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卫公子来时显然已经有了腹稿,提起笔来一挥而就,绢上酣畅淋漓,写道:“柳暗花明春事深,小阑红芍药,已抽簪。雨余风软碎鸣禽。迟迟日,犹带一分阴。”
“好!”他的同伴们纷纷击掌赞叹。
卫公子把笔递给欢姐。
红融融的灯光下,欢姐的脸庞娇艳欲滴,卫公子显然对她最是心仪。
欢姐嫣然一笑,接过笔,随手搁在桌上,拉卫公子入席:“大好春光的,写什么诗?来,坐下喝酒,姐姐敬你!”
卫公子愣住了,表情有些不自然:“怎么?美人看不上我的词,不肯唱和?”
同伴中有人道:“怎么可能?卫兄的诗词可是扬州玉翁都赞过的,来日放榜,定是状元之名,小小乐坊,敢看卫兄不起?”
二楼雅间,听到“扬州玉翁”四个字,阿九神情一动。
“是是是,公子多心了,奴家哪里敢瞧不起公子?实在是才疏学浅,对不上这些个诗啊词的。”欢姐擎杯赔笑,“奴家自罚三杯,算是罚我个不学无术之罪。”说着,连饮三杯,亮出杯底,涓滴不剩。
卫公子看她的眼神,已由欣赏变为惋惜:“可惜了姑娘这般花容月貌,竟是个庸脂俗粉。”
然后环顾场中,扬声道,“昔年双璧坊名驰天下,现在竟找不出一个可以唱和之人吗?这方青壁悬在这里,岂不是欺世盗名?”
欢姐脸上仍带着笑,去拉卫公子:“公子,男人来乐坊都是找乐子的,我们姐妹虽然不会这些个诗词,吹拉弹唱却是样样都精,不如我给公子舞一曲如何?”
卫公子甩开欢姐的手:“休要把本公子当成那种寻欢逐色的酒色之徒,本公子来乐坊是寻找知音的!”
这一甩力道不大,欢姐趁势跌在地上,指望他们生出些怜香惜玉之心,哪知道这些人纷纷离席,口里道:“玉翁还说让我们莫错过双璧坊,难道这就是双璧坊?”
“我打听得真真的,这就是,只不过改了名字而已。”
“哼,什么破地方,竟挂着双璧坊的名号招摇撞骗!”
“竟敢哄骗我们,不砸了这地方难消我心头之恨!”
一时乱哄哄,一边的商客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似乎打算离开这是非之地。
姑娘们气不过,扶起欢姐,欢姐怒道:“你们都是读书人,难道书都白读了?认不得门额上的字?这里是红馆,不是双璧坊!要寻双璧坊,回二十年前去寻吧!”
“本公子跟你们多说一句,都是有辱斯文!”卫公子一脸不悦,愤然转身,“我们走!”
就在此时,楼上传来一个声音:“慢着!”
“喀拉”一声,四折的屏风被推开,一名秀丽少年郎现身,手一扬,一样东西飘然自二楼坠下,轻盈,如梦一般飘向卫公子。
卫公子不由自主伸手接住,展开先闻得一股郁郁酒香,只见是一幅淡青色丝缎,上面字迹宛然,呈淡红色。
——往事莫沉吟。身闲时好,且登临。旧游无处不堪寻。无寻处、唯有少年心。
同伴们围过去细看,忍不住赞道:“好词!接得绝妙,和卫兄的词浑然一体啊!”
卫公子怔怔道:“不,此人笔力,远在我之上。”仰头望向二楼的元墨,“这是兄台写的?”
这当然不是元墨写的。
这是阿九写的。
就在欢姐跌倒的那一刻,元墨满面怒容,腾地起身,撸起袖子要下去收拾这帮家伙,阿九却问道:“他写了什么?”
元墨怒:“我管他写了什么!”
“念。”
元墨一句“念个屁”已经到了喉咙口,忽然有灵光一闪,蓦地意识到某种可能,但这种可能太过微茫,太过惊喜,她的心跳不由加速,探出头去看那片青壁上的题词,念道:“柳什么花明春事什么,小什么红芍药,已抽什么。雨余风软碎鸣什么。迟迟日,犹什么一分什么。”
阿九瞪着她:“你知道你自己说了些什么吗?”
“反正就差几个字嘛,意思差不多行了!”元墨一脸期待,“你会写词啊?”
“诗余戏笔,何足道哉?”
元墨的眼睛“铮”地一声,闪闪发亮,连忙道:“我去取纸笔!”
“不必。”阿九侧头看了一眼壁上题词,撕下半幅衣袖,以指为笔,以酒为墨,转即书成,扔给元墨:“让他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阿九说话,惯常有一股高高在上的睥睨之气,元墨本来觉得这点目中无人很是妨碍她成为一个名伎,但现在却忍不住想拜倒在她的裙下。
此时看这帮人的反应,这词大约是很不错的。所以,阿九不单人美,还有才华!
有这样的人物在,红馆不红,天理难容!
元墨的心情实在是太好了,以至于骂人的情绪都被冲淡了,只是居高临下道:“公子求的是美人的词作,在下代笔,像什么话?”
卫公子脸上掠过一丝惊喜:“既有佳人在此,何不出来相见?”
“罢了。”元墨淡淡道,“公子深嫌庸脂俗粉,我们家姑娘也深嫌恶客。你既为求词而来,现已得词,不必多言了。姑娘们,送客!”
最后两个字说得干脆利落,欢姐等人早看这帮人不顺眼了,顿时摆出了送客的架势:“各位,请吧!”
