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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路子允是个颇沉稳含蓄的人,谢清欢与路子允一起时,从未见他咋人前这般奔放过,听了这明显有些激动的话,一时之间有些无言。
    只怪怀中花束太大,实在腾不出手来掩面,只是越过路子允的肩膀无可奈何地向萧朗月看去。
    不出意料地见她对自己挤挤眼睛,一副促狭模样。
    谢清欢心中轻轻一叹,转而看向路子允,只见他神情间有些羞赧,但眼中带着几分笑意。
    萧朗月惯常是走御姐路线的,但她演技不差,可天真可娇俏可妩媚,随着剧情随意转换,因此她的戏路向来很广。如果没记错的话,刚刚路子允说的那两句,是萧朗月早前时候演过的一个乡土励志剧里的台词。
    萧朗月是圈里出了名的拼命三郎,各种通稿接到手软,接过大制作,也拍过脑残狗血剧,夹夹杂杂算下来,平均每年总能出七八个能拿出手的作品,天知道她是怎么记住几年前这样一句台词的。
    唐涟漪则是有些惊诧。她跟本结婚的时候,谢清欢也带着路子允去道贺了,之后还帮着她为了一星期的袋鼠。
    路子允这人怎么说呢,与他相处,他绝不会让你觉得怠慢,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就容易亲近。非但不亲近,简直是从头到脚都散发着生人——尤其是性别为女勿进的气场。
    唐涟漪跟谢清欢是没血缘关系,但名分上还是沾亲带故,所以路子允还是给了她优待,至于奥斯卡家那些对路子允有企图的姑娘,她不止一次见到她们趁兴而来碰壁而归。
    唐涟漪这一生,先前有老爸护着,后来有兄长护着,遇到本的时候,他已经看遍美色,打心底想要定下来了,往后的日子,她只要稍稍用心,就这样到白头也不是难事。
    除了初恋受挫,她的人生简直率性自由到让人羡慕。
    她太过顺遂,所以看着谢清欢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这在旁人眼中十分圆满的一生是不是有点单薄。
    谢清欢如今的年岁也依旧不大,却受过波折,经过风浪,尤其这两年,那经历跟拍戏似的,起伏得让看的人都不由有些惊心。
    现在看来,总算是雨过天晴,否极泰来了。
    唐涟漪虽然不大理会俗事,却也知道,路家的人不管结婚前是如何随便,一旦决定定下来了,那就是一辈子。
    每一个能套牢路家人的人,都能得到坚定的相守,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所以,唐涟漪一点儿也不想为难路子允,他认定了谢清欢,只要他还活着,只要她没变心,他们就能一直走下去。道格拉斯家那些节目,都是多余的。
    只要谢清欢能守得住,往后他们两个人的日子还长着。
    “好了,差不多了。走吧,别误了吉时。”唐涟漪看着面色微微发红的路子允,微微笑道。初次动心,就能心无旁骛地走到这一步,年轻真是好啊。
    “谢谢姑姑。”路子允对她轻轻颔首。
    “哎。”唐涟漪笑着应了,往路子允的口袋里塞了个红包——这是改口费。
    萧朗月静静站在一边,含笑看着这一幕,时间过得真快啊,她刚认识谢清欢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姑娘,转眼就要嫁人了。
    她看得出来,路子允不是个重欲好美色的人,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身边连个伴都没有,就算路家枝繁叶茂财大气粗,欢欢身后也有道格拉斯家做后盾,总能hold住的。
    所以,一定要幸福啊,最好的朋友!
