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看着燕燕那着急上火的样子,仿佛受了下马威的人是她,其实先前燕燕就一直担心,她家郎君实在是再温柔不过的一个人儿,遇上那些蛮不讲理的,也没法争执,岂不是要吃暗亏,果不其然,邓董那个小崽子,居然敢欺负她的人!
燕燕撸起袖子就要往邓家去,“这个小畜生,我非得好好教训他一番不可!”
她风风火火的,却被白清华给拦了下来,“不要紧,他已经在我手里吃过亏了。”
燕燕犹不相信,“真的?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白清华一笑,将早上邓董撒了一身水,和中午差点被迫吃虫子的事情大致同她说了一遍,逗得燕燕是拍膝大笑,浑然忘了什么仪态不仪态的。
“真是痛快!那个小霸王,早该有人这么治他一治了!走,咱们上街去,买壶酒吃了好快活快活。”
燕燕亲娘去得早,打小养在爹身边,就是这么一个无拘无束的性子,恣意了喝酒吃肉,憋屈了拍案痛骂,直来直去一根肠子,幸好是养在了市井人家,要是那些侯门大院里,指不定要被人怎么磋磨死。
白清华每每和她待在一块,心里都觉得敞亮。
二人同去街上打酒,一男一女,又都是年轻美貌,谁看都像极了一对家常温情的夫妻。
眼下快天黑闭市了,铺子也都三三两两的打烊了,街上行人寥寂,卖酒的大娘笑吟吟打满了一壶酒,燕燕拿出荷包正要付钱,白清华就先她一步递了过去。
大娘不住夸赞道:“好体贴的夫君!”闹了燕燕一个大红脸。
她含情怯怯地看了白清华一眼,想开口提成亲的事,但转念一想,他的事情才刚安定下来,自己就这么急吼吼跟在后面催,到底不够矜持。
这会子燕燕想起来要矜持了,抬了抬手,学着那些闺秀模样,含羞捋了捋碎发。
可惜白清华是个眼瞎的,没看到她传来的秋波盈盈,倒先看到她腕上露出了那之前编好的柳条圈。
燕燕见他眼光挪到了自己手腕上,便解释道:“一个小玩意儿,戴着玩的,之前等你来着,闲着没事,就编它打发时间。”
这么一说,白清华倒想起另一件事来。
他一直没见过燕燕身上有什么贵重首饰,不说簪钗,就是寻常的项圈手环也不曾带过。
想是束家只一对父女相依为命,到底从前疏忽了许多。
不远处传来一阵妇人的哭嚎声,二人举目望去,只见陈高氏追着自己的丈夫,边哭边喊道:“你这个丧尽天良的!那可是我娘家的陪嫁啊,你竟然就这么给了那个小狐狸精!你给我站住,站住!”
燕燕和陈高氏本就关系不善,见状呲了一声,但也知道她男人更不是什么好东西,撇了撇嘴没说话。
归家时,院内桌子上摆了几块猪肉,不算肥瘦相间,是今日卖剩下的。
束老爹一见有酒,立马颠颠跑上前来,“菜都洗好切好了,这肉只等着你来亲自掌刀,今晚咱们也好好见见荤腥!”
说完他又直起身子负手,睨了睨白清华,“回来了。”
燕燕看不得他老是在白清华面前摆架子,拍了一下人嗔道:“爹!你快去先预备烧好洗澡水吧!”
束老爹是极听女儿话的,又乐呵乐呵跑去烧水,燕燕不好意思道:“我爹就那样,其实是关心你,但非得摆个臭脸,端着架子,咱们今晚吃红烧大肉,你只管敞开肚皮吃。”
寻常人家,基本都是两三日能见一次荤腥,但一家子人也紧巴巴的,都是先就着孩子吃,束家是做屠户买卖的,最不缺的就是肉,但能敞开肚子这样吃,也是不常有的。
白清华想搭一把手,却被燕燕推进了屋子里,她自有一套说辞,“古人常说,君子远什么厨。你如今是每日和学问打交道的人了,怎么能进厨房,我一个人能忙活来,你就进去好好做学问,外头的事用不着你操心!”
对于燕燕而言,她没什么远大抱负,能照料爹爹和未来夫婿的一日三餐,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看着自己注入心血做出来的美食,能得他们一声好,那就什么都值了!
