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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景熙帝不说话, 魏大志还不知道他家主子已经想通了,在一旁急得团团转。
    在他看来,沈主子是愿意和皇上在一起的, 自家皇上呢, 想给她很多,比如地位、比如名分, 比如尊崇,沈主子因为某些顾忌, 不愿入宫。
    两人的纠结点在此, 一个想给, 一个不想要。
    魏大志觉得这都不是事, 若是沈主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跟着皇上,那才叫麻烦呢。
    皇上若是真心想那些东西, 日后慢慢给就是了,不必僵在此处嘛。
    魏大志不知道他的思想很危险,连日久生情的精髓都无师自通了。
    俗话说, 日久生情,睡多了, 感情就出来了, 有些事自然而然就妥协了。这点也是此时的沈繁花完全没有预料到的, 只能说, 由她开的局, 怎么结束就不是她说了算了。
    “去安排吧。”
    景熙帝将手中的信收好, 平静地说道。
    魏大志:……
    敢情洒家打了一长篇的腹稿, 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不过他很快就欣喜起来了,他家主子从来就不是一个钻牛角尖的人,想通是早晚的事。只是前几天他瞧着有些烦闷呢, 此刻平静下来,就代表有了决断。人看着也轻松了,想必是个好结果?
    景熙帝回信了,答应了她的邀约,一连几天,沈繁花的心情都不错。
    很快就到了他们相约的日子。
    沈繁花前一晚早早就歇下了,次日早早就爬起来。
    今天的妆也是沈繁花自己捯饬的,眉眼间得用粉压一压,可不能太明艳照人,那不是明摆着她过得很滋润吗,他知道了能不心塞?
    况且她这段时间确实过得不好啊,每顿饭都少吃了半碗,她一定憔悴了。憔悴了就要表现出来啊,不然他怎么知道呢,不知道又怎么会心疼呢?
    沈繁花一边收拾,一边叹气,鱼不好钓,聪明鱼更不好钓。
    妆化好之后,她最后端详了一眼,美貌中带着点凄然,嗯,很好。
    接下来是换衣服,沈繁花将腰间的系带一扯,寝袍应声而落,只着桃红色小衣和丹桂色亵裤的雪白的胴体便显示在等身铜镜前。
    伺候她穿衣的绿倚有些移不开眼。
    沈繁花倒没有注意,她正凝视着镜中的自己。这段时间她一直坚持锻炼,现在看来,可谓效果显著,肩臂两边线条流畅优美,月匈型很美,小蛮腰纤细又紧实,臀部挺俏又无赘肉,双腿笔直修长……
    这身材搁在美女如云的后世,亦是不可多见的。
    自恋地欣赏了一会,沈繁花才在侍女的伺候上,穿上准备好的衣裳。
    一身两截裙,上半截乃粉白色窄腰上衫,下半部分乃玫瑰金带紫石榴裙,如此撞色,明明是欲盖弥彰的艳丽,反而更带出那股惹人怜惜的味道,可谓心机了。
    沈繁花的大庄子距离京城外不到三十里地,这个地段是极好的了,因为皇庄也是安排在那一片,更别提她那处庄子土地肥沃,灌溉方便。别家的庄子和它根本没法比。
    沈繁花早早便出发了,她要提前到那里,好迎接圣驾。这些都是礼数,不能缺的。
    她人到了没多久,景熙帝也到了。
    看到她的模样,景熙帝顿了顿脚步,同时有点疑惑,他那边的人不是说她这段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吗?怎么感觉人还消瘦了?难道是报喜不报忧?
    沈繁花不知他的疑惑,要是知道,指定笑得肚子打迭,直男审美怎敌亚洲邪术?
