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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5节

      夏商周神色沉凝如水,在漆黑的夜幕下承受着干裂躁动的风声,听着那一道道因为撞击声势过来而引起的强烈轰鸣声,夏商周如是说道,秦卿瑶不答,其他人目不转睛,皆是沉默了下来。
    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单单从声音撞击的频繁效率来看,哪怕是一个不会任何古武的人都知道,这场顶上之战的惨烈程度,必将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可是,即便是目光如炬的夏尊夏商周、华尊秦卿瑶都没有想到的是,这场激战持续的时间,比任何人想象中还要持久。
    一天过去了……
    两天过去了……
    三天来临了,也快要过去了……
    三天,这场谁都没有看到的激战,足足持续了整整——三天!
    “轰轰轰!”
    随着一道震天彻地的强烈撞击声势响起,仿佛是要毁天灭地一般的威势当中,居然硬生生将黄铜打造的战神殿巨门打破。
    一切,仿佛在那一瞬间归于了平息。
    结束了?!
    纵然是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但当一直持续不断的声势停歇之时,所有人端得是都感觉不到身体里的丝毫疲倦,停滞了腰板,目光死死的凝视着那被巨力轰碎的大门,在朦胧的晨曦初升当中,两道人影浮现。
    放眼望去,只见两道鲜血淋漓的身影出现,一左一右,哪怕是步伐都没有谁领先一步,也没有谁落后一步。
    二人身上原本整洁的衣服都是褴褛破碎,除了遮羞的布料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一处完好无损。
    这个时候,任何人都没有出声,仿佛舌头上牵绊着千万斤的巨石一样问不出口,到底谁胜谁负。
    “啊!”
    步枫咧嘴,却是连嘴角都显生疼,用目光看了一眼夏尊和华尊示意,最后定格在天后、夏千沫和肥龙身上,艰难的伸了一个懒腰:“走,咱们回家!”
    “嗯!”
    三人疾步上前就要搀扶,却是被步枫推开,他走在最前头,颤巍巍的仿佛随时都要倒下,却并没有倒下。
    而太子同样对两大至尊微微叩首后,依旧带着那一层不变的淡淡笑容,却是看向公子燕风:“风策,我今天格外的想喝酒,陪我喝上两盅?”
    “好!”
    燕风策微愣之后,缓缓点了点头,他并没有去搀扶太子,因为燕风策心中最清楚不过,这个一生都在独孤求败的男人的高傲,是多么的高高在上。
    太子同样走在前头,身形瑟瑟颤栗,似乎下一刻就要气绝身亡一样,但是他并没有死亡。
    看着两大年轻至尊缓慢离开的背影,整个战神殿外一片死寂,绣花针落地怕是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王寇,不予说!
    第1464章 坟头青松,断鹤鸣!
    燕京,东城区。
    最北端,一处高矮无人的杨树角落,那是一处并不起眼的酒馆,还保留着民国年间的风格,老板不叫老板,称之为掌柜,服务生不是服务生,称之为店小二。
    这个奇葩一样,却是传誉燕京几十上百年的百年老店,叫做——归王塚,一个有些阴森森的名字,就像是王者的埋葬之地一样,故此,一般心高气傲的世家公子哥,除非必要,很少在这个地方饮酒吃喝戏耍,毕竟谁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失败者,更何况是在燕京皇城,这种阿谀我诈的地方。
    今天的归王塚酒家却是被人包了下来,大清晨的客人很少,只有两个。
    掌柜的在柜台上算着账本的数目,唯一的一个青涩小童店小二则是趴在柜台上有气无力的打着盹儿,快到年关了,北方的气候非常寒冽,这么早天气喝酒的人不多,在不远处的那两个青中年许的客人,一个身着价值不菲的华府,另外一个周身是血却能谈笑风生,气宇非凡,他知道那个世界离他很远,所以都不敢打搅,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装傻充愣,不闻不问。
    这也是做这家特殊酒家店小二最大的妙处。
    掌柜算好一笔账目,抬起头来看向坐落在冯亭阁楼下的两个酒客,眼眸中闪烁一丝不解的敬畏,叹了口气,谁也不知道他在叹什么,摇了摇头,谁也不知道他想丢却一些什么。
    亭阁上,衣冠楚楚的燕风策看着眼前好吃的清酒动也没动,定定的凝视着那道他从小到大,直到现在做梦都想打败的男人,沉默半晌才问道:“败了?”
