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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误会!千万别动手!”元墨忙叫道,“各位大哥千万住手,这是我们家的姑娘,不是歹人。”
    在发现阿九是女子的那一刻,姜义眼中已经掠过一抹失望之色,摆了摆手,府兵收刀,后撤。
    阿九不发一言,转身离去。
    叶守川刚带着那几个士子回来,士子们一五一十回禀:“大人,这位卫公子是扬州人士,盐商卫氏之后,名——”
    “在下姓卫,名子越。”卫公子仰着头,望着二楼阿九离去的背影,目光落在那少了半截的衣袖上,痴痴,“扬州人,今天二十三岁,八月生,尚未婚配……”
    傻子也知道他是对谁说的,章天成摸了摸鼻子:“罢了,说得清来路便好。”
    说罢看了看姜义,姜义点了点头,意思是收兵去下一处。
    章天成便要离开,元墨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大人,您还没给小民做主啊!您看看这里被砸的,还又添了一架屏风!那屏风可是紫檀木雕的,红姑当年花大价钱买的!”
    章天成心说我难道还能帮你问姜家要钱去?别做梦了!
    但元墨原没指望姜家,她一面说,一面不住往卫子越身上使眼色。
    章天成会意,咳嗽一声,道:“卫公子,姑念你人生地不熟,又是初犯,且又行将放榜,为你的前程计,你好生向元坊主赔罪吧。若元坊主不追究,本官也便不追究了。”
    元墨躬身行礼:“大人明断!谢大人!”
    卫子越没有吱声。
    他依然仰着脖子望着二楼,阿九早已经去得没影了,他还痴痴地望着,仿佛那里留了一道旁人看不见的残影给他。
    姜义不耐,章天成也不再耽搁,叶守川向元墨点点头,一行人离去。那几名士子也跟着走了。
    元墨客客气气送到门外才回来,只见卫子越还保持着方才的姿势一动不动。
    元墨走过去,豪奴们立刻护住卫子越,十分忠心。
    “挡什么道?”元墨道,“难道你们想送他去大牢?还不快些让开?赔了钱你们也好走人。”
    豪奴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几分犹豫,一个道:“少爷好像……好像被什么东西魇住了,我们得先抬他去看大夫,别的事以后再说。”
    元墨微微一笑:“放心,不用大夫,这种病我最会治了。”
    豪奴们还是将信将疑。
    元墨骂道:“猪脑子,不把他治好了,我拿得到钱吗?!”
    豪奴们受此一吼,觉得颇有道理,让开了。
    元墨端详这卫子越,只见他生得颇为俊秀,也算是一表人材,只是这会儿痴痴呆呆,眼睛都不眨一下,十足一个傻子。
    然而这傻相元墨是十分欣赏的,因为这着实证明了自己的眼光不差,阿九首次在客人面前露相,就有这般效果,将来名动京师,指日可待!
    豪奴们只见这两人一个傻着看,一个傻着乐,都很需要大夫的样子。
    元墨自己开心了半晌,拿手在卫子越面前晃了晃。
    卫子越的视线却像是穿透了她的手,丝毫不受影响。
    中毒还挺深。
    “这么喜欢啊……”元墨想了想,凑近他,低声道,“你知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她叫什么?”卫子越梦游般地接过话。
    元墨翻了个白眼,吼道:“你把我家砸成这样,你以为我会告诉你?!一个只知道打打砸砸的纨绔子弟,你配知道她的名字吗?!”
    卫子越恍如从梦中惊醒,看着满地的狼籍,一阵苦笑:“我真是醉了,醉到整日和那群猪狗为伍,醉到明明有才情俱佳的美人在眼前,我却有眼无珠,认不得。”
    他长叹一声,跟着向元墨长揖一礼:“这全都是我的过错,是我失礼了。今日损坏之物,我会全部照价赔偿。”
    元墨打铁趁热:“明天我就把单子送到府上。”
    卫子越点点头,转身往外走。
    元墨道:“你还想不想知道她的名字?”
    卫子越没有回答,哂然一笑:“我自然想知道,但更想她亲口告诉我。”
    元墨笑了,笑得很灿烂,毫无疑问,这位将是乐坊最受欢迎的客人。
    第二天她就送了份单子到卫子越所住的扬州会馆。
    她一晚上搜肠刮肚,添了许多莫须有的东西进单子,明摆是漫天要价,就等着卫子越落地还钱,然后她再来据理力争。
    结果卫子越只是看了一眼,就让下人准备好厚厚一沓银票,送到元墨面前。
    元墨平静地接过,平静地收起,平静地告辞,平静地离开会馆。
    平静地走进某条安静小巷。
    “发财啦!”
    元墨一蹦三尺高,大喊。
    坐在门槛上洗菜的大妈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元墨身轻如燕,一溜跑出了小巷。
    小巷外就是正街,一辆马车正飞驰而过,她冲得太快,险些撞上,幸好身手灵便,一个翻身躲开。
    车夫也吓了一跳,马死死勒住缰绳,马车剧烈地一顿,车帘子“刷”地被撩开,里面的人骂道:“找死啊?!长没长眼睛?不看路的?我告诉你,想死找别的地儿去,别脏了老娘的马车!”
    车里的人五十岁上下,身子肥大,几乎占满了整座马车。
    她脸上盖着厚厚的脂粉,唇上涂着鲜红的口脂,破口大骂之际,整张脸上只见一张血盆大口,嘴唇上下翻飞。
    是会真楼的坊主夏金仙,人称夏婆子。
    夏婆子身边还坐着一位美人,冰肌玉骨,眉目如画,身上穿着最上等的玉荷裙,唇间点了圆圆的一点鲜红口脂,衬得肌肤越发赛雪欺霜,正是会真楼的花魁玉菰仙。
    元墨笑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啊?”
