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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蜂鸟(出书版) 第28节

      冯凯心想,现代已经有了耻骨联合推断年龄的办法,可惜他是个侦查员,不会这办法,要不然可以帮他们再把年龄精确一些。
    “只能从郭头镇的那个做烤鸭的饭店开始查了。”老马说。
    “尸体都在这儿倒立好几天了,饭店老板能记得住吃烤鸭的人?”年轻公安问道。
    “这年头,能吃得起烤鸭的人,不多吧?”老马说,“只能试试看了。”
    “你们解剖完了,就这一个结果?”冯凯问道。
    “四天到五天前,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吃了烤鸭,应该还喝了酒,四个小时后,被人用奶头锤反复击打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随后,尸体被凶手运到了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扔进了井里。”老马掰着手指,慢慢地罗列着,说,“这么多线索,还不够啊?”
    冯凯揉了揉太阳穴,心想线索是不少,但是从何查起呢?即便从饭店老板那里问出点什么,查清死者的身份也不会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吧?
    “我发现了血指纹。”顾红星拿着死者裤子的一块布料走了过来,说,“死者的裤子上,有一枚清晰的血指纹。喏,我把有血指纹的裤腿给剪下来一块,你们看看。”
    大家都愣住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在一起命案现场中,发现血指纹意味着什么。
    “不错!死者头部多处创口,会留下不少血,凶手手上也会沾着血,这时候拖动死者的裤脚,就会在死者的裤脚上留下血指纹。”老马拍了拍手。
    “不,不是拖裤脚,凶手是架着死者的上半身拖动尸体的。”顾红星自信地说道,“死者的双鞋后侧都有新鲜的磨损痕迹,我们走路是不可能磨到鞋的后侧,所以肯定是拖动形成的。”
    “哦,这个不和你抬杠,反正对破案也没什么用。”老马笑了笑说道。
    “不,有用。”顾红星说,“凶手是架着尸体的上半身,向后退,尸体的双足后侧和地面摩擦,一直到井口。我刚才看了井口边,因为天气干旱,土地比较硬,但尸体的双足还是在土地上划出了两道摩擦痕迹。我沿着这两道摩擦痕迹寻找,发现在靠近井口的地方,这个痕迹发生了中断。”
    “中断了是什么意思?”老马问道。
    “中断了,就说明拖拽的过程中,在这里发生了停留。”顾红星说,“我判断,凶手应该是把尸体拖到这里,看位置比较隐蔽,就把尸体放下了,来到了井口边,掀开石头井盖。”
    “井盖上没有指纹?”
    “没有,井盖是粗糙的水泥块,不可能找到指纹。”顾红星说道,“因为掀开井盖需要很大的力气,而且井口边缘的土壤相对松软,所以凶手在井边留下了一枚残缺的立体足迹,初步看鞋底花纹,是解放鞋。再仔细看地面上的摩擦划痕,一直延伸到这枚立体足迹旁边。”
    冯凯看了看井口,发现井口确实有一堆顾红星刚才倒上去的石膏,用来提取立体足迹。真没想到,自己这么一走神,这家伙居然干了这么多活儿。他难道不累吗?
