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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70)

      他声音很好听,夹着点沙哑和怜爱,行了,你哪都没看。柯明乐白璧无瑕,是秦天无耻、下流,罪该万死。
    明乐满意了。
    他要抽回自己的脚,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秦天愣是一动不动,他仰头,秦天也正看着他,还笑盈盈的:叫声好哥哥我就饶了你。
    乌云退避。
    此刻月明星稀,落了一院子水银似的白光。
    他俩衣衫不整的在石桌上纠缠。
    明乐觉得局势不太妙。
    虽然有点害怕,但他还是看不起秦天:你、你做梦。我劝你哦,你不要对我有非分之想,你娶不起我,我彩礼很贵的。见秦天还不松手,他越说越结巴,青年生的剑眉星目,不怒自威,气势浑然天生,呜呜,好哥哥,好哥哥。
    明乐这次是真哭了,又怂又委屈。
    他肌肤白,泪珠子一串串的,跟珍珠一样,玫瑰似的唇瓣被磨出了一带血色,艳丽、娇嫩。
    被人强制抬起下巴,他仍旧泪眼朦胧,看不太清人,只听见一声似有似无的叹息。
    又没真碰你。
    真碰了还不得发洪水
    两声不怎么温柔的笑声,却是很轻柔,好了,大半夜爬过来是不是饿了我给你做好不好?蹲好几天了,看着还挺可怜的。
    哽咽声停住了。
    明乐用袖子抹眼泪:要辣一点的。
    他决定吃完这碗饭以后就躲着秦天走,虽然没经历过□□,但秦天看他的眼神实在让他害怕。
    秦天倒是不知道明乐的眼泪还能收放自如,盯了一会:行。
    生火、做饭、割麦子,秦天一开始不会,但他学的很快。
    麻辣烫很好熟。
    烧开水放好料做好还不到一刻种。
    香味勾魂入魄。
    柯明允在美食这方面简直开了挂。
    明乐吃了好大一碗还意犹未尽,甚至还想把汤喝掉。
    碗被挪走了。
    是秦天,他看的心惊肉跳:你不撑?
    不说还不觉得。
    明乐摸了摸肚子,他眉毛拧了起来:好撑。
    秦天神色自然的碰了下,鼓鼓的:等会就好了。
    好软,绵绵的。
    明乐抱怨了声:是你煮的太多了。
    秦天扬眉:这怪我?
    他瞥了眼明乐的小腹,突然道,孩子三个月是不是也这么大?
    明乐:
    秦天笑了下,心情很好的去收拾厨房。
    明乐揉着肚子,很娇羞:统哥,秦天都已经开始期待我们的孩子了诶。
    系统:
    这个世界简直没眼看,秦天不但对主角受柯明允没多大兴趣,反而对明乐这个炮灰见色起意,一天比一天上心,爬。
    除非剧情需要,任务者在小世界是不会有孩子的。
    柯明乐死得挺早的。
    明乐歇了会,吃饱喝足有点困了。
    左瞅右瞅,相中了个比较高的凳子,他踩着凳子原路返回。
    秦天出来时明乐已经不见了。
    光秃秃的墙根下就摆了张凳子,他站了许久:没良心的。
    月光仍旧皎洁,洒在青年身上,俊美的出奇。
    有些孟浪了。秦天摩挲着手指,自言自语,都吓哭了。
    想必会躲他几天,想循序渐进的,没忍住,可惜了。
    也不能全怪他。
    那小东西张嘴闭嘴都是高老爷。
    不提醒他一下,柯明乐还真的不把他当个男人。
    *
    柯明允起得很早。
    他长相只是清秀,一双沉着冷静、平和温柔的眼睛把他容貌拉高了好几个档次,属于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型佳人。
    秦天也在院子里:我昨晚用了厨房的材料。
    他跟柯明允其实不熟,两人少有交谈,钱我放到柜子里了。
    柯明允愣了下:好。
    他是救了秦天,家里缺劳力又出于某种不可言说的心思,他直接雇秦天当长期工了,又看了眼秦天,秦大哥,说好了包吃住的,不用给
    拿着吧。秦天在磨镰刀,地里的麦子还有两天我就能割完。
    农忙过去,柯家应该不缺人了,到时候我准备上山几天。
    他总不能一直住柯明允家,让外面的闲言碎语传下去。
    秦天是感激柯明允的救命之恩,但不打算以身相许。
    他看上柯家整天撅着屁股炫耀羽毛的小孔雀了。
    柯明允听出了秦天的话外之音。
    捡到秦天那天他就知道此人非池中之物,大概是留不住的,但也要努力一下,秦天真的很和他胃口:上山?
