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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肋与铠甲

      陈欢苓服食安眠药后躺在盛满水的浴缸里,面容安详,留下一封遗书。
    她选择在钟声以及他父母的忌日离开,穿着钟声给她买的第一条裙子。
    钟声是钟琴欢的父亲。
    钟声是陈欢苓的英雄。
    在陈欢苓21岁那年,全球发生了许多大事件,例如立陶宛独立、汉语大字典出齐,又例如,陈欢苓遇见了钟声。
    那天深夜,陈欢苓与朋友在歌舞厅聚会过后各自回家,却在歌舞厅附近的小巷里碰上了抢劫犯,对方原本是夺她的包,见她貌美色心顿起。
    月黑风高,歹徒举着刀威胁陈欢苓,陈欢苓宁死不从,大喊救命,歹徒把她压倒在地上,捂住她的嘴,扒下她的裤子。
    眼见着内裤也要被脱掉了,陈欢苓急哭了,想死的心都有。
    恰好经过巷口的钟声听到了奇怪的声音,走近一看发现有个男人压着一个女人,在脱她的贴身衣物,而那个女人在拼命挣扎。
    钟声立刻冲过去制止,风樯阵马般打了歹徒一拳。歹徒被打歪了头,但他很快拿起刀扑向钟声。在厮打时钟声的左手臂挨了两刀,他忍着痛重力出击总算制服了歹徒,并报了警。
    陈欢苓完全就是吓傻了的状态,哆嗦着穿回裤子后蜷缩在角落里浑身颤巍,一味地哭泣。
    那泪眼盈盈的样子让钟声见了犹怜,他蹲下,脱了自己的外套盖住瘦弱得似乎一折就断的陈欢苓,轻声安慰她:“没事了,没事了,别怕,别怕……”
    陈欢苓低着头,抠着钟声外套的一角,无声地掉眼泪。
    警察来了后,陈欢苓和钟声一同坐上警车去警局录口供。
    陈欢苓录完口供出来后,钟声已经离开了,而他的外套还披在她身上。
    她忧心,不知道他的伤口有没有止血消毒了。
    陈欢苓打算找到钟声向他好好道谢,但她没料到第二次相遇会来得那么快。
    叁天后,电视台派人来采访她。
    那个歹徒正好是十年前两宗强奸杀人案的罪犯,警方苦苦追寻了十年,终于将犯人缉拿归案。
    这样大的新闻案件,陈欢苓不得不接受采访,不曾想采访记者就是钟声。
    原来,那晚钟声之所以会经过那条小巷,是因为他刚暗访完陈欢苓所去的歌舞厅。
    在采访的过程中,陈欢苓的心一个劲儿地扑通扑通狂跳,本应看着他交流,但只要对上他的眼,脑袋便一片空白。
    他可真好看,五官硬朗,气宇轩昂。
    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只不过,陈欢苓怕钟声会嫌她脏,那恶徒不仅脱了她裤子还摸了她的臀,这样的她哪敢对他抱有幻想。
    然而,采访结束后,钟声向陈欢苓要了联系方式,以防后续需要补充采访。
    那一阵子陈欢苓每天最大的期待,就是自己的BP机“滴滴”响起。
    越期待便越想见他。
    可是,始终没有盼到钟声的呼叫。
    越想见他便越有了勇气。
    于是,陈欢苓索性去电视台等他。
    钟声看到陈欢苓时,有些不知所措,手挠挠头又插插兜。
    作为记者,最不应该就是口吃,但他无端端变结巴了。
    “你……怎、怎么,在这里……”
    陈欢苓拎起手中的袋子腼腆又欣忭地说:“来还外套。”
    怀春的女孩那双晶亮的眼睛如同夏日的晴空,明澈又灿烂,望着你时,最是动人。
    钟声瞬间便羞赧了。
    就这样,他们在一起了,是彼此的初恋。
    钟声有过怀疑,他问:“你是因为我救了你,才选择我的吗?”
    陈欢苓回答:“你不仅是我的英雄,还是我从小到大的理想型。”
    差点被侵犯,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陈欢苓想,于她而言,终归是幸运的。
    那一晚天很黑风很冷,可她找到了发光发热的灯塔。
    从此,她成为他的软肋,他成为她的铠甲。
    钟声会跟陈欢苓分享他曾遇到过的奇葩被采访者,分享这些年印象深刻的事件,分享那些她所缺失的时光里他所能记起的大小经历。
    他很会讲,她很爱听。
    钟声是个有信仰和家国情怀的人,他时常说,即使人微言轻,也希望自己能给社会带来多一份公平和正义。
    这在无形中影响了陈欢苓,她要求自己永远像他一样正直,绝对不做假账。
    陈欢苓大学毕业后,进了钟声所在的电视台当财务,同时搬去了他的宿舍。
    钟声常要出外勤,不时早出晚归,陈欢苓便给他留一盏灯,偶尔她会坐在沙发上等他。
    有一回,陈欢苓等到睡着了,直接卧于沙发,钟声回来后,轻轻抱她进房间,她半梦半醒,嘴里呢喃“你回来了”,他边抱边吻着她说:“有人等我回家的感觉真好。”
    钟声的胸膛和臂膀很厚实,陈欢苓特别喜欢与他用力相拥着做爱,胸口和胸口的贴合让她觉得无比安心,事后她总会将头贴在他的心脏位置,默默听那逐渐平缓的心跳声,是专属于她的美妙旋律。
    有一年冬天特别冷,陈欢苓的父母相继因病逝世了,陈欢苓悲伤过度,生了场好长时间的大病,那段日子,父母的身后事、她的身体全靠他负责和照顾。
    她痊愈后,他向她求了婚,对她说“你不孤单,我永远是你的依靠”。
    两人都放假的时候,会一起做菜,但往往是钟声包揽一切,他不想她的十指沾了阳春水。
    在钟声掌厨时,陈欢苓会趁他不注意,溜进厨房里,从他背后抱住他。
    钟声每回都说“有油,别抱”,但陈欢苓每回都抱得更紧。
    她舍不得放手,太舍不得了。
    婚后一年,他们有了孩子,起名为“钟琴欢”,寓意是钟声钟情于陈欢苓,以他之姓配她之名。
    那时的陈欢苓,有钟声陪伴的陈欢苓,拥有最幸福的模样,一颦一笑,清雅灵秀。
    但是为什么,造化总弄人,那颗蓬勃的心脏怎就不再跳动了呢?
    钟声死在了陈欢苓的耳朵里。
    他开着车,车上载着他的父母和年幼的钟琴欢。
    电话里他笑着告诉她“就快到家了”,可下一秒,天崩地裂,生死相隔。
    没有人知道陈欢苓有多爱钟声,梦醒时分,她曾无数次想随他去,本来她的命就是他救的,不过是还回去罢了。
    只是看着年仅十岁的钟琴欢,终究不忍心抛下他一个人。
    她活下来了,但她也成了行尸走肉,状态没有办法胜任工作,频频出错,被解雇了。
    忘了是叁年还是五年,她都这样昏昏沉沉,从而钟琴欢才是那根顶梁柱。
    陈欢苓心疼钟琴欢,她想自己能好起来,可越吃药越觉得生无可恋,停了药也反复无常。
    嫁给年少相识、离了婚的林之清,是为了有个人照料钟琴欢,负担起他的生活。
    太自私了。
    林之清知道,却甘愿为她这份自私买单。
    这世间,傻瓜不止一个,不分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