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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没盐没油,可能不太好吃。栗子等一下才能熟。”
    霍兴华用手抓了一片送入口中:“很好吃啊!非常鲜。……等一下用鸭子油煎肯定更好吃。”
    沈禾不置可否,将炙好了蘑菇夹到树叶上,火堆里烤好的栗子也扒拉出来,然后让开地方,让他处理自己的食材。
    肥嫩的鸭子在烧红的石板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很快石板泛起油光。霍兴华看她篮子里洗净的蘑菇还有很多,伸手抓了两把放到一旁。就着鸭子油,将鸭蛋磕开煎与石板上。
    鸭蛋很快好,他夹在叶子上递给女孩。沈禾摇摇头:“我吃饱了。”
    “鸭蛋很有营养,你光吃栗子和蘑菇怎么行呢。”
    原身和她都属于那种窈窕的身段,等一下他是不是要说:你这么瘦得好好补补,每天在家里就吃不上什么好的,好容易弄到只鸭子你还不吃肉,蛋类要是也不吃会缺乏营养……
    停,沈禾被自己的脑补给说服了,接过煎蛋慢斯条理的往嘴里送。刚咬了一口,发觉没盐的蛋居然也如此美味。蛋类的鲜美和动物油脂完美融合,吃到嘴里鲜香满口,唇齿生津。
    “好吃吧,下回咱进山带上盐和花椒粉,那烤肉、蘑菇,才叫香呢。”
    说的好像来山里野餐一般,沈禾无语望天。月亮弯弯挂在中天,北极星耀眼瞩目,星空璀璨,隐约可见淡淡的银河。今天是七夕,牛郎织女鹊桥会的日子。
    石板上的鸭子烤好了,散发出阵阵肉香。霍兴华拽了一条鸭腿给她,女孩压根没反应,顺着她的视线,小伙子才发现浩瀚的美丽星空。
    “今儿好像是七夕?”
    沈禾点点头,“不知道他们是白天相会还是晚上相会。”
    “你喜欢他们何时相会,他们就是何时相会的呗。”男人无可无不可的说着,随即再次将鸭腿递给她:“人家相会不相会跟咱都没关系,吃饱睡好才是咱该操心的事儿。”
    鸭腿好香,沈禾原来是个无肉不欢的性子。末世里动物尸化,吃肉变成了件奢侈万分的事儿,对于肉类她就更馋了。
    口腔生理性的分泌唾液,右手犹豫着不知该接不该接。霍兴华呵呵一笑,将鸭腿塞进她手里。
    “很好吃的,保管你吃了还想吃。”
    被肉类的香味吸引,沈禾暂时什么都忘了。接过鸭腿咬了一口,这下更停不下来了,一口接着一口很快一条大鸭腿进了肚子。
    霍兴华将另一条腿也给她,女孩摆摆手:“吃饱了。”他也不强求,大晚上的确不宜吃太多。将鸭腿用叶子包起来,“留着给你明早吃。”
    灭掉篝火,夜已深沉。沈禾困的直打哈欠,瞅一眼霍兴华带血丝的眼睛,“都收拾好赶快睡吧,这回辛苦你了。若下次我夜晚未归,你可千万别再进山找了。我做事有分寸,不会出什么事儿的。”
    “可是我担心你。”说完看女孩不吱声,隐有为难。他指指一旁的山洞:“你让我进里面睡啊?”
