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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明臻恬静于侧,让人见之难忘,明豪道:“我出去和朋友会面,两个妹妹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我带?胭脂水粉首饰都可以。”
    明荟摇了摇头:“我月钱快用光了,下个月吧。”
    阿臻也跟着摇了摇头。
    明豪见这个小妹妹又乖,长得又好看,自己心中也喜欢。今天出门恰好也要和温鸿见面,阿臻与温鸿的事情,八字也该有一撇了,回头得提醒提醒温鸿,别欺负自己这个可怜的妹子,不然明家饶不了他。
    等明豪离开,明荟才悠悠的开口:“唉,爹爹许配给你的那个男人,还没有咱哥好看。”
    明臻竖起了耳朵,认真看着明荟。
    明荟又道:“他在京城贵公子中不算拔尖儿的。咱家虽富贵,上头也有更富贵的,和咱家差不多的也有,加上咱哥庶出,就有些人家挑三拣四,当年就有一些挑剔的小姐,嫌弃咱哥的脸长得黑,只有咱们嫂子慧眼识人才,觉得黑壮一点也不错,之后嫁给了他。”
    明臻听的云里雾里,不过旁人讲话,自己安静听就是了,不要打岔。
    “我的意思可不是长得一般人品就好,像咱哥这样正经能干的也算是罕见。只是,最怕的就是长得一般,人品也差,自己还没家世没本事,这样还不如捞个好看的饱饱眼福。”明荟锐利的眼睛看着明臻,“阿臻,你懂吧?”
    明臻小鸡啄米点头:“懂啦。”
    ——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不过,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
    一旁天琴觉得明荟说话也在理,这些天明荟挑衅来挑衅去,像只炸毛的猫在门口叫几声,也没有抓人咬人,所以她也不把明荟当成什么坏人,顶多就是有坏心眼也有好心眼的半大姑娘罢了。
    再看安国公府里,姨娘众多,小姐众多,虽然罗氏不待见旁人生的,更不待见一些姨娘,看见明臻也不喜欢,却没有做过损害子嗣的事情来,庶女虽不如嫡女,可也衣着体面,月银也没有被扣过,算是治家有方的主母。
    明荟点头道:“懂了就行。你虽然很可能嫁一般人家当正妻,不容易攀好的,但也要记住,对方真的是君子才能嫁,否则,他脸老实也好,脸像潘安也罢,都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
    明臻点了点头:“好!”
    明荟好为人师,如今当了老师去教人,还是教什么都说好的明臻,自己心中也得意。
    自从明芙出嫁之后,府上也没有同她太亲近的姐妹。明家八小姐前些年因为风寒夭折了,七小姐太烦人而且较真,成天嘴巴里嘟囔个不停,常常因为一点小事钻牛角尖,所以明荟不和她玩儿。
    明臻倒也算有趣。
    去太太院中的路有一段时间,明荟便和明臻讲一讲什么男人才是好男人:“最最上等的便是秦王殿下和康王世子。秦王殿下我见过,他长得太好看人也太厉害,所以至今未娶,寻常人入不了他的眼睛,你个小傻瓜更不可能,由于其他人和他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就不提他了,他以后大概和宇文家的小贱人联姻。”
    之后便是康王世子。
    明臻听明荟讲了一路的康王世子,从骑马有多好看,到酒量有多大,甚至平常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知道了。
    当然,明臻听什么忘什么,听进去的都是天琴和新夜。天琴和新夜都见过康王世子,人确实很好,生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但远远没有明荟讲的这么夸张。
    ……这位世子是明荟的未婚夫,情人眼中自然出西施。
    明臻眼中的祁崇还是天底下最好最善良的男人呢。
    一直到了安国公夫人这里,明荟仍旧意犹未尽,她坐下来忙喝了杯茶润润嗓子。
    明臻也小口喝茶。
    罗氏见明臻脸色苍白,一路走来似乎出了一些汗,虽然不喜爱明臻,迄今也在记恨自己身边的嬷嬷因明臻而死,但人是安国公下令打死,正如无法怪罪安国公一般,她也怪罪不了明臻,只能不喜爱罢了。
    家中女孩儿该管还是管一下,所以罗氏道:“是不是身子虚?这样可不好,年龄不小了也该照顾好身体,库房里还有一些人参,天天喝一点参汤补一补。”
    明臻不大爱喝参汤,她摇了摇头:“谢太太关心,阿臻感觉身体还好。”
    明荟道:“都是因为总在房间里睡觉,天天歪着身上就有了病根。多出去走走才好,看你这张脸就知道一定没有多出门。”
    看着明臻一身冰肌玉骨,明荟又酸了:“为什么家中的女孩儿只有她最白?我用了十年的珍珠粉,都没有白成阿臻这样。”
    家里姑娘公子或多或少都有些像明义雄。
    罗氏道:“阿臻像她生母,她生母就像月亮一样姣白。”
    白氏么,姓白,人也宛若雪雕,阿臻长成这样,罗氏也不觉得稀罕。就是眉眼不太像,阿臻眉眼过分漂亮了。
    罗氏又道:“你下午是不是要出去?正好带阿臻一起,让她多走点路,也见一见世面。”
    明荟不满的撒娇:“娘,您又不是不知道我今儿要见谁,是见嘉寒和宁德公主。她俩平日就不喜欢我,上次故意让宫女在宫宴上泼我一身酒给难堪,带着阿臻去,只怕宁德公主一句话,把阿臻给弄哭,我自己腹背受敌,压根应付不来。”
    罗氏笑了起来:“还不是你被宠坏了,脾气娇纵,别人才不喜欢你?”
