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番外之苏迟(完)
苏迟的番外我写的很乐,订阅却越来越少,汗!这章4500字,回馈给看到现在的朋友们。我很喜欢苏迟这个角色,但可能因为功力还不到位,正文里写的并不是很如意,不想着很多笔墨怕抢了小方的戏份,但不写又觉得可惜,所以特地开了个番外。对于苏迟和沈清歌来说,一个稳定的家庭远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结束的爱情来得实在和需要,我写这一篇,也是变相解释了下小沈的选择吧,另外,还写到点秦漠腹黑的那一面,咔咔,明天开始写秦漠!不会像苏迟篇这么长了,大家表失望,因为正文里我已经写了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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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沈清歌的心里还装着秦漠,但可能连她自己都不晓得,她有多依赖身边这个,随时可以提供她温暖和依靠的男人。
秦漠,你如果再不出现,你的清歌,就会被人抢走了!
可是,秦漠又怎么可能回来?
中国自古便说,若要成事,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秦漠现在失去了天时和地利,我和方秉然两者皆有,他却比我更多了一样人和。
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秦漠和他的堂姐秦幽佑在一次婚礼上的合照,竟给沈清歌带来了那样的误会,她鼓起勇气追去加拿大,却又被方秉然追了回来。
他们终究走到了一起。
如果那时,她的好友安晓炎通风报信的对象不是方秉然,而是我……
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如果是我,看到那样的一幕,一定会冲在沈清歌之前,就拎住秦漠的衣襟,让他交代个一清二楚。
结果自然是解开了这个误会,他们两人久别重逢,天雷地火,我只是为他们穿针引线的那个。
所以说方秉然实在够阴险。
说着永远支持她的话,又带着她去别墅,劝她问个清楚明白。
他怕是早就知道,以沈清歌的鸵鸟性子,起码有50%的可能,是不会冲上去问的。
他运气好,又遇上了那伪一家三口的温馨画面,沈清歌彻底死心,转头就被他诱惑到了自己的怀抱中。
真不愧是“老狐狸”方毅的儿子!
但我还是有点不甘心,我找机会向沈清歌挑明了心意。
她却说我对她只是好感,并没有多喜欢她。
我觉得很难过。
我陪她一起弹了那么多的曲子,难道她没有从琴声中听出,我对她的喜爱?
她说,我应该像她一样,找一个愿意付出更多感情的爱人,那一瞬间,我竟然想到了jessica。
或许她说得也有些道理。
如果当初,不是热情如火的jessica,我也不会有这么一段异国情缘。
但不管怎么说,我和沈清歌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我退出了她的生命,只是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我要看看那个方秉然是不是真的可以一直陪着她,对她,不离不弃。
生活总是这么狗血连篇,谁都没有料到,我爸爸能这么早就出来。
虽然出来时权势早已不在,但好歹过去的事情都一笔勾销。
我和妈妈去北京接他回家,看到他时我差点都认不出他,只不过几年未见,他的头发竟然已经花白了大片,脸上的皱纹也如被凿刻过一般,深深的密布,爸爸,一下子老了很多。
妈妈抱着他失声痛哭,不知道是难过还是高兴。但总算,一家三口还是团聚了,他现在没了权势,也不会有人吃饱了撑着去追究他的外室和私生子,他跟着我们住到了一起。
之后没多久,秦漠和他的妈妈姜琳也回来了。
我妈看到姜琳的时候,很有点心虚的味道,但姜琳并没有计较这些,她看到我爸爸后就红了眼睛,努力克制后,冷静地开始和他讨论未来的计划,到底是跟着她去加拿大还是在国内另有打算。
我坐在一边百无聊赖,就找了个借口出门闲逛,秦漠追了出来。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他了。
他还是那么一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样子,但和我说话时,神色却有些紧张,他问我沈清歌的近况。
我很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和沈清歌有联系,他告诉我,他曾经在网络上看到我们俩的钢琴演出。
我打量着他的脸,眼底是掩饰不住的焦急,我忽然明白过来,他是不是以为,我和沈清歌会有些什么暧昧不明的关系?
这几年来,他竟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女孩?!
但是很可惜,我前阵子刚刚听钢琴社里的社员八卦,沈清歌和一个男人住在了一起,那个男人不用想也知道,就是那个追了她很久的方秉然。他等了这么久,终于摘到了这个鲜美的红苹果。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告诉秦漠,我只是告诉他沈清歌素日的行踪和她的寝室电话。
他揣着信息欢喜地匆匆离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幸灾乐祸地想,不知道沈清歌最终会选择哪一个?