    路子允顺利得接到新娘子,迎亲的车队又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半月湾豪宅。
    婚礼的正经仪式是在路家大宅里办的,参加这道仪式的只有双方最亲近的人,比如路家的几位姐姐,地位超然的身家舅舅,以及路子允母家的意味表姐,而谢清欢这边来了唐家父子几个。
    沈清之跟唐起作为双方家长,接了两人敬的茶。婚者,结两姓之好,由此达成。
    之后所有的人乘飞机到路家名下的度假小岛,在那里举行形式上的婚礼,随后便是婚宴。
    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在邀请之列:路家那边不仅有远近世交,还有一些得力下属,谢家那些在文化艺术界有些声名的远亲,道格拉斯家在这一天仍面无表情的阿依莲带着一众身高一米八以上,面容起码英俊水准以上的下属到场,鼎星的股东以及玛丽三世。
    让谢清欢意外的是,林萱居然也来了,用的还是玛丽三世那张请柬。
    宾客都已经就坐,就等着新人。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唐起挽着谢清欢走上红毯,路子允就站在牧师身前,微笑着等她走过来。
    谢清欢在路子允眼中一直是好看的,经过精心描画之后更是美得不可方物。他们早些时候就领了证,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夫妻了,但今天却是昭告天下,谢清欢是他路子允的妻。
    唐起一脸郑重地将谢清欢的手放到路子允手中,看路子允带着她转向等候已久的牧师。
    请的这位牧师显然时常经历这种场合,业务十分熟练——路子允向来低调,谢清欢也不是个喜欢在这种时候标新立异的,为了保险起见,结婚誓词选的是最大流的那种。
    “路子允先生,你愿意去谢清欢小姐为妻,爱她、忠诚于她,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路子允沉声道:“愿意。”
    “那么,谢清欢小姐,”牧师又转向谢清欢,依旧是同一句,“你愿意嫁给路子允先生,爱他、忠诚于他,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谢清欢镇定道:“我愿意。”
    “好。”牧师悄悄松了口气,看来这次婚礼十分顺利,没人抢亲,也没有旁的意外,“现在,请新郎新娘交换戒指。”
    路子允跟谢清欢交换完戒指,就没牧师的事儿了,剩下的节目有专业的婚庆司仪来主持。
    来参加婚礼的人,起码也是一方俊杰,哪怕本身不是八卦的忠实爱好者,对路子允跟谢清欢的爱情之路也都有几分好奇——谢清欢如今身价不菲是不假,但他们俩刚认识的时候,她可还是个半红不黑的小演员呢。
    将恋爱的那点破事儿说出来让大家伙乐呵乐呵,向来是婚礼的一道不可或缺的流程。就算是因为家族联姻需要而结婚,在这个时候,也必要要绷住所有的演技来秀恩爱。
    所以,进行到这个环节,听司仪问起,低调含蓄如路子允,也毫不含糊,爽快地道:“我对她,一见钟情。”
    司仪听了这话,微微一怔。谢清欢的面容搁在普通人里边,算是极漂亮的了,但搁在美人里面,就不那么出类拔萃了。这么看来,路七爷所谓的一见钟情,必然不是因为脸了。
    “那谢小姐呢?”司仪看向谢清欢。路子允跟谢清欢的这场婚礼,来道贺的人很多,年轻一辈的,男的俊,女的靓,几乎要晃花人眼。
    来这里的,大多数自身皮相都不差,也不缺见多美色的,谢清欢的模样也就中上,路子允那句一见钟情还真没几个人信,想必还是性情人品加了分。
    所以大家的目光都聚在了谢清欢身上,想听听她是怎么说。
    却见谢清欢微微一笑,淡淡道:“我也是一见钟情。”
    苏沐在一边听了,不由自主地撇了撇嘴,路子允对谢清欢一见钟情八成是真的,谢清欢对路子允绝不可能是一见钟情。哎,这事儿说到底也还是路七爷经验不足造成的,当初那一脚踢在铁板,哪怕已经过去了两年苏沐已然记忆犹新。
    苏沐跟谢清欢接触不少,对她的性情也有些了解,知道她对某些事是不在意的,所以态度上十分无所谓。比如说吃饭穿衣这事儿,她会比较价格,优惠打折这种活动她也不排斥。不仅不排斥,还相当在行的样子——虽然她亲自操心吃穿的时候并不多。
    苏沐是从血里火里拼过来的,钱跟命一样重要,哪怕腰缠万贯呢,浪费总是不好的。更何况,购物的乐趣就在砍价呀。就这一点来说,谢清欢真是让她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林天华对当初的事儿也一清二楚,抬眼朝身旁孟青流看去,见他神情间没有异样,才放下心来——孟青流大概还分不清心仪女神跟心爱的人之间的差别。
    由于谢清欢跟路子允的性格问题,这原本应该热闹乐呵的环节显得很有些平淡,司仪见状也就不浪费时间迅速走完了流程。
    接下来就是婚宴。谢清欢共换了七套衣服,到了敬酒的时候,才知道路子允安排的伴郎个个都是千杯不醉,再加上路子允的身体向来不很牢靠,让人不敢放开怀地灌酒,到了结束的时候,总算还保留着几分神智。
    晚宴过后,路子允急吼吼地带着谢清欢回转路家大宅,让人看了忍俊不禁。不过也没人说什么洞房花烛嘛,总是迫切些。
    到了路家大宅,路子允反而不慌不忙起来,先是跟谢清欢分别沐浴更衣——谢家准备的那套,去祠堂里给父母磕过头,才手牵着手回到新房。
    然后自然就洞房花烛,没羞没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