    看着罗氏和明荟亲亲热热的讲话,一向迟钝的明臻突然意识到自己缺失什么了。
    似乎缺少父亲和母亲,大概是像罗氏关怀明荟一样关怀自己的长辈。
    明臻也不觉得嫉妒,只是羡慕罢了。看到旁人幸福开心总比看到旁人痛苦交加来得美妙。
    自己其实也有秦王殿下。只是最近这段时间,秦王殿下对待阿臻疏离了不少,昨晚阿臻十分渴望殿下能将她抱在怀里安慰,让她晚上不要再害怕,但是殿下并没有。
    罗氏道:“你们是不是在玉湖畔做诗会?如果在这边,你大可过去,让阿臻在旁边散步走走好了。她在庄子里长大,什么世面都没有见过,总要见一见外面的东西。”
    明荟略有些无奈:“好吧,那您得给我一些银子,否则我不带阿臻。诗会结束,我们买一些东西吃,没钱买该多丢脸。您知道,玉湖畔的东西最贵,店面都是皇家在背后撑腰的。”
    罗氏纵然嫌弃明荟大手大脚,自己唯一的女儿,却只能受着,所以让丫鬟给她拿了几十两银子。
    出去之后,明荟笑眯眯的掂了掂钱袋:“至少有五十两银子。”
    明臻也掂了掂,惊讶的道:“好重。”
    明荟这才抬起下巴:“好了,我可以带你出去玩。玉湖畔也安全,整个玉湖都是秦王的,现在也开满了荷花,估计她们会让做一些乱七八糟夸赞荷花的诗,到时候瞎说几句气歪她们鼻子,我们走吧。”
    明臻点点头:“天琴姐姐和新夜姐姐能一起跟着么?”
    “跟着,不然你不见了怎么办?到时候让咱哥带着兵满城找你就丢死人了。”
    明荟还在想着这五十两银子到底买些什么,是买珍宝阁最新的耳铛,还是买胭脂香粉,听说最新的玫瑰胭脂,又香又润,特别好用。
    她看了一眼明臻,明臻似乎总是面色过分苍白,失血过多似的。
    明荟捏捏明臻的脸:“算了,买盒胭脂吧,耳铛买了借你,你八成弄丢,胭脂我买了,你也能凑着用一用。”
    明臻点了点头:“好。”
    第27章 三更
    还不到地方, 明臻就打着瞌睡,几乎要睡着了。
    睡着的阿臻看起来也蛮可爱的。
    可能是天热,明臻这些天只穿素色衣裙, 因为衣物简素,越发显得她本人漂亮得不像话。
    宁德公主和嘉寒县主一个被称为第一美人一个被称为第二美人, 明荟真想把明臻拎出去给她们瞧瞧,看谁才是真正的美人儿。
    只可惜宁德公主嫉妒心太重,嘉寒看着清高没心机, 也不是好惹的。就怕这两个嫉妒心特重的女人看到明臻之后,使出什么不该使的手段, 让明臻吃苦头。
    哪怕明荟不喜明臻比自己长得出挑,可明臻是自家人,只能自家人欺负。外人欺负明臻的话, 就相当于欺负整个明家,明荟身为嫡女,最在意整个家族的声望和体面。
    明臻不知道做梦梦见了什么, 口中轻轻嘟囔着什么话语。
    明荟凑过去听。
    掂下?掂下什么来着?
    马车突然一停,明荟与明臻的额头撞上了, 两人都吃痛的眼泪汪汪。
    明荟尤为生气,质问马车夫:“前方发生了什么事情?”
