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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闺女三岁半(12)

      季言之:“刚才满脸横肉, 吊三角眼,一脸凶相的女人就是刘香兰,不是刘香香。至于金鲤, 就是刘香兰怀中抱着眼睛到处转, 白白胖胖的婴儿。”
    季萝莉似懂非懂的点头:“可以两个一起讨厌咩?”
    “宝贝儿你说呢?”季言之轻笑了起来,也不管现在的季萝莉听不听得懂,直接就道:“你是爸爸的宝贝, 没人能够强制你喜欢或者讨厌一个人。喜欢就喜欢, 讨厌就讨厌, 没什么大不了的。”
    “嗯嗯嗯。”
    季萝莉懵懵懂懂,在季言之将她放下来,她就吃着手手,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看着季言之忙碌。
    “爸爸, 宝宝要吃大灰鸡。”
    季言之:“???”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忍不住掏了掏耳朵。“宝贝儿,你说啥?大飞机?”
    “是大灰鸡。”季萝莉纠正‘笨爸爸’的发音, 胖手手伸出,指着某个地方道:“看,大灰鸡。”
    季言之视线随着小胖手看了过去。
    哦,哪儿果然有只瘸腿儿的鸡, 毛色灰暗一点儿也不鲜亮, 不过很确定它是一只鸡,一只与众不同还瘸了腿儿的大灰鸡。
    季言之嘴巴抽了抽,下意识的就上前一扑,快狠准的将瘸腿儿的大灰鸡抓住。
    这时, 季萝莉又提出了要求。
    “爸爸, 宝宝要吃泥巴|鸡。”
    季言之:“……”
    ——你说的是叫花鸡|吧。
    季言之探了一口气, 也没有去解释为什么裹了泥巴放在火里烤的鸡,不叫泥巴鸡而称叫花鸡,直接将鸡杀了,开膛破肚后,鸡肚子里塞入就近采集的蘑菇,又在附近的一处山坳间取了一点水,和泥糊在了鸡身上,升起篝火,开始烧叫花鸡。
    其实在野外,做叫花鸡的话,远远要比架在篝火上烤的烤鸡,安全得多。
    这个安全指的是香味。
    叫花鸡全部包裹在泥巴里面,泥巴剥了才会散发浓郁的食物香味。而烤鸡,从架在篝火上烤的那一刻,就开始散发食物的香味。金水村虽然群山环绕,大山连绵起伏不断,村民的主要活动范围都是在山的外围,不怎么深入。
    季言之带着孩子上山,一般都没怎么深入,都在山的外围,如果生篝火直接烤鸡的话,香味飘远,肯定会引来金水村的人。季言之不忌讳和他们接触,却也烦,所以‘野炊’吃叫花鸡,是最合适他们父女的吃鸡方式。
    篝火盖着‘泥球’烧了一个多小时,在季萝莉迫不及待的眼神下,季言之将‘泥球’剥开,取出里面烤得香香嫩嫩的鸡,用树叶包裹扯了一个鸡腿,以及鸡翅膀给季萝莉。
    那个军绿色的儿童水壶,季萝莉不管走到哪儿,都随身带着。季言之扯下鸡腿、季翅膀给她后,季萝莉一手鸡腿一手鸡翅膀。先啃得鸡腿,等鸡腿啃得只剩下骨头后,季萝莉让爸爸给她拧开了儿童水壶,吨吨吨的喝了一半的白开水,然后慢慢的吃鸡翅膀。
    “还要吗?”季言之扯下另外一只鸡腿问季萝莉。
    季萝莉摇头:“宝宝不要鸡腿了,宝宝想再吃一个鸡翅翅。”
    季言之顿时将扯下的鸡腿塞进嘴巴,一咬就少了多半,然后在一口直接就只剩下骨头。
    季言之将鸡骨头像香烟一样叼着,然后扯下叫花鸡上硕果仅存的鸡翅膀递给了季萝莉,然后在季萝莉低头啃着鸡翅膀的时候,大口的将鸡身给解决了。
    至于原先埋在鸡肚子里的香菇,季言之取了出来,放在带出来的竹碗里。等季言之解决掉差不多整只鸡后,用竹筷夹着沾染了鸡肉香,变得更加鲜美的蘑菇,慢慢的喂季萝莉。
    季萝莉很喜欢吃这个,差不多季言之喂一下,她就张嘴,像只小仓鼠,鼓鼓的腮帮随时都藏着食物。
    “嘿,那里好像有人。”
    吃完东西刚巧收拾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人说话的声音。两男两女,听有别于金水村村民的口音,就猜到了他们是来到金水村插队的知青。
    季言之收回了视线,继续收拾残局。季萝莉嘴巴油光水亮的,季言之也随手拿手帕给她擦了擦嘴。
    很快,四名知青走了过来。
    其中穿着红色毛呢,打扮得很光鲜靓丽的女知青便是和王娟很不对付的徐红卫,另外一位穿着绿色军大衣,乌黑浓密的头发梳成两条大辫子分别垂在左右的女知青,便是和徐红卫兴趣相投,成了好朋友的林可。
    至于两位男知青,一位叫宋志成,一位叫朱胜军,都是京都人,身上自带一股常人无法仰视的高高在上感。
    他们四人应该是无意中碰到的,林可面色平淡看不出什么,倒是徐红卫嘴巴撇着,满脸的不乐意,只要明眼人都能看出她很不乐意的和两位男知青走在一块儿。
    季言之接过季萝莉手中的军绿色儿童水壶,顺便将季萝莉抱起放在肩头上坐着的时候,徐红卫突然开口打起了招呼。“季同志,你带着女儿来山里转悠啊!”