    太子不答,自顾自地斟上小半杯清醇佳酿却也度数极高的烧刀子酒,豪饮了一口,缓缓抬起头来,凝视着和归王塚酒家完全二致,与冷清截然相反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淡淡说道:“说到底,人终究就是人,始终不是神。”
    “所谓的神,只不过是一个可悲的化身,一个什么都不可以肆意妄为去做的禁锢真龙。”
    “《诗·魏风·伐檀》曰: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孟子·滕文公上》曰: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
    “《淮南子·说林训》说:“农夫劳而君子养焉。”高诱注:“君子,国君。”
    “明朝,王铎子啊《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袁可立)神道碑》中也有说:时神庙方静摄,章奏不报,极言君子小人之辩,总揆噎之。”
    又饮了一口酒,太子的神色中浮现中不曾掩饰的落寞,说道:“风策,就像你说的那样,其实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怜的人。”
    “因为,做君子就要做到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慆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冶性。”
    “其实,就像你那样,可以负气离开无双殿,摇身一变成为燕京人人知晓的翩翩公子燕京第一少,像创始帝那个家伙一样,想杀谁就杀谁,想哭笑想嬉闹都可以肆意妄为,但我却不行。”
    “现在也不行?”燕风策问。
    “不行。”
    神色一变,燕风策周身的力气仿佛被抽离完一般,失神再问:“终究,连步枫那个家伙也无法将戟击败么?他可是这个世纪最强命格的男人啊!”
    “嘿……”
    太子嘴角微咧,胃里却是翻江倒海——
    “……”
    另外一处。
    东城区,最南端。
    江湖庄园。
    也不知道是惊人的巧合还是冥冥中这一切早就有了注定,周身伤痕累累,步履蹒跚的步枫终究是后继无力轰然栽倒在地上。
    此时此刻,无论是太子君临还是步枫到底孰胜孰负谁也不知道,二人身上的伤势,单单是看皮外伤就极度严重,摧坏的肌肤面积最少也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就这等伤势报个伤残完全没问题,谁还估计得了那么多。
    当即,早就等候,将步枫严密保护起来的创始府浩浩荡荡一行顶尖核心成员,便是强行闯入了江湖庄园当中安顿下来。
    同样是酒,同样是度数超高的纯酿白酒,步枫喝的却是同样珍藏了数十年的老白干。
    酒庄视野最为开阔的顶层,放眼远眺,约莫能够看见小半个燕京皇城,摇曳着手中的老白干,步枫眯着眼眸道:“衡水老白干自古享有盛名。”
    “明代,衡水酒有“隔墙三家醉,开坛十里香”之誉。据传,明嘉庆年间建造衡水木桥时,城内有家“德源涌”酒店,很有名望,建桥工匠常到此聚饮,饮后赞曰:真洁,好干!后便是取名为“老白干”。所谓“老”,是指历史悠久;“白”,是指酒质清澈;“干”,是指酒度高,达67度。其味“闻着清香,入口甜香,饮后余香”。”
    夏千沫斟酒,天后却是充耳不闻,直奔主题道:“别给奴家说你这是想要陶冶情操,说吧,到底还是赢了还是输了,奴家都能接受。”
    “哈哈哈……”
    步枫豪放大笑三声,体内却是一阵血气上涌,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两个身处同一个区,却是南辕北辙的青年至尊——
    步枫:“噗!”
    太子:“噗!”
    鲜血狂喷,一个隐没了天后的声音,一个隐没了燕风策的声音,淤血腥浓,染红了视线下的整个世界……
    “……”
    半个月后。
    创始帝步枫和太子君临于战神殿顶上至尊之战,孰胜孰负,到现在依旧是众说纷纭,有的人说一路下来战无不胜,屡屡创造奇迹的步枫胜了,也有人一生都在独孤求败的太子胜了,依旧在继续维持着不败神话,但奈何两大迈入中年的至尊缄默不提,变相的有着遏制红门的势头,谁也不知道那一战的最终结果到底如何。
    新春佳节来临,大年三十,随着步枫的伤势恢复的七七八八,整个创始府一片张灯结彩,迎来自创始府最前身兵王雇佣兵团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联欢活动,全府上上下下,哪怕是外围成员也享受到这种福音,轰轰烈烈,互相庆祝。
    大年初一,步枫携家眷一众,在创始府绝对核心层的陪同下,返回二仙岩村。
    在那断龙脉坟头之前,可以清晰见得,一棵青松已是在茁壮成长,一头白鹤乘风远来,在瓢泼的大雪中却是丝毫不曾畏惧严寒,发出一道道鹤鸣之声。
    青松坟头,断鹤鸣;萧萧班马,日东升!
