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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蜈蚣百足,行不及蛇。(06)

      06.刮骨钢刀
    长安依旧,依旧长安,人也依旧。
    长安有平康坊者,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萃集于此。长安的雅人都喜欢骑马去赏花,他们所赏之花,不是名扬天下的牡丹花,而是长安北里的牵牛花。
    虹羽躺在被窝里,不经意间回想起了往事。那个时候,她向一个白衣公子看去,眼波流动,脉脉含情。只见那个公子披着白色狐狸皮的大氅,腰悬佩剑,面如冠玉,一身贵气,她是一见倾心。
    虹羽是一个有野心的女人,与其说是野心不如说是梦想。同样的,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当然她是也知道如何去实现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想,那就是用自己的完美无瑕身体。
    虹羽嫣然一笑,那一笑足以迷倒众生,她娇声问道:“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那白衣公子冷冷道:“羽墨白。”
    “外面冷,羽公子先喝一杯温酒,暖暖身子。”虹羽用她那双绝无瑕疵的玉手倒了一杯酒,莞尔一笑,道:“羽墨白?莫非公子就是九州王?”
    那白衣公子接过了酒杯,啜了一小口酒:“没想到虹姑娘,深居闺阁,竟然也知道江湖中的事。”
    虹羽道:“久闻羽公子侠名,人人都说公子乃是天下第一大侠,小女子一向十分仰慕。夜里常梦见公子,今日一见羽公子方知梦中的公子,远不如眼前的羽公子这般潇洒闲雅。”
    羽墨白托着她的下巴,道:“口蜜腹剑,漂亮的女人都喜欢骗人。”
    虹羽娇羞的低下了头,说道:“我怎么会骗你呢?”
    羽墨白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虹羽伸出温润如玉一般的双手,轻巧的解去了上衣,露出了雪藕般洁白的肩膀,身材苗条迷人。她转身向床头而去,坐在床上,拨弄着轻软光泽的垂肩青丝,问道:“羽公子,我美吗?”
    雾里看花,最是销魂。隔着一层薄如蝉翼的帘儿看去,只见一个朦胧的倩影,美不胜收。
    羽墨白道:“美倒是很美,不过有些可惜。”
    虹羽娇笑道:“可惜什么?”
    羽墨白微笑道:“我听说百花楼的花魁虹羽,年已及笄,人风流,歌婉转,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可是没想到竟然是个庸俗女子,明妓暗娼。”说罢,拂袖而去。所有的男人都馋她的身子,从来有人拒绝过赤身裸体的她,他一定不是个男人。虹羽露出了天使般的笑容,笑出了声,笑着笑着就哭了。
    过了很久,虹羽搽脂抹粉,出落百花楼中,众人皆惊叹她的美貌。一个又黑又瘦小的人坐在角落里,眼睛一直盯着虹羽看。这个人獐头鼠目,相貌丑陋,正是金钱帮的草里蛇江别南。
    李妈妈问道:“闺女,那位公子怎么走了?”
    虹羽笑道:“妈妈,他不过是一个放浪子而已,我是他永远也得不到的人。”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江别南以黄金千两为虹羽赎身,娶她为妻。
    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打断了虹羽的回忆。虹羽问道:“谁呀?”门外传来一个声音:“是我,苟岱。”
    苟岱进了屋子,合上了门。只见虹羽半躺着,露出一双小脚,粉嫩而精致,就像两只刚出生的小老鼠。
    虹羽含娇细雨的问道:“你怎么来了?”
    苟岱道:“我给嫂夫人买了一些胭脂水粉、金银首饰。”
    虹羽妩媚的看了他一眼,说道:“你真是一个有趣的人,你就不怕江别南杀了你?我到底哪里好,我改还不行吗?”
    苟岱心下一惊,做了一个发誓的手势,颤声道:“我……我对虹羽……对你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天地为证,日月可鉴。”
    虹羽白了他一眼,说不出的嫌弃,有些不待见的一笑,道:“那你一次又一次的来到我的这里要干什么?还送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苟岱陪笑道:“我只想多看你一眼,我可以做你的朋友吗?”
    虹羽不值一笑,道:“当然,我们是好朋友。”
    苟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道:“真的吗?”