    马车夫回道:“秦王殿下的马车要从这条道过, 我们只得让路。”
    明荟的气这才消了。如果是寻常人家, 按照她的脾气, 一定要下去为难一下, 倘若是秦王——明荟可不想以卵击石。
    她之前见过秦王在练武场上的表现,本来是要去看康王世子的,无意中看到秦王一弓拉十箭,箭箭破红心, 惊得她下巴都差点掉下来。
    旁人还说秦王所有兵器中,箭法是最平平的,因为秦王不爱弓箭。明荟习武世家出身,不是外门人,自然晓得这样做有多难。后来听了一些秦王降敌的残忍事迹之后,每次遇到秦王出行,都不敢过于张扬。
    一怕秦王一弓十箭将自己扎成稻草人,二怕给父亲兄长带来麻烦,三怕影响自己的未婚夫,毕竟康王世子并非闲散世子,他在朝中有实职,与秦王一党有所往来。
    明臻揉着自己的额头:“发生了什么?”
    “没有什么,”明荟道,“秦王打这个地方过罢了,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你放心,这一带基本算是他的地盘,没有人敢在这里撒什么野,等下你戴上帏帽出去玩,绝对没有不长眼的人调戏你。”
    明臻也没有出去玩的意思,马车里有冰盆,凉丝丝的,外面又热,又有太阳,还不如在马车里睡觉来得愉快。
    她一向都懒懒的不愿意动。
    明荟颇为肉疼的给了明臻十两银子:“想吃什么随便买一点儿吧,不够了记得赊账,别赊我名下,报咱哥的名字,超过五百两就报咱爹的名字,你应该也花不了这么多吧?”
    明臻用手帕包了银子,甜甜一笑:“好,谢谢姐姐。”
    到了前方,明荟从马车里下来,带着自己的丫鬟下去上船,往湖心亭而去。
    明臻掀起帘幕,悄悄往外看了一眼。
    远处是一个很大的湖泊,湖中盛放的全是荷花,没有荷花荷叶的地方是一条水路,小船载着可去湖心亭。
    上船不便宜,一人二十两银子,包括丫鬟下人,所以基本上只有很有钱的家族小姐公子才会在这里喝酒作乐。
    因为这处湖心亭和荷花池,外边距离玉湖不远则是很大的酒楼,还有一些古董铺,胭脂水粉铺,首饰铺,兵器铺,成衣铺等等。
    天琴与新夜见到明臻往外偷看,她俩也笑了:“姑娘想下来走走?到这里也不用怕,就当回自己家了。”
    京城中一些较大的产业,背后不可能没有人支撑。这边的店铺几乎都是秦王的手下,耳目众多,四通八达,也好收集何处的信息与情报。
    明臻不想动,她摇了摇头:“算了,我在马车里睡一会儿。姐姐给的银子,你们拿去买一些好吃的。”
    十两银子已经很多了,这边好吃的东西都可以买到。明臻没有出来过,她自己并不知道什么东西卖多少钱,所以让丫鬟们过去。
    天琴吩咐新夜去买些好吃的。
    明臻一个人睡得正香,眼睛弯弯的,不晓得做了什么梦,唇角居然也是自然上翘。
    新夜买了之后,掀开帘子就见明臻倚靠着软垫睡了。她将剩下的银子装回了荷包里,对天琴道:“秦王殿下也在这边,我看到一些暗卫了,随口就问了几句。”
    天琴拿了一块荷叶糖尝着:“有没有告诉他们,咱们姑娘也在,殿下有空可以瞧一瞧?”
    “殿下今天要见一位贵客,绝对不可能来了。”新夜将另一个荷包拿出来,诡秘的一笑,“你猜卖糖的老板给了什么?”
    阿臻爱吃糖,平常吃的往往从这里买,一些店主表面上是生意人,实际上都是一些暗卫出身,晓得秦王一部分事情。
    例如开糖点铺子的这位,就知道秦王府上有个如珍似宝的姑娘,秦王还待这位姑娘十分娇气,也晓得新夜是姑娘的丫鬟,每月要送上好的甜点过去给姑娘吃。
    天琴看着一沓银票:“你拿他钱做什么?”
    新夜道:“你真不会以为他开个点心铺子只赚一点钱吧?他们私底下做的行当多着呢,都是替我们殿下办事,银票是他孝敬姑娘呢,说是姑娘出游,看中街上什么随便拿。”
    天琴觉得头疼:“我们姑娘还稀罕什么?算了,记得报给李福公公,这人也算有眼色,就是投机取巧太过。”
    这个时候,明臻也揉着眼睛醒了,她迷迷糊糊的掀开帘子,喊了一声天琴,天琴往她嘴里塞了一颗糖:“姑娘怎么了?”
    明臻道:“没事,我喝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