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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儿(种田) 第101节

      芦花心里七上八下,决定先不暴露身份,看看这位小姐到底找自己所谓何事。
    当下热情洋溢地将主仆二人迎到堂屋中。
    “我家夫人上街采买去了,高小姐若不着急,就请在此坐着喝杯热茶,且等她回来。”她随便撒了个谎。
    高晚秋“嗯”了声,先慢悠悠地在屋内转悠,将房中摆设都看了一圈儿,方才在桌边坐下来,目光锁在芦花身上,掂量货品一般:“你长得倒还可以,可为什么作这副打扮?”
    芦花在张罗茶水,闻听到这话,怔了怔。
    不知道是不是该感谢这位小姐的赞美?可听着又太别扭。
    尽管没暴露身份她就是郁齐书的妻子,可好歹这也不是这位小姐家里啊,自己跟她又非亲非故,这么当面品头论足别人真的不觉得很没规矩么?
    芦花放下茶壶,低头看看身上。
    她还穿着昨日那套男装,只不过今日没戴瓜皮帽子,长辫子放了下来搭在身前,这才没叫人误会她是个小厮。
    这一身,郁齐书虽然眼神儿也嫌弃,可他说了,出远门就要这么穿,还夸赞她聪明伶俐。
    芦花强笑着回道:“这副打扮干活儿方便,没什么不好呀。我们乡下地方,不讲究,只要穿得干净撑头就行,最主要还是要穿得舒服,别束手束脚的。”
    那厢小丫头却掩嘴咯咯笑道:“莫不是看你模样俊,你家夫人嫉妒,才叫你穿成这副怪样子的?”
    “……”芦花张口结舌,不明白对方主仆为何一味要贬低她。
    心情不好,芦花便没理会。
    “呀,你是大脚?”小丫头忽的又惊呼起来,手指着她的脚,“小姐你看她!”
    值当这么夸张么?
    芦花无语凝噎。
    但高晚秋惊讶地站起了身,脸上眼里都是毫无遮掩的愕然之色。
    这套男人的裤子实在太长,芦花便将裤脚挽起了两圈儿,因而露出了一双颜色黑旧的绣花鞋,高晚秋的视线便紧紧盯着她那双有些脏污的布鞋看。
    嗯,她没裹脚,所以自嫁给郁齐书起就一直穿的是男式布鞋,尽管鞋面绣有花样,这双鞋于这里的女子而言看着肯定仍是很大了。
    芦花低头看看双脚。
    一双怪模怪样的大号黑色绣花鞋,花样是用红线绣的,这是干娘的杰作,家里一时没多的颜色的线头,找到什么颜色的线便将就绣上了。
    芦花的目光往那边扫去,她看见高晚秋脚蹬一双粉色缎面的绣花靴子,绣工和做工都十分精致,亦衬得她一双脚小而秀气,不禁眼露羡慕之色。
    小丫头对她家小姐耳语:“难怪呐,没裹脚已经很可怜了,她家夫人还要这么虐待她,都不让她穿女人衣服。”
    芦花:“……”
    她哪里可怜了???
    高晚秋慢悠悠地重新坐了下来,言辞颇为怜惜地问她道:“你家夫人是不是平时待你不好?”
    芦花深深吐了口气。
    自己撒的谎,硬着头皮也得要一道道圆下去了。
    芦花嫣然一笑道:“没有啊,我家夫人待我极好。她人美心善,大家都很喜欢她。”
    “是吗?你说极好?若好,还叫你一个女子下地干活儿?这些粗活脏活不该是长工和佃农们做的吗?”
    下地干活儿?那也得郁家有地下才成啊。
    芦花:“没有,我没过说下地干活啊。”
    高晚秋:“就算没下地,不过,你在郁家给人做丫头,郁夫人待你其实很不好吧?你定然受了很多委屈吧?”
    芦花微微皱眉,“高小姐何出此言?”
    高晚秋:“你看看我的丫头穿的,再看看你穿的,一目了然。”
    芦花讪笑,“我们郁家自是不敢跟县令大人家相比的。”
    高晚秋:“我瞧郁先生的书童清箫就穿得挺好的,还是因为你服侍的是夫人的缘故吧,所以才会穿得这么寒碜。”
    芦花:“清箫他时常跟着少爷出入书院,那里都是读书人,读书人都爱穷讲究,不穿好点,不是给少爷丢脸吗?我就不一样了,我们女子又不需要天天抛头露面,在自家里怎么穿都可以。”
    高晚秋:“倒也不必这么积极地为你家夫人强自辩解,对你又没什么好处。”
    “……”芦花笑不出来了。
    看模样,这位高小姐估计也就最多十五六岁,比自己小了六七岁不止。
    上高中的小女孩儿罢了,果然是想象力丰富呢,还十分执拗,非得强按着她的脑袋要把她往被女主子虐待的苦命丫头人设掰扯。
    因为她一双大脚,又穿得不好,便引起了这位阅历浅薄的闺阁小姐大发恻隐之心么?
    芦花不想跟这位高小姐车轱辘似的争辩自己穿得没有不好,日子过得可以,没有被虐待,干脆转而问道:“不知道高小姐找我家夫人有什么事情?如果夫人迟迟不归,恐怕高小姐等不到她回来,莫不如告诉我,我可以代为转告她。”
    丫头和小姐相看了一眼,然后高晚秋低垂了眼,伸手将桌上泡好的茶盏擎起来,她也不喝,一劲儿撅着红嘴,细细地吹着杯子里的茶沫子。
    小丫头却靠近她,拉住了她的手:“小姐姐,你以后要是服侍我家小姐,定然就不会再过现在这种苦日子了。”
    芦花错愕不已:“我服侍她?那,那你呢?”
