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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金凤

      就在皮鞭要落在女子的身上时,一道身影闪现到牢笼面前,一手将皮鞭抓住。
    “你是谁?!”张柯一脸茫然,眼前这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他没见过。
    要知道,张柯是郡里有名的恶霸,同是也是大财主,哪家有头有脸人家的公子他没见过?
    众人都不敢言语,因为苏烟看起来不像善茬,这就是所谓的气场,强者的气场,虽然气息返璞归真,但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不可亲近。
    “敢问公子是哪家……”
    “我来自虎丘郡。”
    苏烟没有多说,只说了一句。
    但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虎丘郡是金之国核心三大郡之一,而且排名第一。
    也就是说,苏烟是“皇城根”底下的贵人。
    大厅鸦雀无声,因为虎丘郡来的人,他们惹不起,所以有许多识时务的人,都悄悄离开了酒楼。
    “原来公子是虎丘贵人,恕我老张眼拙~”
    “别废话,这个女子,我要了!”
    “这……”张柯面露难色,因为这个人魔混血的尤物,是他拿多年调教的情奴和五百黄石换的。
    就在张柯思考是否要用这个尤物换取虎丘贵公子的人情时,苏烟掏出两张纸币甩在了张柯那张布满麻子的脸上。
    “一千黄石,我买了!”
    说完,苏烟一拳打碎牢笼,解下女子脖子和四肢上的镣铐,然后脱下外套披在女子身上。
    “跟我走!”苏烟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很和善。
    女子见苏烟阳光英俊,眉宇间又没有淫邪之气,于是怯生生跟着苏烟离开了酒楼。
    这无人敢拦,张柯虽然可惜失去了了一个尤物,但转念一想,赚了五百黄石,也没其他想法了。
    离开酒楼后,苏烟带着女子去了绸缎庄,让裁缝给女子拿了一套衣服。
    换上新衣后的女子,让苏烟眼前一亮。
    “人魔混血真不是丹者!”
    只见女子洗去脸上的污渍,再稍微打扮后,气质清新脱俗,媚眼如丝,但却清澈见底,不见半点放荡。
    “谢谢主人!”女子突然跪在地上。
    苏烟很头疼,立刻把女子扶起来,“别叫我主人,叫我金懿就好!”
    苏烟第一次用“苏工”以外的化名。
    “主人,您的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今生一定做牛做马报答您……”
    “停停停,打住!”
    苏烟摇摇头,认真说道:“我买下你不是要你服侍我的,你走吧……”
    说完,苏烟扭身就走,女子先是一愣,随后跑到苏烟面前,再次噗通一声跪下。
    “公子,您一看就心善慈悲,才会浪费钱财救我一介弱女子,如果您不要我服侍身边,那没几日,我还会被恶霸掳去与其被凌辱,不如死在您的手里!”
    “毕竟,我的命,是您救来的!”
    苏烟笑了,“小姑娘,你很聪明,但是我不喜欢心思太多的人在我身边。”
    “既然如此,那我自尽便是!”
    说完,女子一头往南墙撞去。
    苏烟叹了口气,一把拉住了女子的手臂。
    “好了好了,跟我走……但是你记住,别叫我主人……叫我公子即可。”
    “公子,谢谢!”女子再次跪地。
    苏烟很欣慰,这个女孩没有白救,很是聪慧,想必能在这次任务中助自己一臂之力。
    两人来到一家客栈下榻,如今女子有了身份,就是苏烟的远方堂妹,金莎。
    私下里,女子依旧称呼苏烟公子,但外人面前,就是表哥。
    “莎儿~一个时辰后,跟我回虎丘郡,你经历那些折磨,就先回房休息去吧!”
    “莎儿不累,还是陪在公子身边服侍公子吧!”
    苏烟没强求,而是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短短半天,苏烟耗费了巨大的体力和精力。
    他先是从各种公共场合了解金国的行政划分和格局,然后又去了赌场,借助龙之力,大赢特赢,摇身一变,成了富翁……
    一个时辰后,两人租借了一辆马车,去往虎丘郡。
    但却在城门被拦了下来。
    苏烟下车询问了一番,原来今天碰上了郡王体察民情,所以郡民不得出郡。
    苏烟没见过郡王,但通过了解,他得知金国三十六郡的郡主,全部是蓐收未成神前其直系亲属或者三代旁系血亲的后代,也就是蓐收的后人。
    而蓐收,就是金之国的君主,金之国的皇帝!
    这很有趣,蓐收的观念,太陈旧了,苏烟起先怎么也想不通,蓐收为何在金国自封为帝。
    金之国,没有神明之说,更没有金神庙,所有国民都认为,他们的君主是一位造福苍生的明君,而非可以搬山填海、毁天灭地的神明。
    金之国里,没有神术师,拥有绝对武力的,就是军队。
    “快看,是金凤郡王!”
    “金凤郡王好美啊,是啊,简直天仙下凡!”
    “胡说,九天玄女也不及金凤郡王万分之一美丽……”
    见身边的男女老少都在吹捧金凤郡王,苏烟也是好奇,于是走上前。
    只见大道中央,一队人马正迎面而来,首当其冲的,是一位身骑白马的靓丽女子。
    她拥一头金色长发,衣着镀金的凤冠霞帔,美到不可方物的脸上略施粉黛,惊艳动人。
    苏烟皱了皱眉,平心而论,这个所谓的金凤郡王,姿色上乘,但与离歌和伏浣溪相比,实在逊色不少,但苏烟的感受却不受控制,他总感觉金凤是世间最美的女子,没有之一。
    就在苏烟感到怪异却始终找不原因的时候,一个彩球从人群脚下滚了出来。
    接着,一个二尺高的小孩冲了出来,小孩的父母已经来不及拉扯,孩子跑到了大道中央。
    事发突然,马蹄即将落在了小孩的头顶上。
    而下一刻,原本人声鼎沸的大道噤若寒蝉。
    只见金凤郡王落下宝马,被一名年轻男子拦腰抱在怀里。
    男子便是苏烟。
    两人对视,金凤搂着苏烟的后颈,呆呆地望着苏烟。
    她见过比苏烟更英俊更高大的男子,但此刻的心动,确是平生以来第一次。
    “保护郡王,给我拿下!”
    苏烟把金凤安稳放在地面后,一群士兵围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