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7章 绝唱
雪花开始飘落下来,不多,可在耀眼的火光中却显得异常的醒目。
看着远方内城的大火,济尔哈朗叹息一声:“可怜,即便咱们守住北京,将汉狗尽数驱除出城,京城怕也是要烧成白地了。这么冷的天,大伙儿可没地方住了,真真是家园尽毁。往昔,我建州人烧光毁掉敌人的家园,今日轮到自己头上时,却是如许惨痛。”
家园,哪里还有什么家园。我济尔哈朗的所有儿子都已经死在阜成门的城楼上,从此已是孤家寡人一个。
烧成白地又如何,反正几也没有家了,住哪里还不一样,死了也干净。
想起自己那些还未成年的儿子,济尔哈朗的心疼得纠成一团。在年轻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杀过多少妇孺老弱,也享受敌人面上那悲痛、恐惧的表情。如今换自己,却疼得几乎要晕厥过去。
可是他不能倒下,他知道自己一倒下,建州就完了。
守住北京,将汉狗驱除出城……可能吗?
看着前方数之不尽,不断涌来的汉人的军队,济尔哈朗绝望了。打了一辈子仗,又如何不知道皇城陷落也就是半个时辰的事情。
到时候,不但自己要死,建州也会彻底灭亡。
可是,就算是死也要多杀几个汉人,为儿子们报仇。
之所以这么说,不外是要激励起已经滑落的士气。
身边,一个甲士强提起精神用手扶着墙壁,哼了一声:“烧了又如何,反正当年在辽东老家的时候,俺们在山上打猎、采参,地窝子一窝就是两三个月,也没见过不下去。将京城烧了,也强似便宜了汉人。今日,我的几个子侄都死在秦军手中。老子就算是死,也要拖高杰这个畜生陪葬。”
这人乃是济尔哈朗手下的老卒,记得老汗王在世的时候就参加了八旗军,可以说从头到尾经历过建州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继尔席卷整个北中国建立一个强大的王朝。如今,他又要亲眼目睹这种其兴也勃勃,其亡也忽焉的的光景了。
如今的他已经五十出头,战场的风霜在他额头上刻下了深重的皱纹。战了一整天,汗水顺着他白发结成的辫子一滴滴落下来,他喘息的声音比济尔哈朗更加粗重。
因为年纪大了,早在五年前,他就从军队里退了下去,担任闲职。迁都北京之后,这老头分了一百亩地和一间宅子。如今,这么大年纪了,还重新拿起武器上了战场。
可见我建州的人丁已经匮乏到何等地步。
摸了摸自己额头上的皱纹和粗糙的面庞,济尔哈朗也是一阵心酸:我何尝不也拖着老迈残躯,强提起精神再次上了战场,天要亡我建州呀!
“说得好,咱们建州人啊,好日子过惯了,却忘记了自己当年在辽东是怎么过来的。”济尔哈朗道:“就算将北京烧了,等赢了这一仗,大不了以后重修就是了。汉人什么不多,就是人多,征他十万人,两年建一座新城不在话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大家坚持住,我建州必将有重振的一日。”
重振,还可能吗?某的一家老小都战死了,建州最后一滴血都已经流尽了。
可是,作为统帅,他却不能倒下,说完话,济尔哈朗猛地站直身子,用尽全身力气大喊:“已经夜了,咱们打了一天,豪格也该接到我送过去的紧急军报。明日一早,他就会率大军回援。坚持住,坚持一夜,守住皇宫。天一亮,等他回来,汉狗将死无葬身之地!”
