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那于胧怎么和她爸不一个姓”,宋文芳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嗨,因为不是亲生的,她妈是改嫁过去的,她亲爸是六十年代下乡调研的知青,都死十多年了,不过同志你放心,这孩子现在户口早就牵到张家户口上的,当年还是我给办的手续,身世绝对没问题,这我可以担保的”,书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这年月当兵光荣,村子里出个当兵的,他这个村支书脸上也是有光的。
两人聊了不少时候,然后又在村子里了解了张季山这一家的风评,这才去了张家。
江静受宠若惊地将对方迎了进来,一聊才知道原来真是部队的首长看上她家于胧了,那死丫头倒是没说谎。
村支书也在旁边帮腔,说什么一人当兵,全家享福,全村荣耀,说得江静都晕了。
“那小丫头呢!”宋文芳问道。
“去小学找他们老师练舞去了”,江静说道。
这时后院走进来一个差不多也是十多岁的清秀姑娘,虽然没有于胧那样让人一眼惊艳,但容貌也算中上,和她们团里一些姑娘有一拼了。
“首长,我也想当兵,你们还招人吗?”张秀儿羞涩地问道。
“你也想当兵啊!那你会什么呢?可不是谁都能当兵的”,宋文芳笑着问道。
“我会唱歌,我现在可以唱给你听。”
说罢,张秀儿也不等宋文芳说话,就唱起了后世那首传唱度比较高的歌曲,我和我的祖国。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不论我走到哪里,都留下一首赞歌,我歌唱每一座高山,我歌唱每一条河……”
张秀儿声音清脆,像是小河泉水叮当,透着少女的娇俏。
最关键的是这首歌的旋律调朗朗上口,很符合他们部队的传统,而且似乎从来没听说过,这就值得说道了。
“这首歌我以前从来没听过,是你自己写的吗?”宋文芳问道。
“嗯!我平时没事的时候乱哼的”,张秀儿咬了下唇。
宋文芳大为吃惊,要是女孩只会唱歌的话,倒是没什么,毕竟只要不是哑巴,都会唱歌,只是区别唱得好不好听而已,她们团里比她唱得好的多的是。
关键是这姑娘在作词作曲方面特别有天赋,这方面的才能就很值得人眼前一亮,她们团里不缺唱歌的,但却缺写歌谱曲的人。
这种人才,就是放到大军区去,也是被人争抢的对象。
而且小姑娘这首歌,他们拿回去,再好好润色一下,让人谱个曲,拿去全军区唱,说不定能让她们文工团在各大军区名声大噪。
宋文芳觉得自己这次下来亲自招兵,简直就是捡到宝了,她连说了几个好。
此行不虚,此行不虚啊!
村支书看到宋文芳明显起了爱才之心,心里不由嘀咕着,这张家了不得。
于胧回家后才知道宋文芳来过家里的事,再看到张秀儿在她面前一脸耀武扬威地说自己也被部队的领导特招进了歌舞团。
她心里不由卧槽了一声,感情自己这是替张秀儿做了嫁衣。兜兜转转一圈,又让她被招进了文工团。
于胧呵呵笑了一声,现在得意不会太早了一点吗?她要是真想的话,多的是法子让她去不成。
比如接兵的当天,忽然犯了疯症,毒经里不少能让看着不正常。
她想军队应该不会接收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吧!
于胧一向不喜欢把事做绝,就像她以前和人撕逼,大多数的时候摧毁对方的精神为主,却很少伤害别人的身体。
毕竟后一条,一不小心,就会触碰法律的准绳。于胧渣人无数,却不犯法,她可不想因为谁把自己给搭进监狱,那无疑是最愚蠢的。
她忽然看着张秀儿笑了一声,这次她不对付她,让她心想事成。她今后可是混成了大作曲家,再最得意的时候被人举报,跌下云端想必那时候应该会更痛吧!
张秀儿被她笑得脊背一寒,她开始心生警惕。
和于胧交手无数次,张秀儿很清楚于胧心机有多深,表面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实则就像一条藏在暗处的毒蛇,你一放松警惕,她就冷不丁地咬你一口。
张秀儿警惕于胧近半个月,却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却把自己搞得有些神经衰弱,干什么都觉得有人想要害她。
临出发的前一天,江静把于胧叫到一边,然后从兜里掏出了两块钱塞到她手里。
“部队不比家里,到那里后要听领导的话,不要使小性子,到了后记得给家里打电话.....”