    刚一照面,景熙帝待她和以往并无不同。
    沈繁花是欣喜的,越发觉得这事有门。
    接着,沈繁花按计划带他去参观玻璃作坊。
    玻璃作坊,她先前交给了张翼的来管理。
    这次算是检验成果,沈繁花身为主子,自然不吝让属下在大老板跟前露露脸。
    得见天颜,张翼激动得很,对自家主子也深为感激。
    这会,正是吃饭时间,玻璃作坊清场了。
    张翼领着两人边走边看,沈繁花发现张翼将玻璃作坊管理得不错。
    参观的时候,沈繁花和景熙帝聊起了植物生长原理——光合作用,最后再道出玻璃的用处。
    玻璃大棚的构建不难,先将地用土墙围起来,然后在土地上竖一些木桩子,上面按照房梁的结构来搭建,再利用榫卯结构,将成批次的长方形的玻璃镶嵌其中。
    景熙帝很耐心地倾听,同时将她说的,与自己几十年的所见所闻相互印证,发现她说的似乎没错?既然她是对的,那么这玻璃就是真的有用了。
    不过她说的玻璃大棚,也只在冬天有用,一个冬天的时间,玻璃棚用来种一茬麦子、粟米这些粮食有点暴殄天物了。
    还不如种些多种多样的绿叶菜,绿叶菜能收获一茬又一茬,然后用它们从富户地主等人手里兑换一些粮食出来。或者到了真正艰难的时候,绿叶菜也能救命。
    景熙帝考虑到计划的可行性很大,不免问起这玻璃的成本来。
    张翼上前回答了这个问题。
    有沈繁花提供的配方,玻璃制作的成本相对不高,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参观完毕,沈繁花拍拍手道,“好了,看完了,这个作坊大概就是这样了,这便是我之前说的礼物,送您了,晚点您直接派人过来接收吧。”说完这句,她颇有些苦恼地道,“只不过我的庄子也得建个大棚,后头出来的玻璃,您分我一点行不行?”
    她知道大周所需的玻璃不会少,她这作坊再扩大规模,以张翼之能恐怕无法胜任。
    再者,她自己确实不耐烦管这些。她之前学的也不是企业管理,虽因为后世知识大爆炸,耳濡目染了一些,但终究非专业的,管理起来会很吃力,也并非她所好。
    沈繁花那话一出,魏公公和张翼都惊着了。这座新兴的玻璃作坊的价值,他们都看得出来,而她呢,嘴皮子一掀,说送就送了。
    张翼很快平复,在他看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这玻璃作坊,主子想送给皇上,那便送罢。
    魏公公吃了一惊之后,便是直拍大腿,心里直呼沈主子大方,他家皇上要不敌啦。
    “你不必如此,朕没生气。”景熙帝看着她,叹气,随手送出一座金山银山,这也太败家了。可当他一想到万一她真的招婿,遇到个有心计的,她岂不是金山银山大方地拱手相让?想到这个可能,他就觉得胸闷,有点喘不过气来。
    沈繁花笑,他以为这是她若他生气后的赔礼?唔,也算吧。
    嘴上却道,“这是说好了要送给您的礼物,你怎能不收呢?要不是想着给您送礼,这玩意我还不想折腾呢。您就收下吧,也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我也不缺这点钱。”
    景熙帝失笑,“哪有人嫌银子多的。”况且这只是一点钱吗?
    “我嫌!以目前沈家的财富,就算我躺着吃喝,三辈子都花不完。相比之下,您更需要它。玻璃这玩意儿放在您手里,比放在我手里更合适。而且我可不想天天遭人惦记。”
    沈繁花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最初的任务。要知道,一切财富的前提,就是景熙帝在。他就相当于前面的那个一,没保住他的话,后面再多的零也毫无意义。
    而且,她是真的挺馋他身子的。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句话她深有体会,并且打算学以致用。
    这还是发生在她身边的真人真事,她是孤儿,同一批的孩子里,有个男孩比她小两岁,和她交好,她也一直将他当弟弟来看。
    长大后,两人在不同的领域中小有成就,这很不容易的。
    她那弟弟学的是互联网方面的知识,算是自学成才的那种。他高考的时候,因生病发挥失常,没考上大学。后来他就出去工作,抓紧一切的学习机会。先是跟人学了ps,后来在一些互联网论坛上学习,打工赚的钱全都拿去交培训费了。当时正值互联网风头,他利用所学,开始赚钱。初时收入并不是很稳定,但每个月最少都有几千块。
    他老婆就是在这时候认识他的,是他楼下超市的收银。不过她先认识他带的徒弟,通过他徒弟认识的他。认识一段时间后,在男方生日的时候,她花了八百块的血本,送了他一个真皮皮夹,顺势表白。男方很意外,同时也很感动,在考虑了两天之后,接受了女方。
    她死的时候,就她所知,她那弟弟已经身家千万了。女方表白的时候,他不知所措,在电话里和她说,他从来没有收到过如此贵重的心意。是的,贵重,要知道女方当时做收银才不到三千块一个月,就敢花八百送礼表白。
    这事教会了她一个道理,不管男女,都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想她一个收银员,两三千块能干啥,一个月再怎么节省,一辈子又能攒几个钱?倒不如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赌一赌摩托变路虎。瞧,人家这不就完成了阶级跨越了吗?