    这是一个好天气。
    步枫定定伫足,含笑说道:“丫头,去给爷爷的坟头上抹一土新沙。告诉他,这是你从燕京皇城,天子脚下带回来的。”
    “嗯!”
    潘晴点了点头,笑颜如花:“弹头哥哥,我还会告诉爷爷,你征服了燕京,政府了整个华夏,晴儿还保护过创始府,他老人家的孙女儿,长大啦!”
    ps:下一章是完本章节,也是一个大章节,所以字数多一点。另外,还有一段完本感言,大概凌晨4点左右能更出来,等待!
    第1465章 那些年,那些情,那些人!
    当潘晴将从燕京皇城,最为傲娇的地方,中.南.海内带出的一抹黄土,重新对垒到老潘头已是长出青松,那头在皑皑白雪中发出鹤鸣,不惧严寒风雪的白鹤所伫足的坟头之上的时候,步枫的三大弟子刺刀、凤凰、帝,以及天后的两大弟子裂天兕和智妖林睿渊默默无声的出现。
    “什么事?”
    步枫低声问道。
    刺刀作为五大弟子中的大哥,站出身来,在步枫耳边低语:“师父,她们来了!”
    轰!
    纵然是经历了这么多,当步枫听到那六个字眼的时候,心中依旧震动,脑海轰鸣。
    平复着心中纷乱的情绪,步枫咬牙道:“知道了!”
    “沙沙沙!”
    深没的积雪山地上,很快便是传出一阵阵有条不紊的脚步声,声音惊动了青松坟前的所有人,包括潘晴的目光都是投向声音发出的地方。
    在山峰尽头,银装素裹压枝的山路上,在创始府精锐战力保护下的中央,总共只有四个人,两大,两小!
    那两个大人是少有的独具风韵的美妇,其中一个气质有些冷漠,但又不是夏千军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酷,而是一种高贵的气质升华,这是一个有大底蕴的世家所具备的最显著的特征。
    多年以后,她的那头标准短发早已消失不见,一头披肩长发却是高高盘起,每走一步都是铿锵有力。人就是这样,无论时间怎么流逝,身份怎么改变,或者在从事着什么,骨子里已经有了的一些东西始终无法改变,她就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让人想要去触及却又怕扎手。
    那身寒冬黑色风衣在风雪中飞扬,发出“簌簌簌”的声音,格外耀眼。
    黑衣女人的旁边,并肩而走的同样是一个极品少妇,她的身材高挑,胸部圆润丰满,走起路来都是一颤一抖的吸引着男人的眼球,而那短裙之下的过冬黑色丝袜就更加耀眼了,她妩媚而不妖娆,风韵风流的同时,却又彰显着让人耐以寻味的内涵,总会在不经意之间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
    在这两个极品女人的手中,牵着两个在雪地里步履蹒跚的孩子。
    浅平头的男孩看样子要大一些,虎头虎脑,那双眼眸特别大,炯炯有神的散发着一种灵睿的目光,一身小军衣非常再合身不过;而那个留着马尾辫子的小女孩,穿着一身洋娃娃般的衣服,两只刺绣的大兔子耳朵一耸一搭的在她眼前晃动着阻碍了视线,她的小嘴儿微嘟,小小年纪做出的生气的样子,倒是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更为让人眼前一亮的是,这两个小孩子的心性远比年龄所呈现出来的稚嫩要成熟的多的多,哪怕是在风雪中滑倒了,摔倒了,跌倒了,都不会有丝毫怨念,也不会像其他孩子那样大哭大闹,自个儿又站起来,拍一拍身上的积雪,然后倔强的继续前行,绝不服输。
    在两个孩子磕磕碰碰的过程当中,四人走到了近前。
    没有去看步枫等人,两个娇艳如花的美貌少妇对视了一眼,终于率先打破了平静。
    “风儿!”
    “拂曦!”
    “跪下,给潘爷爷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