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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好了,好了,今天的药你喝了没,该喝药。”
    “……”
    ……
    中午时候,沈谢二人,和高家四口人坐在一起吃饭。
    高叔带着沈兰棠的珠宝首饰去当铺典当的时候,那是一下子多了不少钱,也存着为二人补补身体的想法,最初几餐餐色都不错,但慢慢算下来,这点银子也不足以支撑昂贵的医药费后,家里伙食又变回了原样。
    主食是黍和米糠的混合物,沈兰棠觉得不只是咽下去的时候会梗着喉咙,闻着也有一股异味;
    菜是水煮野菜,就连上好的笋和菌菇都是要拿到城里卖的,也不是没有荤腥,只是这荤腥做法极其粗糙,肉不是太硬太老就是还有腥味。
    沈兰棠一世平民,一世富贵,受过委屈流过泪,却真没吃过苦。她的嘴巴和胃都已经被养精了,让她干活她不是不可以,让她吃这些食物……她可以,她的舌头和胃也不可以啊!
    高家人看她久久不动筷,吃得也少,知道她是吃不习惯,但就他们而言,主食都是硬的,桌上还有肉已经是极好的招待了。
    “大妹子,你是不是吃不习惯啊?”
    “不是不是。”沈兰棠连忙道:
    “我只是胃口小,饭量小。”说罢,她就往嘴巴里面扒饭。她发现,比起实在咽不下嘴的腥肉,还是硬邦邦的饭更能往下咽。
    高叔叹了口气:“怪我们没好东西招待两位,我明日就进城,再弄点城里的好吃来。”
    “不用了,高叔,我真的只是胃口小。”沈兰棠心中有愧,更是连连解释。
    “是啊。”谢瑾也道。
    “我夫人素来胃口不大,你看我不就吃得很香么?”
    说罢,他就夹了一大块肉放进嘴里。谢瑾吃饭向来是不挑的,这点高叔高婶都看在眼里,此前还以为贵公子会很难伺候,没想到特别好养活,给啥吃啥,喝那黑乎乎的药也从来没有二话,这点让高叔高婶很是高兴。
    “是,是,既如此就不勉强大妹子了,大妹子你自己吃啊。”
    “嗯!”
    看解决了一个难题,沈兰棠舒了口气,艰难把碗里的饭扒进嘴里,今天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回到房间后,沈兰棠好奇道:“你怎么吃得那么面不改色?那些菜你都吃的惯么?”
    谢瑾脸色淡淡:“我从前行军,吃得都是硬如铁石的烤饼,能沾点热汤化一化就很不错了,在野外,没有新鲜蔬菜,就拔野菜吃。”
    至于肉就不说了,能有就谢天谢地了。
    沈兰棠沉默了。
    她是没穷过也没苦过,谢瑾是一直在富贵圈顶端却实实在在在吃苦。
    沈兰棠心说我以后再也不说你了,我们俩半斤八两。
    这事过后,周叔特意到城里买了好吃的,还带了个大夫回来,大夫给谢瑾一番望问诊切后,道:
    “这位公子底打的极好,因此恢复很快,除了腿还需百日,至少五十日恢复外,其他的都不太要紧了,实属是老朽见过的人中身子骨最硬朗的。”
    听到他这么说,沈兰棠也去喜极而泣,虽说他们已经处于安全环境,但就谢瑾那病怏怏的模样,她真怕免疫系统哪天不高兴了……
    “谢谢大夫,谢谢大夫!”
    沈兰棠送走大夫。
    回屋之后,谢瑾倚靠在床上,满头青丝披散,布衣粗服衬得他的脸庞愈见清俊,他望着沈兰棠,说:
    “我们是不是没钱了?”
    “……”
    好现实好不该由你口中说出的话。
    “快了。”
    “如此,我们也该离开了。”
    沈兰棠走到床头坐下:“会不会有点早?你的身体能坚持得住么?”
    此前沈兰棠和谢瑾商量过,等谢瑾好得差不多了就去城里报官,只是这一路哪怕是坐马车也要小半日,沈兰棠怕谢瑾坚持不住,尤其怕他的腿再有周折就真的好不了了,这她拿什么赔给谢家啊!!
    “无事,大夫不也说了,我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而且,再不通知家里人,我们不是没钱了么?”谢瑾眨眨眼,一脸乖巧。
    沈兰棠:“……”
    是,他们是快没钱了。要是在现代或者兆京,你没钱了实在不行可以向人借钱,可在这里,是真的没人有这个钱啊。要是救了人反让恩人破费,沈兰棠心里也过意不去。
    “我明白了,我待会去和高叔高婶说,我先给你上药吧。”
    第53章 报关失败
    沈兰棠拿出大夫留下的药膏给谢瑾涂药。他那条断腿反正就是固定着, 无他,唯忍而已。但其他内伤外伤都有用药,甚至还喝过人参, 要不然这钱怎么如流水般地没了呢。
    他腿上后背腰腹处处有伤, 有些伤口谢瑾自己碰触不到, 都是沈兰棠给他涂药。
    谢瑾熟练脱掉上衣, 他在山上是浑身都是紫的青的红的,现如今, 瘀血的墨色已经渐渐化开, 伤口开始结疤,虽然依旧看着瘆人, 但跟好像随时都会爆血管而亡时刻比起来,已经不要太好了。
    沈兰棠掌心抹开油,从谢瑾后背慢慢推下, 伤药渗入伤口辣痛难忍,她能感觉到谢瑾的后背肌肉紧绷,腰部仿佛蓄着一股力般突突跳动。
    “放松一点。”
    腰腹以外素来是谢瑾自己上药的, 沈兰棠就没碰,她转到正面, 替谢谢涂抹肩膀胸口还有腹部的伤口。
    手掌缓缓向下,到了小腹位置, 因腹部属于被保护的位置, 那里只有一道被树枝划伤的划痕, 和其他地方比起来算是很轻微的伤了, 沈兰棠在伤口边缘刚抹了两把, 谢瑾忽然抓住她的手。
    “这里我自己来。”
    沈兰棠:“啊?”