方秉然行事果然干脆利落,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沈清歌没几天就给了秦漠答复,拒绝了他。
秦漠迅速地憔悴下来。
像一枚油润的玉石,乍然失去了所有的光泽,暗淡而灰败。
那时是圣诞前夕,满大街的喧闹和色彩,更显得他的沉寂,深如死水。
爸爸决定跟姜琳去加拿大,他们是夫妻关系,姜琳早已经拿到了加拿大的国籍,签证过去,随后办理入籍是非常方便的。
妈妈也决定回美国,好好打理一下这一年多来疏忽了的画廊,我知道,还有个原因,就是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往来,十分方便。
我耸耸肩表示无所谓,j大的生活我适应地很好,或许等四年本科毕业,我再去美国念书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而秦漠,这一阵子却很少看到他。
爸爸终于缓过气来,摆着大家长的威严,端着妈妈给他泡好的热茶,肃容道:“小迟,你去把他找回来,温哥华那边,是不是也快开学了?”
我点点头,拨了他的电话,打了好几通才有一个声音含糊不清地人接了。
他问我是谁,我顿了顿,说是他的弟弟。
于是那人笑嘻嘻地给了我一个地址,说欢迎我加入他们。
我疑惑地找到那里,开门的时候,着实呆了好一阵子。
奢华而糜烂,这是我对眼前景物的最终形容。
仿佛是情人喃喃私语般的音乐,黯淡却诱惑的灯光,暴露的衣着,旁若无人的亲昵,以及桌上放着的贵价的酒水……
有人注意到了我,凝视了一会儿就嘻嘻笑道:“难道,这就是秦漠的弟弟?生得又是一副好皮相。”那女人穿着背后开叉到几乎露出臀沟的贴身礼服,红艳艳的嘴唇,虽然别墅里暖气很足,我还是感觉到了一阵寒意。
她身边的那个男的,占有性地搂住了她的腰,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那女的吃吃笑着,跟着他走进了一间房间,关门时,还若有若无地瞟了我一眼。
“你叫什么?”另一个穿着长袖低领t恤的女人趴在沙发上,歪头问我。
我没有回答,清了清嗓子问她秦漠在哪里。
她指了指楼上,拿起了桌几上的一杯酒,媚眼如丝:“一会儿下来,喝一杯啊。”
我一步一步地缓缓走上楼,楼上有好几间房,有两间里隔着门都能听到女人放荡的呻吟,我抿了抿嘴,把秦漠光裸着身体和其他人纠缠的画面逐出脑海,走到了走廊尽头。
这间房的大门敞开,灯光昏暗,我努力适应了下光线,在拉下帘子的窗边,发现了秦漠。
他只是默默地靠着墙,透过窗帘缝隙往外看去。
窗外幽幽的灯光投在他的脸上,他黝黑的双眸微转,看向了我。
“你来做什么?”他清清冷冷地问。
“爸爸让我找你回去。”
他深深地又无力地一笑,把脸又转向窗外。
我这时才发现,这间屋子里,还有着别人,他们或躺在床上,或靠着椅子,神情古怪,屋子里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
“是大麻。”秦漠淡淡地说,“你在美国试过吗?”
他看到我呆呆地摇了摇头,笑了起来:“我试过,很好,能让你把现在的不愉快都忘记……”
原来,站在阳光下的王子也有着他不为人知的阴暗面的。
我那时嘲笑沈清歌的痴傻,我眼前的这个和我有一半血缘的哥哥,又何尝不是呢?
沈清歌有方秉然的慰藉,而他呢?
我沉默着望着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秦漠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支细细长长的烟,拿到面前仔细地翻来覆去地看着,然后抬眼看我:“我不甘心,我想再试一次,最后一次。”
电光火石间,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决定帮他。
不因为他是我的哥哥。
只是因为,我心里隐藏着的,同样的不甘心。
于是我从怀里拿出了电话,当着秦漠的面,打给了沈清歌。
秦漠看着我,笑了起来。
我第一次从他的脸上,看到了认同。
或许人在低落的时候得到的帮助或理解让他们印象尤为深刻,又或许爸爸从那个位置上掉下来后,我和他之间的差距并没有那么遥远,也或许血亲之间真的会有某些共鸣,我和秦漠,就在此刻,达成了默契。
我回视着他,也笑了起来。
沈清歌果然来了,让我意外的是她还带着她的英俊表哥。
她倒是走到哪里都有着护花使者。
秦漠颓丧的模样让她哭得稀里哗啦,她把秦漠带出了那间别墅,秦漠在卫生间里大吐特吐——他这次可真是下了血本。
我很识趣地把她的表哥支开,套了套沈清歌的话,又留了两人独处。
可是最后,秦漠还是一个人回了加拿大。
姜琳要留在国内陪着爸爸办理去加国的手续,他本可以等上一等,却仿佛突然归心似箭,一声不吭地拎着行李就走了。
那几天,高速列车追尾的新闻在国内铺天盖地,我在电视新闻的一个镜头里捕捉到了沈清歌的侧影,打电话去问才知道,方秉然和他的父亲也在出事的列车上,所幸没有大碍,正准备驱车赶回。
我放下电话,看向窗外碧蓝的天空,一架飞机正缓缓地飞过。
秦漠现在,应该已经坐在飞机上,飞向加拿大了吧?