    “我们一起服侍她啊。”
    “为什么我要跟你一起服侍她???”
    不期小丫头将一个香袋硬塞进她手里,“拿着,这是我家小姐给你的见面礼。”
    芦花暗自捏了捏,貌似香袋里面装了几个元宝,不知是金元宝还是银元宝……哎呀,我在意它是金的还是银的干嘛?我是疯了吗??
    芦花慌忙将香袋丢还给丫头,急道:“我可没想过要卖身别家为奴啊。”想了想,补充一句:“我家夫人和少爷也永不会把我卖了的!”
    那小丫头朝高晚秋看了眼,高晚秋唇边含笑,芦花眯起了眼,确认自己并没眼花,这位高小姐怎么看着突然就害羞起来了?脸上犹如红霞飞,白里透着红,红里映着白,好看极了,像雪后枝头的红梅,连耳垂都红了。
    这含羞带怯的模样……你搞啥哩??
    丫头也不生气,手指上拎着香袋荡了荡,一边靠近芦花,欲要将银子再度塞进她怀中,一边含义隽永地道:“若我家小姐嫁给了郁先生,你可不就要跟我一起服侍我家小姐了吗?我们家小姐人才是真正的人美心善呢,你若识时务,今日认下新主子……”
    芦花愤而推开了丫头。
    她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那小丫头推了老大一个趔趄。
    丫头尖叫一声,倒退了几步后,一屁股重重地坐倒在地,疼得眼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
    “你做什么?”
    这变故突如其来。
    高晚秋忙搁下茶盏,起身去将丫头扶起来,皱眉瞪眼直视芦花道:“怎么的,你家夫人待你不好,你还这么护着她?哼,果然是贱骨头呢!”
    芦花气得胸口起伏,将主仆二人各看了一眼,到底是忌惮对方是县令高天达的嫡妹,她气呼呼地奔出了房间,一路跑出了院子。
    这算什么?这算什么?
    无风不起浪,空穴不来风。
    高晚秋敢这么直接找上门来羞辱她,定然是有所凭恃的。
    哼,郁齐书,你要是敢说你跟这位高小姐没什么,我就不姓杨!
    芦□□直跑去了庐陵书院,欲要找郁齐书对质。可是走到大门口,想起郁齐书的不易,他从一个生无可恋的瘫子,到昨晚上,他对她畅想不久的将来,不仅要给她重建有着几间青砖大瓦房的小院子,他还要将两人曾经半途夭折的书院创办起来,那么意气风发。
    她质问他,他会如何回答呢?
    承认?
    然后呢?
    人家是县令大人的亲妹妹,如何选择,还需要质问他吗?
    芦花悲从中来,转身走了。
    她承认,她是怂货是胆小鬼,不敢面对。
    揪着衣服,手里摸到硬邦邦的,哦,郁齐书给了她二十两银子花销。
    好,我穿得不好,可我丈夫给我钱花了,不花白不花。
    血拼真是让人快乐。
    第146章
    芦花一气之下, 冲动地将郁齐书给她的二十两银子全花光了---她几乎买了一车的布匹。
    她吃了午饭出发,郁齐书本是安排了清箫送行,不过后来他得以请到假中途赶回来。先关心要芦花带回去的东西是否置备齐全, 便看到了一车的布匹, 有些愕然, 以为是清箫办事不牢靠, 将他狠瞪了眼。
    清箫自是不敢为自己辩解半个字。
    芦花看见,心头大爽,她就是故意想激怒他。
    她郁卒了一上午, 就想找郁齐书大吵一架, 此刻见他似乎脸色不太好,磨着牙又刻意道:“一年四季的衣服, 我都不用置办了, 一次买足,省时又省力,你说是不是?”
    郁齐书方才知道原来都是芦花自己买的, 开始还以为是清箫办事不牢靠。
    他其实已列了清单, 叫清箫去为芦花和母亲弟弟采买了很多生活用品,想得很周全,包括给芦花的礼物早已在信寄出那日就已去店铺里订做了, 有一条珍珠项链,想给她个惊喜,他一直保密来着。
    家里没收入,又处处用钱, 所以他另外再给了芦花二十两银子拿回去用作平时的花销。
    郁齐书完全没看出来芦花正在气头上, 虽然心里有觉得芦花这次买东西有些冲动, 但想到她从小喜欢穿漂亮裙子, 跟了他后,就没给她出钱买过东西,即便是一支不值钱的银簪子,也未送过。
    便伸手揉了把她头顶上的瓜皮帽,莞尔道:“经常有新衣服新裙子穿了,不该高兴吗?怎么气鼓鼓的?”
    芦花心里有苦说不出。
    她好像买了个寂寞。
    望着郁齐书清癯的脸庞,芦花选择了默默闭嘴仍是没将高晚秋找上门来挑衅她的事情说出口,郁郁寡欢地拉着一骡车布匹回了牛家村。
    没想到郁齐书没说她什么,连句重话都没有,芦花还自我安慰说自己没错,他不骂她是因为他心里有鬼,理亏,结果回去后倒被冯慧茹狠狠骂了一顿,骂她不知勤俭持家,是败家的女人,又将“要儿子休了她”的老话重提。
    这回是狠狠将婆婆气疯了。
    芦花已懊悔做事太冲动,意气用事,虽然听婆婆骂得难听,很想回嘴,可这次买东西的确是她不理智,用的的确又是齐书辛苦赚来的钱,于是默默忍了。
    不过因此事,芦花痛定思痛。
    她想通透了。
    靠男人永远会被人说道,女人要腰板挺直,必须经济独立起来,才能让婆婆再没借口寻她的不是,她也能问心无愧地想买啥就买啥,于是将心思放在怎么发家致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