    山上很危险的,豺狼虎豹,村里打猎的人都是结伴去的,不然根本不敢深入,这很危险吧。
    没事。秦天的伤养的差不多了,体内温暖的气流正在复苏,滋养着筋脉,他对自己的来头不是很清楚,但应该是习武之人,看了眼即将大亮的天光,提醒道,你该出发了。
    县里的摊位还是很紧俏的。
    柯明允目送秦天离去。
    青年背着箩筐,手持镰刀,走路都流露出与常人不同的器宇轩昂之态。
    他是想搞好和秦天之间的关系的,鲤鱼乡虽然处在偏僻之地,但外面的消息也不是一点没传过来,北边已经乱了,打的血流成河的,灾民正在朝南方逃。
    县里的大户都说打不过来,但柯明允总有不祥的预感。
    秦天这条大腿要是抱不上的话,柯明允就要另辟蹊径了。
    他眼里闪过沉思,最终还是打算先发财致富。
    趁着县里还算安定,多屯粮,最好能接触上军方富户。
    战乱一来,最倒霉的还是手无寸铁、家无余粮的平头百姓。
    隔壁的俩主角各有算计。
    明乐还在梦里,他睡得很香,嘴角疑似残留着口水。
    毛春兰叫明乐起床,她看着自家漂亮可人的哥儿:起了,洗把脸吃早饭了,娘给你煮了鸡蛋。
    明乐迷迷糊糊的,嘴里伸进来沾了青盐的柳枝,他揉揉眼:娘。
    他都这么大了,多少有点不好意思,我自己刷吧。
    柯明乐被宠的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毛春兰绝对要负起很大一部分责任。
    怎么还跟娘害臊起来了。毛春兰满眼怜爱,摸摸明乐的小脸,温柔似水,娘的小宝贝。
    明乐脸红了,推开毛春兰:娘!
    毛春兰身体不好,掉了几胎,盼星星盼月亮、还特意去求了娘娘庙才盼来这么一个小哥儿,生下明乐后还被大夫告知伤了根本不能再孕,她就把心思全放在了明乐身上:好了,不羞,娘去上工了,饭给你温锅里了,等会记得吃。
    明乐含着柳枝应了声。
    早些年老太太没这么偏心眼的,都是毛春兰给拾掇的。
    天天给老太太灌输明乐红痣多艳、多漂亮,还是她去娘娘庙求来的,指不定是娘娘庙里娘娘的座下童子,要是好好养,以后肯定能带领全家飞黄腾达。
    柯明乐还真就越长越漂亮,老太太从将信将疑到深信不疑,把全家资源倒贴给了柯明乐。
    柯明允闹分家还被她骂没良心、不识抬举。
    全家都上地了。
    就明乐天天不务正业,睡到日三三竿还能吃鸡蛋,喝着白米粥,他美滋滋的:我娘真厉害。
    要不是柯明允穿了过来,毛春兰绝对是柯家最聪明最有心眼的人。
    晃悠着吃完饭,明乐得去地里打次卡。
    不为什么,就是拿书摆个pose,到时候说亲能说他也是读过书的哥儿。
    明乐不太乐意去,但他娘很坚持,不去的话可能会挨打。
    第86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柯明乐是附近几个乡的美人, 即使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还是赢得了无数少男们的青睐。
    在这儿,十个男的做梦八个都是把柯明乐娶回家。
    柯明允以前只是平平, 生活在自己堂弟的阴影下,情窦初开的对象全喜欢自己的堂弟,说没有嫉妒是不可能的,但他被养的很懦弱, 说话走路都唯唯诺诺。
    他是雨天往家里赶, 脚滑掉湖里淹死的,主角受穿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死透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哥儿也没有多大的愿望,他死前最想要的是照顾好自己的家人。
    说来也是神奇,主角受向柯明允保证后,他呛出了一口水, 恢复了些力气,成功爬上了岸。
    那天后柯明允就变成柯明允了。
    县名叫常宁。
    这里地理位置不错,临水靠山,只要勤快点干活就不会挨饿。但这里又太偏了,很难发展经济,作出政绩。县令五年前来到常宁县, 无功无过, 小县城如同名字般常宁,凶杀案都没几例,最大的事就是张三偷了李四家的鸡。
    与世隔绝,怡然自得。
    这几天却是不太太平。
    富户和恶霸一般指的同一类人,常宁县下底下有十来个乡、村,鲤鱼乡在这里不打眼, 县令记得鲤鱼乡的村正是个德高望重的老爷子,年轻时读过两年书,说话颇有两分风骨。
    鲤鱼乡的人闹事他还是想偏颇两分的。