    季言之点点头,算是大过招呼后,很平淡的顶着季萝莉离开。他打算趁着今天天气好,一边采集野菜,一边陪女儿玩耍,根本没多余的空闲,理会知青之间的爱恨情仇。
    季言之可不知道,他一走,原本就高傲得目中无人的朱胜军、宋志成直接把嫌弃摆在台面上来。
    “泥腿子。”朱胜军嘀咕一句。
    宋志成附和。“听说他成分不好,他妻子真是瞎了眼才会嫁给他。”
    徐红卫眉头皱得紧紧的,忍不住道:“我说你们俩够了啊,人家季同志又没招惹你们,至于说这种话吗?”
    “红卫,你不知道。”朱胜军辩解道:“我看人很有水平的,那个季言之,一看就知道不是个好东西。”
    宋志成又附和。“胜军说得对,成分不好的家伙都不是好东西。”
    林可扯嘴巴,勉勉强强的笑了笑。和徐红卫一样,她家属于颇有资产的家庭,对于三代赤贫的无产阶级,也算成分不好的存在。不过她和徐红卫不一样的是,她好歹能够把不爽压抑住。
    可徐红卫不一样,她直接把不高兴摆在明面上。
    朱胜军、宋志成唱双簧一样的表现,让她当场黑了脸。没说让朱胜军、宋志成滚,但也直截了当的林可就走。走的时候,才愤愤不平说出门没选到好日子,尽遇到脑子有毛病的憨批。
    宋志成:“……”
    朱胜军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呕得差点吐血。“她在内涵我和你是不是。”
    宋志成:不,主要是在内涵你,我是被无辜波及的。
    遭遇到心上人的无情怼,宋志成和朱胜军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不过宋志成深沉惯了,面上根本没表现出来,只说徐红卫没有内涵她们,而是说季言之。
    “明明成分不好,该和那些个下放的落后分子一起住牛棚,结果却有房子住。看看他圆乎乎,白白嫩嫩的崽儿,一看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才养得那么好的。”
    “去村上找村干部们举报。”
    朱胜军拍了拍宋志成的肩膀,准备将徐红卫给他受的闲气,发泄到季言之的身上。当即就下了山,直奔金村长家。刚巧自认和季言之处得比较好,觉得季言之这个人很不错的金贵生在家,一听朱胜军、宋志成跑来告季言之疑似挖社会主义墙角,才把季萝莉养得那么好,顿时狂翻白眼。
    “胡说八道,人家皮肤白,那是天生的。”金贵生不屑的看着一天到晚正式不干,种庄稼使力气比村上妇女都不如的朱胜军、宋志成,替季言之说话道。
    “挖水渠排水沟,包括春耕时候,季言之同志都是和我一起出工的。春耕结束后,我几乎脱了一层皮,黑了好几圈,季言之同志还是和窝冬时候看到的一样。人家这是天生白皮肤,容易晒黑的人没法比。”
    金村长也知道这点,所以根本懒得理会两个男知青的告状,甚至由于厌烦他俩没事找事,直接骂了他们一通,让他们最好老实点,不然点名当众批评。
    朱胜军和宋志成被骂得狗血淋头,灰溜溜的回到了知青院。
    他们俩住一间屋子,躺上睡觉的时候,越想越不服气,下定决心要找出季言之挖社会主义墙角的证据,让季言之去他该去的地方,接受思想再教育。
    打定这样的主意,朱胜军、宋志成两个憨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什么都有,他们俩成功的成为了一名光荣的hong卫兵,将季言之这名落后分子送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接受思想再教育。
    朱胜军、宋志成在梦中简直乐坏了,以至于住他们左右隔壁的男知青大半晚上,都听得了比鬼叫还要难听的‘咯咯’笑声。
    “隔壁那俩神经病,又犯羊癫疯了。”
    隔壁的赵国斌骂骂咧咧一句,然后学同屋室友丁树林,从棉被里抠出一小坨棉花,揪成团儿将耳朵堵住。
    丁树林看了他一眼,慢悠悠的道:“习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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