    沈禾转身,拿着手电往山洞走:“不然呢,你要在外面睡吗?”虽然刚立秋,可这深山老林的,夜晚的风还是很凉的。“你要是因为找我生病了,那我该内疚了。”
    霍兴华嘻嘻笑的开心:“你要是内疚了可以给我个机会,那我可以天天都进山找你,天天都感冒生病。”
    怎么忽然间变的油嘴滑舌起来,沈禾转头白他一眼。径直进去睡觉,不再理他。
    在铺着树叶和枯枝的地上蜷缩躺下,忽然发现洞口有红光。睁眼看到霍兴华在洞外燃起了火堆。上面架着挺多碗口粗细的枯树,看样子可以燃到天亮。
    虎背熊腰的小伙子拍手进来,一屁股在洞口的位置靠墙坐下。转头看她一眼,安慰道:“别怕,有火光野兽不敢靠近。而且有我在呢,我十四岁就能对付成年狼,有我在肯定护你周全。”
    说完,他晃晃手里的利刃。匕首收在刀鞘里,表面看着朴实无华。不过他坚定的表情,结实的身躯都给人无限的安全感。沈禾什么都没说,闭上眼睛很快进入梦乡。
    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在信任他。相信他绝不是趁人之危的小人,同处一室带来的绝不会是危险。
    夜里被狼嚎惊醒,沈禾一骨碌坐起来,双目警惕的望着洞口。霍兴华已经站起来,发现她醒来后回头安慰。
    “别怕,狼很喜欢在夜里嚎叫。这种畜生,只要不是饿急眼了,一般不会对人发起攻击,尤其当你手中有武器,看着就不好惹的时候。”
    沈禾前世多次与丧尸作战,一两只狼还吓不到她。不过野外过夜,还是小心为上。看他要出去,女孩也站了起来。
    “我跟你一起去。”
    她这行为非常出乎意料,城里长大的娇小姐,这种时候没有失声尖叫,哀哀哭泣已经很好了。她在一瞬间的惊吓后很快恢复镇定,如今居然要跟他一起去外面查看情况。
    “不怕吗?那可是狼啊,吃人的。”
    “你不是说有你在肯定护我周全嘛。……怎么,只是说着玩的?”
    “当然不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被激的矢口否认,但也没有中她的激将法,就此让她置身险地。“我在洞口燃好火堆,野兽根本不敢过来。你在这儿待着才是最安全的。”
    若真的遇到狼,他独自一人更容易应战,带着她反而是累赘。将她留在安全的山洞是最好的安排。他有心护她,出去迎敌才是正道。若他是懦夫心术不正,那无论逃跑或是留下对她一个弱女子其实都是危险。
    所幸我不是弱女子,无论你怎么选择,我都有应对之力。
    女孩双手交握,停下脚步:“好,我在这儿等你。别贸然出手,野狼如果没注意这里,你就别管它。”女孩很冷静,没有因狼嚎失了手脚。这话里透漏着关心,让霍兴华感到欣慰。
    “知道,我就去看看情况。它要相安无事,我肯定没那么脑抽,非要挑起事端。”
    小伙子拿着匕首出了山洞,沈禾在他离开后也悄悄的出去。外面的狼嚎零落单调,看来不是狼群。不过他孤身一人,还是让人有些担心。
    不远处的杨树上停着一窝麻雀,沈禾使劲儿推树将麻雀吵醒,拜托它们去查看情况。
    麻雀们得了栗子,静悄悄的四散飞走。很快又飞了回来,说两只野狼朝东面远去,不会来这里的让她放心。
    既然野狼走了,霍兴华是否会很快回来。打发走麻雀,女孩呆呆的站在原地。心思翻滚间,霍兴华回来了。
    火光映照下,小伙子满面喜色。“沈禾……”望着她关切的脸和手里的火把,他低低的呢喃。心里的欢喜如潮水般一浪浪冲击着心灵。如此危险关头,你在准备与我并肩作战。
    “没事了就回去睡。”女孩说完转身进了山洞,不敢再面对他如火的热情。
    后半夜平安无事,一早被叽叽喳喳的鸟儿吵醒,女孩坐起来有一瞬间的怔忡。荒郊野外的让人心生警惕,恍惚间记起自己已经不在末世那步步危机的环境了。身体瞬间放松下来,好想睡个回笼觉。
    闻到外面传来的香味,女孩打起精神爬起来。今儿得早些出发,需尽快赶回去。
    洞外,霍兴华不知从哪里找到个瓦罐,此刻正用它在熬汤。昨晚剩下的肉和蘑菇还有栗子熬了一锅,里面还放了条不大的鲫鱼,熬的汤汁奶白,一看就很有食欲。
    “你先去河边洗漱,汤已经好了,我给你晾上。”
    女孩沉默的饶过他往河边走,清澈的河水照着她的影子。衣服上满是褶皱还带着几片叶子,头发乱如鸡窝。
    “天哪!”
