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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

      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与他之间隔着的已不只是彼此的年纪或者秉性的差距。
    有些东西,注定已是无可奈何……
    ▽
    四月初六,安平大婚。
    那日天清气朗,我看着他从太傅府出门,一身大红喜服好不意气风发,可是那张脸却毫无生气,像是一切都归于死寂了。
    我骑着马一直尾随着,仿佛是送亲的一员。京城百姓沸腾喧嚣,我却从御撵纱帐内的红色背影上看出了他的怅然。
    不知情的百姓恭贺着,知情的友人必然是在鄙夷着。他却什么也没说,只是这般平静地坐在御撵上,如同献祭。
    我一路相送,直到队伍进入宫城内,也直到看到那人出现。
    我震惊非常,眼见庆之跌跌撞撞地下了车,仓皇的,喜悦的,最后却只是执着齐大公子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竟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就落了泪,直到齐大公子率先开口叹息道:“你这模样,倒让我一句生气的话也说不出了……”
    庆之仿佛此时才清醒过来,慌忙解释,说到最后,几乎要舌头打结。
    齐大公子按着他的肩头拍了拍:“好了,我不怪你,你并不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我知道的。”
    他这才安静下来,整个人像是变成了孩子,垂着头不做声。
    旁边有礼官小心翼翼地提醒吉时快到了,他这才回过神来,忽而动手解起衣裳来。我吃了一惊,慌忙扭头,过了一会儿再去看,却见他将喜服披到了齐大公子身上,退开一步,恭恭敬敬地作了一揖……
    很多年后我仍旧记得这场景,之后我常常对他说,你生平最美好的样子,便是那时。
    拿得起也放得下,穿上喜服或者脱去,都不曾介意他人的眼光,只是做到问心无愧……
    崇安二年春
    刘绪:
    ▽
    子都兄被双九拖入魔鬼城时,身受重伤,几乎奄奄一息,加上他那句诀别之言,我心中早已放弃希望。
    但是没想到他会在几个月后又出现在我面前,那般及时和猝不及防,我甚至以为是自己是在做梦。
    目送着他乘着马车进入皇宫后,心头一直压着的重石仿佛也消失了。
    我想起了曾经让我一直疑惑的问题,情之一道,委实难解。而如今看着子都兄与陛下即将修成正果,我竟然没有悲伤。
    安平陛下对他那般惦念不忘,我是比不上的。不是我的,终究强求不来。何况子都兄还活着,这已是最好的事情。
    锦丰扒了恪勉的衣裳披在我身上,之前叫我下车时的态度彻底转变了,笑嘻嘻地拍着我的肩说要请我去喝酒。
    我知道这段时间他们二人暗地里肯定很瞧不起我,如今和好如初,感觉自然大好。宫内传来悠扬的礼乐声,我笑了一下,附和道:“好,去喝酒,今日当大肆庆贺一番才是!”
    然而一转头,却见到远处一人端坐马上,似已注视良久。
    我愣了许久才笑了起来,对她道:“郡主若不弃,不妨一起去吧。”
    她轻轻点头,没有半分犹豫。
    ▽
    恪勉衣冠不整,自然不肯去。锦丰也是个人精,见我请了郡主,二话不说便告辞了,临走还假惺惺地道:“将账记在我身上,改日我去结,放心放心!”
    没奈何,人我已经请了,不去就说不过去了,便只好照旧请郡主去酒楼。
    临走时,她忽然叫住了我,替我整了整衣冠,道:“你先前那般招摇的过了街,细心点儿的百姓就能认出你来,还是别去热闹地方了吧。”
    她说这话时,手指绕过我的领口,指尖轻轻触在我颈边的肌肤上,仿佛擦出了火来,顿时叫我脸颊发热。大概她也察觉出了尴尬,收回手低声道:“去个清静的地方喝酒也是一样的,今晚陛下大婚,夜不闭户,总有地方待。”
    我点了点头,牵了她的马,与她一同朝市集而去,最后选了一家店面很小的酒馆坐了。
    店内人少,那小二十分热情。我们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一边看着半空的烟花,一边饮酒,只是许久都不曾说话。
    我本还苦想了几个话题,但我又忘了郡主的酒量,还未曾开口,那边她已经昏昏欲醉了。我好言劝她,她却兴致很高,怎么也不肯停下,还要与我碰杯。我觉得好笑,平日里总是冷淡漠然的摄政王之女,饮了酒便有些失态了。
    ▽
    这一番闹腾,直到外面人声渐小,灯火转暗,方才停歇。我架着她出门,一向冷硬如冰块的人此时软成了一滩水,怎么也扶不稳。
    马是决计不能骑了,我在街边看了看,见四下无人,干脆背起了她。她的脑袋歪在我颈边,酒气弥漫。
    走了一阵,她的脸忽而动了动,蹭了蹭我的脖子,含糊不清地唤我:“庆之?”
    我立即“嗯”了一声,她便没了动静。
    我这才意识到她是说醉话,心中思索着也不知世子还在不在京城,是要背她去投客栈,还是直接回太傅府呢?
    即使是春日,夜风也很凉,我背着她走在路上,地上的影子重叠着,似乎融为了一体。她忽然又开始蹭我的脖子,唤我:“庆之?”
    “嗯。”我照旧答应了一声,她又安静了。
    而后她便没完没了起来,每次总以为她有话要说,结果她喊了之后便没有了下文,且还反反复复个不停。
    “庆之?”
    “嗯。”
    “庆之?”