    两人还在僵持着,沈繁花想了想说道,“那这样吧,我让张管事分出一部分人手给您,足够另起一个灶炉生产玻璃,您觉得怎样?”
    接着她又和景熙帝说了自己接下来的计划。她这个玻璃作坊就维持目前的规模,转为专攻水银镜子,这个规模不需要大,走精品路线,搞搞饥饿销售,钱还不少赚,比较适合她。
    景熙帝这才同意了。
    礼物送出去,沈繁花心里松了口气,连忙吩咐张翼去抽调人手,以及协助组建另一个玻璃作坊。
    看她像扔掉烫手山芋一样,景熙帝摇头。
    正事处理好了,沈繁花邀请他去自己的庄子上赏赏秋色,松快松快。
    景熙帝轻笑着应允。
    玻璃作坊本就建在她的大庄子边上,此处离她的大庄子并不远,于是两人也没有坐轿撵,而是准备悠闲地走过去。
    前路自有侍卫清场以防范危险,两人慢悠悠地走着,后面是帝王的仪驾。
    “皇上,等有更精美一些的玻璃出来,您弄个新书房吧,书房里的窗户都装上玻璃,用上玻璃窗的屋子光线好,不费眼。”接下来就是冬天了,昼短夜长,京城的天也是暗暗沉沉的,他一天到晚要看的折子很多,光线不够的话很伤眼睛。
    她知道天一暗,皇宫会点起油灯或者灯笼。景熙帝身为皇帝,不缺照明的灯。但油灯或者灯笼,火光跳跃,光线光源并不稳定,长期以往,很伤眼的。
    当然,即使书房装上了玻璃窗,也并不能改善夜晚的照明状况。除非她能弄出水电或者火电来,但,谈何容易?
    所以,先凑合着用吧,能改善一点是一点,聊胜于无吧。
    “好。”心中有了决断,景熙帝自然不会拒绝她的好意。而且她的心意,让他很受用。
    魏大志跟在后面,莫名觉得空气甜得腻人。
    第三十三章 和离第十一天。
    沈繁花的庄子很大, 光是田地就上千顷,其中还囊括了三座不算高耸的山脉。
    她在庄子里是有自己专门的住处的,并不和雇户那样住在山脚下。她的住处就修在其中一座山的山腰处, 是一座二进的别院。选址于此, 主要是此处发现了几眼温泉,加上此地清幽静谧, 山清水秀,适宜人居。
    此别院由一位园林大师依据地势而修建, 二进的院子, 亭台楼阁错落有致, 再引活泉入内, 是一处不可多得的避世之地。
    沈繁花和景熙帝两人从玻璃作坊走来,再从山脚下洞着铺好的青石板路拾阶而上, 半道上有个歇脚的凉亭,视野特别开阔。沈繁花站在亭台上,一眼望去, 千顷良田尽收于眼,望之心旷神怡。后世家无恒产的她, 看到此情此景, 内心就忍不住澎湃。
    他们在亭子里略歇了会脚, 便继续, 经过凉亭再往上一点就是她家的别院了。
    他们到了之后, 庄子的管事特别会来事, 亲自送了好些新鲜的瓜果蔬菜, 还有河鱼野味等物上来别院。
    景熙帝看了一眼肥硕的野物,倒是手痒了。
    沈繁花看出来了,于是便建议道, “皇上,听说这几座山的野物还挺多的,您要不要去猎几只回来今晚加菜?”
    景熙帝看着她笑道,“想吃野物了?”
    沈繁花点头,“嗯,想吃烤肉了。”
    “好。”
    “那您快去快回,我就歇歇?”沈繁花看得出来他应该好久没活动筋骨了,为了迎接陈安和的凯旋,连皇家秋猎都取消了。她若是跟着去的话,对方还要分心照顾她,估计也不能尽兴。
    景熙帝看她有些疲惫,点了点头,拿了弓箭等物,带着人就出发了。
    沈繁花吃了点点心垫了垫肚子,就跑去歇息了。早上起得太早,她都犯困了。
    她歇一觉醒来后,景熙帝还没回来。她也不意外,外出打猎,哪会那么快就回来呢,而且他久不活动,怕是要玩个尽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