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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关于随军的问题,沈琳也只是一瞬间便定下了主意,该去还是要去的,其他的不提,就是生产的时候,能够去医院里面生产,就够让她下定决心了。
    她之前犹豫的是林浩要去参加部队的大比武,把她接到部队后,很有可能就要马上出发的,到时候家里只剩下她和林泽这个三岁半的孩子,部队的情况她又两眼一抹黑的,万一有个事儿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在村里大伯母还有奶奶再不靠谱,最起码利诱下,还是能给她搭把手的。
    不过后来她便想清楚了,部队毕竟不是农村,她还是可以雇一个保姆照顾她生产还有坐月子的,林浩所在的部队靠近城里,他们家又没有老人照顾,还有一个三岁半的孩子,尽管在特殊时期,请一段时间的保姆应该没事吧,回头她再问问林浩。
    既然他要她去随军,定然也对她的生产事宜又是安排才是,她要做的就是引导他把事情安排的更舒服点。
    穿越前遇到泥石流,想必她的身体早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如今好不容易捡到一条命,她自然要好好的珍惜,生孩子九死一生的大事还是去医院里保险,想通了这件事,沈琳浑身一轻,加快速度把手里的衣服洗好,林浩留了李兴国在家里喝酒,一会儿她总要去弄两道下酒菜的,这是她这个女主人的事儿,可不能跟昨天似的,折腾一通扔给林浩,否则,她在李家村大队就别想要名声,人的名儿树的影儿,特别是在现在的农村,名声坏了,可以说是寸步难行呢。
    好在夏天的衣服清薄好洗,沈琳虽然穿越前是白富美,但是由于职业爱好的关系,清洗衣服还是挺熟练的,三两下把衣服洗了,捶了捶酸疼的腰身,又安抚了下肚子里活泼闹腾的熊孩子,这才扶着旁边的墙准备站起身来,大肚婆就这么的行动不方便。
    而旁边正在看哥哥拿回来的连环画的小林泽看到后,赶紧过来搀扶她,他吃过饭除了把碗筷送去厨房后,便回来屋里帮嫂嫂洗衣服,但是沈琳怎么好意思让一个三岁多的孩子帮忙,便让他去自己玩耍,这小子不放心她,就坐在她身旁看连环画。
    这孩子简直太贴心了,如果她肚子里的这个有他的一半乖巧,她保证自己会是个温柔可亲的妈妈,毕竟大多数虎妈都是被熊孩子给逼的。
    “嫂嫂,你歇着,我去喊哥哥来把水倒出去。”
    在林泽心里嫂嫂是家里最最需要照顾的人,要不是倒水的活儿,他这小身板子干不了,他就自己干了,不过他哥回来了,因此毫不犹豫地支使起了他哥帮忙干活儿。
    而沈琳一听乐了,不亏她这段日子以来对这小子照顾有加,这不她的福报来了,林泽小豆丁如今可真是她的贴心小棉袄。
    正和李兴国谈话的林浩,感觉自己的胳膊被人扯了扯,扭头便看到自己三岁半的弟弟,正忽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
    “小泽,找哥哥有事?”
    小林泽点了点脑袋,用稚嫩的嗓音说道:“哥哥,嫂嫂洗完衣服了,你快去帮忙把水给倒了。”
    “小泽,你嫂嫂让你来喊你哥的?”