声音如此响亮,听到他的呐喊,已经疲倦欲死的建州军重新振作起精神,纷纷朝前冲去。
济尔哈朗力气快要耗尽,无法再使狼牙棒,就换上一把虎枪,大步向前。在他身后,十几个甲士也同时发出一声喊,重新投入战斗。
在雪开始落下的这一刻,双方已经疲倦到了极处的士卒鼓起最后一点力气,要在这一刻绝出生死。
而天下的雪花也逐渐被血染成了红色。
……
有高杰和刘春身先士卒,又大约数百北路军士卒呼啸着从倒在地上那几个推着塞门刀车的建奴身上践踏而过。看到军主的勇猛,他们士气高昂。但是,几乎所有的人身上都在冒血,也不知道受了多少刀伤箭伤,却没有人去管那许多。今日一战,山东、秦军两支部队精锐全出,死伤也是奇重。
虽然天气冷地厉害,可所有人都是大汗淋漓,口中干得全是血腥味。这种感觉非常不好,叫他们狂躁得只想杀人。
尤其是人实在太多,敌我双方的甲士搅在一起,到后来,手中的武器几乎施展不开了,只能用身体互相撞击,到处都是铁甲的蓬蓬声。
甘凤瑶已经杀昏头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中了什么谢,一看到这满眼的建奴就控制不住,挥舞着手中大刀扑了上去,全然已经忘记自己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周仲英大人。
一但挤入人潮,胸口顿时一闷,有些透不过气来。
在战场上,甘凤瑶已经不是那个腼腆的青年,而是一个真正的斗士。
也只有在这里,他才感觉到分外的畅快。是的,在这里全凭武艺说话。你不用同人见礼,不用担心自己说错了话受到父亲大人的呵斥,不用在于别人的对自己的看法。
真的太舒服了。
他大吼一声,双手握刀,一边前移,一边泼风般朝着前面的建奴乱砍乱劈。这个时候,父亲所教授的武艺已经全然用不上了,人实在太多,根本没有腾挪的余地。你只能用最简单的招式,用最大的力气,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敌人放倒。
实际上,落进这种情形之中,你不前进也不行。后面的战友会推着你不断前进,逼迫你做一个敢死士,逼迫你忘记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
甘凤瑶的武艺何等犀利,力气也大得出奇。他记得自己从十二岁筋骨初成的时候,就被父亲逼着每日打熬力气,沉重的石锁在他手中抛高接低,一口气耍上几十下连气都不带喘。如今,少年时的苦练结出硕果。
一刀下去,就将一个建奴的铠甲连护心甲一道劈开,里面的人血噗嗤一声射出来;又是一刀,敌人横着枣木棍架来。可没有任何用处,被他直接砍成两截。刀势不减,切开肩甲,没入人体。
在他用尽全身力气的乱砍下去,即便是剽悍的建奴也抵挡不住。
见他如此勇猛,后面的北路军不断跟上来,转眼又推进了十来步。
“当!”又是一刀砍在敌人的头盔上。
按说,以甘凤瑶的力气,这一刀直接就能让敌人开瓢。可是,大刀却停在了头盔上。
那个建奴眼睛一翻,头盔下有黑色的血流下来,接着就软软地坐了下去,被人潮踩倒。
甘凤瑶疑惑地看了自己的大刀一眼,这才发现,因为砍了太多敌人,刀口早已卷了。
他将手中的刀一扔,大喊:“谁再给我一把武器!”
一柄柳叶刀递过来,甘凤瑶顺手刺进一个敌人的心窝,也不抽出,只大吼:“太轻,不爽利!”
又是一把刀递过来,刀背厚实得令人发指,正是少见的方头砍刀。
这种刀刀头厚重,下劈时力道大,不易回手。以前甘凤瑶练过一阵,却死活也使不好。
如今,在这种人挨人人挤人的战场上却异常犀利,当真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他一刀将一个举着小圆盾的建奴劈得连人带盾跌坐在地。
甘凤瑶发现建奴的力气也不是那么大,就笑道:“好刀,谢了,哥哥!”
递刀过来的那人是个秦军悍卒,说着一口浓重的关中方言:“小弟兄好大力气,好强的武艺。看你铠甲和战袍,即不是额们三秦汉子也是不是山东豪杰,恕我眼拙,还请教。”说话中,手中长矛下刺,将那个跌落在地的建奴刺得惨声长嘶。
甘凤瑶:“哥哥,我可不是秦军和山东军的,我是宁乡军。”
“啊,你是宁乡军的好汉,难怪了。”那人一脸的崇敬。
听到这话,甘凤瑶骄傲地将胸膛挺起:“吾乃小公爷麾下贴身侍卫甘凤瑶是也!”
“好汉!”若不是手中提着长矛,那人只怕要竖起拇指了。
高杰和刘春此刻已经化身饥饿的猛兽,再加上甘凤瑶一夫当先,北路军当真是所向披靡。
雨点一般的矢石还在淋漓落到人群里,已经分不清敌我了。可双方的弓手枪手也管不了那么多,反正是以最快的速度将远程武器发射出来去拉倒。
看着越来越多,越战越勇的汉人军队,建州军都是面色惨然。他们乃是济尔哈朗临时征召的勇士,以前要么是王公贵族的子弟,要么是心腹奴仆。今日大家都打出了真火,若是正让敌人将北京整个地占了,自然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济尔哈朗说,只要坚持一夜,豪格就会带大军回援。看眼前的情形,这一夜是熬不过去了。况且,以汉人如今这般勇猛,只怕豪格在城外也未必能胜利。
建州,真的完了!
一个皮肤白皙的建州人一把撕掉胸前已经破烂不堪的铠甲,合身朝前一扑,扑到一冲长矛上面,以血肉之躯阻挡着敌人的前路。他一时未死,凄厉大叫:“就此殉国吧,我大清,完了,我等也不要幻想还能活……”
看他身上已经被鲜血染红的锦袍,也不知道究竟是那家王侯府中的公子。
凄厉的大叫长而不断,如同这个强大帝国落幕时的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