    “嗯……”
    前面的路还很长,我干脆不想其他问题了,只专心地背着她,时不时地应她一声,任由她蹭着我的脖子,再等着下一句呼唤。
    很久之后,我对她说,这是我生平做的最傻却也是最有趣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齐逊之安平(上)
    齐逊之:
    初入宫廷时,我不过十岁。
    只因父亲担了个凌烟阁大学士的职位,我的学识也不差,皇帝陛下为安平殿下选伴读时便挑中了我。
    这之前我从未见过安平殿下,父辈之间言语中也甚少谈及,所以入宫时我十分忐忑,然而待见到她本人,倒叫我委实吃了一惊。
    才三四岁的样子,一身淡黄金绣芙蓉纹的宫装,小小的身子盘坐在案后,挺得笔直,正垂着头捏着笔练字,身影似已融入窗外大片的春光里,端正又孤独。她的手指还很短,捏着那支长长的狼毫笔时,握起的手像是上元节粉白的汤圆。脸颊也是圆乎乎的,像极了我刚出生不久的二妹。这般一想,原先的紧张倒没了。
    可是等她抬眼看过来时,黑亮的一双眸子竟毫无笑意,唇抿的紧紧的,严肃而端庄。于是我又猛然记起,她是大梁皇帝和青海女王唯一的掌上明珠。
    父母的教诲言犹在耳,我敛衽下拜,恭恭敬敬。
    陛下身边的福贵公公笑着跟她解释:“殿下,这位是齐大学士的长子齐逊之,年方十岁,从今日起便入宫做您的伴读了。”
    我悄悄抬眼去瞧她的神情,恰好她也正瞧着我,目光相触,不禁又觉惶恐,然而待垂了头,我又有些气恼。虽知晓礼节重要,但她毕竟才三四岁,总一副老成的模样瞧着我,怎么不叫我难堪。
    “既是父皇的意思,便这么办吧。”她忽而开口,极力将软软的童音说得肃然。像是含在口中的一块糯米糕,带着黏牙的甜腻,便干脆一口吞下,毫不拖泥带水。
    福贵公公退了出去,安平殿下又忽然唤我道:“齐逊之是么?免礼吧。”
    “谢殿下。”我谨记教诲,起身垂首,始终恭谨有度。
    她已搁下了笔,与陛下极其相似的一双深邃眸子落在我身上:“你几岁开始读书?”
    “回殿下的话,五岁。”
    她“嗯”了一声,又拿那软软的童音问:“都读些什么?”
    我想了一下,斟酌着道:“什么都读。”
    她似乎对这回答很满意,点了点头,又执了笔去练字,似随口般说了一句:“宫中沉闷,累你牺牲大好时光陪本宫了。”
    我悚然一惊,忙称不敢。仍是垂手立着,却几次忍不住却瞟她,怎么也想不通这般年纪的小孩子会说出这样周全的话来。如她这般年纪,在寻常人家还是同父母撒娇,与同伴戏耍的时候,可她怎会心智这般成熟?
    很多年后回想起此事,我颇为感慨地对她道:“陛下当初可真是正经,叫我也不敢造次,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而她却有些茫然,细想了一阵之后微微摇头道:“只零星记得一些,朕那会儿年纪太小了。”
    “……”我默默无言,正是因此,我才被你吓得不轻啊……
    ※ ※
    安平:
    我这一生,除却父母,只与一人纠缠最多。
    那人便是子都。
    幼时之事,我是真记不清了。只因自小便知道双肩担着父皇母后厚重的期许,眼前更是满朝众臣和天下百姓的目光,那时自然是被宫中嬷嬷教养的中规中矩,只怕行差踏错一步,惹来非议不断。以致于后来母后与父皇回忆起他们女儿的童年时,总是一副茫然的神情。
    这不奇怪,我是没有正常孩子的童年的。因为那是一段漆黑不见天日的岁月。投毒,谋杀,意外……
    一个个凶手的名字在我的耳边出现,又彻底消失在人世间,可是这些阴谋诡计却从未消失过。所以之后为了让所有人都认为我年幼无知,并无危害,我便开始了活泼胡闹的时光。
    如今回想,除了因为年纪小之外,我大概也是刻意忘了那段岁月。
    与子都相关的完整记忆,最早的只能追忆到八岁那年的某个春日。我坐在御花园的凉亭里赏花,周围是几位皇亲国戚中的女眷,也都是孩子,最大的不过十五六岁,她们是随母亲或祖母入宫拜见皇祖母的。
    恰好那日忘了叫圆喜通知子都不用入宫伴读了,这边我正端着皇室风范招待着他人,那边他已白衣款款地从假山后绕过来了。
    他已有十五岁,身量抽芽般疯长的年纪。大约是读多了魏晋清谈的书,魏晋风度也融入了骨髓里。发丝总不愿束起,只拢在肩后,一路踏着小径走来时,广袖鼓舞,墨发旖旎,说不出的潇洒风致。
    我起初还并未在意,左手边的一个十几岁的远房表姐最先开口,捏着一方绢帕虚虚掩住红艳艳的唇,低声道:“那是哪家的公子,竟能这般直接入了内宫。”语气里有些慌乱,却又似乎带点惊喜。
    我这才抬眼去看他,只一眼便不禁想起那首《思帝乡》来: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之前读时只觉得是首由白纸黑字写就的诗,如今成了朱砂丹青绘就的画,字字句句都是生动鲜活的一个人。
    不过也仅此而已。子都后来追问起时,得意地笑说:“原来陛下八岁便钟情与我了,真是……啧啧……”
    我觉得好笑,他也太夸张了些,我虽心智早熟,倒还不至于八岁就懂男女情爱,那时不过是欣赏他罢了。之所以会记得这般清楚,大约也是因为这是他在护着我被疾风踏伤之前,唯一以站立行走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的画面……
    至此很多年后,在那个永生难忘的战场,当他从马上一跃而下,立在那里时,那首埋在心底的诗句才又鲜活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齐逊之安平(中)
    齐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