    “这口井是废弃井,如果足迹不是报案人的,那很有可能是凶手的。”冯凯点了点头,说道。
    “肯定不是报案人的。”派出所民警插话道,“报案人穿的是布鞋,这个我很确定。”
    “只能说,等我们有了嫌疑人,能和嫌疑人的足迹比对上最好,比对不上,也不能说嫌疑人就没有嫌疑。”老马说道。
    “如果我们可以确定那两条摩擦痕迹就是死者的鞋后跟摩擦出来的,这个痕迹的末端足迹和摩擦痕迹同样新鲜,加之井盖又能确定平时是闭合的,那么这枚足迹的证明效力就应该增强。”顾红星坚持己见,“我虽然无法单单通过地面的摩擦痕迹和足迹来判断它们形成的具体时间,但是可以结合死者鞋子来判断。死者鞋后跟的摩擦痕迹是非常新鲜的,说明很有可能就是死亡前磨损的。恰好,地面上又有条形拖擦的痕迹,和死者鞋后跟的摩擦痕迹吻合,这就说明地面上的拖擦痕迹是新鲜形成的。而那一枚足迹的新鲜程度和地面拖擦痕迹的新鲜程度吻合,说明足迹也是新鲜的。那么就可以证明足迹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来的。对了,我看了死者布鞋的鞋后跟摩擦痕迹,一定是新鲜的,一定是和这里的地面摩擦形成的,只可惜,光线有问题,我没法拍摄得更清楚。”
    这个复杂的逻辑题,让冯凯都仔细思考了一会儿,才想明白顾红星要表达的意思。
    “用翻拍架啊。”年轻公安似乎没有想那么多,说道。
    “我们没有。”
    “我们有啊。”年轻公安一边说着,一边跑到一辆挎子旁边,从车斗里搬出一个灯箱和几个金属件。他只花了五分钟,就麻利地用扳手把几个零件组装了起来,和顾红星向往的翻拍架一模一样。
    “可是,这荒山野岭,没电啊。”冯凯很是好奇。
    “有这个。”年轻公安拿出两根连着电线的钳子,把钳子夹在摩托车的电瓶两极,然后发动了摩托车,灯箱一下子就亮了起来。他说:“怎么样?随时取电!”
    “你们居然有这么贵的东西。”顾红星有点羡慕,连忙把鞋子放到灯箱上,用支架固定好相机,进行拍摄。
    “这一定能拍得很清楚。”顾红星一边拍摄一边说,“鞋后跟的磨损痕迹,甚至鞋底皱褶里夹杂的泥土沙砾都能拍得下来。”
    “我说你有必要多此一举吗?”冯凯看着顾红星兴奋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你都拿到血指纹了,还搞这些没用的东西干什么?”
    “证据当然越多越好。”顾红星像是想起了什么,壮着胆子拿起尸体的手,抹上黑墨水,在指纹卡上捺印着指纹,说道。
    冯凯知道,这个年代可能还没有“证据链”这个新鲜的名词,但是顾红星已经意识到了证据种类多的优越性,算是超前思维了。
    顾红星仔细地把死者的鞋子前后左右都拍了个清楚后,看年轻公安要收起翻拍架,赶紧又把刚刚凝固起来的石膏足迹拿了过来,进行了全方位的拍照。一番拍照后,顾红星这才恋恋不舍地看着年轻公安把翻拍架拆卸成多个组件,和取电的电线一起重新装回摩托车的车斗里。
    “这个,看起来没那么复杂啊,不就是灯箱加支架吗?”冯凯走到顾红星的背后,说道。
    顾红星回头看了看冯凯,没有说话,眼神里尽是羡慕。
    “你有没有想过,领导不给我们买,我们可以自己做啊。”冯凯拍了拍顾红星的肩膀,在他的耳朵边说道。
    顾红星再次回过头来,眼睛里闪着光芒。
    “你以前不是当过玛钢厂的工人吗?手那么巧,还有我帮你,肯定能做出来这个东西的。”冯凯自信地一笑。
    3
    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已经结束,两地公安人员在一起商量了侦查破案的分工。因为尸体距离云上县火葬场比较近,所以由云上县公安局的同志们负责想办法把尸体送到火葬场去保存。
    唯一能够做红皮烤鸭的饭店在龙番市境内,死者又穿着龙番发电厂的制服,所以对尸源的寻找,则落在了冯凯他们的肩上。一旦查明了尸源,则根据死者户籍所在地,来决定由哪一边公安负责主导此案侦查。
    冯凯一行三人,凭借记忆沿着来时的道路返回,开了大约十公里的时候,来到了郭头镇。
    老马不疾不徐地挪着步子,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红皮烤鸭就在这个镇子上。”
    直到这个时候,冯凯还在因为能根据一个吃食寻找尸源而叹为观止,看来物资匮乏的年代,也有物资匮乏的好处啊。