    女孩低低的惊呼。自己怎么成这副狼狈样儿了。伸手鞠水洗了两把脸,解开缎带,以指为梳整理发丝。这样子跟美绝对不沾边,霍兴华是怎么对着她这副尊荣露出那一往情深的表情的?
    默默回头瞅他一眼,这家伙不是心机深沉就是眼瘸,希望不是前者。难道他真的是那种不在乎皮相的男人,一直这么追求她是因为她的内在美?
    啊呸,这话是个长眼睛的就不能信。知青点好几个女孩,屯子里就更多了,怎么不见他喜欢别人。她若是前世那副平凡的长相,他估计根本不会注意她。
    对这种外貌协会的男人有些不待见,女孩之后再无多言。吃了早饭后一心赶路。
    霍兴华敏锐的感觉到了女孩的态度变化,不禁在心里反省自己。他没干什么啊!难道是昨天的话太轻浮了。可他不是随便说说的,他真的是一片真心。这到底是为什么又冷淡起来了?
    第14章 莫名
    一路上女孩都冷着脸,弄的霍兴华心里忐忑万分,领路的间隙时不时回头关注身后的情况,也没敢贸然开口。
    俩人在傍晚时分回到知青点,大家上工还未回来。看她拿了大盆准备洗衣服,霍兴华挑了水桶去挑水。
    等大家下工回来,沈禾已经晾了满绳子的衣裳。霍兴华因为她淋了雨,本来依她的性子是会知恩图报给他洗洗衣裳的。可如今他俩的关系有些尴尬,女孩就什么都没做。甚至暗搓搓的想:让他认为自己是冷心冷肺捂不热的冰疙瘩,就此再不搭理自己也好。
    望着他晾衣裳的背影,心里忽的窜出一股无名火来。沈禾跟肖亚娟打了招呼,只说是在山里遇到,随后抬腿往外走。
    白茉莉眯着三角眼,望着她的背影羡慕嫉妒恨皆有。深山老林的,霍兴华不顾各种危险找了你两天两夜,你却连件衣裳都不给他洗。真是冷血动物。霍兴华也是贱,喜欢谁不好,非要这么巴着你。
    “沈禾,今儿该你做饭。”
    沈禾已经到大门口了,霍兴华抬眸正欲开口,女孩清脆的嗓音传来。“我都两天没在家吃饭了,这做饭的差事是不是也应该顺延一日。”
    话语不算硬,可她的语气却不是一贯的温软,而是带着明显的怒气。清丽的面容阴云密布,一副干架的气势。
    原本也准备说这话的霍兴华哑巴了,望着不远处的女孩目瞪口呆。这是怎么了?昨天明明挺好的,好像心软被感动了。怎么一夜过去反倒怒火满腹,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
    白茉莉还欲再说什么,何丽萍伸手拦住她,转身朝沈禾挥挥手:“我做。下一轮你再来就行。”
    沈禾转身出了院子,沿着屯子里的小路漫无目的的闲逛。顺手在路边揪了几朵颜色各异,开的如火如荼的夕颜花。
    屯子里的人管这种花叫打碗花,它形状如吃饭的碗,又在一早一晚开饭的时候开放。传言谁要是揪了它玩,那等会儿吃饭很可能会摔碎手中的家伙。
    “你站住。”
    沈禾心里烦,根本没听到身后的喊声。被人追上来拍了下肩膀才受惊小鹿一般的回头。潜意识一直在提醒自己如今身处的环境,右手才堪堪忍住没用异能攻击。
    “干什么你?人吓人吓死人的。”
    这女孩她见过,隔壁王家的大孙女——王丹凤。原来跟她没有接触,自己跟她也不认识,她此举意欲何为?