卫公子和他的同伴人脸上都有几分尴尬。
春闱刚过去不久,隐隐有些内幕消息透露出来,这位卫公子名列三甲之内。
于是众人已先在酒楼庆祝过一番,都起哄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现在卫公子是春风得意,长安花却还没看,一番怂恿,卫公子便欣然答应请众人上乐坊。
卫公子祖上是盐商,世代豪富,到他这一辈才出了一个读书种子,自然是千般宠爱,还从来没受过什么冷眼,此时脸上便有些下不来。
同伴中有人嚷道:“既有才貌双全的佳人,何不早些请出来?分明是故意瞧不起我们!”
又有人道:“我看八成这佳人貌比无盐,所以不肯出来见人!”
元墨一听就知道这帮小子埋头苦读,全是死读书,压根儿没有正经上过乐坊。
真正才艺双绝的女伎,岂是一般人想见就能见到的?当年云画情当红之时,多少达官贵人来上十几次也不能见上一面。
再说京中女伎向来重才胜过重貌,许多人有一手精绝之艺,即使年岁大了也能被称一声“大家”,比如红姑就是现成的例子。
元墨懒得跟他们废话,挥了挥手。
欢姐领着姑娘们自行散去,聊天喝茶理簪子,只当这起人不存在。
这种无视比任何言语都来轻蔑,卫公子紫涨了面孔,怒喝一声:“都给我进来!”
像他这种豪商公子,出门在外,身边少说也会跟着十数名豪奴,头起喧哗时,豪奴们已经在外面竖起耳朵,此时闻得一声喝,外面山一般一声雄喝:“是!”
一伙高大威猛的汉子应声而入。
“给我砸!”
卫公子一声令下,豪奴们立即动手,搬起椅子就往桌上砸去。
一时杯盘与木屑横飞,桌椅与案席全垮,慌得那另外两个客人避之不及,逃之夭夭,姑娘们花容失色,惊叫连连。
元墨肺都快气炸了,一脚跨上二楼雕花栏杆,凌空跃下,一记窝心脚将砸得最卖力的那名豪奴踹飞。
那人直跌出五步开外,被同伴扶着才爬起来,捂着胸膛,脸色发白,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还有哪个不怕死的,他妈的再给我砸一下试试!”
元墨眼睛喷火,大声道。
气势,气势非常重要。
豪奴们不由自主,都后退了一步。
“废物!”卫公子也是气红了眼,“给我上!”
豪奴们权衡一下,彼此之间互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元墨一看不好。
在被红姑收养以前,她在街头巷尾讨生活、捡吃的,常常为半块馒头就跟人打得头破血流,对于“打架”这种事情可谓是自小历练,经验丰富,深深知道有两种架人们是绝不会退缩的。
一是恃强凌弱,二是以众欺寡。
眼下元墨看起来好像挺强,但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对方七七八八加起来有三四十双手!
果然,豪奴们大喝一声,向元墨冲了过来。
根据元墨的经验,这会儿要是退缩,铁定只剩下挨打的份,再说这是她的地盘,在自己的地盘上,怎么能退?!
元墨也大吼一声,冲上去。
豪奴们个个膀大腰圆,孔武有力,虽然算不上什么高手,但胜在力气大,一拳一脚有板有眼,虎虎生风,真挨着一下不是玩的。
元墨虽是经过真正的高手指点,但自己根骨一般,兴趣也不大,半玩半学,并没有多少真功夫。
她在人群中眼观八路耳听四方,见缝插针,戳人家双眼、斩人家咽喉、踩人家脚板、踢人家□□……用的都是当年做小混混时的全套看家本领,再加上一点腿劲和轻功,时不时在柱子上一借力,飞上众人头顶然后择中其一狂踹之,以一敌众,竟然也打了个平手。
“二爷威武!”
姑娘们心花怒放,摇着帕子给元墨呐喊助威,还有姑娘抱起琵琶,弹起了十面埋伏。一时间,琵琶铮铮,厅上拳来脚来,人起人落,呼喊不绝,十分热闹。
阿九居高临下,却看出来元墨能支撑到现在,全仗着身形灵便。
对方人多势重,却毫无章法,彼此之间不能配合。往往两个人朝元墨一起出手,结果元墨泥鳅般一缩身子,那两人刹不住手,你的拳头砸中我的脸,我的拳头砸中你的胸口,被迫自相残杀,各自哇哇惨叫。
但这都是暂时的。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一点,几个人已经会先施眼色再向元墨包抄,再加上人的体力终有极限,元墨的身法必然会渐渐慢下来,那时情形便不容乐观了。
以元墨的脑子不会不知道这点,却还是冲了上去,当真是愚蠢得紧。
可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阿九坐在二楼雕花屏风后,眉头微蹙,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去续那阙词。
元墨经营无方,这家乐坊败落是迟早的事,流失这几个客人又算得了什么?再者,假如没有那半阙词,这帮人早就败兴而去,事情根本不会闹到这个地步。
“哈啊!”
一楼,元墨大喝一声,从人群中跃了起来,一脚点在柱身上借力,凌空一个鹞子翻身,腰身柔韧至极。
她的脸色已经绯红,额角也有汗水滑下,但是眼睛依旧明亮无匹,满座的灯光好像都已失色。
阿九忽然明白了。
方才她愤怒地拍案而起时,眼睛也是这样亮,像是小小的火焰在瞳仁里燃烧。
就是因为这样的眼神吧?
不想让这团小小火焰熄灭,下意识想护住这团光芒。