了一首单曲,我给你放。”
    “好。”
    甘宁是个以唱抒情歌著称的歌手,新歌也是抒情歌,不过跟以往唯美中带点悲剧感觉的曲风不一样,这首歌节奏欢快,而且非常洗脑,小洛才听一遍,就被里面的旋律彻底洗脑了。
    林彦初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小洛和汪雪正一起哼着歌出了乌泱泱的地铁站。
    电话一接通林彦初就听到对面小洛轻快的声音:“我大大的欣喜,就是住进你心里,在里面建个屋,跳爱的华尔兹……”
    林彦初:“……”
    “你现在在哪?”
    “刚出地铁,正要去味泽街,晚上不用等我吃饭。”
    “大街上不要乱唱情歌。”林彦初脸皮微热,掩饰性地咳了咳,“怎么没让司机送你去。”
    “不用麻烦……我快到了,不跟你说了,回家再找你。”
    “嘟”地挂掉电话。
    林彦初看着被挂掉的电话,他长这么大,一直都是他挂其他人电话,还没人敢挂他电话。林彦初懵了好一会,懵完后伸手摸了下脸,还是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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