这样甜滋滋想着,燕燕打算今儿个这顿红烧肉也来点不一样的。
做好菜后,束老爹闻着香味儿出来端碟子,想拿手拈一块先过过嘴尝个滋味,都被燕燕拍了下来。
盛好饭后,白清华也出来了,坐在院子里正要动筷,燕燕一脸神秘,用筷子指了指那道红烧肉,“表哥,这一碟子一共有二十块红烧肉,里头有一块是刻了你的名字,表哥若是能找到这块肉,这碟子肉就全归表哥了!”
原本寻常的一顿饭,突然变得有意思起来,束老爹饶有兴趣地用筷子敲了敲碟沿儿,“二十块里挑一块!嘿,有意思!”
燕燕古灵精怪,眼中藏着狡黠,一眨一眨的,好像在说:你绝对找不到!
心里阳光的姑娘,平淡日子也能过出十分的滋味,譬如这么一个小把戏,却能叫人把注意力全集中在那碟子肉上。
白清华沉吟片刻,筷头悬在半空中久久不定,最后夹起了其中一块,往外一翻,果然里头浅浅刻着两个字,酱汁虽然已经渗进了大半,但不难看出的确是刻着‘清华’二字。
燕燕傻眼了,“这二十块肉,你是怎么找到这块啊...不应该呀。”
束老爹也很不敢相信,但他更在乎那一碟子肉没他份了,急得脸都红了,“你到底是怎么找到这块的,凭运气吗?”
“其实很简单。”白清华掖着袖子,将那块肉放在燕燕碗中,“表妹是烧肉之前就刻好了字,这肉下锅翻炒,再捞上来时,那刻了字的一面不会是正好朝下的,所以表妹就要动手将这块肉翻个面,这红烧肉酱汁香浓,翻了个面,便会在碟上留下一道痕迹,我便是靠着这痕迹,才敢确定这块肉刻了字。”
果然人和人之间,虽然都长了脑子,可有的人脑子天生就是做学问的料,有的人却只能拿着刀卖肉。
在燕燕和束老爹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白清华已经将那碟子红烧肉推到了中间,“这么多肉,哪里能让我一个人吃,表妹和伯父一起吃吧,不过我倒是佩服表妹,这肉有肥有瘦,就是拿最小巧纤细的刻刀,也未必能在上面完好无损的刻字,表妹这门手艺,实在不该荒废在卖肉上。”
燕燕的好手艺,原是跟束老爹学的,但她却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哪怕是一块肉皮,她都能刻出朵花儿,但他们束家因着束老爹从前那‘凌迟’的名头,无端蒙上了一层阴影,所以再好的手艺,也不能真指望它吃饭。
后来几日,燕燕每日都要去私塾等着接人,还是铺子上有些忙不过来了,束老爹叫苦半日,燕燕这才停了两天。
自打上回训过那邓董后,白清华每日在私塾也是安安稳稳,邓董见了他就跟见了活罗刹,若是碰上,二话不说掉头就走,惹得跟着他拉帮结派的其他学生也都对白清华战战兢兢。
这样一来,私塾倒比从前安生不少,学生们听学也更用功了,柳秀才捋着胡须笑容满面。
再过几日就是他女儿出阁的日子,这天刚下了学,柳莺莺便来给柳秀才送墨,一见白清华,恍若仙人,若不是顾及父亲在场,那眼珠子都转不动了。
但几息后,饱读诗书,深知荣辱的柳莺莺渐渐平定下来,她即将嫁为人妇,已有了夫家,自是不好和外男有些什么。
于是她福了福身,叫了声‘公子’,而后便去屏后寻柳秀才。
柳秀才正忙着批阅学生的功课,柳莺莺替他添过墨后,又发现空纸不多了。
她起身去找原本放纸的抽屉,但里面空空如也,从前这种琐事都是她来做,后来换成了白清华,当然也换了地方。
眼见爹爹正在认真,柳莺莺不好打搅,便去寻白清华。
白清华刚将学生桌上的东西整理好,打算告离,见柳莺莺过来,便停住了脚步。
柳莺莺又纳了个福,轻声细语道:“不知公子将纸张放在了哪里?”
白清华也极客气道:“都是收整进了外间橱箱的暗格里。”
他领着柳莺莺去了橱箱,奈何这暗格在白清华看来不过是才到脖颈处,可柳莺莺若想要拿,总要踮一踮脚,显得十分吃力,白清华便搭了把手。
正巧这一幕,落在了欢天喜地前来接白清华下学的燕燕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