    随便问了几个镇子上的群众,一说到红皮烤鸭,大家都指了指镇子东边的“第五生产队食堂”,说里面的大厨郭有富的拿手好菜就是红皮烤鸭,只不过这种“独门绝技”不轻易展示,大家都没吃过,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
    吉普车开到了生产队食堂门口,冯凯大失所望。这个具有“独门绝技”的食堂,门楼子破破烂烂的,和其他生产队食堂没有任何区别。走进了食堂,他看到了正在忙碌地收拾着午餐残羹的老两口,应该就是会做红皮烤鸭的郭家老两口了。老两口衣着朴素,戴着蓝色的套袖,用抹布擦拭着破旧的木质餐桌。郭有富的裤子上还打了两个补丁,围裙上也有补丁。冯凯知道,这个年代,即便有人会做别人不会做的东西,也不能售卖,如果是私自售卖,那可就得担个投机倒把
    (1)
    的罪名。
    “你们这是?”郭有富看见三名警察走进食堂,说道。
    “我们就是想试试你家的红皮烤鸭。”冯凯嬉皮笑脸地说道。
    “吃不起。”顾红星拽了拽冯凯的衣襟,小声说道。
    “你们有介绍信吗?”郭有富说道,“来办公的,可以在我们这里吃饭,但红皮烤鸭没有,有两年没做了。”
    “真的两年没做了?”冯凯盯着郭有富说。
    郭有富的眼神有点闪烁,说:“我们这是食堂,又不是饭馆,以前收成好的时候,生产队来领导了才会做。”
    “可是你四五天前,明明做了嘛。”冯凯说道。
    “你这是听谁说的。”郭有富笑得不太自然。
    “你儿子,是在发电厂工作?”一直在一旁背着手溜达的老马问道。
    “是,是啊。”郭有富有些慌张。
    冯凯和顾红星则十分兴奋,他俩走了过去,发现老马已经走到了厨房内侧的隔间里。隔间是老两口平时居住的卧室,卧室斑驳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大相框,相框里陈列着十几张照片。相框的右下角的照片,是一个年轻人在几根大烟囱前照的照片。他的穿着和现场尸体上的穿着一模一样,是一套制服,这制服,就是龙番发电厂的制服,而后面的大烟囱,正是龙番发电厂的烟囱。
    “你儿子有几天没回来了?”顾红星急着问郭有富。
    郭有富被这么一问,有点慌张,想了想,说:“没有啊,他昨天晚上还回来的。”
    “昨晚?”顾红星有些迷惑了。
    “来,我们还是说回烤鸭吧。”冯凯此时似乎心中有数了,把话题拉了回来,说,“提示一下,我们现在办的是杀人案,不是贪污案。”
    “杀,杀人?”郭有富顿时慌了,说,“你是说唢呐吗?唢呐胆小,他不会杀人的,绝对不会。”
    看来这个“唢呐”就是郭有富的儿子了。
    “啊,唢呐他,他没事吧?他今天早上八点钟才去上班啊。”郭有富似乎又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自己的儿子不会是被害人吧。
    “他没事,他好得很。”冯凯想起了去发电厂调查的民警带回来的结论,于是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郭有富和老伴吓得发白的脸,突然有了些血色。
    “我们还是说说烤鸭的事情吧。”冯凯拉着郭有富坐了下来,说,“大概四五天前,你做给谁吃了?”
    郭有富想了很久,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道:“我真该死,这种社会主义蛀虫干的事情我真的不该干。上个礼拜几我忘记了,也就是四五天前吧,食堂买了只鸭子,准备做给大家吃。结果被我那不孝顺的儿子看到了,他说自己的大哥非要吃红皮烤鸭,让我克扣下来半只做给他和他大哥吃,不然他大哥会找他麻烦。唉,我这个儿子啊,交友不慎啊,和这个混混勾搭上了,还不知道会出现什么事情呢。”
    “你说的他大哥是谁?”
    “就是我们镇子上的郭金刚,天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没人敢得罪。”郭有富说完,又有些后怕,说,“你不会和他说,是我说的吧?”
    “放心,绝对保密,他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这些。”冯凯说道,“那天,只有你儿子和郭金刚吃了红皮烤鸭吗?”