“我到部队里,吃住都不花钱的,每个月还有工资记,这钱我不要,你自己留着,等我发工资了,我就给家里打钱回来。”于胧又把钱塞了回去。
“要你打什么钱,我和你爸又不是没手没脚,家里少了你们这两张嘴,我们不知道多轻松。还有你自己赚了钱,就攒起来,别乱花,省的急用的时候又没钱,你走那么远,家里也帮不到你忙。”
“明天让你爸去送你们,我就不去了,怪远的。”
张季山把两个闺女送到县城的人民大会堂,宋文芳在那里等她们,因为她们是文艺兵,所以和大多数的士兵的目的地是不一样的,不过是跟他们坐一辆军列,然后中途下车。
于胧上了敞篷吉普车的后车厢后,和张季山挥手道别,张季山就站在原地,看着吉普车渐渐远去,然后怅然若失地叹了口气。
一辆车上有二十多个人,除了于胧和张秀儿两个姑娘外,都是半大的小伙,身上穿着新发的军装,胸前戴着大红花,脸上带着兴奋和稚嫩,尤其是吉普车向前驶去时,会迎来街两边行人的注目,这让车上的人觉得出尽了风头。
于胧和车上的男人间隔着几人宽,明显不好意思靠近她们,只敢躲人群里偷偷地看。
他们先要到从县到市来个大集合,然后按分配去不同的地方,到火车站后,于胧从车上跳了下来,跟着大部队进了车站,宋文芳会不时看顾一下两个女孩。
很有年代感的绿皮火车从远方渐渐驶来,于胧记忆里应该只做过一次绿皮火车,十八岁那年和朋友一起去西藏,就是坐卧铺过去的,其他时候她都是选择坐高铁或是飞机出行。
于胧拿着自己的行李,看着车门口拥堵的人群,再考虑自己要不要挤上去,如果不挤的话,不知道上车后还有没有位置了,他们只有一节车厢作为军列,可如果挤得话,她又不想和人有太多肢体上的接触。
娇气病犯了的于胧看着堵得水泄不通的车门,抱着自己的行李陷入了纠结当中。
有人甚至已经扒窗户翻上火车了,不过被维持秩序的老兵给拽了下来,额外赠送了一脚。
“于胧,愣着干什么?上车啊!”维持车站秩序的宋文芳走了过来,催促她上车。
每年接新兵都是一场大仗,因为这群毛头小子还没接受过部队的训练,没有一点纪律意识。
“没事,我等他们上完我再上去”,于胧道。
“也行,你等会跟我一起上去!”说完后,宋文芳就倒到处跑动,让他们注意秩序,不要拥挤。
直到只有车门口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人后,于胧才跟着宋文芳上了火车。
车厢内放眼望去一片军绿色,好在每一个人都是有座位的。
走过长长的车厢,于胧收获了不少注目礼,她高昂着头,如同曾在国际大赛时斩获金奖时,像个高傲的天鹅,享受着人群的注视。
找到空位置坐下后,她旁边坐的是一个圆脸少年。
少年因为她的坐下显得有些不安,屁股悄悄往里面挪了会。
“你可以帮我放一下行李吗?我够不着行李架”,于胧问道。
“额……啊……哦……我是说我可以”,少年腾的一下站了起来,看别人都看他,不由闹了个大红脸。
于胧眼睛微眯,笑了起来,形状像个好看的月牙,“你别紧张,我不吃人的。”
看得旁边人眼热不已,纷纷暗道怎么自己身边没有空位。
“我没紧张”,圆脸少年摸了摸头,哈哈笑了起来。
他们走兵这天,发了一些东西,像是被子,一套训练服,穿在身上了,还有水壶。
不少人家里也给带了不少东西,所以行李架满满当当。
少年弄了一会,才帮她把行李放上去。
“我是榆林县人,你是哪的?”于胧问道。
“我是上东县的。”
“你们女孩子也去当兵吗?”
“我是文艺兵,跟你们不大一样。”
“那挺好的”,他又挠了挠头。
于胧笑了一会,就没在说话,而是看着窗外,他们上车的时间是下午,如今外头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
火车轰隆地向前驶去,火红的日头渐渐落于山后,微风拂进窗内,金色的黄昏余光落在于胧,让她周身都萦绕着一种不可侵犯的神圣。
她一转头,落在她身上的无数视线纷纷移开,不敢和她目光对上。
在车上,今晚会提供一顿晚餐,明早再提供一顿中餐,于胧她们会在明天上午到达他们的目的地,本省的省会城市,而其他人则会前往东部某军区。
——
部队食堂,110师侦查连的几个连队骨干成员坐在一起吃饭。
餐盘里的食物还算比较丰盛,有肉有蔬菜。周邦国忽然道:“靳阳,我明天请个假,去趟市区,明天早训你帮我清点一下人数。”
“出什么事了?”靳阳问道。
“我家媳妇前两天给我打电话,说被招进咱们警备区文工团了,明天应该会下火车,我去看看她,晚上应该就能回来。”
连队四个领导班子,除了指导员孙佑为结婚了,媳妇在乡下老家,其他都是单身汉,也就周邦国去年刚定了婚。
副指导员彭磊笑骂了他一声这日子没法过,非得当着他们两单身大老爷们面前秀恩爱。
周邦国也哈哈笑了起来,显然心情不错。
靳阳夹菜的手顿了一下,低垂的眼里神色极其复杂,“你去吧!”
回到宿舍午休,靳阳躺在床上,看着雪白的天花板,目光没有焦距。
“看你吃完饭回来,情绪就不高,怎么了”,孙佑为坐在床上,脱去一只鞋问道。
他是专门做连队思想工作的,所以对人情绪变化比较敏感。
“没什么?就是想到了一点不好的事情。”
“家里又催婚了?”孙佑为笑道。
靳阳没说话,孙佑为就当他默认了。
“你年纪不小了,家里人催也是正常,别有太多不好的情绪。”
说起来,他倒是觉得靳阳一年前从战场上下来后,就变了很多,他们侦查连是在战场上临时抽调各部尖子兵组建的,那时候靳阳被调过来做连副,也才二十出头,兵龄刚满五年,很多人都不服他。
因为他爸是警备区司令,大家都说他是少爷兵下来镀金的,当时整个连队怨气很重。
他第一次在战场上见到靳阳时,就看到了他眼底的桀骜和骄傲,那时候他的刺是长在外头的。
他不屑去解释那些流言蜚语,而是在炮火和硝烟中证明了自己,一次一等功,两次二等功,每一场战斗都是拿命拼出来的,这才让连队里的那群刺头兵对他心悦诚服。
后来,老连长战死,靳阳在战场上临危受命,直接被任命连长继续作战,副连长的空缺也由当时战场上表现极其英勇的周邦国接替。
一场战争下来,他们连队减员一半,人人负伤。
战争最磨炼人的心智,从战场下来后,靳阳收敛了所有的锋芒和身上的刺,变得沉默寡言,像是藏了无数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