    公堂上。
    柯明允扶着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柯学志,他这辈子老实愚孝的爹。
    大户人家的哥儿可能还讲究着足不出户,乡下的哥儿是没有这个限制的,他们也要干活,在外面抛头露面的很多,哥儿一般十八出嫁,柯明允就是到了出嫁年龄的哥儿,一身粗布麻衣,脊梁却挺的笔直,宛若林中秀竹:客人用餐后腹泻是我们的责任,我愿意赔偿,但只限赔医药费。
    他用的材料说不上多好,但肯定新鲜。
    这明摆着就是诬赖陷害他们。
    麻辣烫的生意好的有点扎眼了,主要是汤的底料配比太招人了。
    柯明允其实早知道有这么一天,但没想到这么快。
    这才一个多月。
    他没蠢到跟那些无赖理论,强龙还不压地头蛇,更何况是他就是地头蛇下的一只小蚂蚁,能捞多少就捞多少,赚不到再说。
    事实上麻辣烫的名气打出去柯明允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
    柯学志很不干甘愿,但在柯明允的示意下还是同意了赔偿。
    地痞:这才对嘛,让人吃坏了肚子就得赔!常宁县的风气不好都是你们这□□商搅合坏的。
    跟他们这些无赖没有一丁点关系。
    县令额角抽搐。
    他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无非是有人看上了柯家的麻辣烫配方,但这可是能保几代富贵的方子,柯家肯定不愿意卖。
    他们就派人捣乱,让柯家卖不下去,到时候再商量卖配方就方便多了,还能压价。
    常规手艺了。
    这还不是最恶的,要是他这个县令黑心一点被收买了,估计今天柯家不卖这个配方,明天就全家失火死光光了。
    地头蛇上面都有人,县令还想好好干就不能得罪。
    柯家不闹对他而言是件好事,贱民翻身何其不易,一辈子是农民,祖宗十八代都脱不开身。
    案件审得很快。
    柯明允带着柯学志去医馆包扎,这一闹挣得钱又全陪了进去。
    柯学志就是个老实巴交的平头百姓,他虽然害怕流氓但还是愤愤不平:明允,咱们摊子一天卖出去百八十份,怎么就他们吃出了问题。菜是你娘洗的,都是新鲜的,要是拉肚子
    爹。柯明允不轻不重的打断了柯学志,我知道,你先包扎吧。、
    柯学志看着自家哥儿,自明允落水,脑瓜子就灵光了许多,很有自己的主意,说话更是说一不二,他这个爹都有点压不住了。
    但他性子好:那允哥儿看着办吧。
    柯明允笑了下,很秀气。
    普普通通的哥儿气质却是不卑不亢:他们迟早会付出代价。
    话罢,带着一股子深寒的冷意。
    *
    柯学志被打的消息没瞒住。
    老太太骂骂咧咧的,毕竟是自己亲儿子,哪有不疼的道理。
    毛春兰把明乐喊过去交代道:去跟你奶奶说去看大伯,主动点,嘴甜点,你爹不是给你带回来一包桃酥,等会你就拎着那个过去。
    不要。我凭什么要去毛春兰是个慈母,凶的时候也很唬人,明乐弱弱道,我去。
    不情愿的撇撇嘴,我这就去嘛。
    毛春兰这才眉开眼笑:乖,娘的好哥儿。
    明乐晚饭后才去。
    他跟老太太说的时候,老太太抱着他喊了好一会心肝:都说我偏疼你,可家里哪个孩子有乐哥儿懂事,那群白眼狼就知道惹我生气,一个个怕不是早盼着我归西哎,不说了,还是乐哥儿乖巧,等卖了麦子,我给咱们家乐哥儿打个银手镯。乐哥儿大了,也该有嫁妆了。
    明乐那点不愉快听到银手镯全烟消云散了,他嘴甜,哄起来人是一套一套的:我不要,让爷爷给奶奶打一个,奶奶戴才好看。不只是手镯,我以后还要给奶奶置办银头面,就跟戏里唱的一样,奶奶当我们柯家的老太君,买一群小丫头伺候您。
    老太太开心极了:我都老了,乐哥儿才要好好打扮。
    祖孙俩腻歪了好一会。
    两家分家的时候闹的很不愉快。
    老太太拉不下脸,明乐也有点,他掂着桃酥转了好几圈才敲门。
    院子里。
    柯明允正和秦天商量明天去县里的事,闻声问道:谁?
    我。明乐的声音很有辨识性,娇娇甜甜的,就是语气不怎么好,趾高气扬,柯明允,开门。
    柯明乐来做什么?他那个又蠢又作的堂弟。
    两户人家就隔了道墙,柯明允其实听到那边的笑声了,说实话挺不舒服的,他爹可刚挨完打,还在卧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