    虹羽淡然一笑,道:“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苟岱心中一阵凄凉,心道:“原来我在她的心中,不过是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凄然一笑:“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虹羽一招手道:“狗狗,你过来。”
    苟岱蹲在床前,问道:“主人,您有什么吩咐?”
    虹羽用脚踩在她的脸上,嫣然一笑,道:“我漂亮吗?”苟岱道:“美若天仙。”
    虹羽嫣然一笑,道:“我想求你帮我办一件事,可以吗?”
    苟岱道:“在下万死不辞。”
    虹羽道:“狗狗,我现在头疼,想要睡觉,你可以滚出去吗?”
    苟岱道:“我马上就滚。”
    苟岱真的从屋子里滚了出去,虹羽见了,笑出了声。苟岱眼中的虹羽,笑容洁白无瑕。
    又过了半个时辰,虹羽听见脚步声,抬眼看去,原来是江别南回来了,他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江别南喜欢名马佳人,喜欢穿白衣,喜欢享受。精致华美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貌若天仙的妻子。
    江别南做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可能浪费一点儿多余的力气,也不会儿有一点儿疏忽,但是世事总是不尽如人意。他感觉很疲倦了,为了筹划一统江湖,已经把他的生活完全打乱了。
    这件事在他看来绝不能有任何一点儿错误,任何一个微小的错误,都有可能酿成大错。那时不但他自己悔恨终生,他的少帮主柴琅也会受到连累,柴家的复国大计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江别南这一生中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失败,毕竟他受了太多的苦。一个人越炫耀什么,内心就缺什么。越掩饰什么,越自卑什么。越没有本事的人,才越爱面子。一个人炫耀之后,期望能得到的,才是他真正缺少的。炫耀源于缺憾,大多是因为心里有隐痛,痛的越厉害,炫耀的越离谱。
    虹羽打了一个哈欠,问道:“你怎么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这辈都不会回来了。”
    江别南浅浅啜了一口酒,说道:“你还没睡醒吗?你好像永远都睡不醒。”
    虹羽披上了外衣,说道:“你的那个三弟又来,还送了我好些胭脂水粉,总觉得他对我图谋不轨。”
    江别南冷哼一声,道:“他可不是我三弟。”
    虹羽嫣然一笑,道:“那他是什么?”
    江别南粲然一笑,道:“他是我儿子,拿着礼物来孝敬母亲也是应该的,不是吗?”
    虹羽道:“赶紧杀了那个逆子吧!几次想非礼人家。”
    江别南笑道:“知子莫若父,那小子有贼心没贼胆。”
    虹羽笑道:“江爷,果然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没有一件事能逃过你的眼睛。”
    江别南笑道:“骂人可以不带脏字,杀人也可以不用刀。要杀他也容易,不过那条狗还有用,杀了也是可惜。”
    虹羽道:“江爷真是智谋过人,好似诸葛孔明再世。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江别南听了心下甚喜,脸上笑嘻嘻,心里美滋滋,觉得虹羽说得有理。
    虹羽起身取出一件绿色棉袄,说道:“这是我在王干娘裁缝店给你做的,是我精心挑选的款式,来你试一试合不合身,哪里需要改动?”说着虹羽把棉袄给江别南穿上了。
    江别南笑道:“不愧是娘子为我精心挑选的衣服,很是合身,正合我意。”
    虹羽足比江别南高出一头,她上下打量一番,道:“这颜色正不正?”
    江别南笑道:“这颜色好正,尤其是这顶帽子翠绿翠绿的,娘子知我心意。”
    虹羽把绿帽给江别南戴上,嫣然一笑,道:“江爷,还别说。你穿上这身,就是个绿衣郎。”
    柴俊臣拿起一把金背砍山刀,耍了几招柴刀十八路刀法。
    一个少年人拍手叫道:“柴爷好刀法。”
    柴俊臣微笑道:“楚斌,你善于用何种兵器?”
