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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赶在苪书媛结婚前五天,叶米做完了她的衣裳。
    根据要求,她给人做了条黑裤子,配白衬衫,外面套件红外套。
    裤子和衬衫还好,就是普通款式,外套叶米可下足了功夫。
    考虑到人家是要结婚穿的,自然希望能漂漂亮亮,所以她特地将外套做成长款翻领风衣款式,腰间略有收腰,穿在身上,立马将苪书媛高挑纤细的身材显露无遗。
    苪书媛有一米七二,身材偏瘦,长相秀丽中带点英气,有种职场女性特有的气质。
    配上这套偏职业风的服装,确实很适合。
    几乎将她衬出了两米八的气场。
    虽然穿上后看起来像是要去参加什么严肃会议,不大像是要去结婚,但现在的人结婚礼服也只讲究衣服是红色的,其他的根本没人在乎。
    重点是苪书媛自己很喜欢这套衣服。
    “实在是太好看了,谢谢你叶米!”
    苪书媛穿着新衣服,激动地抱着叶米转圈圈。
    才一米六五,体重没到八十斤的叶米在苪书媛面前娇娇小小一只,被轻松抱起,双脚离地,吓得她不安地蹬了蹬小脚丫。
    想下去,怕怕。
    好不容易被放下来,她晕头转向,两眼模糊,差点以为眼前多了好几个苪书媛,缓了好一阵才恢复正常。
    “衣……衣服还合身吗?有没有哪里需要修改的地方?”
    “没有没有,很合身。”苪书媛满意地摸着身上的新衣服,封边针脚细密,几乎看不出来缝纫痕迹,可以看出叶米是真的很用心。
    她翻过被放在一旁的旧衣服,从棉衣内袋里找出一块钱,递给叶米:“给你尾款,以后有机会还找你做衣服!”
    有过一次愉悦的体验之后,苪书媛开始期待起了下一次。
    找叶米做衣服,不仅做工好,款式漂亮,而且她只需要出布料钱和一点点手工费就行,比去供销社买要便宜一倍还多,非常实惠。
    反正她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只穿那几件旧衣服,总得做新的,既然这样,那提前预订下叶米这位好裁缝显然很不错。
    还能卖小姐妹一个人情。
    名义上,叶米给苪书媛做衣服算是好心帮助,至于私底下给钱的事,就被当成了正常的人情往来。
    苪书媛结婚她给包了红包,人家回礼多给一点是大家友情深厚。
    只要她们咬死这个借口,外面的人就算知道她们在干什么,也不能对她们怎么样。
    送走苪书媛,叶米乐呵呵地将钱存进她的宝贝小皮箱里。
    这是她下乡后纯靠手艺赚的第一笔钱,意义重大,她要存起来留作纪念,等以后赚了第二笔再给景子恒买肉肉吃。
    说曹操曹操到,正念叨着呢,景子恒就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块五花肉。
    “肉肉!”叶米双眼一亮,连蹦带跳地跑出去殷勤迎接:“你回来啦!”
    要不是她前头那句‘肉肉’太过大声,景子恒差点真以为小姑娘是想他了。
    “你来接我的还是接肉的?”
    “接……”
    五花肉被举高高,叠加在景子恒一米八八的海拔上,那不是叶米能够得着的领域:“想好了再答题。”
    “都想都想。”小姑娘讨好地笑笑,可爱的小虎牙都露了出来。
    “今天的大字写完了没?”景子恒发出灵魂质问。
    “写了。”
    “真的?我一会儿要检查的,骗我的后果你应该不想知道。”
    “就……还差一点点。”叶米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比划了个小角角。
    “差一点点是差多少?”景子恒挑眉,显然想要个具体数值。
    “差两千九百九十九个字。”叶米垂着脑袋,老实回答。
    她总想着今天交货完就能拿到报酬太兴奋了,忘记写大字。
    “呵呵。”景子恒讽刺地冷笑:“我是不是该夸你数学有进步?”
    “不用不用,也就一般般啦。”叶米谦虚摆手。
    “……”额角抽动几下,强自隐忍:“立马去写,七点前写不完肉就留着明天再吃。”
    看出男人要生气,叶米立马跟只受惊的猫儿似溜了。
    现在刚刚四点,距离七点还有三个小时,这段时间天天练字,叶米也不是没有收获。
    她的字体更漂亮了,从只能一人欣赏的狂草变成勉强能让大家看懂的幼儿体,而且书写速度大大加快。
    所以只要全神贯注,三千字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写完的。
    可能是被景子恒的怒气吓到,也可能是肉肉的鼓励作用太大,叶米不仅赶在七点前写完了今日份的大字,时间还提前了将近十分钟。
    当从景子恒嘴里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她还有点不敢置信,再三确认后,克制不住的欢呼脱口而出。
    这是第一次,叶米从学习上感受到了成就感,那是一种和以前不一样的,无以伦比的快乐。
    伴随着这份快乐,她晚上还吃到了作为奖励的红烧肉,好吃到让她硬生生多扒了半碗饭。
    双倍的快乐!