    “哟,是二爷呀!”夏婆子立刻满面堆笑,“对不住,方才没瞧清,还以为是哪个想不开的寻死呢,毕竟这年头欠债的人太多了,总有人为了逃债想出各种各样的法子。”
    我这么大个人你也瞧不清你眼眶里那两只玩意儿到底是眼珠子还是绿豆呢?
    肚子里虽嘀咕,元墨面上依然笑容不改:“可不是?我确实太急了,幸亏是遇上夏姐姐,要是遇上旁人,身量轻,压不住板,这马车肯定刹不住。”
    别人的腰是水桶,夏婆子的腰可以抵得上两只水桶,因此最恨人家说她胖,闻言立刻要变色。
    元墨不等她翻脸,马上道:“夏姐姐这是要去哪儿?”
    夏婆子咬咬牙,笑道:“啊哟,不说这个倒罢,说起这个我就头疼。这不是快要评花榜了嘛,我家仙儿前年是花魁,去年是花魁,今年说不准还是花魁,你说堂堂花魁,凭是什么好衣裳、好首饰,穿戴过一次哪能再用?给人家知道岂不要笑话死?所以可苦了我喽,隔三岔五就得带她去挑新衣裳、新首饰,费钱不说,腿都快跑断了。这不,又得上麒麟阁去。二爷你就不一样了,家里的姑娘都俭省得很,一年也添置不了几件,就算把一件衣裳连着穿一年,人家也不见怪,多好!”
    元墨也被戳到痛处,恨得牙痒痒。
    会真楼在红馆隔壁。当年双璧坊盛极之时,会真楼里统共只有三五个人,是个濒临关张的小乐坊。而今风水轮流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大乐坊,红馆却已经藉藉无闻,举步维艰。
    夏婆子一直垂涎红馆的亭台楼阁,元墨也时不时向她抵押点钱花,让夏婆子遗憾的是,每每以为元墨还不上的时候,元墨都还上了。
    两人友好地交流了一番,元墨笑眯眯说也去麒麟阁。麒麟阁是平京最大的银楼,也是最贵的银楼,夏婆子一听便撇了撇嘴,心想元墨定然是打肿脸充胖子。
    玉菰仙在车内不耐烦地道:“妈妈,还买不买了?”
    “买买买,这就去。”夏婆子向元墨笑道,“那咱们就在麒麟阁见啦。”
    马车驶动,夏婆子放下帘子,道:“哼,穷鬼,这辈子也别想踏进麒麟阁一步。”
    玉菰仙皱眉道:“一个破落户而已,妈妈何必这般在意?”
    夏婆子道:“我的儿,你不知道,瘦马的骆驼比马大。咱们会真楼已经是京师第一了,可外地来的人,还总是要去一去红馆。为什么?就因为双璧坊名气实在太大了!好在这会儿红馆不成气候,威胁不到咱们。可万一红馆要是有一天捧出个像样的人来,又有双璧坊的名头,红起来就是说话间的事。所以咱们不得不防。我想尽法子想把红馆弄到手,不单是要红馆那些房子,更是要双璧坊的名头。再说了,真把红馆盘下来,最好的屋子还不是你的?我的仙儿是全京城最好的姑娘,就该住最好的屋子不是?”
    玉菰仙矜傲一笑。
    到了麒麟阁,掌柜忙迎进雅间,将时新首饰一一拿出来给玉菰仙挑,玉菰仙扫了几眼,道:“掌柜的惯会拿这些不值钱的货色出来糊弄人,那些有份量的、能见人的,都放在屋子里压箱底不成?”
    掌柜笑道:“这是江南最时新的样式,刚刚打出来的,京里的小姐姑娘们,还没有一个戴上呢。姑娘既喜欢贵重的,且请稍候,我立即取来。”
    掌柜说着去了,夏婆子清了清嗓子,笑道:“我家仙儿花容月貌,那怕素面朝天呢,比能把那起狐媚子全比下去!要我说啊,这些就很不错!你看看,一个个又别致,又精巧,没得买那些死沉死沉的死板玩意儿做什么?戴着老气不说,累也累得慌……”
    玉菰仙打断她:“妈妈,古世子说,姜家的家主今年会回京过生辰,你知道吗?”
    “哦?哎呀,算起来,姜家家主今年该有二十了,是要回京行冠礼的!”夏婆子立马坐直了,声音都忍不住发紧,“那今年的花魁献艺——”
    “不错,今年我要在姜家家主面前献艺。”玉菰仙深深道,“妈妈,我的对手可不是以往那些庸脂俗粉,而是安宁公主、文惠郡主这等人。你说,我该穿什么戴什么,才能在这些贵女面前脱颖而出,让那姜家家主看到我呢?”
    “我的天爷啊!你怎么不早说!”夏婆子激动不已,“姜家家主!那跟皇帝也没什么分别了!早年间,还有谣传说什么皇帝都微服去过双璧坊,我看根本就是她们自己吹嘘,现在你要是真能把姜家家主哄上手,我的娘啊,我看以后还有谁敢在我面前提双璧坊!”
    玉菰仙微微一笑,并不答言。
    真能得姜家家主垂青,她还会留在乐坊吗?
    “掌柜的!掌柜的!”夏婆子扯着嗓子叫,“把你们这儿的好货全拿出来,要最好的!最贵的!”
    掌柜连忙答应,就在推门进来之际,透过他身后,夏婆子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走出麒麟阁厅堂。
    元墨竟然真的来了。
    不仅来了,走的时候还颇拎了些大盒小盒。
    夏婆子忍住有些犯嘀咕,这小子哪儿来的钱?不会把红馆卖给别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