    楚斌道:“柴爷,小人学艺不精,还没有擅长的武器。”
    柴俊臣道:“我们和武器的关系就像选择情人一般,不管是否擅长都需要用感情。”楚斌道:“柴爷所言极是。”
    柴俊臣淡淡道:“我小时候用刀,少年时也用刀,直到现在依然使刀,已经不知道使用过多少柄刀了。”
    楚斌道:“刀是百兵之霸王,刚猛霸气。又是百兵之胆,其凶气可破云穿日,有气吞山河之势,如洪涛拍岸,所向披靡。百兵之中,也只有这刀,才能配得上柴爷。柴爷的王霸之气,过人的胆识和气魄,精湛的刀法,小人深深折服。”
    柴俊臣道:“我五岁时,父亲送我一把木刀,自那时起我就用刀。十四岁我用单刀,勇猛快速,气势逼人。十五岁纯钢朴刀,身法灵活,变化无穷。十六岁鬼头刀,刀体沉重,斩金断玉,最适合用于取敌人首级。”
    楚斌道:“柴爷记性真好,对每一种刀都能灵活掌握其刀法精髓,小人如若能学到柴爷的十分之一就心满意足了。”
    柴俊臣又道:“十八岁我换单刀为双刀,用的是鸳鸯蝴蝶刀,刀与前臂同长,可藏在袖中或靴子中,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仅在刀尖前数寸开刃,利于垂直刺入人体。我就是用这鸳鸯蝴蝶刀杀了长安恶霸郑老六。二十岁又双刀换为单刀,用的就是这柄金背砍山刀。”
    楚斌道:“柴爷少年英豪,小小年纪就杀了卖猪肉的恶霸,实在令人佩服。所用之刀更是由简单到复杂繁琐,再化繁琐为简单。无不体现柴爷过人的才智,和对至高武学的追求探索。”
    柴俊臣道:“二十三岁,我用武林中最气派的鱼鳞紫金刀,无人不羡慕。二十六岁,我的刀又从华丽变为平凡了,用的是一柄仪刀。三十岁,环首直刀。三十五岁,错银手刀,现在我用的是七彩宝刀。”
    楚斌微笑道:“由朴实到华丽,再返璞归真,柴爷的武功,已经超出刀术,深不可测。我等平庸之辈,对柴爷只得仰慕。”
    柴俊臣问道:“楚斌,从一个人用刀的转变,是否也可以看出他刀法和心境?”
    楚斌道:“柴爷对刀和刀法的认识,武林中恐怕无人能及了。就是那刀神卓振北也不能达到柴爷这般境界。”
    柴俊臣大笑道:“我就是喜欢你这种实话实说的人,小伙子你前途无量啊!”
    楚斌接过柴俊臣手中的刀,放在兵器架子上,说道:“小人能追随柴爷的左右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能学到柴爷的一丁点儿智谋和武功,那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人人佩服的大人物。”
    柴俊臣道:“楚斌,你来金钱帮有多久了。”
    楚斌说道:“已经有三年了。”
    柴俊臣想了一下,说道:“金钱帮缺一个副舵主,我觉得你最合适。”
    楚斌忙跪了下来,说道:“我的命都是柴爷给的,我想要一辈子都追随柴爷左右,就是在帮里当一个舵主也远不及留在柴爷身边。”
    柴俊臣扶他起来,道:“算你小子有良心,我果然没有看错人。就算是所有人都背叛我,你楚斌也不会背叛我的,你是我的人。”
    楚斌道:“多谢柴爷信任。”
    柴俊臣道:“我有一件事,需要一个最忠诚的人去做,这个人我思来想去,只有你是最合适。”
    楚斌问道:“柴爷,不知道是什么事?”柴俊臣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到我房间里说。”楚斌道:“好的,柴爷。”
    两人来到了柴俊臣的房里,柴俊臣一摆手,所有的婢女仆人都出去了。
    柴俊臣握着楚斌的手,问道:“你觉得江别南这个人怎么样?”
    楚斌答道:“谁人不知,他是一个暗室欺心的无耻小人?”
    柴俊道:“我也知道,不过他还有用,所以不能杀了他。”
    楚斌道:“柴爷,您的意思是?”
    柴俊臣道:“你去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只要他有异动,你就告诉我。”
    楚斌道:“如果他敢背叛柴爷,我楚斌第一个去砍了他的狗头。”
    柴俊臣点头道:“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