    “你那么凶干嘛,我叫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听见。走路心不在焉的不知道在算计什么,还好意思怪别人呢。”
    “你……”沈禾气的咬牙“你到底会不会说话?我想什么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你背后吓人,还有理了是吧?”
    “我……”
    “有事儿就说,没事儿就走。我懒得跟人吵架,你别找不痛快。”
    “谁稀罕跟你说话,你以为自己真是大小姐呢,谁都会捧着你啊!”王丹凤始终斜眼看她“我来是警告你,以后离霍大哥远点儿,你就是个灾星,他跟你在一起,只会被你连累。你个害人精离霍大哥远远的,别祸害他。”
    这话说的让人摸不着头脑,沈禾心里疑惑更深。“我害他什么了?你怎么知道我会连累他?”问完不待她答,继续道“你说的霍大哥是指霍兴华吗?”
    “当然是。”这回王丹凤答的挺快。
    “你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连累他什么了,又怎么祸害他了?”
    书中的你如今应该已经死了,他因为这个把吴卫国的腿打折了,判了故意伤害罪,坐了好长时间的劳改呢。
    原文中害他蹲监狱,如今他好像更喜欢迷恋你,还不知道你要害他到什么地步呢。我这蝴蝶翅膀没改变别的,倒是把你这害人精给扇的没死。霍兴华干嘛救你,你死了他就不用被你连累了。
    “你失踪两天,霍兴华就在深山里找了你两天。昨晚还下那么长时间的雨,这要是滑倒摔入山涧,或者遇到野兽,那得多危险。你就是个害人精,只会连累他。”
    原来是霍兴华的爱慕者,这是吃醋了?沈禾闻言冷笑,你喜欢谁我管不着,可你吃醋了不去找男人撒娇,反而找我呛声是几个意思。觉得我好欺负?
    “我害不害人不关你的事,我连累不连累他也跟你没关系。他愿意去找我,愿意被我连累,愿意为了找我没黑没白的在山里转悠,你管的着嘛你。”
    “对啊!老子自愿的,跟你有个屁关系,要你多管闲事。”
    沈禾的话是呛王丹凤的,你又不是我的谁,凭什么这么一副说教的口气。可被霍兴华给听到,她白皙的脸瞬间就红透了,火烧一般又羞又臊。
    霍兴华指指王丹凤:“别他妈的再多管闲事,小心我揍你。”老子追个对象容易嘛,她本来就对我无意,你再给老子这么背后使绊子,老子这辈子还能追到嘛。
    撂完狠话,小伙子拔腿去追往柳溪河方向去的沈禾。来下乡后他也一直在锻炼,每天负重五公里是基本的,刚出屯子已经看到犹自生气的女孩。放慢脚步稳稳的跟着她,心里踌躇不知该说什么。
    是自己的言语不当,她觉得太轻浮不够尊重吗?嗐,刚才不该逞口舌之快的,之前只有他们俩,她好像还没这么气,这回气的嘴里都在骂他了。
    手里的喇叭花被她泄愤一般揪了个稀烂,眼看到了柳溪河边,她扔掉手中的残花,捡起颗石子来恨恨的扔进了水里。
    水花四溅,荡起一圈圈涟漪。微风轻轻的吹过脸颊,刚才的火热渐渐退去。女孩缓缓的在河边坐下。
    前世,大学里很多男孩子求爱都会选择大庭广众,校园情侣数不胜数。迎着同学的目光,好似如此才能显示自己心意的深沉。
    她都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是她自己先呛王丹凤,他只是顺着她的话证明一般的说了一句而已。这到底有什么好气的?怎么穿越了时空,反倒矫情起来了。
    伸手揉揉脸颊,心情终于平复。这一世好福气,遇到霍兴华这样坚毅的男孩子。不像前世,相貌一般,遇到的男人也是垃圾。平时就小气吧啦斤斤计较,遇到危险更是跑的比谁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