    她被谢瑾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一跳,缓了缓才道:“哦, 好。”
    谢瑾这才缓缓松开手。
    沈兰棠有几分莫名其妙,但随即想到,腹部不是丹田所在嘛,可能这对学武的人来说就是要害,就像自己的眼睛喉咙也不想别人碰到。
    谢瑾:“你先去和高叔高婶说我们要走的事吧。”
    “好。”沈兰棠走出房间。
    等她离开后,谢瑾苍白的脸上才露出几分难以言喻的神色。
    谢瑾从小在军中长大,对于俗世之物,包括男女之事看得很淡,算得上克己复礼,在他的观念里,夫妻之事应该于私下亲密时。他很难想象理解自己在抹药的时候竟然会……
    他看着腹部伤口边缘新生出的肉。
    嗯,应该是新肉太敏感的关系。
    沈兰棠走到院子里,和高叔婶说了他们打算去城里报官的事,高叔婶起初也是劝他们再留几日,见他们主意已定,便道:
    “那我去跟村头阿牛家说声,让他们明日带一带你们。”
    “多谢叔婶。”
    “哎,你们这么快就要走了,还怪舍不得的。”
    沈兰棠笑笑道:“我们失踪已经数日,怕家里人着急。”
    “也是也是,家里人听不到消息该多着急啊,那大妹子,我们就不留你了。”
    “嗯,谢谢叔婶这些天的照顾。”
    沈兰棠和二人寒暄完,回到房间,谢瑾此时已经上完了药,脸上泛着一层冷汗,靠在床上。
    “和叔婶说好了?”
    “嗯。”
    到此,两人也就不再商议这事。
    知晓二人要走,高家姐弟依依不舍,但萍水相逢,终有别日。
    依依惜别后,沈谢二人乘坐马车进了城里,同他们一道去的还是高叔高婶二人。
    除报官外,其实他们还有一件事,就是给已经嫁人的女儿寄信。
    古代交通不发达,通讯更是不便,很多嫁到外地的女儿可能一辈子都不再见面了。高叔婶的女儿还好,就在隔壁县城,要是赶的快四五日也能到,是以他们女儿隔个两三年都会回来一趟。
    而正巧近日有熟人要到那里去,听闻沈谢二人会写字,高婶就想让写他们代入写一封家书。
    纸笔昂贵,当时书斋是有写信服务的,若只需要纸笔,这就只要十文钱,再给熟人一点辛苦费,也就五十来文,虽说小贵,但若是能给远嫁的女儿传递家里消息,使她慰藉,也是值得的。
    左右报官也不需要这么多人,四人到了城里就分了开来,谢瑾和高叔一组,沈兰棠和高婶一组,约定事情办完后在茶馆见面。
    谢瑾在高叔陪伴下到了县衙,一靠近衙门他就眯了眯眼,守在衙门口的两个守卫耷拉着眼皮子无精打采,两人走进也只看了一眼,无甚搭理。
    二人进去以后也无人理会,直到他们慢悠悠转悠了一圈才有人出来。
    一个看似主簿的男人走向二人:“你们有什么事?”
    谢瑾:“我要报官。”
    男人朝谢瑾上下打量了一圈,开口时官味很重:“报什么官,杀人放火还是劫财掳掠?”
    他高高在上的姿态让谢瑾不适,他不由语气轻微加重:“我要报仓安县城外官道上有山贼出没,在我与妻子回乡途中拦路抢劫,我同行不少家丁受伤,我和夫人掉下山崖,幸得贵人相救才免于一难。”
    “好了好了,知道了。”
    男人不耐烦地说:“先写个陈情状吧。”
    里面有人拿出纸笔,谢瑾正要接过,男人又拿了回去,笑眯眯地看着谢瑾:
    “这陈情状你要自己写呢还是我找人给你代写?”
    “自己写如何,代写又如何?”
    男人嘿嘿一笑:“自己写有自己写的价格,代写有代写的价格,全看你怎么选了。”
    谢瑾眸色一沉,他虽说处事经验不深,但也听出来了,这是在向自己索要钱财。
    “我若是没有钱呢?”
    听到他这么说,男人脸色立刻黑了下来,高叔眼见不对连忙插入道:
    “这位大人,我这小兄弟的钱财都被山贼抢去了,剩下一点银两也全都用来治他的腿了,哪里还有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