这一离去,不知多久才会回到这里?
而我呢?我想到沈清歌给我的建议,又想到前些天刚刚收到的,钢琴社里一个学妹的邀约,或许,接受这个邀约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于是接下来在j大的一年多里,我换了三个女朋友。
沈清歌和方秉然在大四下学期的时候,双双拿到了cit的offer,在校园里偶尔见到她的几次,皆是春风满面,笑得一脸甜蜜。
想到此刻在温哥华受了刺激埋首苦读的秦漠,我真觉得方秉然的手段和运气不是一般的高。
然后,在他们毕业飞往美国之前,我收到了沈清歌给我的请帖。
——婚礼请帖!
“怎么?很吃惊吗?”沈清歌看着我愣神的表情,笑得有些羞涩,“其实,我们春节后就领证了。”
“这么早就把自己套牢了?放弃了整片森林?”我接过喜帖,揶揄着她。
她大约是想到了秦漠,脸上飞快地闪过了一丝黯然,但随即又笑了起来:“我想要一个完整的家,这种感觉,你能理解吗?”
我当然能够理解,所以我带着最真诚的祝福,出席了他们的婚礼。
方秉然花了很多心思来办这个婚礼,请的人并不多,但处处都透着他对沈清歌的爱意。
沈清歌穿着婚纱的样子,好看的无法形容。
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在遇到,比她更漂亮的新娘。
我掏出手机拍下了两人甜蜜相拥的照片,发给了秦漠。
如果你还爱着她,也请祝愿她幸福。
婚礼结束后不久,他们便飞去了美国。
一年以后,我也去了美国。
cit离旧金山不远,我偶尔会跑到洛杉矶去住一阵子,约沈清歌出来吃饭,又或者跑去cit闲逛,在方秉然的眼前晃来晃去。
他很大度地一边容忍着我若有若无地挑衅,一边,搞大了沈清歌的肚子。
虽然沈清歌很懊恼地跟我说过,那纯粹是意外。
但我觉得,方秉然一定是故意的!
他忙于cit的学业和自己刚刚起步的公司,没有办法掌握沈清歌的一切,就制造一个对于沈清歌来说永远的牵绊,把她牢牢套住。
方秉然,算你狠!
沈清歌因为早孕反应,吐得昏天黑地,她的婆婆辞了工作飞来美国照顾她,我也收到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商学院的offer。
在那里,我遇到了久未联系的jessica。
她比分别时成熟了许多,全身上下都散发着诱惑的气息,美艳动人。
她看向我的目光冷冷淡淡,仿佛过去一切的亲密都已经烟消云散,我却疑惑着,为什么我念着研究生一年级的书,她却还停留在本科四年级?如果算上我中间那一年在旧金山的游手好闲,她竟比我晚了两年!
我们分别时,可是同级。
答案很快就揭晓,在我看来,这个答案说是人生中的一道惊雷也不为过。
我看到了一个黑发、黑眼,眉目深刻的四五岁的男孩子,扑向jessica,并喊她:“mommy!”
那一瞬间,我大脑停摆、四肢僵硬、目瞪口呆!
生活真是tmd狗血!
不用问一句,我就知道,那是我的孩子!
天!
我前一刻还在电话里嘲笑沈清歌这么早就被套牢,后一刻老天竟告诉我,我有个已经能上街打酱油的孩子!
那男孩在jessica的怀里向我看来,只是一眼,他就挣脱了她的怀抱,向我跑来。
“areyoumydad?”他望向我,用着稚气的嗓音问。
我蹲下来,与他对视,看着他线条漂亮的下巴,笑着说:“要叫:爸爸。”
jessica像个护崽的母鸡,拦在了我和他的中间,我起身看着她神色复杂的脸庞,对她展开了我最灿烂的笑容。
“结婚吧。”我说。
回应我的,是一个不轻不重,声音清脆的巴掌。
她抱起儿子,踩着高跟,窈窕地走了。
我抚着脸颊,望着她的背影,笑得没有半点委屈。
真好,我也有孩子了。
一个肯为你生下孩子的女人,苏迟,你不能错过。
我抬起脚步,快步追了上去。
jessica,你跑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