    就是吃撑后的感觉不太妙。
    “嗝……嗝……”叶米软绵绵地半躺在景子恒怀里,一边打着嗝,一边让他暖呼呼的大手在自己的肚子上缓缓按揉。
    按摩助消化。
    “吃不下就别吃那么多,吃坏肚子怎么办?又没人跟你抢肉,今天吃不完就算了,我以后再给你买。”景子恒无奈地说。
    “那多嗝……浪费啊嗝……”叶米一边打着嗝一边说:“好不容易嗝……吃顿肉,我嗝……就是激动了点。”
    “你别说话了。”这嗝嗝嗝地叶米说着难受,景子恒听着也不舒服。
    “学生快放寒假了,到时候我帮你把家里的自留地开垦出来,你以后在上面种点菜什么的也方便,还有鸡窝也得重新弄一下,现在的栅栏太矮,那些鸡总是跑出来,猪圈……”
    “不要养猪。”叶米皱着小鼻子:“太臭了,而且猪吃得太多,天天得上山割猪草,我伺候不来。”
    她爱吃猪肉,不代表愿意养猪。
    而且上山割猪草,叶米恐怕连山都爬不上去,就得歇菜。
    “我也没指望你养。”
    养猪是门学问,小姑娘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指望她,还不如指望猪能养活自己来得靠谱。
    “我是想说我们把猪圈拆了,那地翻一翻,在家里随便种点什么,别浪费。”
    猪圈是这座破院子原本自带的,翻新的时候景子恒为了赶速度,没来得及给它拆除,只能留在院子里占地,现在有空闲了,自然得把他们的小家好好规整规整。
    听他这么一说,叶米也跟着打算起来:“猪圈那块地太小了,种菜我们有后头那块自留地,没必要再整一个,不如弄颗果树来种吧,这样我们自家就有果子吃了。”
    “行。”景子恒决定采取叶米的意见:“你想要什么果树?”
    “这边适合种什么?”
    种果树也要讲究水土和气候的。
    不然随便拉颗北方的果树过来,再强的生命力都得被折腾死。
    “芒果吧,你应该爱吃。”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芒果?”叶米惊讶了。
    “前天晚上听见你说梦话了。”可能是想到那个可爱场景,景子恒冷峻的脸上浮起一丝笑意。
    说梦话被听见了,叶米有点小尴尬,扭头假装去研究床帐上的花纹,强行转移话题:“种芒果好,但我们上哪找芒果树苗?”
    “山上就有,等周末放假我叫人一起去挖一颗回来。”
    景子恒行动力很强,说要改造家里就立马开始。
    他每天下班回家先一点点把猪圈拆了,清理出来的砖块碎石头被领居沈春水家用一只母鸡换走。
    听说是沈家老二要结婚,沈春水想在家隔壁再起两间屋子,留着给老二结婚和老三以后结婚用。
    沈春水和他媳妇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个个都长得身高体壮,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老大沈大虎去年结婚,娶的是同村陈家的一位姑娘,叫陈大丫。
    陈大丫不仅洗衣做饭操持家务一把抓,而且干活也很利索,和陈春香一样,是能拿十工分的那种女强人。
    她婆婆也一样,都很强悍,一家六口都是壮劳力,所以沈家才能赚到那么多工分,分到那么多钱。
    今年还能起上房子了。
    “你知道沈二虎要娶的人是谁吗?”八卦嘛,人人都爱听的,叶米自认也不能免俗。
    今天高媛来她家里找她一起出去捡树枝,同行的还有陈春香和张晓虹,四个女人凑一起能不聊八卦简直奇迹。
    说着说着,就从叶米家猪圈拆了聊到了隔壁沈家要娶媳妇的事。
    “我知道,是隔壁小河村王二有家的闺女。”陈春香抢着答话,没注意到高媛在对面给她拼命使眼色。
    “没关系。”叶米笑着说:“我早就不在意了。”
    “不在意什么,那王家闺女和叶米有什么过节吗?”张晓虹问道。
    “没有,我不认识她,是我姐姐在隔壁小河村下乡。”叶米态度坦荡,这个有心人打探一下就能知道了,没有隐瞒的必要。
    “你姐?那是亲生的吗?要是亲生的能放着你这样不管?”陈春香心直口快地质疑,听得张晓虹都想打她。
    这人有没有点脑子,怎么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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