    李兴国拉小林泽到身边故意问道,林浩对着他满满的恶趣味有点不忍直视,就这么想看他的笑话吗,他的目光又看向了林泽,臭小子可千万不要让他颜面尽失啊。
    “嫂嫂肚子里有侄儿侄女,不能够干重活,倒水的活儿当然要哥哥来了,嫂嫂都不用说的。”
    然后林泽用看傻子一样的目光看着李兴国,李兴国没有看成林浩的笑话,打算再套套林泽的话,林浩可不给他这个机会,拉过林泽一起去帮媳妇儿倒洗衣服的水去了,走之前还给了李兴国一个眼神,那就是适可而止,要不然就等着他去他们家看他的笑话,都是这么熟的人了,谁还不知道谁的小把柄似的。
    李兴国摸摸自己的鼻子,其实在家里他也会偶尔地帮忙,给媳妇儿打打下手,没办法谁让自己媳妇儿为了他,放弃了城里优越的生活条件呢,当初他能够从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不就是靠着体贴这一优点吗。
    这边沈琳看林浩过来倒水,便拎着衣服去院子里打算晾起来,堂屋东边墙的前面,挂了一条麻绳,平常就用来晾晒衣物,沈琳把衣服搭在上面,再伸展衣服上的褶皱,这里晾晒衣物真是不方便,连个衣服撑都没有,衣服直接撑到晾衣绳上,占地方不说,衣服晾好了,也容易起褶子,家里这边就算了,到了部队那边,她可得让林浩帮忙做几个衣服撑。
    “嫂子,忙呢,我来帮帮忙。”
    “兴国兄弟,你坐,我马上就好了。”
    沈琳嘴上虽然笑着如此说,但是心里对李兴国只嘴上说,而屁股却纹丝不动的,一点也看不上。
    李兴国和林浩是发小,但是对于她这个发小的妻子却颇有意见,认为她配不上他前程似锦的兄弟,林浩应该娶一个首长的闺女,才对得起他一身的本事,因此在林浩不在家的日子,他虽然经常给小林泽送吃的,对她可以说不闻不问的。
    既然人家看不上自己,沈琳也不会上赶着去贴人家的冷屁股,看在林浩的份儿上,对他也是保持着基本的礼貌,索性他也只是对她不闻不问,并没有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要不然沈琳都不会让他登自己的家门。
    把衣服晾好后,沈琳便去了厨房,给两个男人做下酒菜,男人的面子啊,真是个害人不浅的东西,要不然林浩在家里的日子,她还能过过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哪儿用得着自己洗衣服做饭。
    碍于身体笨重,还有来人不是她所喜的原因,她也不打算做啥复杂的费功夫的菜,只简单地炸了一盘子花生米,拍了个黄瓜,炒了豆角炒肉,再加上一道红烧肉,四道菜就齐活了,主食就做了扯面。
    李兴国对于沈琳看不上,但是等沈琳做的饭菜端上桌,食物的香味便把他彻底征服了,心想林浩的媳妇儿家世虽然不咋样,但是厨艺还真不赖,他兄弟以后还真有口福了,也算她勉强配得上他兄弟吧。
    沈琳不明白,两个大男人也不知道怎么那么有话说,林浩和李兴国就着下酒菜,吃吃喝喝了一下午,直到天色将暗,李兴国这才离开回家。
    看着满桌子的狼藉,沈琳挑眉看向了林浩,林浩尽管微微有了些酒意,但是还是接收到了自己媳妇儿的意思,不就是收拾吗,今天媳妇儿给了他面子,他当然不会推托。
    “晚饭也做了,我、宝宝,还有小泽都饿了呢。”
    “我这就去做饭!”
    林浩出奇的好说话,今天的媳妇儿给了他意外之喜,除了能够在外人面前照顾自己的面子外,还有一手令人惊艳的厨艺,这样懂事理照顾他面子的媳妇儿,他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了。
    晚饭很简单,熬了小米粥,再蒸些窝窝头,拍两根黄瓜就完事了,做起来也很快,就是吃饭的地方让林浩犯了难,屋里太热,根本不在选择范围内,院子里倒是有微风,但是蚊虫也多,在外面吃饭,蚊子能把人给吃了。
    “哥哥,就在院子里吃饭,嫂嫂有驱蚊的香香,洒在咱们吃饭的地方,就能够赶跑蚊子,驱蚊的香水,是嫂嫂亲手做的,小泽也有帮忙的哟。”
    自己做的驱蚊香水?他的媳妇儿到底有多少惊喜,等着他去挖掘,林浩觉得自己越来越不认识自己媳妇儿了,当然他以前也没有多了解过。
    “是嘛,小泽真能干。”
    “那当然了,嫂嫂也说我是李家村大队最能干的小男子汉。”
    林泽臭屁的样子,让林浩手痒痒,最后还是忍不住,狠狠地揉了揉他的小脑袋,不过等吃饭的时候,看着媳妇儿在石桌周围洒上,味道好闻清新的香水后,耳边再没有了蚊子的嗡嗡声,他的目光便有些变了。
    “驱蚊香水制作过程复杂吗?有没有没有味道的,或者味道极淡的?”
    “制作过程很简单,材料也随处可寻,没有味道的,当然也有。”
    林浩的目光突然间乍亮,目光灼灼地盯着沈琳的样子,让沈琳感觉自己就是那砧板上的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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