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四章 耍无赖
对球员们说完,丁红星转头对蒋新全道:“教练,从现在开始,如果有谁再投不进空位投篮,就马上换人,直到换上能够投进球的人为止。”
如果换一个球员,刚进国家队才三个多月,这么对一帮老资格的球员说话,早就起内讧了,不过谁都知道丁红星对于这支中国队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一个人承担起了对手大半的防守压力,而中国队的进攻几乎全部要从他发起,如果这样其他球员还投不进那些该死的空位投篮,那国家队要他们干什么?
其实他们投不进这些球,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心理压力太大,主裁判抓他们每一个微小的动作,让他们的动作缩手缩脚,而且让他们有一种憋屈感,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当然投篮动作变形了。
听了丁红星的话,没一个人有反感的情绪,他们重新燃起了斗志,这场比赛,无论如何他们也不能输给该死的澳大利亚队。
看到队友们的眼神里燃起了斗志,丁红星满意的点了点头,第一个走上了球场。
比赛重新开始之后,澳大利亚队继续疯狂的三人包夹丁红星,可是在这个时候,中国队的其他球员终于发挥了,第一个发挥的是王致志,他接到丁红星的传球,心无旁骛,高高跳起,将皮球推了出去,“唰”的一声,皮球空心入网。
接下来,胡卫冬、孙君、李南先后开张,谁也不希望自己被主教练换下场去。
上半场结束了,在第二节后半段,中国队投进了五记三分,他们以六十三比四十三领先了二十分。
这是一场特殊的比赛,中国队完全放弃了内线进攻,而澳大利亚三人包夹一人的战术也是所有人平生仅见的奇景,这就是一场三分对两分的战争,现在,中国队的三分球命中率比澳大利亚队两分命中率还高,这可怎么打?
澳大利亚球迷的喧嚣声越来越无力,中国队每一次三分球命中,都像是在他们头上来了当头一棒,让他们的喊声被切断在喉头,而人数较少的中国球迷的欢呼声却越来越大,整个球馆里五星红旗挥舞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
下半场比赛开始之后,澳大利亚队无奈之下放弃了三人包夹的战术,中国队其他三分射手的全面开花让他们无法承受。
这时候,丁红星又开始了个人攻击,他连续命中五记三分,此时,他已经投中了十四记三分了,现场中国球迷喊得声嘶力竭,为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欢呼着。
分差已经奔着三十分去了,这样的三分雨,谁也承受不了啊。
澳大利亚队的主教练连续叫了三次暂停,可是还是无法遏制丁红星的进球,就算他们的防守球员用手拉着丁红星,丁红星依然能够跳起命中那该死的三分球,事实上,如果主裁判正常吹罚,丁红星至少应该有五六次三加一。
此时,蒋新全再次换上了姚铭,如此大的分差,主裁判也不敢再乱吹了,乱吹也没太大的作用了,姚铭被憋了大半场的怒火终于发泄出来,他一上场就接丁红星的传球来了一次力拔千钧的扣篮,扣完之后,他怒吼了起来。
澳大利亚队已经是斗志涣散,他们不是失误就是投篮不中,丁红星一点儿也不放松,他开始了个人突破,要么自己扣篮上篮,要么传给姚铭,这样的进攻成功率自然非常高,三节结束之后,中国队的得分突破了一百分,而分差也超过了四十分,比赛彻底陷入了垃圾时间。
在奥运会的比赛中,三节比赛能够得分过百,这是相当不容易的,可是这场特殊的比赛却达到了这样的奇迹。
第四节比赛,澳大利亚队换下了全部主力,蒋新全也准备换下全部主力,可是丁红星却不肯下场,他要继续留在场上,蒋新全知道他的意思,他想劝丁红星算了,可是丁红星执意不肯,蒋新全也只能由他去了,他知道,丁红星在这支中国队里的地位比自己高得多,既然他不想下,那没有谁能够阻挡他。
第四节比赛,丁红星继续全力攻击,不断扩大着分差,最终,中国队以一百四十二比七十八大胜澳大利亚队六十四分,而丁红星个人独砍八十分,也创造了奥运会男篮历史上的个人得分最高,澳大利亚男篮输得面如土色。
在赛后,有澳大利亚记者在采访中挑衅丁红星,说他在垃圾时间还不下场,这是对澳大利亚队的不尊重。
丁红星冷笑一声道:“我只尊重值得尊重的对手!”
提问的澳大利亚记者不由得面红耳赤道:“你的意思是澳大利亚队不值得尊重了?”
丁红星慢悠悠的道:“这句话可不是我说的,这是你说的。”
那名记者大怒道:“你这是耍无赖。”
丁红星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论耍无赖,我可比不上你们!”
说完之后,丁红星扬长而去,再也不理他了,只留下那名记者在原地气哼哼的。
由于还有最后一场决赛要打,为免被禁赛,丁红星不能直接批评裁判,不过,媒体和球迷就不需要顾忌这么多了,他们在赛后对本场比赛的当值主裁判进行了无情的批判,简直可以称得上口诛笔伐,媒体将本场比赛主裁判的每一次吹罚都拿出来,用慢动作来回放,得出结论,主裁判在这场比赛中有超过十五次以上的误判和漏判,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对澳大利亚队有利,特别是对姚铭的三次犯规吹罚全是误判,直接让中国队主力中锋只打了十分钟不到,如果这不是黑哨,那就只能用业务不合格来解释了。
而澳大利亚队直接成为了笑柄,被钉在了耻辱柱上,在主裁判这么卖力帮忙的情况下,他们依然吃到了这样一场堪称耻辱的惨败,相信,这场比赛将成为他们永远的噩梦,以后只要他们遇到中国队,就会浑身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