    “那肯定,我只留下半只鸭子的后腿做了烤鸭,其他的部分,还是剁碎了烧大白菜给乡亲们吃。晚上他俩边吃边喝到晚上七点多,天都黑了。”郭有富说,“之所以只弄那么一点,是因为我也不能苦了队里的乡亲们啊。当时郭金刚还说我小气,只做了这么点儿。”
    “那,郭金刚这个人,还有他的家庭是个什么情况?”冯凯趁热打铁。
    郭有富见公安们居然不追究他贪污的事情,似乎放松了点,说:“是个坏人,彻头彻尾的坏人。三十来岁了,天天就是偷鸡摸狗、打架斗殴,镇上的人都怕他,绕着他走。我那不孝子唢呐一个月不到四十块钱的工资,估计有一半都‘孝敬’给那家伙了。哦,对了,他看到唢呐的制服不错,就要去穿,唢呐买了条的确良的裤子,还没穿热乎呢,也被他‘借’去了。你说,衣服裤子都给他扒了去,再这样下去,不就是给他当狗的份儿了?”
    冯凯和顾红星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两人的眼神里都充满了兴奋。
    “郭金刚的家里人,我不是很了解。”郭有富说,“就知道有个老婆,在市里当护士,比他小十岁,年轻漂亮。听说每个月工资也都给他挥霍得差不多了。刚结婚没一年吧,还没孩子。真不知道这姑娘是咋被他骗到手的。”
    “做完烤鸭后的最近几天,你看到他了吗?”冯凯说,“你儿子有提过他吗?”
    “没看到过了,我儿子这几天连续上班,到下礼拜才能连休。”郭有富连忙说,“不信你去发电厂问问,我家儿子绝对不会干杀人放火的坏事的。”
    “郭金刚家,住在哪里?”冯凯问道。
    “镇子东边,具体的位置我不清楚,得等我儿子回来问问才知道。”郭有富说,“不过他上连续班的话,晚上是不回来的,太远了嘛,坐完了公交车,还得走十几里路。所以他平时都住厂里宿舍。昨晚回来是拿换洗衣服的。”
    “行了,你的秘密我会帮你保守,我们来问你话这事儿,你最好也别和别人说。”冯凯嘱咐郭有富。
    郭有富连忙顺从地点着头,说:“谢谢公安同志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我也会让我家唢呐好好做人,远离坏人!”
    冯凯觉得好笑,四分之一只鸭子而已,就搞得像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他算是明白了“纯朴”两个字究竟怎么写了。
    冯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的调查进度,所以没去镇子上的派出所,而是驾车直接朝镇东去了,遇见一个路人,他停下车来问道:“老乡,郭金刚家怎么走?”
    路人皱了皱眉头,又打量了一下穿着警服的冯凯和吉普车,摇摇头,说:“不知道。”说完,就急急忙忙地绕着走开了。
    冯凯很是无奈,跳下车来,拉住另一个路人,问道:“请问郭金刚家怎么走?”
    这个路人挣脱了冯凯,低着头快速离开。
    “这,这都是什么意思?”顾红星一脸不解。
    “避瘟神哪,你懂不懂?”冯凯说,“这个郭金刚,别人都把他当成瘟神呢,没人敢招惹。”
    “那可怎么办?”
    “你们觉得,这具尸体就是郭金刚对不对?”
    “那肯定是。”老马摸着下巴上的胡须说,“衣服裤子都对得上,肯定和他有关。要么是他被杀了,要么是他杀了人,和人换了衣服。后者可能性很小啊。”
    “好。”冯凯点了点头,跑到路边的一架板车上,站了上去,喊道,“乡亲们,郭金刚完蛋了,以后永远也回不到这里了,为了你们的安全,你们得告诉我们郭金刚住在哪里。”
    冯凯用了个一语双关,无论是哪种情况,郭金刚确实都回不到镇子上了。
    几名群众眼神疑惑地看着板车上的冯凯,也有几名群众半信半疑地犹豫着。冯凯敏锐地捕捉到那些半信半疑的眼神,跳下板车,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你们看到了,我是公安,政府会欺骗你们吗?”冯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